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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通过问卷调查及对相关专家的访谈,探讨当前我国制定中医药法存在的难点,认为其主要在立法者对所立之法的名称、立法目的、调整对象、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重要问题上存在意见分歧。为此提出以下建议:明确立法目的、调整对象、适用范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传统医药法》(简称《中医药法》)命名;对少数民族医药、民间确有疗效的医药给予立法保护和规范;中医、中药分别立法,增强法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法的名称结构形式多种多样,极不规范,这不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及完善,在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造成一定的混乱。法的名称要规范化必须具备三个要素:法的制定主体或效力范围、调整对象、效力等级。在此基础上,我们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的名称使用的规范化提出了一些立法设想,建议修改《立法法》,增加法的名称规范化内容的设置。  相似文献   

3.
行政立法具有立法性和行政性,但行政性更加突出;行政立法是行政权的行使方式,应当遵守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合法性和合理性应当是审查的内容。根据《宪法》《立法法》和相关法律,行政立法应当根据上位法制定,机关、组织和个人可以以行政立法"抵触"上位法为由对行政立法提起审查,有权机关对抵触上位法的行政法规和不适当的行政规章行使审查权、改撤权;而《立法法》第96条规定,超越权限、违反上位法、违反法定程序和规章不适当都是改变、撤销行政立法的理由,两类法条之间规定不一致。应对《立法法》相关条款进行解释,完善对行政立法不作为的审查,并且做到行政立法审查的权责统一。  相似文献   

4.
变更判决的适用范围不应当仅限于行政裁量权领域,而应当扩大到程序性违法领域。变更判决适用的行为种类不应仅限于行政处罚与有关款额的确定确有错误时,而应当扩展到新《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的行政附带民事诉讼领域。从理论上来看,行政强制领域也应当被纳入变更判决的适用范围之内。“明显不当”从实质意义上来说是对“违法”的侧面反映,“明显不当”的判断标准可以从是否违反行政惯例,是否背离立法目的与立法精神层面来考察。  相似文献   

5.
黑名单范围是民航旅客黑名单制度的核心问题。无论是《东京公约》《保安手册》等国际立法,还是美、加等域外国家立法,抑或是国外航空公司内部规范,都没有直接明确规定民航旅客黑名单制度,而是从“拒绝运输”(拒载)的角度对“潜在威胁的人”的强制措施作了相关规定。我国《刑法》《治安处罚法》《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以及《飞行安全保卫规则》都从维护公共安全角度对旅客不轨行为进行了规制,但法律效力层次和内容侧重点不同。《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和“385号文”是我国目前关于民航旅客黑名单最直接的法律规范,但二者在适用范围方面并不完全一致。应当从法治建设高度创新民航旅客黑名单制度,统一规范民航旅客黑名单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不文明行为不宜作为民航旅客黑名单范围的标准,应以危害民航安全作为民航旅客黑名单范围的标准,并以类型化方式对民航旅客黑名单的适用范围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6.
关于完善我国外资立法的构想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为了建立科学、统一、先进且符合国际投资自由化发展趋势的外资立法体系 ,我国应当制定统一的外资法 ,重构外资立法体系 ,对现行外资立法与《公司法》不协调的内容、外资立法中不符合WTO规则的内容、外资立法中产生其他问题的内容和外资立法配套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7.
统一制定军事采购基本法是军事采购法制化的必由之路。军事采购基本法的名称应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采购条例”,其中法的效力层次为“条例”,法的内容为“军事采购”,法的范围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从法学理论的角度探讨了统一制定军事采购基本法的主要理由,并从立法学的角度构想了军事采购基本法的名称。  相似文献   

8.
简述制定《资源综合利用法》的背景和基本概念,分析立法的重要意义和应当规范的立法内容,阐明立法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9.
我国对立法行为的规范基本上经历了从宪法和组织法授权型规定、程序化规定到单行法律或法规规定,最后发展到法典化这样四个阶段.《立法法》作为规范立法行为的基本法律,对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明确立法权限、维护法制的统一与尊严、完善法学体系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立法法》实现了立法制度的法典化,充实了程序性规范,增强了立法的民主性及可操作性,它根据社会实际需要,扩大了立法主体的范围,同时对地方立法权、行政立法权给予了一定的制约,加强了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并且增加了法规、规章之间的冲突裁决机制,完善了立法监督制度.《立法法》是我国立法制度的新发展.  相似文献   

10.
胎儿的民事主体地位是近年来我国学界研究的热点,实际上,古罗马时期,优士丁尼《法学阶梯》在对胎儿权益保护的立法过程中就已经涉及到胎儿的民事主体地位问题,并开创了列举保护主义的立法模式,使胎儿在若干民事权利上已享有民事主体地位,这要远远早于《德国民法典》.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中针对胎儿规定的继承权不能够充分保护胎儿的继承权,为此,需要考虑借鉴优士丁尼《法学阶梯》中对胎儿继承权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1.
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召回制度虽然在立法上具有破冰意义,但是在实践中却并未发挥其有力的作用,其真正的原因是缺乏有力的信息公布监督保障机制。因此,应当在法律上具体规定食品召回信息公布制度,从而实现食品的有效召回。  相似文献   

12.
台湾地区《环境基本法》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2年12月11日,台湾地区公布施行了《环境基本法》。由于《环境基本法》的公布施行是在台湾地区主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均已公布施行后才制定公布,法规架构沿袭了台湾地区1970年代的《公害防治基本法》(草案)及1980年代的《环境保护基本法》(草案),是否能够处理廿一世纪的前瞻性环境议题,符合“永续发展”的需求,仍有疑问。本文尝试评析该法,简介《环境基本法》的立法背景及沿革,检讨《环境基本法》的实施现状以及评析法规内容,提出本法的不足之处,最后并尝试提出迎向新世纪的环境基本法应具备的架构及内容。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颁布实施,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逐步开展,制定统一的《文化遗产法》成为建设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的重中之重。由于文化遗产保护本身的特殊性,文化遗产保护立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更注重程序规则和实体规则的融合,重视专业知识在法律中的适用,而这些特点最终决定了文化遗产保护立法所具有的评价、管理、协调等特殊功能。研究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的特点和功能,能够从立法学理论角度为统一的《文化遗产法》的制定打下基础。  相似文献   

14.
《海商法》的立法技术瑕疵可归纳为法的形式结构技术、法的内容结构技术与法的语言表达技术三类瑕疵,主要体现在该法的部分章节与其私法性质不符、章节命名不能体现该章内容、法律规则逻辑结构不完备以及混淆法条中常用词语的用法等.《海商法》的制定先于相关立法技术规范出台,因而当时立法技术意识不强,这是该法在结构编排和规范表述上存在立法技术瑕疵的历史原因.法律移植是《海商法》立法的一大特色,但移植过程中立法者未能对移植后的法律文本进行审慎的本土化考察,从而使部分法律条文的适用脱离实际,同时仍有一部分法律条文保留了英美法系对物诉讼的色彩.《海商法》修改应当完善立法目的以及部分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规范义务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的语言表达,厘清相关易混近义词的用法,以葆法律的规范性.  相似文献   

15.
德国历史法学派与近代法学方法论的创始者萨维尼之所以反对在当时立法,并非完全基于"民族精神"说。《论立法和法学的当代使命》的伟大之处,恰恰是在法律语言下隐藏着更高远的智慧:一个统一的私法法域有利于推进国家统一;但当这个私法法域还未真正形成时,如果草率立法反而有可能造成孕育中的统一法域的分裂。  相似文献   

16.
从《政府采购法》立法的主导原则、政府采购适用范围的确定标准两个方面进行比较,探讨我国政府采购立法在这两方面发展和完善的方向。  相似文献   

17.
当前为村委会设置职能的法律既有国家统一立法也有地方立法。通过分析发现:统一立法所反映的村委会性质有所差异,在不同立法中不能保持恒定;指导及协助关系不仅存在于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还存在于村委会与众多主体之间;立法中的某些职能设置没有充分考虑村委会的适格性问题,从而使村委会无法胜任。各省《村组法》实施办法中的职能规定,主要是大量重复《村组法》的内容,虽然在实施方式、方法以及步骤上起了一些具体化的作用,但并不普遍,尚未实现统一立法的“本土化”。在使村委会的职能具体化以及可操作化这一问题上,其他地方性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做得比《村组法》实施办法成功得多,但它们在这一过程中增加了村委会的工作量,同时也强化了行政机构对村委会的控制。  相似文献   

18.
档案学科学体系中应当建立一门以档案法规为研究对象的新分支科目——档案法学。为什么要建立档案法学,建立档案法学的客观条件是否成熟,怎样建立档案法学?本文拟对这些问题从宏观上做概要讨论。一、建立档案法学的必要性首先,档案立法的客观现实提出了建立档案法学的需要。马克思主义唯物论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任何一门科学的产生及发展都是建筑在人类实践基础之上的,实践是科学产生与发展的土壤和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施行已有三年。如何正确理解制定档案法的  相似文献   

19.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是一种地方立法权、授权立法权,其具有制定主体和立法范围上的限定性、立法内容上的变通性和创制性,其价值在于开放与发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的运行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4·13”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以《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为基本遵循。要处理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的行使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关系,处理好创制与变通的关系。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的行使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会议表决的立法体制机制;统筹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过渡期的立法权行使;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的备案机关和批准机关建立充分有效的沟通机制。  相似文献   

20.
《民法典》评注工作有助于提升中国民法学的教义化、科学化水平,整合民法学界的理论和实践资源,有助于建构中华民族的法律自信,同时构成与域外法学平等友好交往的中介。在“评注”的过程之中,要对法律文义、法律体系、立法目的、立法客观目的以及学理说明和经典案例等多种素材进行评论与注释,以注释带动评论、以评论推动注释。同时,在评注的体裁选择上,应当尊重官方与私人、理论界与实务界的评注成果,在其中适当地分配“评”与“注”的分量,更要强调学生教材和普法读物这种面向初学者和一般读者的“评注体裁”的创作。因此,作为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民法典评注”需要法学知识共同体结合准体系化的法典、多样的审判经验与研究经验、一致性的法学方法论,最终实现民法学的教义化的“共同知识”理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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