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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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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初设立驻藏大臣并统领清军的制度,是清政府在治藏方面高于“怀柔”政策的重大举措。清初通过在向西藏派设驻藏大臣、派兵驻藏的举措或加强或减弱的变化中,逐渐认识到驻藏大臣统领清军及其制度对于维护西藏稳定和国家统一极具重要的作用,从而加强和完善了这一制度及体系。驻藏大臣乃皇帝钦差,是总理西藏地方一切事务之大臣,代表中央政府在西藏地方行使权力。驻藏清兵军事、藏军操练以及维持地方安宁等,事无巨细,均受驻藏大臣统领和管理。研究清初以来驻藏大臣统领清军的制度及其体系,表明清代中央政府对西藏的管理制度具有多层次性和丰富性,是历代中央王朝对西藏行使主权的继承和发展。这一研究弥补以往之不足,且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蒙古汗王固始汗统治西藏,并建立第巴政府,以五世达赖喇章职员为政府长官,时地方政权是蒙藏统治者通过第巴政府联合掌政。达赖圆寂后,蒙藏争权第巴被杀,清朝委任世俗领主总揽政权,逐与僧侣集团矛盾。清朝授七世达赖掌政,以驻藏大臣和达赖为最高首领,由达赖喇章和噶厦组成政教合一制地方政府行政体制,清朝通过该体制施以中央集权促进西藏封建农奴制封建化。  相似文献   

3.
乌鲁木齐铁厂是清朝在新疆设置时间最早和生产规模较大的官办铁厂。该铁厂的设置和生产,对新疆地区的矿物开采、垦荒屯田以及防务建设都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史料所限,目前对乌鲁木齐铁厂的研究尚欠深入系统。笔者在整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军机处满文录副奏折过程中发现了一部分有关乌鲁木齐铁厂史料,其中绝大部分是当时驻乌鲁大齐办事大臣、参赞大臣、都统等员缮写进呈的奏折,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本文主要依据这些新发现的满文档案,并结合有关汉文文献资料,就乌鲁木齐铁厂的设置、生产、管理和作用等方面问题试作论述…  相似文献   

4.
李福林生于西藏,出身汉藏通婚家庭。从1890-1910年间,他从马兵开始,一路升至把总、都司、游击等职,屡获驻藏大臣升泰、文海、裕钢、有泰、联豫等任用或赏识。有泰在日记中对李福林有较多记述,他是一位“知藏”官员,擅长办理西藏地方具体事务,亦颇会处理与驻藏大臣的关系。在查办藏事大臣张荫棠参劾有泰等驻藏官员案中,李福林因“知藏”而免于严厉惩罚。但是,在宣统元年西藏地方因派遣川军赴藏问题与清朝中央政府发生冲突时,李福林在其中的行为,被赵尔丰认为可疑,联豫指他为“内奸”,最终受到清廷“回川监禁”处罚。  相似文献   

5.
清朝治理蒙藏方略之得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长达200多年的实践中,清朝历代统治者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蒙藏地区的统治,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当然也出现不少失误。文章依据大量文献资料,对清朝治理蒙藏方略的得失进行了分析,旨在使人们对清朝治理蒙藏的实践有一个较为理性的认识。  相似文献   

6.
蒙藏委员会是南京国民政府主管蒙藏事务的中央机构,自成立以后,它通过各直属机关的设立和相关条例的颁布,对蒙藏佛教加以扶持和管理,体现了国民政府对蒙藏地区的高度重视。蒙藏委员会的设立不仅维护了中国对边疆的主权,密切了边疆民族与中央政府的联系,而且对于蒙藏佛教的发展也有推进作用。  相似文献   

7.
<正> 清代,中央政府为加强对西藏的统治,自雍正年间设立驻藏大臣直至清末,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驻藏大臣制度,客观上对于行使国家主权、巩固边防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本文仅就驻藏大臣设立的几个问题略述如下。 (一)驻藏大臣设置的年代 驻藏大臣设置的年代究竟起子何时,数十年来,藏学界学者意见不一,各书记载亦不相  相似文献   

8.
关于清代新疆军府制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3,自引:1,他引:3  
王希隆 《西域研究》2002,3(1):26-39
清代新疆建省之前,当地的最高军政建制是伊犁将军府.伊犁将军在清代边疆驻防将军中辖地最为辽阔,受其节制的高级军政官员最多,故其名号前冠有"总统"二字.但是,由于新疆划分为四大军政区,各区有专辖一区之军政长官,伊犁将军直辖伊犁军政区,对其它军政区的都统、参赞大臣等长官只是名义上的节制,其"总统"之权有限.正是因为伊犁将军直辖伊犁军政区,该区虽设有号为"疆帅"的参赞大臣,但与塔尔巴哈台、喀什噶尔两大军政区的参赞大臣有所不同,补放无定制,长期缺悬.清朝在新疆实际上设立了两个军府,即伊犁将军府和乌鲁木齐都统府,乌鲁木齐都统虽然在名义上受伊犁将军节制,但都统与将军同为武官从一品,都统统辖的驻防军兵力、军政事务等与伊犁军政区基本相同.故和瑛认为,乌鲁木齐都统一职即汉西域都护.  相似文献   

9.
<正>公元1644年清朝建立,定都北京.次年,西宁等地区归入清朝版图.清初八十年间,对西宁一带的政区划分和军政建制,一如明制,未暇经理.在青海牧区则由蒙古和藏族游牧,由和硕特汗王管理.迨平定罗卜藏丹津反清事件后,加强中央统治,改革军政建制.除仍设西宁镇总兵和在西宁道派驻按察司俭事以外,雍正二年(1724)改西宁卫为西宁府,属甘肃省,下辖西宁、碾伯等县,尔后又辖大通县、丹噶尔厅、贵德厅、循化厅、巴燕戎厅共三县四厅.对青海牧业区,雍正元年以前,俱派理藩院司员驻扎西宁办理其有关事务.雍正二年设“钦差办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首任办事大臣达鼐,蒙古正白旗人,散秩大臣,雍正三年到任.办事大臣衙门,初设于青海湖边的察罕城.由于该处气候寒冷,历任大臣多不亲往,而驻西宁城内,故又称西宁办事大臣.广大牧区归办事大臣管理,上隶于理藩院,因而成为清王朝的一个特殊政区.该地区的蒙古族和藏族不执行全国统一的《大清律》,他们分别执行适合各自特点的法规.蒙古族执行《蒙古律例》,藏族执行《番例》.《卫藏通志》载:“雍正十二年(1734),颁给唐古忒字律例,系西宁夷情衙门从蒙古  相似文献   

10.
礼治",就是通过"礼制"、"礼仪"、"礼器"等内容和手段,来维护和协调社会的等级关系,从而达到社会的稳定和统治的牢固。清朝统治者优礼、尊崇藏传佛教,利用藏传佛教作为统治蒙藏地区的工具,把对藏传佛教的管理纳入国家礼仪制度,通过"礼治"维护了蒙藏地区的稳定,有效地巩固了清朝政权。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从统治权的层面分析政教合一制内僧俗两大系统的构成和权力的实施,以及僧俗官吏的特点.清中央集权解决政教合一制内僧俗权力之争,以削弱控制宗教的俗官势力,扩大达赖与驻藏大臣的职权,加强清朝对西藏的直接管理,完善政教合一制.  相似文献   

12.
蒙藏委员会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主管蒙藏地区事务的中央机关.其主要职能是按照训政计划要求推进蒙藏地区的一应行政改革事项,其中扶植蒙藏地区的教育发展是其首要任务.蒙藏委员会对蒙藏教育在训政时期各阶段的推进过程做了详细的规划部署,由其直接举办并取得一定成绩的蒙藏教育事业计有蒙藏边区学生之招收、保送及救济;蒙藏学生升入内地各级学校之预备教育;蒙藏边区学校之筹办等.然而由于蒙藏委员会的职能赋予过于宽泛,实际权力授予无法与之相匹配,加之特殊历史背景下边疆问题的复杂性,使得其不能有针对性地、有效地推进蒙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3.
清政府设置驻藏大臣,始于1727年,迄于1911年清帝退位。其间,共派遣办事大臣八十二任,会办大臣五十六任。这是清政府为了防止外来侵略和分裂势力,加强对西藏的统治,密切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本文拟就清政府驻藏大臣的设置、职权的演变及有关制度,略作探讨。限于篇幅,本文对上述问题的探讨以1840年为限;1840年以后的有关问题,将另文论述。一清政府设置驻藏大臣,是清王朝对西藏的施政逐步加强的结果。它标志着清王朝对西藏的统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清初,由于内地动乱频仍,清政府无暇直接过问西藏政务,采取通过蒙古和硕特部汗王间接治理的措施。由于和硕特部汗王对西藏的高压政策,因而遭到藏族各阶层人民的反对。到十七世纪末叶,以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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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西藏摄政二世策墨林活佛因“侵占百姓田庐,独断专行”等罪名被清廷下令放逐。摄政权力无法受到约束,格鲁派内部的争权波及商上事务,驻藏大臣才疏及驻藏衙门设置的不完善,三部藏内章程的不足与实施过程中的制约,这些当时藏内吏治的积弊,应是在政教分离的制度里所实行的地方性政教合一制深层次的弊端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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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初,三姓副都统衙门管辖的地域辽阔,居住着赫哲、库雅拉、费雅喀、鄂伦春、库页、奇勒尔、恰克拉等土著民族。这些民族居住地区分散,姓氏复杂,多从事渔猎生活。加强对他们的管理,保证这些民族向清廷交纳贡赋,并掌管赏乌绫事务,也是三姓副都统衙门的重要职责。本文主要依据史料对三姓地区土著民族的分布、形成、演变和融合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6.
在清朝治理西藏的过程中,四川、云南、甘肃三地发挥了重要作用。三省军事力量是清朝经略西藏的主要军事支撑,三省在行政资源和后勤供给上为清朝管理西藏提供了保障,也是清朝管理涉藏朝贡和交通的依托。三省在清朝管理西藏中的特殊作用,反映了清朝经略边疆中的直省角色,即清朝实现对边疆地区的统一和管理,需要直省地区特别是同边疆接壤直省的支撑,也反映了"大一统"政权下直省与藩部的密切联系和休戚与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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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清嘉庆十九年(1814年),以时任西藏地方政府摄政的第穆呼图克图济美嘉措为首的部分噶厦政府官员,趁清廷更换驻藏大臣之机,制造了所谓的“驻藏大臣与达赖争坐次案”。本文拟通过对事件始末的剖析,勾勒出这一问题的轮廓,以待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18.
清代很尊重喇嘛教,将黄教定为国教,把在蒙藏地区推崇喇嘛教,作为维护民族团结统治蒙藏民族的“国策”,实行“因其教不易其俗”的方针。为使这一方针政策有效地贯彻实施,清朝从开国伊始,就注意对喇嘛教的立法,将统治政策具体化、法律化,运用法律手段对喇嘛教进行管理。 清朝对喇嘛教的立法,在扶植、管理、改造喇嘛教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所以,这个问题应作为中国民族关系史和中国法制史的一个课题来深入研究。虽然近几年发表了一些清代关于喇喇教政策的文章,但大多将属于法律方面的问题,归结到政策中,没能从法律角度进行研究,本文拟就清朝对嘛喇教立法的几个问题作一浅陋的探讨。  相似文献   

19.
清代前期利用喇嘛教政策的形成和演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清朝统治蒙藏地区的政策中,喇嘛教的推行占重要地位。作为一种政策,清朝利用喇嘛教究竟起于何时?有清一代这一政策发展变化情况怎样?清朝以理藩院管理喇嘛教包括哪些内容?这些问题,以往文章中有的虽已涉及,但分歧较大;有的则尚未谈到。鉴于此,本文拟就清代前期利用喇嘛教政策的形成和演变、理藩院对喇嘛教的管理谈些不成熟意见。  相似文献   

20.
文硕被革职驻藏大臣为西藏近代史上具有重要影响的事件。本文从清廷革掉文硕驻藏大臣职务的谕旨及文硕所记该旨对比分析出发,探求文硕被革职背后涉及的人事矛盾与派系冲突,认为文硕被革职的原因与其"清流"心态大有关系。出身"清流"的文硕,在外放出任驻藏大臣后他依然持有"清流"心态,并在隆吐山事件处理中展现出来,这违背了清廷当时处理该事件的"逻辑"。他终因此惹怒清廷最高统治者而被革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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