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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南都学坛》2017,(1):86-90
仲裁与调解或和解相结合属于复合型的争议解决机制,其既顾及当事人对程序问题的处分权,又体现了多元化纠纷解决的良性运作,广泛受到国内外认可。我国现行《仲裁法》第49至52条对相关问题做了规定,但却失之准确,尤其欠缺对调解错误的救济机制。仲裁与调解相结合存在多种实践选择,但调解并非仲裁程序的必经环节,调解权亦非仲裁权的必然要素,而是以当事人合意为基础。  相似文献   

2.
ADR系统与经济争议的调解解决徐淑萍关键词:ADR系统,经济争议,调解,意思自治解决经济争议的传统办法不外乎协商、调解、仲裁与诉讼,其中,尤以诉讼最为当事人所了解和熟悉,在实践中运用也最为普遍。在今日世界各国,各种经济活动变化无穷,由此产生的各种经济...  相似文献   

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试图解决仲裁机构实体化问题,充分发挥仲裁机构对解决劳动纠纷的作用。但是,该法规制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存在缺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设置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然虚化、劳动仲裁委性质不明、地位不独立、三方原则虚化,需要完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4.
劳动纠纷的特殊性决定调解在劳动争议解决中的重要性。但我国立法界对劳动争议调解重视不够,对其规定过于简单,造成实践中不能充分发挥调解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作用。现针对劳动争议调解的实践,剖析当前关于劳动争议调解立法的不足,提出立法上的完善建议,以促进劳动争议调解实践的发展和劳动关系的和谐。  相似文献   

5.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劳动争议持续快速增长对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提出严峻挑战,调解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第一道防线"未能有效发挥作用,导致大量争议案件直接进入仲裁和诉讼程序.应在分析现行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弊端的基础上,提出改革设想,重构劳动争议制度.  相似文献   

6.
私密性是调解机制的基本特点也是其一大优势,它客观上要求对调解中所涉及的信息保守秘密。调解中的任何信息不应被用于调解之外的其他程序,无论在调解中是否最终实现争议的解决。但是,出于公共利益保护的需要及对调解诚信的坚持,调解的私密性也应该有所例外。调解私密性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实现当事人的私密利益,而例外规则的设定可以极大地降低调解私密性所固有的负面效应。保密制度旨在维护调解制度的私密性这一基本优势,作为例外的披露机制则成为调解这种私密性争议解决机制健康发展的必要辅助。两种制度一主一辅,相得益彰,共同维护着调解体系的有效运转。  相似文献   

7.
调解是解决纠纷的方式之一 ,它以儒家思想的“和为贵”、“中庸”、“息诉”等理念为哲学基础。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 ,我国成功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仲裁调解在人们的经济生活中愈发显得重要 ,因此 ,本文从功能方面对仲裁调解加以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8.
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有利于劳动争议的及时、彻底解决,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和劳动关系的和谐。但我国现行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中立性难以保证等,制约了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功能发挥。对此要整合现有资源,成立专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明确调解协议的效力,并采取措施促进现有调解组织功能的发挥。  相似文献   

9.
中美调解在运用法律评估方法上立场迥异:美国调解主张避免法律评估;中国调解则强调法律评估。调解是在中立的第三人协助下进行谈判解决纠纷的过程,具有对话性和过程性。从理论上来讲,强调法律评估的调解方法,将很大程度上违背调解的对话性和过程性;而从实践上来讲,强调法律评估的调解方法导致调解手段单一、调解与诉讼同质化等弊病。我们应当借鉴美国经验,避免法律评估,使调解回归其本质属性,实现调解、诉讼、仲裁等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发展。  相似文献   

10.
调解制度以其灵活、便捷以及节约成本等特点,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中调解制度仍存在不完善之处。完善我国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应设立专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贯彻落实"三方原则",组建专业性的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赋予劳动争议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相似文献   

11.
民间调解是当代替代诉讼解决纠纷(ADR)的重要方式,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调解、仲裁、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中国目前民间调解存在立法、运行、效力不统一和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借鉴当代西方各国和地区"调解法"立法经验,选择"调解法""仲裁法""审判法"分离立法模式,制定统一的民间"调解法"。中国统一民间"调解法"的制定要解决立法目标、特有原则、调解机构和调解员、调解协议效力、民间调解法与司法调解法关系等问题。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改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我国传统的人民调解制度进行改造,首先必须确定人民调解的功能,人民调解制度仅仅是诉讼外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明确了这一定位,对人民调解的改造即应着力于加强其解决民事纠纷的能力,包括应将人民调解组织改造成专业性的民事调解法定机构,根据城乡不同情况和需求,建立城乡二元化的调解组织和制度,并建立诉讼外民事调解与法院审判的有机链接,以提升调解协议的效力。  相似文献   

13.
法治的局限性、民事纠纷的复杂多样性、行政职能的广泛性等决定了行政调解在解决民事纠纷方面的重要作用,但我国现行法规范关于行政调解协议效力的规定却不明确,影响了行政调解制度功能的发挥。从立法政策学的视角来看,行政调解效力制度的完善应以构建统一调解制度为基本出发点,区分不同类型的行政调解,并赋之以不同的法律效力。属于自治型行政调解的,其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效力;属于裁断型行政调解的,由行政调解机关制作的行政调解书一经当事人签收,即具有执行力。  相似文献   

14.
由于海上纠纷涉案标的大、专业性强、案情复杂、调查难度高等原因,目前,我国海事行政调解理论研究还处于十分薄弱的阶段,这严重制约了我国航海事业的发展壮大。针对这一现状,确立海事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程序,合理平衡调解者权利与义务,提高调解者调解自觉性、积极性和规范性,正确引导行政相对人,采取合法合理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对更好地提高调解协议履行率、完善海事行政调解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15.
古代社会解决纠纷的途径多种多样,调解作为其中一种主要方式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介绍中国传统调解制度的类型及特点的基础上,探讨传统调解制度对于古代封建社会的价值所在,认为其虽然存在一定的缺点,但是其有益的部分对我国当前的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有很大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6.
调解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自诞生之日一直处于合意与强制的紧张关系中。人们对调解制度的诸多期望导致了调解功能的多元化,从而为调解制度带来了强制性契机。对于调解制度中的强制性因素,理论界主要有否定论和限制论两种见解。强制性调解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在妥善解决特定纠纷、纯化审判程序、实现效益最大化和避免更大不公平等方面的确有其现实需求。只要处理好与接受裁判权、当事人自治的界限,适当引入强制性因素应当说是现代调解制度的一大趋势。在我国,民间调解和法院调解都需适当引入强制性因素,形成规则之治,但目前却无实行调解前置的必要,应当尝试完善诉讼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17.
中国的国有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与东道国之间的投资争端日益频发。投资仲裁是国企解决国际投资争端最主要的方法。然而,国企运用投资仲裁上存在长时间、高金钱的投入和高败诉率的困境。《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商事和解协议公约》的生效给投资调解带来重大发展机遇。投资调解将成为投资仲裁的重要补充,为国企解决国际投资争端提供有效的替代性解决方法。国企因其产权的特殊性在使用投资调解上将面临一系列的法律挑战,如当投资调解的结果使国企的实收账款远少于应收账款时,国企可能被指控造成国有资产的恶意流失或存在腐败行为。为有效应对上述法律困境,应提高国企对投资调解的认知和接受,建立国企参与投资调解的科学评估制度,设立国企投资调解报告制度以及推动公正有效投资调解机制的构建。  相似文献   

18.
以调解为手段解决民间纠纷是我国司法的优良传统,在我国社会文明进步的发展进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如何有效解决凸显的社会矛盾,是现今理论探讨和司法实践面临的重要课题,更是有效化解纠纷、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内蒙古自治区已建立起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组织网络,大调解原则的确立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内蒙古大调解机制的建设是适应解决转型期社会矛盾纠纷的需要而产生的,但仍需对一些问题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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