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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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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唐代兴 《阴山学刊》2007,20(1):94-98
在我的道德处于社会性解构之道德境遇中,道德他律是社会道德重建的基本方式。道德他律的存在主体是国家,实践主体是政府。政府要担当起道德他律的社会重任,其前提是政府要成为道德的政府并获得其道德的形象和引导力量。这要求政府必须建立在普遍人道、平等、公正的政治原则和政府道德优先的道德原则基础上,严格遵循权力分散、制约、均衡的权力分配原则和小政府大服务的实践原则。  相似文献   

2.
文化的社会功能与道德评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自古就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其核心价值观"仁、义、礼、智、信",不仅是中国人始终恪守的道德情操,而且也是华夏文化的真谛所在。如今随着世界科技经济文化的不断融合,文化的社会功能具有了更广泛的意义,文化的道德问题也由此开始显现,文化的不道德行为正日益深刻影响着我们的民族,影响着我们为之奋斗的事业,影响着我们未来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多种理论和逻辑在支撑着这样的一个基本认识:“人民”政府应该是有“良心”的政府,“法治”政府应该是有“道德”的政府。“人民”政府的“良心”主要体现在它应该是“有耻有格”的政府、“服务”的政府、“公益”而没有“私利”的政府、“讲理”的政府、“光明”的政府、“有责”的政府和“感恩”的政府。“法治”政府的“道德”主要体现在它应该是遵守法律的政府、尊重权利的政府、维护人的尊严的政府、正视人性的政府、理性民主的政府、谦抑克己的政府和宽容忍让的政府。中国社会有必要从建设和培育党政官员的私人道德与良心、公共道德与良心、职业道德与良心,以及强化和培育党政官员的常人关怀与平民情感等方面来建设和培育“人民”政府的“良心”和“法治”政府的“道德”。  相似文献   

4.
最新证据表明死刑有很显著的震慑效果,一次死刑的执行可以防止18个或者更多的谋杀案件.这一证据暗示拒绝实行死刑是将众多的无辜民众置于死地,因而极大地削弱了从道德角度来反对死刑的观点.死刑因此也是一种“以命偿命”,而且对人类生命的神圣性的笃信也会迫使人们实行死刑惩罚,而非禁止.从道德角度来反对死刑的观点通常以“作为”和“不作为”的区分为出发点,但在这种背景下该区分是具有误导性的,因为政府也是特殊类型的道德执行者.大多数人不认可死刑中的以命偿命形式可能源于在认知上未能认真对待“统计意义上的生命”.  相似文献   

5.
金国兴  赵玮 《学术探索》2001,3(1):68-70
如何认识现实社会中的共产主义道德,这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在本文的论述中,笔者认为现实社会中的共产主义道德是客观存在的道德,是浸透了共产主义的政治理想的道德,是以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为主要表现形式,以现实社会中的先进典范人物为最高表现形式的道德,也是包含着一定的道德理想成分并处于不断完善中的道德.  相似文献   

6.
关于社会的起源问题,卢梭和涂尔干有着不同的看法。卢梭认为,自然状态下的自然人是完美的,因而是非道德的,而社会是个体偶然组建的人造物。在涂尔干看来,社会自身具有先于个人存在的道德性和必然性。涂尔干否定了自然状态的理论假设,而试图通过初民社会的历史研究说明,道德社会产生于原始人的社会依恋,个人并非自足的,人类历史的发展表明社会依恋将个人连接起来组建政治社会,并以其规范性和权威性指导个体走向文明的进程。在社会分工的条件下,文明的进步体现为个体化和道德个人主义的发展,并促进道德理想最终成为社会现实。  相似文献   

7.
国企改革的政府依赖与政府作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有企业的困境以其自身的特性与政府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历程也一直存在政府依赖,因此,明确政府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作为,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首要问题。  相似文献   

8.
按滕尼斯的理解,共同体不仅意味着一群人共同生活,而且意味着这群人在共同生活中形成了休戚与共的亲密关系。精神共同体是共同体的类型之一,道德共同体也是一种精神共同体。中国传统的农耕社会类似于滕尼斯所言的共同体,毛泽东时代的共同体则是"国家主义"的共同体。重构新的社会共同体,尤其是道德共同体,是当前我国社会现实提出的客观要求。当代我国社会道德共同体的特征是:道德人格的平等性、道德信仰的共同性、道德文化的继承性、道德价值的共识性、道德情感的依恋性、道德与幸福的统一性。建构道德共同体的策略主要应包括:建构利益认同机制,夯实道德共同体的利益基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以权力阶层的"道德领导力"增强共同体的凝聚力;发挥民间组织的道德整合作用,提升共同体成员的责任感和道德自治能力;建立各种形式的"学习共同体"以提高共同体成员的"文明性能力"。  相似文献   

9.
行政道德本身所含的强烈政治属性、较高原则性、内在责任性、明显示范性,彰显其主要的调控功能。通过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行政道德立法”、健全行政道德监督机制、开展行政道德教育、建立行政道德调控的弹性机制等一系列措施,可以促进行政道德的养成,最终发挥行政道德的调控功能。  相似文献   

10.
基于政府承担社会道德责任的具体指向和作用方式,可以将政府承担的社会道德责任分为消极社会道德责任、弱意义的积极社会道德责任和强意义的积极社会道德责任三类.政府在具体承担社会道德责任时存在着某种"词典式"的优先秩序:消极社会道德责任优先于积极社会道德责任,弱意义的积极社会道德责任优先于强意义的积极社会道德责任.具体来说,就是政府在承担社会道德责任时,首先应做到不能破坏社会的道德秩序和践踏社会的道德规范与准则;其次应满足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和社会良好的道德秩序,在尊重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基础上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最后,在满足前两个要求的基础上,营造良好的道德共同体,改进社会道德秩序,培养个人德性,提升个人道德素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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