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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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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价值的本质是(对人的)效用性,但是后来遭到了商品价值本质之社会(劳动)说和人的价值本质之超越说的诘难.实际上,二者仅是价值效用说在政治经济学和人学领域的转化形式.商品须具使用性前提,其内含的人类一般劳动不但显示了人的实践本质力量,而且有助于人的实践能力的发展和提高.人的实践本质的超越性只有在价值评价中才能证明,而其获得价值性的依据在于实践活动所创造的社会成果,这种社会成果不但有助于确证个人自身的本质力量,更重要的是为别人或全社会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了条件.自然价值、社会价值和人的价值这三大价值形态各有其不同的价值意义载体和价值实现方式,其中物的价值直接显示了(对人的)效用性,而人的价值则以创造了物的价值而显示了对别人或全社会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效用性.  相似文献   

2.
自然事物有价值意义,自然价值不仅是“为人”的价值,更在于“为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生态审美促生生命的价值,自然价值对生态审美价值生成的意义有三:天然存在的自然事物的价值;以自然事物为参照而生成的人工自然价值;由“法自然”的本体论推演出来的“无为自然”的价值。  相似文献   

3.
经过30余年的发展,价值哲学基本建立了以主客体关系视域下的“满足需要说”为基础的理论体系.但是这种理论体系陷入无法自洽的界定价值、无法解释人之存在的意义的困境,惟有彻底改换思维方式才能打破这一僵局.为此,视价值为超验之物,价值乃是人之二重化存在的必然结果,价值通过规范制约人的选择从而使得有价值者显现.但人性是随社会实践的改变而变化,人的选择实质是对人性的选择.以此理论构建新的价值哲学体系要面向生活世界,以缓解由对物的依赖而产生的精神虚无.  相似文献   

4.
法的价值是指法作为一种规范体系或行为规则有哪些性状、属性、作用为人所运用、珍视、欣赏和追求;而法律行为价值是指法律行为对于法学研究、立法、司法、执法的意义和作用,创设“法律行为”这一法哲学意义上的概念,最终是服务于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的.法律行为的价值,包含客观与主观价值、应然与实然价值,本体与工具价值、理论与实践或适用价值.本文站在法哲学高度上提出并阐释了法律行为之理论与实践,具有七大价值:规范、识别、指向、本体、工具、体系和适用价值,这也为国内法学界之所鲜见.  相似文献   

5.
对肯定美学的论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肯定美学对自然美学与环境美学均极有价值,然其自身尚不成熟.艾伦·卡尔松为肯定美学提供了三种证明,即适当性证明、范畴创造证明和综合证明,是对肯定美学独特、系统和富有启发性的说明.这是从认识论角度解决价值论的尝试.以认识论解决价值论问题本身存在逻辑困难,卡尔松的三个证明亦均嫌主观,故而并木成功.立足当代环境哲学,生态学证明论证整体自然之审美价值,内在价值证明论证微观自然对象之审美价值,二者结合,正可构成关于自然审美价值根源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6.
试论自然的内在价值理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对内在价值概念的分析,指出承认自然的内在价值是误把自然物的合生态规律性当作自然物本身所具有的目的性,并由此认为自然存在物具有主体性,有“泛主体化”与脱离实践之嫌。内在价值是人类所特有的并包含于人的本性之中,是人的实践能力的自我肯定。自然的内在价值概念的提出对于我们超越传统价值观念具有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7.
“观”与上古宗教祭祀活动有密切关联,在西周至春秋时期常用于尊者和国之大事.老子之“观”摆脱了传统的宗教神秘主义的影响,突破了身份等级的限制,成为修道的实践方式.老子以“妙徼”双观,揭示了道之“无”、“有”的体用意义.老子的“观”不是主体对客体的对象化的“看”,而是修道者对其所置身的世界的存在领悟.在“观”的存在领悟中,道之“自然”的价值与意义获得呈现.“自然”即存在的“本然”,是存在者对其自身以及所置身世界的价值性体认.在落实于身、家、乡、国、天下的修道实践之中,老子“道”的实践特征与境界意义获得充分的呈现.  相似文献   

8.
价值是个关系范畴,它表现为主体对客体满足自身需要的评价.人的价值源于人的改造世界的实践本质.如果说实践的本质是目的性和手段性、超越性和现实性、理想性和实证性的统一,那么.实践的本质只能由其目的性通过手段性加以实现、超越性通过现实性加以体现、理想性通过实证性加以证实才能实际地表现出来;这一表现的结果就是社会财富的增多和社会制度的改进.假如说社会财富的增多和社会制度的改进意味社会的进步,那么当一个人的实践活动推动了社会进步时,他就会被评价为有价值.假如说社会进步是人们对社会的一种祈求或一种需要,那么人的价值性获得就在于满足了人们的这种祈求或需要,因而,人的价值与其他评价对象一样,其本质在于满足别人对杜会进步的需要的效用性.  相似文献   

9.
本体论上的人是一种类存在物 ;价值论上的人则是一种超越存在高于存在的应当之物。归依存在是人的根性 ,归依人是“我”的根性。“我”是通过看、思、做来跨越“我们”、“你”、“他”等站点而成为人的。“我”面临的根本问题是“作为人我应当做什么”和“对于人什么是有价值的”。这也是伦理学的两个基本问题  相似文献   

10.
自然内在价值是环境伦理学的核心概念。通过对“主体、目的”的人学剖析,不难发现,价值主体的属人性、人类目的的自为性之特征证明集中于“自然享有主体性、目的性”从而自然具有内在价值的看法具有虚拟性。自然内在价值只是一种语义的借用,它是一种情感表达,而不是事实表达。  相似文献   

11.
中国美学认为,“人”应该回复原初纯真心性,以保持自然本真的生存态。超越人的世俗欲念与是非观念,澄明“人”的本心本性,以本真自然之性与“物”性冥合,“以物观物”,从而达成本真自然的生存域。体现在审美活动中,就是以“虚静”之心观物,得“物”之自然本性,以达到“朝彻”、“至诚”的境域。在中国美学看来,“人”与天地并立为三,天人相通,能尽“人”之心,“便与天同”。这样,遂使中国美学所主张的本真生存活动呈现出一种顺应自然的自由精神。  相似文献   

12.
生物多样性存在的儒家哲学基础是天地之气,气化万物,万物皆气之聚合。儒家承认生物多样性的存在,“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体现在:认为天地“广生”“大生”万物,万物来源同一,具有平等的生命价值;阴阳动态平衡机制使万物和谐地生活在一起;“和实生物”“和而解”的博弈机制使万物既竞争又和平相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原因有:自然万物承载着神秘的至上之道,“物莫不含神而具性”,神性使人类对万物产生敬畏之心;仁民而爱物是天所赋予人类的一种德性;万物一体,人与万物都是宇宙的一部分,“爱者优存”而不是适者生存乃是自然真正的演化规律。儒家爱护自然的思想,不仅仅是一种知,而且还化为统治阶级的一种法律规范,约束制约着人类的行为。  相似文献   

13.
道之两种状态与物之两种形态——兼及道物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以楷认为老子是中国哲学之父。老子的道论完全源于现实,不应把道玄虚化、神秘化。老子开辟了中国人寻求天地万物本原本体的致思方向,提供了本体论理论、体系架构和范畴。李霞认为老子是中国生命哲学之父。老子以深具生命意蕴的“道”作为核心范畴,以生命崇拜意识为根本观念,建立了一个以生命本源论、生命机制论、生命本质论、生命价值论、生命存在论、生命修养论以及生命境界论为主要内容的生命哲学体系,对中国传统哲学、宗教乃至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陆建华认为老子的道具有有物与无物两种状态,老子之物亦有道中之物与道外之物两种形态。所谓道物关系表现为道之“有物”状态、有物之道与道中之物、道外之物的关系。徐小跃认为分析和挖掘老子思想的现代价值,其任务就是看这一思想在何种程序上真实而又深刻地揭示出人性的本质、社会的本性以及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老子思想的价值正是体现在他对人的存在方式给出了符合人性的解释,而人也只有在与自然合一的状态才能完成关系双方各自的价值和性命之情,老子以“返本还原”的回归意识给人类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14.
孙以楷认为老子是中国哲学之父。老子的道论完全源于现实,不应把道玄虚化、神秘化。老子开辟了中国人寻求天地万物本原本体的致思方向,提供了本体论理论、体系架构和范畴。李霞认为老子是中国生命哲学之父。老子以深具生命意蕴的“道”作为核心范畴,以生命崇拜意识为根本观念,建立了一个以生命本源论、生命机制论、生命本质论、生命价值论、生命存在论、生命修养论以及生命境界论为主要内容的生命哲学体系,对中国传统哲学、宗教乃至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陆建华认为老子的道具有有物与无物两种状态,老子之物亦有道中之物与道外之物两种形态。所谓道物关系表现为道之“有物”状态、有物之道与道中之物、道外之物的关系。徐小跃认为分析和挖掘老子思想的现代价值,其任务就是看这一思想在何种程序上真实而又深刻地揭示出人性的本质、社会的本性以及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老子思想的价值正是体现在他对人的存在方式给出了符合人性的解释,而人也只有在与自然合一的状态才能完成关系双方各自的价值和性命之情,老子以“返本还原”的回归意识给人类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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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以楷认为老子是中国哲学之父。老子的道论完全源于现实,不应把道玄虚化、神秘化。老子开辟了中国人寻求天地万物本原本体的致思方向,提供了本体论理论、体系架构和范畴。李霞认为老子是中国生命哲学之父。老子以深具生命意蕴的“道”作为核心范畴,以生命崇拜意识为根本观念,建立了一个以生命本源论、生命机制论、生命本质论、生命价值论、生命存在论、生命修养论以及生命境界论为主要内容的生命哲学体系,对中国传统哲学、宗教乃至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陆建华认为老子的道具有有物与无物两种状态,老子之物亦有道中之物与道外之物两种形态。所谓道物关系表现为道之“有物”状态、有物之道与道中之物、道外之物的关系。徐小跃认为分析和挖掘老子思想的现代价值,其任务就是看这一思想在何种程序上真实而又深刻地揭示出人性的本质、社会的本性以及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老子思想的价值正是体现在他对人的存在方式给出了符合人性的解释,而人也只有在与自然合一的状态才能完成关系双方各自的价值和性命之情,老子以“返本还原”的回归意识给人类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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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以楷认为老子是中国哲学之父。老子的道论完全源于现实,不应把道玄虚化、神秘化。老子开辟了中国人寻求天地万物本原本体的致思方向,提供了本体论理论、体系架构和范畴。李霞认为老子是中国生命哲学之父。老子以深具生命意蕴的“道”作为核心范畴,以生命崇拜意识为根本观念,建立了一个以生命本源论、生命机制论、生命本质论、生命价值论、生命存在论、生命修养论以及生命境界论为主要内容的生命哲学体系,对中国传统哲学、宗教乃至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陆建华认为老子的道具有有物与无物两种状态,老子之物亦有道中之物与道外之物两种形态。所谓道物关系表现为道之“有物”状态、有物之道与道中之物、道外之物的关系。徐小跃认为分析和挖掘老子思想的现代价值,其任务就是看这一思想在何种程序上真实而又深刻地揭示出人性的本质、社会的本性以及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老子思想的价值正是体现在他对人的存在方式给出了符合人性的解释,而人也只有在与自然合一的状态才能完成关系双方各自的价值和性命之情,老子以“返本还原”的回归意识给人类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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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以楷认为老子是中国哲学之父。老子的道论完全源于现实,不应把道玄虚化、神秘化。老子开辟了中国人寻求天地万物本原本体的致思方向,提供了本体论理论、体系架构和范畴。李霞认为老子是中国生命哲学之父。老子以深具生命意蕴的“道”作为核心范畴,以生命崇拜意识为根本观念,建立了一个以生命本源论、生命机制论、生命本质论、生命价值论、生命存在论、生命修养论以及生命境界论为主要内容的生命哲学体系,对中国传统哲学、宗教乃至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陆建华认为老子的道具有有物与无物两种状态,老子之物亦有道中之物与道外之物两种形态。所谓道物关系表现为道之“有物”状态、有物之道与道中之物、道外之物的关系。徐小跃认为分析和挖掘老子思想的现代价值,其任务就是看这一思想在何种程序上真实而又深刻地揭示出人性的本质、社会的本性以及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老子思想的价值正是体现在他对人的存在方式给出了符合人性的解释,而人也只有在与自然合一的状态才能完成关系双方各自的价值和性命之情,老子以“返本还原”的回归意识给人类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18.
关于价值这一概念的产生,马克思说过这样一段话:“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在我国哲学界,人们关于价值的本质阐述,大多源于此。笔者以为,对此如果只做机械的理解,必然导致价值的效用化,使人成为为需要而需要的存在,同时也必然导致把价值物化,把人这一主体沉沦为客体。一、物的效用在人的价值肯定下才成为价值价值效用化,必然遇到这样的话难:“既然阳光、空气、水等对人的有用性可称为“价值”,为什么对动物的有用性就不能称为“价值”?其实,价值物已不再是自然物,用马克思的话…  相似文献   

19.
论人性尊严的伦理价值及其宪法意义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尊重“人性尊严”作为一项基本的伦理原则,其意是强调社会中任何一个个人都具有至高无上的内在价值或尊严,必须加以尊重与保护。二战以后,“人性尊严”纷纷入宪,开始逐步由一个文化、宗教和伦理上的概念转化为一个法律用语。“人性尊严”作为最上位的宪法性规范和价值理念,不仅是基本人权之一,而且也构成了现代法律的内在核心精神。  相似文献   

20.
作为美学发展史中的元命题和关切人类生存实践活动的观念范畴, “自然美” 因其自身无法消 除的 “价值” 倾向从来不曾、 也不可能 “科学” 地言说。 “自然美” 成为问题既因 “自然” 概念的歧义性, 又缘于不断更新变化的美学与生活等 “现实” 因素。 “自然美何以可能” 是从存在方式上探讨自然美的核心 议题, 它的另一面相即自然的 “审美模式”, 在学界已有且通行的 “如画模式” “比德模式” “天成模式” 和 “宇宙模式” 等基础上, 还可以 “文化记忆” “共情体验” “人的力量” “介入选择” 等模式作为补充与 丰富, 其所体现的核心是人在自然美形成中的基础作用、 变化形态和 “言说” 方式。 探讨自然美 “问题” 具有强烈的现实诉求和理论启示, 主要体现在: 其一, 能够有效拓展、 更新、 反思美学学科以及现实 “自 然” 对象及概念的流动感知内涵; 其二, 以 “平等” 为核心的价值观念, 有力冲击、 平衡着以 “自由” 为 最高原则的美学及审美活动本质的论调; 其三, 有效消解美学史中长期并存的 “自然美” 与 “艺术美” 孰 高孰低的选择性悖论和等级制观念; 其四, 以回到 “物” 自身的方式体现出对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关系的再 辨识、 再体认, 最终有力维护人之理性与感性等统一的完整性, 表征对人之现存经验的高度关切和人之超越 超验的形而上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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