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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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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虚假陈述是证券市场中最为典型的证券欺诈行为之一。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的建立对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意义。本文对我国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进行评析和探讨,并提出完善立法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2.
《江西社会科学》2016,(8):170-175
当前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并没有如制度设计之初那般,能够实现对投资者权益的维护与救济,促进证券业健康发展,相反却受制于当前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管辖之弊端,导致法院在实际审理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中受到地方保护主义、专业审判技能缺失的弊端掣肘,以至于当前此类案件凸显出起诉率低、诉讼程序长、诉讼成本高的弊端。因此,当前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亟待完善,其路径是改变简单的案件属地管辖原则,变为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实现集中优势审判资源审理证券专业领域案件,同时也有利于规避地方保护主义。  相似文献   

3.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理论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其对于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权益保护意义重大。国内对于该因果关系的认定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为代表,但未能有效地解决此问题。为解决此问题,应进一步规定诱空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确立虚假陈述揭露日前抛售证券行为的损失赔偿,并全面考虑介入原因。  相似文献   

4.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也称不实陈述,泛指证券发行交易过程中不正确或不正当披露信息和事实的行为.是证券市场上民事侵权行为的基本形态。虚假陈述者既损害了证券市场赖以存在和健康发展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时也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5.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也称不实陈述,泛指证券发行交易过程中不正确或不正当披露信息和事实的行为,是证券市场上民事侵权行为的基本形态.虚假陈述者既损害了证券市场赖以存在和健康发展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时也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彭强 《天府新论》2006,(Z1):190-191
我国的证券法轻视和缺乏私法保护,使证券民事责任体系的建立落后于证券市场的发展要求.虚假陈述行为是证券法上最常见的民事侵权行为,对虚假陈述的构成要件,尤其是归责原则,有必要从法理上一一分析.  相似文献   

7.
健全对证券民事侵权行为的司法救济,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法制化的前提。而我国目前的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机制尚存在诸多不足,本文对其受案范围及前置程序两个基本问题加以探讨,并提出相关立法的建议,从而推动我国证券民事诉讼的立法和改革进程。  相似文献   

8.
专业中介服务机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证券市场的监管 ,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专业中介服务机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专业中介机构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应认定为侵权责任 ,其因果关系、归则原则以及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等都需要通过立法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9.
律师在证券业务中不但作为证券发行人的受托人,同时担当着证券业的"把关者"角色,承担着证券市场秩序维护者的专家职责而对投资者负有在信息披露中的适当注意义务,违反该义务则需对投资人承担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对该责任的性质,从对第三人的保护角度和理论考察,宜采侵权责任说。律师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律师虚假陈述中与发行人、证券承销商、会计师等共同责任人的责任分担中,律师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应承担连带责任,当律师属于普通过失时则按过错程度承担按份责任。  相似文献   

10.
一、建立证券市场民事责任赔偿制度的必要性郭锋认为 ,证券市场应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而我国以往的证券法律制度在立法上存在着缺陷 ,即对证券欺诈只有行政法上的制裁以及刑法上的制裁 ,而对民事赔偿的规定则范围狭小 ,减弱了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如在《民法通则》中关于损害赔偿的一般性规定 ,适用于证券市场中的民事权益争议 ,但缺少对证券纠纷特殊性的对应性规定。而《证券法》将法律责任的重点放在了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上 ,对民事赔偿只是作了一些简略的、操作性不强的规定。在短期内不可能马上修订《民法通则》和《证券法》的情…  相似文献   

11.
我国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主体应为发起人、控股股东、发行人或上市公司及其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专业中介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诱空虚假陈述与投资者所受损失之间也应存在因果关系。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范围应依虚假陈述类型的不同而分别加以确定 ,计算投资差额损失时宜采用累计计算法  相似文献   

12.
证券欺诈行为之性质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庄志云 《理论界》2006,(10):73-74
证券欺诈行为已成为困扰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毒瘤”。以民法理论为基础,深入分析并明确发行欺诈、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四种典型、易发的证券欺诈行为的性质,是立法机关进行法律规制的前提,是探讨证券投资者法益保护和证券市场发展的重要基础。  相似文献   

13.
证券市场的民事赔偿制度 ,被看作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最有效的法律手段 ,也是最后的救济手段 ,理应占有重要地位。但由于中国具有“重公轻私”的法制传统和资本市场本身发展的不完善性及现阶段具有的体制性缺陷 ,使得这一问题在中国显得尤为突出。同时 ,诸如红光实业、银广夏等股市大案的发生 ,人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关注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本文对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比较、我国目前立法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司法实践中急需解决的热点问题作了分析展望  相似文献   

14.
俞志勇  曹虹 《南方论刊》2004,(11):28-30,44
证券市场的民事赔偿制度,被看作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最有效的法律手段,也是最后的救济手段,理应占有重要地位.但由于中国具有"重公轻私"的法制传统和资本市场本身发展的不完善性及现阶段具有的体制性缺陷,使得这一问题在中国显得尤为突出.同时,诸如红光实业、银广夏等股市大案的发生,人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关注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本文对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比较、我国目前立法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司法实践中急需解决的热点问题作了分析展望.  相似文献   

15.
许多市场经济国家曾拒绝对那些与受害者自身的人身和财产损害没有关联的纯粹经济损失提供赔偿救济。但随着这一态度的理论缺陷和实践弊端逐渐暴露,不少国家改采选择性赔偿和类型化解决的原则,对于不同类型的纯粹经济损失选择不同的救济途径和筛选工具。作者认为,我国民事立法也应坚持选择性赔偿和类型化解决的立法态度,并创制出符合我国法律环境的相应法律技术工具。就证券市场中介机构不实陈述类型的纯粹经济损失而言,应选择侵权法为救济依据,并兼采各种手段合理限制过苛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6.
论证券市场中虚假信息披露的民事侵权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众所周知 ,虚假的信息披露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的主要的不当行为。从当年的琼民源、红光到近期的黎明、银广夏 ,上市公司一次又一次震惊股市的造假事件 ,使广大投资者遭受巨额损失。然而 ,除了此起彼伏的声讨 ,受害的投资者却无法通过司法部门获得民事救济。①2 0 0 2年 1月 1 5日 ,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由此看到了实现民事损害赔偿的曙光。然而 ,《通知》中仅有的六条规定难以弥补《证券法》中有关民事责任条款的粗疏。…  相似文献   

17.
由于律师证券业务的监管性以及专家职责性,律师应该在证券虚假陈述中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律师承担此责任的规则原则应是过错推定,在一些情况下,律师可以免除责任。支付赔偿金作为其主要的责任承担方式,赔偿数额的计算应以实际损失为主,而赔偿金的主要来源,则需要建立相应的赔偿基金制度。  相似文献   

18.
杜联藩 《南方论刊》2007,(8):26-27,10
民事赔偿制度的功能在于补偿和救济证券市场中的受害人,使违法违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已经失衡的利益关系恢复原状,从而保护投资者利益并维护其对证券市场的信心与认同。但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我国现行的有关证券民事赔偿的法律规定并未能充分发挥其救济私权、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作用。本文就完善现行证券法中的民事责任制度提出一些想法。  相似文献   

19.
证券法中对公众的虚假陈述其基本行为主要表现为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不当披露四种。应对证券法中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性质进行界定,明确证券发行、交易中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以进一步完善对虚假陈述民事责任体系的构建与解释。  相似文献   

20.
如何认定系统风险所导致的损失数额是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中的一个重要但又棘手的待解之题。认定系统风险的存在及其可以以交易所在的交易所公布的板块指数为基础,但法官可以主动或者在原告举证证明有修正的必要时对根据指数估量出来的初步结论进行修正。系统风险所致损失在总损失中的比重不能直接等于系统风险的大小,应该由法官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认定一个合适的扣除比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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