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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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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愤能否作为酌定量刑情节是刑法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持反对意见者认为将民愤作为酌定量刑情节违背刑法基本原则,应予摒弃。持赞同意见者认为民愤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并不违背刑法基本原则,并且在司法实践中确实不乏将其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运用的案例。为此厘清民愤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与刑法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显得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2.
量刑情节是刑法中刑罚制度的一个重要问题,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就必须首先研究其存在的根据。量刑情节的根据可以从法学理论、立法和刑罚实现三个层面探寻。法学理论中,法的价值都包含着公正性和人道性两个最基本的理念。由于量刑情节直接影响到量刑的轻重,从而对公民的人身、财产进行剥夺和限制,因此在刑罚裁量过程中必须遵守"公正"这一法的基本价值,尊重犯罪人的基本人权。从法律层面对犯罪人施以刑罚的标准上,应当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与"刑罚个别化原则"的有效统一。从刑罚实现的角度分析,刑法的效力向刑法的实效转化的程度,由刑法规定的合理性决定,量刑情节的存在体现了刑罚规定的效力性与实效性的统一。  相似文献   

3.
以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一道刑法试题为例,介绍了情节和量刑情节的概念及其分类,并对罪后情节的功能进行了分析。认为作为一种量刑情节,罪后情节原则上只具有影响量刑的功能,但我国刑法典和司法解释却在8处规定了能影响犯罪成立与否的罪后情节,赋予了罪后情节以定罪的功能。这些规定有其刑事政策上的考量,同时符合刑法谦抑性的要求,具有合理性。以此为理论基础,对受贿罪的司法解释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4.
被害人过错作为量刑情节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越来越多,不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分析其都成为量刑辩护的重要理由,而且在部分案件中成为量刑的关键情节.但是,立法上并没有对被害人进行专门规定,在量刑中其一直作为酌定情节被加以适用,因此,赋予法官较大自由裁量权使得被害人过错在量刑实践中适用失衡,加之被害人过错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程序保障,不能很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5.
在刑法学界,对于酌定量刑情节的诸多问题颇有争议。最主要的争议集中在酌定量刑情节的法定性、实体正当性和范围上。综合而言,酌定量刑情节的法定性表现为适用依据上的刑法化;其实体正当性侧重表现为实现刑罚预防性目的;其存在的场域包含了内容非法定化的所有量刑因素所依托的空间。为实现其功能性价值,酌定量刑情节的系列制度需要重构。  相似文献   

6.
数个逆向的量刑情节之间关系的处理是量刑活动中一个重要的问题.以责任主义为基础,多个量刑情节冲突时适用方法的确立前提是影响责任刑的情节,不能和影响预防刑的情节同时考察.在有效减少并存情节数量的基础上,应遵循基本规则,并综合分析不同情节对于责任刑或预防刑的影响,做出准确的适用.  相似文献   

7.
量刑情节适用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全面评价原则、具体评价原则与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全面评价原则,是指在适用量刑情节过程中,应当对所有可能反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的主客观事实情况加以全面的考量,而不能有所忽视或遗漏。具体评价原则,是指结合整体的案件事实,对量刑情节的性质、具体表现情形及其所可能影响刑罚轻重的程度进行具体的评价。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作为一项量刑原则,是指对已经导致刑罚量增加或减少的事实情况,不得再次将其作为增加或减少刑罚量的依据。在量刑情节的适用过程中贯彻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关键就是要避免在量刑情节与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和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之间,以及在量刑情节自身之间形成重复评价。  相似文献   

8.
大陆死刑的法典立法模式要优于台湾地区死刑的综合立法模式。大陆死刑适用条件比台湾地区具体复杂,而台湾地区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适用死刑。大陆死刑适用范围远远宽于台湾地区死刑适用范围。大陆刑法中存在绝对死刑,而台湾地区刑法则没有绝对死刑。通过比较得出对我国大陆死刑改革的启示是:刑法修正案是死刑立法改革的良好形式;要探讨死刑适用对象的年龄上限;在立法上缩减死刑的适用范围;取消刑法中的绝对死刑。  相似文献   

9.
我国贪污受贿犯罪的量刑存在量刑偏轻现象明显、量刑失衡问题突出和片面依赖犯罪数额等缺陷,其原因包括立法和司法两方面问题。就司法方面而言,量刑情节适用不当是导致目前贪污受贿犯罪量刑现状的重要因素。具体来看,量刑情节适用不当的原因主要在于立法上对犯罪情节规定得过于简单,司法上量刑情节认定不严格、适用不规范。基于此,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以改进贪污受贿犯罪量刑情节的适用情况,提高贪污受贿犯罪量刑的公正度:将部分常见犯罪事实法定化、严格量刑情节的司法认定、规范量刑情节的司法适用、建立贪污受贿犯罪量刑的案例指导制度。  相似文献   

10.
“法有限、情无限”。量刑情节总是千变万化的,不管如何详尽,也不能规范一切量刑情节。《量刑指导意见》规定了14种常见量刑情节,其中法定情节有7个,分别是:未成年犯、未遂犯、从犯、自首、立功、累犯、坦白;酌定情节7个,分别是:当庭自愿认罪,退赃、退赔,积极赔偿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及其亲属谅解、前科,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不过,并不表明量刑时只能或必须优先考虑这些情节,而仅仅是因为这些情节更加常见,在刑事审判中适用的频率较高,因此特别提出来加以规定,方便量刑时适用。对于《量刑指导意见》未有规定的其他量刑情节,只要是案件中客观存在的,在对案件进行量刑时就一定要适用,并确定适当比例。因此,法官量刑时,必须查清一切与量刑有关的事实和情节,将每一个量刑情节都纳入量刑考虑的范围,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量刑公正;同时,对于统一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权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用一种具体的量刑方法对不同的刑种量刑,显然会造成不同程度的量刑失衡。本文旨在充分运用量刑方法在技术上的“类型化”评价,从而找到规范正义与事物正义调和的中间点,使法官在量刑时由直觉、感情、经验上升为科学与理性,从而促进量刑公正。在法律适用中,建立以事物共同基础上的类型理论来补充一般量刑方法的漏洞,会带给我们一种全新的思维和方法进路。①  相似文献   

11.
通过对我国刑法对酌定量刑情节、范围等范畴不确定性以及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酌定量刑情节法律适用的分析,从犯罪人、被害人两方面阐述了酌定量刑情节的主要表现形式、内容以及适用条件,以期为司法界厘清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有关酌定量刑情节的模糊认识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2.
在刑法以犯罪和刑事责任为基石范畴的现代化下,量刑的概念也随之现代化。刑法现代化下的量刑应是指刑事责任的裁量,其蕴含着"量刑对象是犯罪人"这一量刑基本理念。量刑理论对量刑程序改革无疑具有指导意义,量刑程序之设计应当致力于量刑基本理念的实现。从量刑对象理论视角来看,它要求量刑程序应独立于定罪程序,刑事审判应先解决定罪问题、后解决量刑问题。然而,《量刑程序意见》所确立的相对独立量刑程序并不完全符合如此量刑基本理念的要求,该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致使当前的量刑程序改革陷入困境。鉴于此,在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中建立独立量刑程序模式,应是我国量刑程序改革所要努力的方向。  相似文献   

13.
量刑实体规则是衡量量刑是否公正的一把标尺。法检协力总结量刑经验、细化量刑思维步骤从而定型量刑实体规则,是确保量刑公正和强化监督的关键所在。作为对应某一罪名常见形态的刑量参数的量刑基准被称为标尺的刻度,在量刑实体规则中居于基础地位;在众多事实中分类择取和评定量刑情节,进而调整刑罚幅度是量刑实体规则的核心内容;运用数据统计的方式类型化归纳个案的量刑经验,是定型量刑实体规则的发展趋势,借助于指导性案例的采集渠道无疑具有较大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关于贪污罪刑罚的规定有一些不足,其相关司法解释也存在不少争议。笔者针对该法条量刑数额、量刑幅度、刑期设置、量刑情节的内涵、等级梯次等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并进行分析论证。  相似文献   

15.
刑罚失衡关涉法治建设和社会安定,区别于因罪责刑相适应、量刑个别化原则而产生的刑罚合理差异.《刑法修正案(八)》加剧了生产、销售假药罪刑罚失衡的程度,该危害在客观上表现为立法规范的罪刑失衡和司法适用的量刑失衡,在主观上表现为思想观念的局限和思维方式的僵化.刑罚失衡的显性原因是立法技术缺陷与司法裁量失范,隐性原因则是职业素养的欠缺和法律权属的冲突.刑罚失衡的量刑防范应基于实体和程序两个层面,包括合理确定量刑基准、规范酌定量刑情节、弱化审判主体职权、强化控诉主体职权和赋予其他参与主体相应权利.  相似文献   

16.
定罪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各有其特征。一般而言,它们性质不同,作用各异;但有些定罪情节与量刑情节功能具有交叉性和双重身分性。在同一案件中,两次适用双重身分情节,并非是对一个事实的双重评价。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在影响刑罚裁量方面,具有一致性和功能互补性:法定情节决定量刑的基本方向,酌定情节起补充和具体化作用,能决定具体刑度。对于多功能情节以及在多种量刑情节并存时,应当根据适当的原则和科学的方法进行具体处理。  相似文献   

17.
量刑程序改革一直是刑事诉讼程序改革的重要内容。无论在理论探讨上还是审判实践中,量刑程序改革都备受瞩目。在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试点中,我国量刑程序独立改革依然没有收到显著效果。由于缺乏配套的诉讼规则,我国量刑程序独立改革不能简单地沿袭英美法系的做法,而应寻找适合本土实际的改革措施。具体来说,应当在保持现有审判模式的前提下辅以其他有效措施,规范法官的量刑活动,切实改变控辩双方地位不对等的现状。  相似文献   

18.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司法制度的基本要求。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是指任何罪犯都应平等地适用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在刑法适用活动中这一原则发挥了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文中着重从定罪、量刑和行刑三个方面分析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适用情况,并提出在刑...  相似文献   

19.
被害人的过错行为往往是引发犯罪或造成更严重危害后果的重要原因,准确判断被害人过错的有无、性质及程度,对于公正、科学地裁量刑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现行刑法理论孤立地从犯罪人的角度研究犯罪,片面地以犯罪人的主客观事实为依据,分析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该判处多重的刑罚,常常忽视了被害人过错对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影响。被害人过错情节量刑功能的缺失,导致量刑上的不均衡、不合理,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司法窘境和不公。探讨如何在具体案件中认定被害人过错以及被害人过错在何种程度上影响对犯罪人的刑罚裁量,力求规范和完善被害人过错情节在量刑中的适用,从而避免"同案不同判",确保量刑的均衡与公正。  相似文献   

20.
在量刑时如何解决行为责任和行为人责任之间的关系问题上,必须有量刑原则予以指导。责任刑限制预防刑作为量刑中的责任主义的核心表述,不仅明确了两者之间的关系,而且体现了先进的刑法理念,理所当然应成为我国刑法中的一项量刑原则。该原则与刑事责任理论衔接时并不发生本质的冲突,关键在于我们如何规定和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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