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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单线的刑法研究范式在刑法思考方法上以及在刑法制度的建构上都存在着难以摆脱的困境,它必然要为折中的研究范式所取代.以折中范式为指导思想的折中刑法,根源于中国古代的中庸思想,学界对于"折中"长期存在偏见应当得以纠正.折中的研究范式在刑法思考方法上应当提倡社会论,在制度构建上提倡一种(融合主观主义合理内核的)客观主义--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人格责任论--并和主义的综合论.  相似文献   

2.
再论新刑法的基本立场——与张明楷教授商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旧刑法中有主观主义的反映,新刑法中也的确有明显的客观主义表现.但是,张明楷教授据以得出"旧刑法向主观主义倾斜,新刑法向客观主义倾斜"这一结论的论据却缺乏足够的说服力.在用"向客观主义倾斜"来表述新刑法的立场时,不能忽略新刑法中同样突出的主观主义表现.只有我们对主观主义真正重视起来,全面、透彻地认识和了解刑法中的主观主义传统,才能更好地剔除其中的消极因素,顺利地继续"向客观主义倾斜".  相似文献   

3.
通过对修订后的刑法与原刑法的相互比较,分析了原刑法的主观主义特点及其主观主义的主要表现和修订后的刑法的客观主义特点及其倾向于客观主义的主要表现,并阐述了修订后的刑法向客观主义倾斜的进步意义之所在。  相似文献   

4.
刑法客观主义是理性人权发展的结果,其核心是罪刑法定,以限制刑罚权、保障人权为己任,贯穿始终的是一种形式正义,但却使定罪量刑问题趋于僵化。人权的人性化导致了刑法主观主义的产生,刑法主观主义倡导刑罚个别化,注重的是社会生活中的真实个人,其实质在于提倡社会化的刑法制度,隐含的是一种实质正义,缺点在于引发了新的人权危机,可能使整个社会陷于恐怖。人权保障的发展趋势使刑法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走向相互借鉴与融合。  相似文献   

5.
在英美法系国家刑法中,注意义务理论经历了相当注意说、客观主义的行为标准说、主观主义的注意义务说三种学说.认真研究这三种学说,可以使我们从不同角度更全面地认识犯罪过失的核心.  相似文献   

6.
哲学在其本性上是思考人类生活及其世界的“价值问题”的理论。哲学范式的转换,从根本上取决于人对自身生存发展、生命本质的意义、实现方式和内容的改变,体现人类对自己生存命运的关注,对理想境界及本性完善的价值追求。纵观西方哲学形态演变的历史,可以认为是从“实在论”范式向“价值论”范式转变的历史。当代价值论范式转向的实质,就是要从“实在论”思维范式中解放出来,走向一种立足于人的价值性活动的哲学思维,进入价值论所面对和关注的人的现实生活世界,创造人与社会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所需要的当代哲学。  相似文献   

7.
二元论世界观源于人类主体意识的确立,也是人类精神需求的内在倾向。但二元论所确立的心身对立的世界图景使得意识或者以一种独立的形态存在,或被完全否定而消失于无形。具身现象学通过考察"行为"的性质而揭示出的心身同一论,不仅超越了二元论及其结果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一元论,而且代表了一种以有机生命为着眼点的意识研究的趋势。从二元论到具身概念兴起的过程,是人们对意识范畴的否定之否定的重构之路。  相似文献   

8.
刑法谦抑性概念产生于刑法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争斗过程中,旨在维护个人自由同时防止刑法异化成为恣意侵害人权的工具,其理论渊源根植于欧州大陆启蒙主义的刑法思想理念。通过对刑法谦抑性的溯源可知,刑法谦抑性本质上是人们对刑法的一种价值诉求。  相似文献   

9.
刑法谦抑性主要经由日本刑法学理论导入中国。刑法谦抑性概念产生于刑法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争斗过程中,旨在维护个人自由同时防止刑法异化成为恣意侵害人权的工具,其理论渊源根植于欧陆启蒙主义的刑法思想理念。刑法谦抑性本质上是人们对刑法的一种价值诉求,是一种理念、思想或精神。  相似文献   

10.
脑死说标准和心死说标准的分庭抗礼给刑法适用带来了困惑和混乱,脑死说和心死说两种标准在定罪、量刑、诉讼程序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冲突。在死亡判定标准上,各国立法存在一元论和二元论之争,基于人的死亡是一种客观事实、二元论标准在司法适用上的不合理现象,我国刑法适用宜采取一元论的脑死说标准。由于科学依据、社会文化、伦理道德和思想观念等多种原因,我国确立脑死亡的立法标准将漫长且困难。  相似文献   

11.
现代刑法理论是在对刑法发展史上主、客观主义刑法理论扬弃的基础上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本文系统分析论证了刑法史上第一个理论形态———客观主义刑法理论产生的背景及其内涵 ,无疑对进一步全面正确地把握现代刑法理论的根基 ,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2.
该文通过对未遂犯刑事责任的理论与制度根据、我国未遂犯的处罚原则与根据以及未遂犯与不能犯的关系的比较研究,阐释了主观主义、客观主义、折衷主义关于未遂犯刑事责任的观点均失于片面,只有建立在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基础上的我国的刑事责任原则才是未遂犯刑事责任的科学根据,提出了完善我国刑法理论中关于未遂犯与不能犯关系之建议.  相似文献   

13.
合理冒险行为是俄罗斯刑法中一项独具特色的规定。作为排除犯罪性的情形,合理冒险行为不同于紧急避险,也与正当业务行为相区别。该规定体现出宽容冒险行为、保护善意动机的独特性。对中国刑法的启示在于:目前需要谨慎建立风险刑法范式,同时应考虑将犯罪动机等酌定情节法定化。  相似文献   

14.
风险刑法理论虽然已为立法部门所认可, 但在学界却受到广泛批评。 究其原因, 既在于批评者 对于风险刑法理论的渊源———风险社会理论存在诸多误解, 也与风险刑法理论的体系建构未臻成熟有关。 风 险社会理论的关键词是 “风险”, 这一概念与刑法中的 “危险” 具有同质性, 故而决定了风险社会理论与刑 法理论嫁接的可行性。 风险刑法的基本范式是: 刑法的干预点不是行为对法益的现实侵害 (结果), 而是对 法益的可能侵害 (危险)。 这将导致刑法的规制功能和调控范围的双重扩张。 为避免刑罚的负面效应, 有必 要预防风险刑法自身的 “风险”, 对行为的风险量度进行精准评价, 从而决定应否犯罪化以及配置相当的刑 量。 风险刑法仅是对传统刑法的补充, 而不是将其完全替代, 二者共存一体将是现代刑法的共通现象。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亲亲相隐”持否定态度,但“亲亲相隐”精神并不必然与现代法制相违背。许多现代国家的刑法中存留有“亲亲相隐”的条文,一些国家的刑诉法中也有一些“亲亲相隐”的规定。将我国传统法文化中“亲亲相隐”的有关理念引进现代法律制度中,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亲属免证制度,有益于关照传统,维护亲情,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相似文献   

16.
为准确理解职务犯罪案件证据的衔接与适用,需要运用法解释学的方法对该条例加以检视,《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出台标志两法在证据衔接上迈向新的台阶。进行解释前,应当明确主观论的法解释学立场。《监察法实施条例》在证据衔接上有其自洽的逻辑体系,具体而言,包括三种类型:证据准入规范类型、证据取得规范类型以及证据排除规范类型。证据准入规范涵盖的证据种类均可进入刑事诉讼作为证据使用,其中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创设了双向衔接规范;证据取得规范不包含证明标准规则;证据取得规范从积极方面规定了证据收集、取得方法应当“对标”刑诉法;证据排除规范则从消极方面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监察人员以非法方法取得的供述在刑事诉讼中应当排除。   相似文献   

17.
犯罪的完成是以刑法保护客体即刑法法益为考察基点,在法定意义上的价值评判,是立法者进行价值选择的结果,而不是从自然角度观察的行为过程的完成,因而犯罪已经既遂但行为尚未终了、或虽行为终了但行为人还要实施其他犯罪行为便成为通常的情况。此时,刑法规范当然得发挥其对法益的动态保护机能,使受侵害之法益尽早脱离行为人之掌控或避免它种法益受到侵害或威胁,由此便凸显运用刑法理论对纷繁复杂的事后行为给予恰当的刑法评价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8.
竞技体育行为是作为一种正当业务行为而具有刑事正当性的。技巧性比赛、身体接触较轻微的的对抗性比赛、训练中的体育活动以及非职业性体育活动都有可能作为刑法中的业务行为对待。竞技体育行为的正当化根据在于存在着优越于身体伤害这种可能风险的利益,正当化要件则包括主体、时空和规则诸方面。  相似文献   

19.
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略述(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主要分为古典学派(旧派)和近代学派(新派)。古典学派最早系统阐述了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该学派认为刑事责任的根据在于意志自由,刑事责任本质上是一种道义责任;在刑罚论方面,早期古典学派有学者主张目的刑论,但大多数古典学派学者主张报应刑论。近代学派对犯罪原因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该派认为刑事责任的根据在于行为人的反社会人格;基于社会责任论,近代学派反对报应刑论,主张目的刑论,认为刑罚目的在于防止再犯、防卫社会;近代学派在保安处分和刑事政策研究方面也作出了重大贡献。古典学派与近代学派就意志是否自由、个人本位还是社会本位、刑事责任本质为何、在犯罪认定上应当坚持客观主义还是主观主义、刑罚根据是什么等领域展开了长期论战。论战结果是两派在责任论、刑罚论等多方面走向融合。两派论战还促进了后期古典学派的形成和发展。二战以后,西方刑法学者通过对法西斯刑法思想的清算和以往刑法思想的反思,又提出了一些新的刑法理论。  相似文献   

20.
传统因果关系理论着眼于为刑法因果关系问题提供稳定而统一的判断标准,然而因为其底层逻辑上的缺陷,最终所提供的实际上仅是对于刑法因果关系的描述。究其根源,是因为其自古典刑法以来所沿用的宏大叙事理解方式,这使得传统因果关系理论的根本问题不在于其具体理论是否能够细致地应对各种情况,而在于范式上需要完成彻底的转变。从诠释学的路径出发,能更有的放矢地揭示出对刑法因果关系问题的理解如何产生以及这种理解应当如何表述。视域融合的理解方式更贴合于刑法因果关系问题的本质,能够有效地沟通对因果关系问题的理解中的实然与应然。在具体理论层面,客观归责理论更适合视域融合理解方式的展开,能有效支撑刑法因果关系问题的范式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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