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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61(6):53-58
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助行为在犯罪进程中可以发挥主要作用,这对将帮助犯一概认定为从犯处罚的传统评价模式形成挑战。对此问题,"帮助犯主犯化"的归责路径具有理论依据与现实必要性。在我国双层区分制的犯罪参与体系下,应确立形式的正犯概念,正犯等同于实行犯但不等同于主犯。而且在双层区分制中,不同层次下的分类功能与评价标准不同,使正犯与主犯、帮助犯与从犯之间不成立一一对应关系,对于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行为人,应认定为作用分类中的主犯。此外,从解释论的角度也不应将我国《刑法》第27条规定的"辅助作用"解释为"帮助作用"。贯通帮助犯通往主犯之路,对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均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2.
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过限问题是刑法共同犯罪理论的难点之一,实行过限,又称为共同犯罪的过剩行为,是指实行犯实施了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实行过限的一般情形在共同犯罪中比较普遍,认定及处罚的一般标准已经形成通说,但我国刑法没有对共同犯罪实行过限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研究共同犯罪中的过限问题,目的是为了明确刑事责任的归属。应根据共同犯罪人的分工不同,按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的的分类对实行过限的认定进行分析,明确实行过限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3.
吴艳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Z2)
不作为作为犯罪的基本形式之一 ,由于其复杂性 ,历来为人们所关注。本文通过对不作为犯的义务根据的思考 ,以期解决司法实务中对不作为犯认定上的分歧 相似文献
4.
韩广道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1(1):77-80
作为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 ,片面帮助犯有其特定的内在专指性。为了做到准确认定 ,本文以比较的方式对其与同时犯、无形共犯、间接正犯、不作为犯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 相似文献
5.
纯正的单位共同犯罪是单位和单位共同实施的犯罪。在单位犯罪中主从犯的认定,纯正单位共同犯罪中同一个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主从犯的认定,纯正单位共同犯罪中属于不同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主从犯的认定,都是司法实践的一些难题,为此应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共同犯罪原理加以分析和研究为司法实践提供进路。 相似文献
6.
陈柱钊 《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8(2):5-8
论述了在刑法的理论中,危害行为可分为作为与不作为,其中不作为犯可分为纯正不作为犯和不纯正不作为犯。认定纯正不作为犯和不纯正不作为犯中的自然犯比较容易,但对于不纯正不作为犯中的法定犯的认定却一直是理论争论的焦点之一。笔者试图从两个案例出发,针对否定说所持的四个否定不作为型内幕交易罪的理由,以内幕交易罪的本质特点——利用内幕信息出发,从正反两方面论证不作为型内幕交易罪。 相似文献
7.
主从犯认定的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小文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5(2):129-134
认定主从犯是准确界定各共犯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的前提。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的大小是区分主从犯的唯一标准;只有单一共犯人到案时,若共同犯罪事实难以全部查清,一般不宜认定主犯或者从犯,但确有证据证实其系从犯时,应当认定为从犯;实施望风行为的人是主犯还是从犯,得以具体犯罪事实为依据;单位共同犯罪中单位内部自然人可以区分主从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的开票人、受票人、介绍人是否构成共犯及如何区分主从犯应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相似文献
8.
滥用职权罪客观行为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滥用职权罪是1997年修订刑法时增设的新罪名,由于立法上不够严谨和明确,导致司法实践中对该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产生分歧,从而直接影响到具体案件中对滥用职权犯罪的定罪和量刑。为准确公正执法,有必要从事实和规范两个层面上对其做简要剖析。在事实层面上,滥用职权罪的客观行为不仅表现为作为,也表现为不作为;在规范的层面上,滥用职权罪的客观行为只能认定为不作为。 相似文献
9.
胡凡 《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
不作为犯分为纯正不作为犯和不纯正不作为犯,在考察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实行行为时,我们需要联系不作为犯的实行行为来进行研究。对不作为犯其实行行为的认定应当结合其实行行为性、等价性以及其实行行为"着手"来考察,而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着手"应当联系作为义务予以具体的认定。 相似文献
10.
唐福齐 《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8,(5):81-83
我国刑法对于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问题尚未作出明确的规定。立法上的不明或空缺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容易出现定性不准的情形。在认定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的时空性和有效性上,较之单独犯罪存在很大差异。尤其是在有效性的认定标准上,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的条件更为严格。鉴于刑法中设置中止犯是为了鼓励犯罪人迷途知返、及时退出犯罪的目的,加之共同犯罪的特殊性,建议应从立法的角度对其加以规范。在认定其有效性时,应在坚持共同犯罪原理的前提下,采取从宽的原则,以鼓励犯罪人中止犯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