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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随着厦门翔安海底隧道和青岛胶州湾海底隧道相继开工,我国海底隧道工程建设进入起步阶段,如何防治海底隧道工程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海底隧道工程通过地质勘探、事故、工程排污等途径引起海洋生态环境污染,其污染既具有其他海洋工程污染海洋环境所具有的兼具开发性与破坏性;持续性强;扩散范围广;防治难、危害大的共同特点,也具有危害有一定潜在性与不可预期性、工程污染需要严格的科学技术规范和监测的自身特点.针对目前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对海洋工程界定的不准确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中存在的不足,本文给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2.
中国法律框架下海上钻井平台的油污,应按照不同环节、原因,分别依据船舶和海洋工程属性适用不同法律.在作业时发生的污染应属于因海洋工程发生的,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在海上移动时发生污染应属于航海污染,主要适用《油污公约》;因为《燃油公约》的船舶定义包括移动式钻井平台,所以因燃油发生污染应主要适用《燃油公约》.  相似文献   

3.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和船舶技术迅速发展,来自船舶的污染成为海洋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重大溢油事故的频发的背景下,国际社会已经逐步建立了一套控制船源污染的条约体系和较为完善的法律规则。国际防治船源污染海洋的立法也经历了从单一污染防治到多源污染防治的发展历程。通过对国际船源污染防治法律的历史发展和相关法律规则进行解读,我们可以总结出国际船源污染防治法律内在的特点,进而对国际船源污染防治法的发展趋势做出展望。  相似文献   

4.
城乡一体化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趋势,它在带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对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提出了新的挑战。以辽宁省为例,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农业种植污染及畜禽养殖污染等污染问题已经十分严峻,亟待有效解决。影响农村污染防治的因素有多种,其中"二元"社会结构是影响农村污染防治的最深层原因,农村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缺失及监管体制欠缺是影响农村污染防治的法制原因。因此,应当以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作为我国农村污染防治的基础,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立法,加强农村污染监管,并可尝试利用补贴激励等制度缓解和减少我国农村环境污染。  相似文献   

5.
我国环境污染转嫁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环境污染转嫁是将原生地产生的环境污染转移到“异地他乡” ,其危害不言而喻。我国目前 ,污染转嫁呈上升态势。因此 ,必须充分重视对污染转嫁的基本特征、产生原因、表现形式、立法和防治对策进行认真探讨 ,采取切实措施 ,从政策、法律、制度诸方面加大对污染转嫁的打击力度。  相似文献   

6.
进入21世纪,我国正经历前所未有的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伴随而来的典型问题之一是严重的土地污染。文章首先基于现实资料分析了我国土地污染的基本状况;然后,从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对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活动影响的角度,剖析了我国土地污染问题的产生机理;最后提出了若干防治土地污染以推动城镇化和工业化良性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包括构建完善的防治土地污染的法律体系、建立"五位一体"的土地污染防治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土地污染详情调查研究。  相似文献   

7.
许艳霞  高兴伟 《理论界》2012,(12):51-52
伴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环境污染的种类日益增多,污染类型除传统的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等污染之外,光污染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环境污染源受到世人关注,光污染的危害也逐渐为世人认知。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光污染侵害案件日益增多,但是我国从实体法到程序法对此却都缺乏直接的法律规制。为了有效防治光污染,制定和完善光污染防治立法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8.
我国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生活垃圾的种类和数量与日俱增,污染问题日益严峻,然而目前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法律体系很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很不健全,监管严重缺失。因此必须健全我国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和监管体制,以城乡统筹为原则建立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和利用制度,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9.
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与污染防治形势严峻,从法律应对策略的角度看,除了完善我国相对应的立法体系之外,在立法内容方面需要强化实施预防优先原则、贯彻"污染者付费"原则、构建各主体积极参与的激励性机制、完善保障条件等。  相似文献   

10.
面对我国当前严峻的水污染现状,水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显得相对滞后而无力,修改《水污染防治法》既必要又可行。本文从分析现行水污染防治法尚存的缺陷入手,在立法目的、面源污染控制、流域水污染管理和跨界水污染纠纷,以及中水循环回用、政府防治责任、公众参与和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一些粗浅的立法设想。  相似文献   

11.
孟迪云 《理论界》2007,(5):60-62
我国现行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化未能成为立法的主要方向、现行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等问题。应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立法,制定资源综合利用基本法及其配套法规,以利于该法律体系的实施。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雾霾天气在我国频繁发生,对民众身心健康、日常生活乃至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既有的环境属地管理模式按照行政区划边界对雾霾污染进行防治,难以有效应对其跨域性污染,地方政府间的府际协作成为雾霾污染跨域防治的必然选择。然而,雾霾污染跨域防治中府际协作同样面临困境,不仅府际协作难度日益增大,府际协作动力日趋弱化,而且府际协作进程屡受阻碍,府际协作绩效收获渐微。因此,毗邻区域各地政府需要对雾霾污染跨域防治过程中的府际协作路径进行优化,在确立府际协作基本原则的同时,设定府际协作目标内容,通过创建府际协作实现机制确保对雾霾跨域污染的有效防治。  相似文献   

13.
将产业化引入重金属污染的治理过程,逐步实现重金属污染多元化的治理方式,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当前重金属污染治理财政拨款不足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重金属污染治理从公益事业向产业的拓展,体现了公共物品生产与供给的分离,是对我国当前现有重金属污染治理方式的有益补充。为促进重金属污染的产业化治理有法可依,笔者认为,对重金属污染产业化治理应以相关法律制度安排为前提,其法律制度构建应从市场准入、产业促进与保护、产业治理评价机制等方面展开。  相似文献   

14.
现如今,海洋石油泄漏事故频繁发生,为了实现对我国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维护,重中之重是进行对海洋石油污染损害中的纯粹经济损失的研究。本文在联系具体的海洋石油污染损害纯粹经济损失的司法实践的同时,与本国的现实相结合,对海洋石油污染损害中纯粹经济损失提出关于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之内、明确赔偿主体、完善责任认定、确立赔偿范围等一系列建议,促进我国对海洋石油污染损害中纯粹经济损失的研究与发展。  相似文献   

15.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面临着“污染产品”合法化、污染行为“有量无质”、污染追责“有果无因”、生态产品“有市无价”等因素的制约。由农用化学品管理、农产品管理和县域政府管理构成的“三点支撑”方案可以打破这些制约因素。具体的法律措施包括加强农用化学品管理,将其生产者、销售者纳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责任者的范围,为其分配具体的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制定行政法规、切实调整农产品管理思路,以环境友好型农产品品级认定的正激励效应抵消污染防治义务的负激励效应;有关立法从落实地方政府环境质量责任出发优化县域政府管理,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生产整合为一项政务,使地方政府在充分掌握化肥、农药等潜在污染物信息的基础上对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培育高品级农产品采取管理行动。  相似文献   

16.
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对相邻污染侵害纠纷可采取二元救济模式,由此导致案件审判中出现法律适用混乱的问题。相邻污染侵害救济与环境污染侵权救济在调整对象、法益诉求方面存在重合,导致相邻污染纠纷中出现请求权的竞合。结合物权救济与侵权救济之间的差异,需要重新审视我国《物权法》关于相邻关系中相邻污染侵害的规定。环境污染责任是无过错责任,环境污染责任制度对因污染受到的损害提供整体性救济。相邻污染侵害救济的法律调整功能被环境污染责任取代,使得《物权法》已没有规定相邻污染侵害的必要。对因物权行使产生的妨害,受害人可基于物权请求权主张排除妨害;对因污染造成的损害,受害人可基于债权请求权主张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7.
太阳能无疑是清洁能源,但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废弃蓄电池和荧光灯等对环境的污染不可小视,在太阳能光伏产业迅速发展的青海,若不能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将可能酿成新的污染源。为此,政府部门应将此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运用法律、政策和技术等手段予以防治。  相似文献   

18.
外来物种通过自然、无意或有意引进等渠道已入侵我国很多地区,造成负面生态效应。相比其他国家,我国在防治外来物种入侵法律制度上仍存在立法价值理念滞后、法律体系不健全等缺陷。文章建议以可持续发展观作为立法理念,制定专门性法律、创新具体调控制度和监管体制、健全法律责任追究制度等,以充分加强对外来物种入侵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9.
在环境问题日趋严峻的形势下,各国开始运用循环经济这一新的理念进行环境保护的立法。特别是发达国家以循环经济为理念,从多个层面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律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我国虽然已建立起了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但从世界综合污染控制的立法趋势看,还存在很多不足和缺失。以循环经济为理念完善我国环境保护立法,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我国应修改《环境保护法》,使其充分体现循环经济理念,建立综合性的完善的环境法律保护体系,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20.
人民调解是我国特有的一项法律制度,是我国法制建设的独创。长期以来,人民调解工作通过预防,调解民间纠纷,为稳定社会和发展经济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深化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发挥其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一、人民调解组织的法律地位和特征人民调解是指设置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中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政策,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消除纷争的群众性防治活动。我国的民间调解源远流长,早在古代已有民间调解的习惯。我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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