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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数字贸易蓬勃发展促使经贸规则的重要性显著提升,日本在数字贸易规则制定领域取得了较多成果,基于其规则制定的具体实践,通过文本分析法与比较分析法研析其制定方式与模板应用,讨论其中蕴含的积极启示。研究发现,日本以3种方式参与数字贸易规则制定,即通过WTO等国际组织踊跃参与数字贸易谈判,在国际合作中重视数字议题,通过EPA和FTA在经贸协定中纳入众多数字贸易规则条款,使得日本在国际数字贸易规则博弈中位居前列;基于不同数字贸易规则模板的特征对比,发现日本在EPA和FTA中融入数字贸易规则的三大模板,并根据不同缔约对象灵活制定数字贸易规则,既追求“美式模板”高标准规则,又融通“欧式模板”数字监管模式,同时接纳“东亚模板”的包容性条款。研究表明,可以借鉴日本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经验,积极参与多边数字贸易谈判,在国际规则制定中发挥中国力量;贯彻落实RCEP数字贸易规则,推广“东亚模板”共识;提升规则广度、深度,对接国际高水平数字贸易规则。 相似文献
2.
李浩东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2):50-61
在美西方对中国加强遏制打压,叠加疫情长期化影响的背景下,中国提出加入CPTPP的申请,既顺应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既定战略,又能参与全球经贸规则制定,争取全球经济治理话语权。文章通过对中国加入CPTPP谈判的战略意义和现实基础的分析,揭示中国借此契机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和更深层次扩大开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方面,此举有利于中国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构建新发展格局;另一方面,中国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等方面已经卓有成效,具备加入CPTPP的基础条件。在此分析基础上,文章提出加入CPTPP的路径:一是处理好加入CPTPP与维护WTO的关系;二是处理好与日本等利益相关国家的关系;三是处理好国内改革提速与高水平开放对接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刘丹 《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1):39-46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是中国继加入WTO后深度融入全球化进程的另一座里程碑。从贸易角度出发,利用CEPII BACI全球双边贸易数据比较了RCEP与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总贸易规模和内部贸易发展趋势,并在此基础上系统描述了RCEP成员国之间和产品类别的贸易情况。研究认为,RCEP将成为中日贸易低迷的突破口,进一步发挥中日韩制造业和贸易强国的联合产业链优势,形成强有力的经济纽带和制度规范,推进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 RCEP形成的稳定亚太市场将有助于中国扩大出口、优化进口,推动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和规范各类要素市场,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签署RCEP将协同“一带一路”倡议发挥中国市场规模和生产体系上的优势,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升中国的国际影响力,使亚太地区成为国际贸易的中心领地。 相似文献
4.
倪月菊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3):52-62,114
区域全面伙伴关系协议(RCEP)在全球价值链重塑的大背景下成功签署.RCEP 15个国家是全球和区域价值链的深度参与者,一旦该协议正式实施,必将对全球价值链重塑产生深刻影响.笔者从全球价值链重塑的视角出发,深入探讨了RCEP对亚太地区生产网络的影响,认为RCEP将加速全球价值链的"区域化"步伐,使亚太地区生产网络由二战后日本学者构想的以日本为首的雁型发展模式加速向以中国和日本两国为头雁的"双头雁阵"模式转变.中国将依托RC E P这一巨大平台,深入参与亚太地区生产网络中并发挥更为重要的引领作用.这将对中国构建以国内循环为主、国际国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产生深刻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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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2014—2020年全球49个主要经济体的数字贸易数据,构建了6个一级指标22个具体指标的数字贸易发展指数评价体系,使用熵权法测算权重,利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核密度估计方法,力图对各国的数字贸易发展情况的动态演进进行刻画,并采用面板回归分析对影响数字贸易发展指数的因素进行了检验。研究结果发现,2014—2020年,美国和韩国数字贸易发展指数均保持在世界前列,欧美发达国家的数字贸易发展优于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数字贸易发展情况;中国在数字创新和数字贸易规模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但是数字贸易壁垒仍然较高,数字安全和数字技能方面仍与发达国家具有一定的差距;全球49个样本国家的数字贸易发展情况存在一定的分化现象,但非均衡性缩小;数字贸易发展受到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进程、产业结构升级、对外开放程度、制度质量、数字贸易规则深度的影响,并且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具有异质性的影响。提出新时代中国数字贸易发展的政策建议,应有序提高数字贸易开放程度、积极参与数字贸易规则相关谈判、健全数字贸易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字贸易人才的培养。 相似文献
6.
过境国如何行使其边境执法权,对过境国以及进出口国相关利益将产生直接影响。CPTPP将过境货物纳入了知识产权的执法范围,这将维护进出口国的公共健康利益并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实践中因过境国对过境的仿制药品执法而引发争议。但是,CPTPP并未明确启动过境货物的知识产权执法的条件,也未明确权利人向主管机关申请知识产权执法的对象是否包括过境货物。因此,CPTPP的规定存在阻碍过境货物正当通行的可能性,未能有效协调过境国和进出口国利益。我国目前并非CPTPP的缔约国,但是在"一带一路"倡议下,过境运输是我国与沿线国家跨境贸易的重要运输方式,同时我国也是过境贸易的枢纽,有关过境货物的知识产权执法规则会对我国产生较大影响。为避免争议的发生,我国可以援引WTO规则和过境自由原则,在WTO框架内主张自身权利且要求CPTPP缔约方明确相关条款的内涵。此外,我国在订立区域贸易协定和完善国内法时,应当秉持协调过境国和进出口国利益的理念,填补有关过境货物知识产权执法规则的空白、细化具体条款,并且关注CPTPP的溢出效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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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数据安全规则是推进全球数字贸易治理的重要关切,中国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后,需要在RTAs框架下,基于数据安全视角对DEPA 进行规则解析。采用自然语言识别法梳理DEPA数据安全规则体系,针对数据安全核心议题——跨境数据自由流动、数据存储非强制本地化、个人信息保护等,结合“特定规则”和“一般性规则”分析,通过文本比较评析DEPA和CPTTP、USMCA、RCEP等既有协定在这些议题上的覆盖范围、承诺深度的趋同和分歧。研究认为,DEPA针对跨境数据自由流动和数据存储非强制本地化所构建的规则,在推动数据流动自由化和保留自主监管空间两方面都处于中游水平; DEPA的个人信息保护覆盖范围比较广泛,特别强调数据保护可信任标志的使用。中国申请加入DEPA能够推动中国和DEPA在数据流动等议题上进一步确定和磋商,推进中国参与国际层面规则构建的进程、完善国内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制,对中国申请加入CPTPP乃至其他RTAs协议的谈判都有积极作用,能够提高中国在数字贸易治理中的国际影响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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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RCEP成员国2012—2019年的数据,基于拓展的贸易引力模型分析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中国跨境电商出口RCEP国家的影响。结果表明:贸易便利化水平能够推动中国跨境电商出口RCEP其他成员国,其中,RCEP其他成员国的金融环境、基础设施水平、电子商务环境、海关通关效率对中国跨境电商出口产生正面影响;政府规制环境对中国跨境电商出口产生负面影响,但并不显著。依据实证结果,提出改善电子金融服务环境、加强基础设施软硬件建设、优化海关通关效率等建议。 相似文献
9.
在全球价值链数字化背景下,研究区域数字贸易规则深度如何影响双边价值链关联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基于区域数字贸易规则TAPED数据库和增加值贸易OECD-TIVA数据库,通过量化区域数字贸易规则深度以及价值链关联程度,考察了区域数字贸易规则深度对价值链关联程度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研究发现,深化区域数字贸易规则主要通过降低贸易成本和提高生产效率来增强价值链关联,且对浅度价值链关联的促进作用显著大于深度价值链关联。该结论在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进一步的异质性检验发现,数字贸易规则深度的价值链关联效应在发达经济体与发展中经济体之间更为显著,此外,与其他条款相比,数据流动相关条款对价值链关联的促进作用更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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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在我国与RCEP贸易往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选取长三角与RCEP伙伴国的贸易数据为样本,在研究已生效FTA战略对长三角的区域内贸易影响基础之上,使用回归系数法,估计RCEP生效给长三角带来的贸易增量和增幅.结果表明:缔结FTA对长三角在RCEP区域内的贸易产生显著的促进作用,并且FT...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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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球数字贸易发展迅猛,然而贸易规则却远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纵观世界各国,美国和欧盟数字贸易发展最早,也逐渐形成了两大典型的数字贸易规则模板,并引领着全球规则走向。文章通过对两大模板的特征分析,叙述了两大模板存在的主要分歧,即数据本地化、跨境数据自由流动、隐私保护及网络中介责任认定,并针对主要分歧探究中国数字贸易规制的发展趋向,同时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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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星叶 《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35(2):56-62
RCEP为中国跨境电商出口发展带来了新动能,也为成员国经贸往来提供了新的契机。选取2010—2021年面板数据,基于拓展的贸易引力模型,实证检验中国对RCEP成员国跨境电商出口的影响因素及贸易潜力。研究表明,跨境电商出口交易额与经济规模、消费差距、贸易开放度、互联网信息化水平以及人口数量呈正相关关系,与地理距离呈负相关关系。贸易潜力方面,14个RCEP成员国中9个属于潜力巨大型,3个属于潜力开拓型,2个属于潜力再造型。应抓住东南亚人口红利,扩大跨境电商出口规模;完善跨境基础设施建设,缩短贸易距离;针对不同贸易潜力国家,采取差异化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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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的签署为充分挖掘中国与RCEP伙伴国的贸易效率和潜力提供了可能.随机前沿引力模型结果显示:一方面,中国对RCEP伙伴国出口贸易量基本上达到了出口贸易前沿水平的一半,双边贸易效率仍处于较低水平,但双边贸易潜力巨大.得益于贸易便利化措施和"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中国对越南及柬埔寨的双边贸易率尤其是出口贸易效率均有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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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贸易是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产物,由于数据的价值难以量化、国际监管规则激烈博弈,融合发展新业态较难区分等制约因素,在全球范围内,数字贸易核算都异常困难.通过对数字贸易范畴梳理、规模估算及国际博弈的系统性研究发现,当前全球博弈焦点主要集中在数据自由流动、跨境税收征收、数字公平、隐私保护、知识产权和国际规则话语权等方面.提出应该从培育完善的数字要素市场体系、加强电子商务领域双向开放、积极参与数字贸易规则制定、启动数字贸易统计体系建设,以及健全数字贸易发展生态系统等方面入手,推动中国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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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底,RCEP协定正式生效。中日两国作为RCEP协定下重要成员国,对RCEP的合作共赢机制将产生深远影响。首先回顾中日过往经贸合作,再以中日货物贸易关税削减为切入点解读RCEP协定文本。运用GTAP模型评估协定生效第11年、第16年、第21年关税下调带来的中日双边经贸规模和结构效应。总体来看,关税削减带来了两国GDP增长、福利水平提高、贸易条件改善,并扩大了两国之间的贸易规模,但两国不同部门的产出变化情况不同。最后基于以上分析,分别从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数字贸易、投资领域对中日两国经贸合作前景进行展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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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数字贸易这一新兴贸易形态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全球数字贸易治理这种公共品却呈“赤字”状态。从需求角度看,数字贸易迅猛发展所产生分歧与争端的加剧及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的客观推动,增加了对全球数字贸易治理的需求;从供给角度看,WTO半缺位于全球数字贸易治理的供给,多边贸易协定的竞争化及碎片化,使得数字贸易治理的供给相对需求而言,处于“赤字”状态,这源于全球数字贸易大国在相关重大问题上的分歧且无法达成共识。应对全球数字贸易治理“赤字”,我国要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与数字贸易的法律制度,积极参与全球和区域数字贸易治理,管控、协调好与主要数字贸易大国的矛盾与分歧,促进我国数字经济与数字贸易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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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
"全球能源互联网"的实践,有赖于国家间电力能源部门的自由开放。然在电力能源部门自由化项目上CPTPP对非成员国所建构歧视性的"外部"贸易壁垒,对我国而言将形成推动跨国跨洲电网互联贸易多边谈判的潜在挑战。此外,CPTPP成员国各自以泛滥式"国家安全"为理由来设置电力能源自由化"技术性贸易壁垒",其所建构的"内部"贸易壁垒,让成员国间在跨境电力贸易自由化上也受阻,这样的趋势恐怕成为其他相对较低自由化标准的多边或双边贸易协定所仿效。我国除需要警惕CPTPP有关电力能源自由化"外部"及"内部"贸易壁垒对"全球能源互联网"推动上的阻碍外,在应对措施方面,双边贸易层次上,中国可通过签署双边FTA模式藉此纳入电力贸易项目来建构以中国为核心国利益的"轴辐式"网络;区域贸易层次上,中国与中亚国家间的跨境电网互联上,可通过上海合作组织来建构中国与中亚战略合作关系;在全球层次上,可积极推进RCEP以强化亚太经济合作主动权,在扩大RCEP成员国并允许CPTPP成员国加入的同时,能做到逐步削弱CPTPP对我国所建构的贸易壁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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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给中欧的金融服务投资带来了机遇,聚焦于数字金融领域,通过比对CAI与中欧和第三方经济体签订的协议(包括RCEP和CETA),分析CAI数字金融核心规则的变化与未来走向。研究认为,CAI具有的显著特征,一是承诺内容与既有RTAs呈现相互交错的关系; 二是欧盟对金融数据跨境流通持审慎态度,而中国基于正面清单的方式对金融数据流通服务作出市场准入承诺; 三是市场准入承诺超过中国既有的自主开放水平; 四是设置较全面且详细的金融安全监管内容。CAI的承诺仍存在不少保留,未来中欧就金融贸易规则构建进程中,双方在完善数据监管维护个人隐私安全方面需要继续协商和取得共识; 欧盟需要进一步提升对数据流通服务的开放水平,以及精确金融监管“审慎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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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关系日趋复杂、多边贸易合作趋于紧张的背景下,削减双边贸易成本是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发展的必要举措。基于贸易便利化削减双边贸易成本的作用机制,采用面板空间计量模型和面板门槛模型,对贸易便利化与双边贸易成本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1)"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以及各国与中国之间的双边贸易成本均存在显著的空间自相关,且样本期内贸易便利化的空间自相关程度逐渐加强,而双边贸易成本的空间自相关程度则不断减弱。(2)"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升能够有效地削减各国与中国之间的双边贸易成本,且削减作用在时间上存在滞后性,在空间上存在空间溢出效应。(3)贸易便利化各领域指标中,海关环境、基础设施和市场准入对双边贸易成本的削减作用较大,电子商务和制度环境的削减作用较小,而金融环境的削减作用不显著。(4)贸易便利化对双边贸易成本的削减作用受国家性质和国家所处地理区位的影响且存在门槛效应,削减强度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对外开放程度、人口密度及其对中国的贸易依存度相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