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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中立法和40年代的租借法是美国的战时外交政策,同时也是关国的战时军火贸易政策.在中立法和租借法的政策框架下,美国的战时军火贸易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美国逐渐发展成为全球军火生产和军火贸易的头号大国.  相似文献   

2.
从立法过程和立法构成来看,我国可再生能源立法既有快速制定与及时修改的成功经验,也有在立法导向、立法内容和立法体系上的诸多不足.基于现行立法经验及欠缺的分析,我国可再生能源立法应作出发展方向上的调整:实现从政策性立法向应用性立法、从“软性”倡导向“软硬”结合、从现实应对向科学前瞻、从政府唱“独角戏”向多主体合作、从分割立法向协调立法的转变.  相似文献   

3.
198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农业法》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向合法化。由于物权观念的淡薄,对土地资本价值的认识不足,忽视对土地耕作者利益的关注等立法理念滞后,导致《农村土地承包法》在登记公示制度、流转范围、方式、土地质量等级评估及纠纷处理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为此,应建立公告—登记—查询制度,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正副本制,完善土地质量等级评定,对转让金和流转期进行限定。  相似文献   

4.
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关于程序的研究呈现出一系列变化:首先,程序不再被仅仅解释为诉讼程序,其所指与能指范围扩大。其次,程序不再被仅仅视作手段,其独立性质、地位和价值被认同和强调。最后,程序的价值不再被仅仅定位于效率、稳定和安全,而越来越与法治、民主、自由、人权、正义等价值目标相关联,且联结的关节点正在于现代程序控制权力滥用以保障人权的价值指向。前述程序研究的后两种变化特别是程序之于控权意义的强调,所导引的是一个关于程序性立法的主旨和价值指向的讨论,这一讨论将在近期行将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立法目的之一的“维护”和“监督”这两个方面之间展开。  相似文献   

5.
张志坡 《南都学坛》2010,30(3):89-94
从《民法通则》到《侵权责任法》,体现了我国侵权法的变迁与进步。《侵权责任法》几乎吸收了《民法通则》侵权法总论的全部内容,在此基础上,侵权法的分论部分也有所变更、细化、增加,亦即细化了产品责任、高度危险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特殊侵权行为,增加了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网络侵权等多发性、值得重视的侵权行为,并规定了同命同价原则和精神损害赔偿,这些变化不仅反映了侵权法的新近发展,而且回应了社会的现实需要;同时该法也删除了不合时宜的规定。我国侵权法变迁的过程就是侵权法科学化、合理化的过程。  相似文献   

6.
1998年6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法和大陆架法》,这是我国重视依法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资源的一项重大举措施。一、海洋立法的意义及我国海洋立法现状本世纪50年代以来,全球人口剧增,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等难题困扰着人类。为了缓解这些压力,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把目光  相似文献   

7.
党的十八大报告为未来我国环境立法指明了方向.未来我国环境立法应当以生态文明为目标,更加严格地保护环境资源,更加重视对公民权益的维护,推进环境法的执行.以促进生态文明为目标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在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更加严格地保护环境资源要求对污染排放和资源开发的规则和制度总体上应当越来越严格.更加重视对公民权益的维护要求推进公众参与和受害者救济.推进环境法的执行要求转变执法理念,增强执法主体的独立性和执法权限.《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应当以此为方向.  相似文献   

8.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2015—2020)确立了各国根据各自法规,欧盟成员国根据欧盟相关法规及作为成员国应遵守的政策,开展具体合作的重要原则.该原则凸显了法律政策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不可或缺的地位,也同时为双方在司法、仲裁、调解等法律政策领域的合作协调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依据,打开了中国-中东欧国家乃至中欧国家在这些领域合作的大门.该《规划》到期之后,需要制定《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规划》(2021—2026).多年来,中国-中东欧国家在经贸、文旅、科教、工业制造等领域的合作成效显著,但对这些领域起保障作用、护佑作用的司法、仲裁、调解等法律政策领域的合作协调却相对滞后.因此,为进一步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行稳致远,需要制定《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规划》(2021—2026),并着重加强法律政策合作协调机制建设.  相似文献   

9.
美国商事立法对于商事习惯法法源地位除了予以明确承认外,主要是通过模糊的标准性条款赋予其默示的法源地位。商事习惯法获得法源地位有其深刻的理论基础,尊重商人意思自治是其主观理论基础,尊重商人行为模式是其客观理论基础,尊重商人逐利本性是其经济理论基础,完备的法院和律师系统是其制度保障基础。构建适应我国国情又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商事法治,必须以科学的方式确认商事习惯法的法源地位及层次。  相似文献   

10.
“法无禁止即自由”强调私权主体的自由不受公权主体的随意干预,强调私权主体当事人之间的契约自由。我国《物权法》对抵押物的范围采取反面排除的立法模式,是对“法无禁止即自由”的误解。抵押物范围法定,是保护第三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的需要,具有很强的普适性。应当从体系的视角,对我国《物权法》抵押物的范围作出合理的解释。  相似文献   

11.
中等教育的发展和改革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教育问题,其中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中等教育的发展和改革起着导向和规范的作用。对发达国家的教育政策进行研究,借他山之石,攻我国教育改革之玉,对于促进我国中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湖南科技大学青年学者易红郡博士的新著《从冲突到融合——20世纪英国中等教育政策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2005年1月版),  相似文献   

12.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无论从修改内容之大、历时时间之长和审议次数之多,均创造了我国立法史的记录。该法在立意定位、制度完善、机制创新、监管强化、责任严格等方面具有许多亮点。同时,也存在基本法地位不明、立意有待提升、政府责任不清、诉讼时效太短、国际合作内容缺失、实施落实困难等瑕疵和缺陷,有待在实施过程中加以弥补。  相似文献   

13.
法律是权力的体现,法律语言也应体现权力性这种特征。本文以韩礼德的系统功能语言学的主位结构理论为基础,以国际知识产权法中的《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为个案,研究其中的语言现象,分析其所表现的语言特征,由此找出法律语言的个别语言特征,探索法律语言的权力I}生是如何在语言中得以体现。  相似文献   

14.
在新西兰信息教育发展的历程中,有四个行动计划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使新西兰在短短的十年就实现了基础教育信息化,为构建今天新西兰信息通信技术教育的框架作出了重要贡献,取得的成就令世人瞩目。解读这四个文件并对新西兰中小学信息化的发展的过程和取得的成就进行梳理,对我国基础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有一定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5.
简易引渡已是世界各国引渡立法普遍接受的一项制度,而是我国引渡法立法的一项空白。本文首先对学界关于简易引渡程序研究的现状进行简要评述,指出研究价值所在。进而结合《中国和秘鲁引渡条约》第13条,对其进行逐句分析和思考,并吸收外国引渡立法的先进经验,提出在我国设立简易引渡程序的具体方案。  相似文献   

16.
从公元前89年汉武帝颁布《轮台罪己诏》,到公元前81年汉昭帝召开的“盐铁会议”,标志着汉武帝、汉昭帝之际对匈奴政策转变的开始,即由“武折”为主,转为“武折”与“德怀”二者相结合。这一转变自轮台诏肇始,以盐铁会议及桑弘羊被诛标志其完成,既是对前代民族政策的吸收和继承,又是汉前期处理匈奴问题的经验总结,并为后世中原王朝处理民族关系提供了重要范式。  相似文献   

17.
朱彝尊的《茶烟阁体物集》对乾隆词坛的建构产生了重要影响。茹敦和的《和茶烟阁体物词》主要着眼于朱集延续《乐府补题》唱和、追求创作难度、追随特定的写艳风气三个方面,是清词走向学人词的重要表现之一。茹敦和对朱彝尊咏物词追求传形、展露才学以及比兴寄托等特点都深有领会,但其学习或模仿并非亦步亦趋,而是努力表现出自己的个人特色。同时,乾隆年间朱彝尊的地位更加明确、稳定,茹敦和的和作不仅顺应了这一趋势,也促使朱词更加深入人心。在中国文学史上,唱和往往是引导探索深入、促进风格形成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乾隆词坛的唱和活动,在当时起到了重要作用。而茹敦和的这卷和作,也就具有了多重含义。  相似文献   

18.
通过构建以政策工具类型和保育政策内容要素二维分析框架,分析《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颁布以来的有关3-6岁儿童保育政策的 18 项主要政策文本。研究发现,保育政策工具在二个维度存在保育政策工具运用类型单一、保育政策工具无法体现国家政策导向的问题,从而在对儿童个体发展、学前教育的“保”和“育”三个方面影响儿童保育的质量。在后续保育政策制订与执行中,以“结构优化”,奠定保育政策工具的科学基础;发挥“系统引领”,明确保育政策发展的价值定位;落实“执行效率”,推动保育政策实践的服务升级。  相似文献   

19.
由于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哈国近几年来在矿产资源政策上进行了频繁的调整,主要表现在国家优先权制度、哈萨克斯坦含量规则、社会安全与环境保护制度等方面,使中国投资者面临了矿业投资的诸多限制。在此情形下,中国投资者应当在遵守相关法律政策的基础上,从尊重哈国经济社会利益的角度出发,发挥自己的投资优势。  相似文献   

20.
劳动合同法力图矫正劳动关系事实上的不平等,向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倾斜,以维持劳动力资源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然而,由于绝大多数商业秘密都归属于用人单位,因此有关商业秘密保护法的重心与劳动合同法恰恰相反,它更倾向于保护用人单位而非劳动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既是利益关系的双方,又是相互依存的共同体.在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上,必须平衡好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为追求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权和劳动者就业权的利益平衡乃至"共赢"的格局,实施合理的竞业禁止制度,尤其是对劳动者离职后竞业禁止合同进行多种规制条件下的谨慎承认,不失为有效的路径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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