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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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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抑肽酶注射剂的通知》(劳社厅函[2008]36号)的要求.我厅决定从《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中删除西药第734号“抑肽酶注射剂”,请及时转发统筹地区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信息系统的调整工作。  相似文献   

2.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从医疗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培高利特制剂的通知》(劳社厅函[2007]24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的要求删除《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西药第497号培高利特口服常释剂型,并做好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调整工作。  相似文献   

3.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建议调整〈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部分药品限制使用范围的请示》(成劳社发[2006]22号)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取消复方谷氨酰氨肠溶胶囊、阿奇霉素注射剂的限制范围,将米托蒽醌注射剂的限制使用范围增加用于膀胱癌、乳腺癌,将黄芪注射液的限制使用范围增加用于肾病、心脑血管疾病,将胸腺肽a1的使用范围调整为限用地中晚期恶性肿瘤。  相似文献   

4.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替加色罗制剂的通知》(劳社厅函[2007]2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的要求,删除《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西药第676号替加色罗口服常释剂型.并做好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调整工作。[第一段]  相似文献   

5.
2005年版《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经过专家评审、省《药品目录》调整领导小组审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核,最近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正式颁布并印发全省,从2005年9月1日起执行。此次我省出台的新版《药品目录》,是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年版)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规定的乙类药品调整比例制定的。与2001年版《药品目录》比较,新版《药品目录》扩大了适用范围,增加了新药品种,调整了药品目录分类,使整个用药水平提高,体现了医药技术的进步。随着新版《药品目录》的实施,参保职工…  相似文献   

6.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59号)精神,《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日录》(2010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经过专家评审、省《药品目录》调整领导小组审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  相似文献   

7.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退休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的请示》(成劳社发[2008]10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劳社办[2006]31号)规定,企业破产时,  相似文献   

8.
为方便省级机关退休公务员普通门诊购药,经研究,省级机关退休公务员普通门诊购药范围由省本级定点医院扩大到省本级定点药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享受门诊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变,仍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的通知》(川劳社办[2002]36号)的规定执行。二、从2005年10月1日起,退休公务员在省本级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后,可在定点医院购药,也可凭定点医院处方在省本级定点药店购药。在定点药店购药时,须要求药店出具药品清单和收据,药品清单包括购药品种、剂型、规格…  相似文献   

9.
   《劳动理论与实践》2005,(4):46-46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意见的通知》(川府发[1999]30号)、《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医[2000]27号)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05年5月1日起,将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3.5万元上调为4.6万元,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关于调整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相似文献   

10.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和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川劳社发[2006]20号)精神,现将省属及中央在川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以下简称省级事业单位)参加省本级工伤保险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第一段]  相似文献   

1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及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厅、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川劳社发[2006]20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省本级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工作人员工伤医疗费的支付渠道.落实工伤职工的相关待遇,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川劳社办[2007]2号)下发后,有部分市(州)劳动保障部门就企业离休人员在2005年6月30日以前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支付渠道问题向省厅请示。经研究,就此问题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13.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的实施,特别是2005年12月29日劳动保障部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将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员工的工伤纳入到《工伤保险条例》认定的范畴,进一步扩大了工伤认定的范围,使得工伤保险成为一种低费率、广覆盖的社会保险,更大范围地保障了工伤职工的权益。但是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经济形式、劳动关系错综复杂,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条例》在一些方面让执行者很难操作。比如:第一,对劳动关系、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  相似文献   

14.
2005年1月18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泽巴足的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职务;决定任命泽巴足为四川省财政厅厅长,张成明为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相似文献   

15.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鱼腥草注射液等药品品种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260号)转发给你们,各统筹地区要按照件的要求,严格执行药品目录,删除相应品种,做好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调整工作;加强与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共同保障参保人员的用药安全。  相似文献   

16.
川劳社函[2008]20号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劳发[2000]6号)的规定,经审查,同意四川九华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成华区华森店等40家零售药店为省级机  相似文献   

17.
关于印发《四川省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劳社发[2005]1号现将《四川省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突出重点,把握特点,着眼长远,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的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开创劳动保障工作的新局面。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二00五年一月八日  相似文献   

18.
记者:为什么要对2001年版《药品目录》进行调整?张成明:2001年版《药品目录》实施以来,保障了参保职工治病用药的基本需要,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常平稳运行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药品不断出现,参保职工治病用药的需求产生了新的变化;随着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工伤保险条例》的正式施行,迫切要求制定规范工伤保险用药的药品目录。为了适应这些新的变化,更加有效地保障参保职工的疾病治疗需要,更好地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年版)的基础上,结…  相似文献   

19.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11]28号)的规定,结合国家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精神,现就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或伤残抚恤金、基本养老金,下同)、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调整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0.
成都市政府成府发[1998]2号《关于成都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全市工伤保险范围、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等作出了新的调整:1.较大幅度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将工伤医疗期由一般不超过18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分别延长为24个月及36个月:对因工致残1—10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4—22个月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到6—24个月,各级分别提高2个月;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工残职工易地安家补助费由2个月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到6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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