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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秘密侦查证据的采信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秘密侦查是一种特殊的侦查方式,具有狠、准、稳地打击犯罪的重要作用,受到实践部门的青睐。然而,在证据的采信方面,对秘密侦查却一直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在刑事侦查法治化的背景下,确立秘密侦查证据的采信原则十分必要。通过分析美国的实际情况,本文结合我国的侦查实践,提出秘密侦查证据采信的两个原则:程序公正原则和对抗性原则。 相似文献
2.
李明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9(9):26-32
秘密侦查内涵比较混乱,准确界定秘密侦查,只需要抓住秘密侦查的核心要素即侦查行为的秘密性。秘密侦查的特征有三个方面,即行为的隐蔽性、行为的复杂性和功能的多样性。秘密侦查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三个方面有价值的分类:强制型秘密侦查和任意型秘密侦查、主动型秘密侦查和被动型秘密侦查、欺骗型秘密侦查与监控型秘密侦查。秘密侦查与技术侦查、特殊侦查具有不同的含义。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职务犯罪侦查制度的缺陷及改进构想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本文从我国现行职务犯罪侦查机构的组织(人事)、经费制度和程序制度等方面分析了我国现行职务犯罪侦查制度的缺陷,并就如何突破现有的职务犯罪侦查制度模式,针对该制度目前存在的种种缺陷,分析和探讨如何克服这些缺陷,提出了一些改革的构想. 相似文献
4.
在执法与司法实践中,拘留的适用范围很广。本文在考察我国现行有关拘留的立法、实践和理论的基础上,对我国拘留的理论与实践乃至拘留立法进行了基础性的探讨,认为拘留的价值效用要得到有效发挥,一方面,应加强拘留理论研究,为拘留立法和拘留实践提供指导,另一方面,要强化依法拘留,规范拘留执法和司法。 相似文献
5.
席虎啸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4):105-108
秘密收养作为一种主要的收养方式,在整个收养制度体系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虽然公开收养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秘密收养的法律地位,但秘密收养依然有广阔的生存空间。然秘密收养制度毕竟保留了与生俱来的缺陷,不得不予以规避。鉴于此,通过协调送养人隐私权与被收养儿童知情权之间的冲突、细化责任承担方式、明确收养行为效力等举措来完善秘密收养制度就变得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6.
蔡其颖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20-26
制度规模的研究不仅可以体现法律的重视程度、考察体系的完备程度,还有利于把握历史发展态势,检验立法技术水平。就秘密侦查而言,美国联邦层面对乔装型秘密侦查主要通过判例和内部规范来实现规制目的;而对监控型秘密侦查则形成了包括成文法、判例和内部规范在内的较为全面的法律规制体系。我国对秘密侦查的规制长期处于空白状态,直到新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出台,才真正将秘密侦查纳入法治化轨道。但是与美国相比,我国对秘密侦查的制度规范在类型规模、规范数量、配套规模等方面有明显不同,立法者的立法技术还处于亟待提升的状态。 相似文献
7.
职务犯罪,主要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形式的犯罪。这类犯罪属于高智能型犯罪,具有隐蔽性强、取证困难、反侦查手段丰富等特点,使侦查机关发现犯罪难、取证难、固定证据难。当前职务犯罪呈高发态势,严重影响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了更有效地打击职务犯罪,必须加强职务犯罪侦查机关的技术侦查手段和能力,从而更好地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相似文献
8.
论我国秘密侦查措施立法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黎亚薇 《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3):53-57
秘密侦查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尤其是在刑事犯罪活动日趋智能化、复杂化的今天。西方国家刑事立法中均对秘密侦查措施的应用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以确保秘密侦查措施在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达到必要的平衡。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立法中没有涉及到秘密侦查措施的应用程序问题,这也给秘密侦查措施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带来了混乱。因此,将秘密侦查措施纳入刑事诉讼法的统一调整范畴,明确其运用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发展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9.
秘密侦查是特殊的侦查行为,具有特殊的属性。秘密侦查在狠、准、稳地打击犯罪方面具有突出的作用,但是证据采信方面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在刑事诉讼法治化的背景下,确立秘密侦查证据的采信原则十分必要。总体而言,秘密侦查证据的采信应坚持程序公正原则和对抗性原则。 相似文献
10.
民事审限制度的建构应当以保护权利、追求效率和制约权力为基本价值。健全我国的民事审限制度必须重视我国社会由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大背景、时下社会公众对司法权力的信任状况和现阶段我国法官素质等实际情况。 相似文献
11.
民事审限制度的建构应当以保护权利、追求效率和制约权力为基本价值。健全我国的民事审限制度必须重视我国社会由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大背景、时下社会公众对司法权力的信任状况和现阶段我国法官素质等实际情况。 相似文献
12.
陈晓辉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Z1)
秘密侦查不同于技术侦查,其含义广于后者。秘密侦查完全隐蔽化的做法是不符合世界各国的立法通例的,西方大多数国家均在其本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秘密侦查。根据我国签署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我国也应当将秘密侦查法制化。对秘密侦查的法律监督规制,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特色,应当由检察官来决定比较适宜。 相似文献
13.
随着有组织犯罪、毒品犯罪、腐败犯罪等新型犯罪日益猖獗,秘密侦查措施得以在侦查实践中广泛运用,但现行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运用并借鉴国外有关立法的经验,对构建我国秘密侦查措施的框架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4.
马静华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9(7):58-63
建国以来,我国侦查到案制度一直处于变动之中,实践与制度也有较大差距。第一阶段的基本特征是拘留与逮捕并用,“权力-权利”关系格局强弱悬殊,违背了基本的程序公正。第二阶段的基本特征是收容审查畅行,警察权力强大且缺乏约束,犯罪嫌疑人虽有一定的羁押待遇保障,但缺乏最基本的程序性权利。第三阶段的基本特征是法外到案措施的普遍化,法定到案措施并未得到有效运用。针对当前问题的关键在于通过立法进一步扩展到案措施体系,明确规定滥用到案措施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5.
有组织犯罪以组织性、隐蔽性、智能化程度高为突出特征,所涉及的犯罪领域多、取证难成为惩治有组织犯罪的瓶颈问题。侦查机关广泛运用秘密侦查,有其存在的现实基础及其合理性、正当性,但同时也侵犯了公民权利,涉及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价值冲突,应及时在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明文规定秘密侦查合法化,在程序运行上对秘密侦查予以严格的法律规制,以实现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之双重目的。 相似文献
16.
郑海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7(1):47-53
在现代社会,尽管侦查讯问制度考虑的重点越来越多地投向讯问过程的公正性与犯罪嫌疑人主体地位的保障,但是,侦查讯问制度的建构却并没有完全放弃讯问犯罪嫌疑人可能产生的巨大便利。虽然人们已经从过去司法实践中认识到了刑讯逼供、诱供的不科学及其带来的严重危害,但是经历了几千年不断翻新手法而后被禁止的刑讯逼供、诱供模式,仍不断在人们的潜意识中出现并影响着正常的讯问活动。要彻底根除刑讯逼供、引供、诱供等不科学的讯问方法,除了法律上努力之外,还需要有更科学的制度来满足讯问实践的需要。本文拟通过对侦查讯问的功能分析,探讨如何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侦查讯问制度。 相似文献
17.
刘涛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5):104-109
新刑诉法以专节形式规定了"技术侦查措施",但刑诉法现有规定相当粗放,实践中相关概念和类型划分也存在着含混不清、标准不统一等突出问题。从保障人权、促进秘密侦查措施在法治建设背景下的规范管理和运行来看,需要深入研究秘密侦查的基本特征并制定相关具体制度。本文认为,秘密侦查措施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性侦查措施,除了其实施过程不被相对人知晓这一基本特征外,更重要的是它涉及到公民个人的隐私、住宅、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等高层次的宪法性人权保障。秘密执行拘捕不属于秘密侦查措施。秘密侦查措施不同于侦查保密,不能以侦查保密需要为由扩大秘密侦查措施的范围。从不同角度对秘密侦查措施进行分类研究有助于此类措施的相关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18.
刘琳璘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103-107
伴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警察制度现代化的步伐也逐步加快,然而在新型警察制度构建与完善中出现了诸多问题。2012年的周克华案与2013年的山西男童被挖眼案的侦查工作在社会和网络中引起不小的质疑与争议就是一例,更凸显了侦查阶段公众知情权与侦查秘密原则的冲突。如何在法治理论指导下解决这一冲突,构建我国现代化的警察制度,并促进其科学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倪云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3(4):92-94,97
我国侦查制度历来偏重于打击犯罪而忽视人权保障,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这为刑事诉讼领域加强人权保障提供了依据和要求.文章以"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原则对现行侦查制度的缺陷及侦查制度的改革进行了探索,希望通过具体制度的完善来促进、强化侦查制度整体的人权保障功能. 相似文献
20.
李波阳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1(2):107-109
秘密监听所获得的证据资料具备证据能力的法理性.如果通话一方具有一定的合理隐私期待,则侦查机关必须在合法监听下取得的证据资料才具有证据能力;如果附带性监听所获证据资料证明的犯罪为监听令状载明的犯罪嫌疑人之外的第三人所为,只有在附带性监听所获证据资料证明的犯罪为可以监听的犯罪种类的情况下,该证据资料才具有证据能力;如果附带性监听所获证据资料证明的犯罪为完全无关第三人所为,则该证据资料不具有证据能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