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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我国的证据法定形式只有八种,诉讼中证据只能以这八种法定形式存在,不能再包括其他任何形式的证据。本文将理论和实践中的问题归纳为三个疑问,从三个疑问入手来分析现行证据法定形式存在的缺陷,总结出现行证据法定形式存在的三个深层次问题:一是证据法定形式呈现封闭性,很多证据无法归入八种限定的法定形式;二是法定证据定义阙如,各证据法定形式内涵外延不确定;三是证据法定形式划分标准混乱,各证据法定形式相互交叉,叠床架屋。这种不合理的立法规定导致了司法实践中证据法定形式形同虚设。因此,对现行证据法定形式进行重新审视,着力解决上述三个问题,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2.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48条有三处"证据"表述,但其含义不尽相同。48条第一款中的"证据"意在强调证据的功能,即"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这是对刑事证据内容的解释,暗含证据的关联性;第二款处的"证据"通过列举八项证据种类,意在强调证据的法律形式,体现了证据的法规范属性。第三款中出现的"证据"综合了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证据内涵,是证据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只有在内容上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且在形式上符合法定要求的才是证据,但此时的证据还需经过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审查,确证属实后才能最终作为定案的根据。  相似文献   

3.
形式自由是契约自由的必然要求。然而出于保存证据、促使当事人慎重考虑等因素,法律仍需对于某些形式的合同作法定形式的要求。问题是,对于不具法定形式要求的合同,应如何加以处理,我国现行立法存有缺陷,未能明确判定不具形式要求究竟会导致合同不成立还是仅仅影响合同的效力。另外,如果影响合同效力的话,应如何区分不同的效果?本文在比较法考察的基础上,探讨了法定形式的宗旨及类型,并着重从利益衡量的角度,分析不具法定形式要求的合同的三种后果,即:无效、经补正而有效及有效但内容依法律的规定而作调整。  相似文献   

4.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法律性质一直争议不断,主要有证据说、行政行为说与折中说三种,其各有不足。事故认定书不仅存在着司法解释规定的行政不可诉与司法实践中行政可诉性的矛盾,而且在有关法律性质的争议中有三方面疑问一直未得解决。事故认定书是行政调查、认定事故的最终环节,其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行政事实行为。目前对其救济的法定形式单一,现行的复核制度无法满足对其救济的需要。  相似文献   

5.
电子数据证据可采性是电子数据证据认定中最为棘手,也是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颇具争议的一个问题。新修民事诉讼法中正式确立电子数据证据为一种法定证据形式,但遗憾的是只确认了电子数据的证据效力,未对电子数据的可采性及其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在借鉴有关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践需求及发展程度,应制定包含最佳证据规则、鉴真规则与传闻证据规则的电子数据证据可采性规则。  相似文献   

6.
证据的重要性在刑事诉讼中是无可厚非的,然而,对证据的分类则是其中的重中之重.笔者在本文中对于我国现行刑诉法中规定的七种证据种类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和研究,最终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刑事诉讼中只有三种独立的证据种类,即物证、书证和人证,且它们之间是一种并列关系,其它证据都不是具有独立资格的证据法定形式,而是分别处于它们下位的证据类型.所以,在司法实践中,最关键的就是从"人"、"物"和"书"上去寻找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证据信息.  相似文献   

7.
为应对专利诉讼中复杂的专门性问题,我国在庭审实践中引入了专家鉴定人、专家辅助人、技术调查官和专家陪审员等诉讼参与人,以帮助法官理解专门性知识。这一做法旨在回归教育模式,防范专家代替法官裁判的风险。由于我国现行法定证据种类的限制,司法鉴定范围无法涵盖大部分专利专门性问题,现有的科学证据审查规则也难以解决新的专门性证据审查问题。为此,我国需要突破证据种类法定的限制,从封闭性的司法鉴定体系走向开放型的专门性证据体系。该体系的构建可以分三步进行:首先统一确立专家证人制度;其次实现专利诉讼中科学证据应用模式的统一;最后参考相关国家和地区证据规则,优化我国的科学证据体系。  相似文献   

8.
论我国合同法中合同违反法定形式之法律效果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合同违反法定形式的法律效果问题可以被分解为下列三个子问题分别加以研究 :合同违反法定形式的直接法律效果、合同违反法定形式的附带法律效果以及违反法定形式之合同能否因履行而治愈。合同违反法定形式的直接法律后果就是合同无效 ,附带法律效果则包括善意相对人的缔约过失责任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及在特别情形下因对方当事人主张合同违反法定形式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排除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合同法第36条属于法律为维护交易安全对违反法定形式而无效的合同采取的一种治愈方法  相似文献   

9.
电子证据在中国被确立为一种独立证据类型,具有在范畴以及审查认定标准与规则等方面加以特殊研究的必要性。电子证据就其范畴而言,应定义为“以电子形式存储或传输的、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或信息”,包含“数据、电子、证据”三个要素;就其独立性及其范围而言,区别于书证和物证,但是与证明案件事实的视听资料证据存在交叉,现有立法将交叉部分纳入到电子证据的规制框架之下,这意味着其取证、保存、出示、审查及认定都将适用电子证据的相关规定。电子证据在物理形式与采集技术上的独特性,导致对传统证据相关规则的极大挑战,在真实性审查和认定规则特殊构建方面要求尤为突出。目前国际上对于电子证据真实性审查的规则呈现出两种发展态势:形式审查的门槛在不断降低;这种降低依赖于证据调查活动规范程度的不断提升,即实质审查层面真实性的提升。中国可以借鉴国际经验,确立和完善关于电子证据实质审查和形式审查两个方面的规则。  相似文献   

10.
排除规则中的“非法证据”是一个内涵和外延都不清晰的概念,理论上存在着一种扩大化解释,实践中又是一个难以准确把握的话语。认定“非法证据”的标准有三:一是取证主体的公权性;二是取证行为的违法性;三是取证后果的侵权性。据此,对通说广义的“非法证据”概念进行解构和重塑,从理论上将其划分为“非法证据”、“要件欠缺证据”和“瑕疵证据”,使之具有不同的适用对象和处理规则。从而把排除规则中的“非法证据”界定在一个合理范围内,使排除规则的适用更具针对性,解决实践中各,行其是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法益具有立法批判、解释机能,能够、应当、且需要存在。当前学界对法益抽象化、精神化之批判存在前提设置不当、循环论证及混淆对法益进行抽象化、精神化理解与刑法是否应保护某些抽象化、精神化法益的关系的问题。唯有完成法益抽象化、精神化问题的理性型塑,才能合理认知法益论,进而实现刑法处罚的正义化。即使刑法不当保护了某些抽象化、精神化法益,也只能证明法益的立法批判机能需要得到进一步发挥。若从外在形式与内在内容这两个层面上理解“抽象”与“具体”之意,则刑法法益的抽象化不止是个例,诸如侮辱罪、诽谤罪等罪名的正当化已然表明某些精神化法益值得刑法保护。  相似文献   

12.
根据《刑法》第307条第2款的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其中,“帮助”在方式上多种多样,且不以被帮助人的犯罪事实为前提;“毁灭、伪造证据”应该包括隐匿、变造证据;应根据立法目的和司法实践的需要准确认定“证据”的范围。  相似文献   

13.
股权出资之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公司运作实务中,股权出资之典型个案引发了诸多困惑,由此产生了对股权出资进行理论分析和立法构建的必要。既然股权出资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实践中的现实性、立法上的适法性,被公司立法接纳为法定的股东出资形式就理所当然了。而要将股权设计为一种出资形式,就必须明晰股权出资与股权转让、转投资、循环持股、公司分立、公司收购等相关法律制度的关系。鉴于股权作为无形财产,其价值的不确定性较大,为操作之必要,应在股份评估、股权移转、与股票发行公司之关系等方面做出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4.
合作社作为一种商事主体,已经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力量,对其立法以引导其稳健发展已是大势所趋。然而,各国合作社立法虽在结构和内容上有诸多相似之处,但在立法模式上却因各国国情不同而存在较大的差异。立足于为我国合作社立法的有序推行提供合乎长远的合理规划,有必要在借鉴各国各地区立法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目前学界对民商事立法所达成的共识,对我国合作社立法模式作出合理审慎的选择,以有效地引导和规范我国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5.
作为一种新型的政府规制手段,公共警告既能满足风险社会里公众的安全信息需求,又能成为行政机关有效促进法律实施的惩罚(制裁)手段.但是由于法律定住的模糊、制度性规范缺失等原因,致使公共警告在我国的运用呈现杂乱无序的格局,公民的合法权益面临被行政权随时侵害的危险.为此,应当在厘定公共警告性质的基础上,从立法完善、权力规制、程序规范、救济实现等方面对公共警告进行制度化设计和法治化规范.  相似文献   

16.
刑事证人拒证的三大立法根源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事审判中,证人拒证现象的普遍存在,对庭审制度的改革与司法公正的实现构成极大的威胁。证人拒证的根本原因在于刑事立法存在三大缺陷:证人作证的立法数量匮乏;证人作证的立法属性矛盾;证人作证的立法内容违背法理。在立法中补强证人作证的有关制度是解决拒证的关键,为此,必须强化证据学理论的研究,树立科学的诉讼理念。  相似文献   

17.
长株潭一体化不仅是经济的一体化,同时也应该是经济秩序法治化同步过程.从立法模式来看,现行的横向协议合作立法模式依赖于长株潭三地政府之间的通力合作而缺乏实质性的约束机制,而流行的"行政一体化立法模式论"又过于激进,较为理性的选择是既不改变长株潭三地的基本行政区划,同时加强长株潭区域经济立法中责任制度建设.当然,在加强长株潭区域经济责任立法时要注意处理好长株潭"两型办"的权限与职能定位等一系列问题.  相似文献   

18.
私法层面上的人格权理论研究始于19世纪的德国法学,人格权概念是以自然人人格为雏形发展起来的。法人是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律技术运用相结合的产物,自其取得法律意义上的人格以来,就在为争取法律人格的权利保护而进行不懈努力。从法人人格到法人人格权,两者在民事立法中并不同步,而是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发展过程。法人人格权的确立是基于立法政策判断、理论论证和法律技术运用三个方面的法律背景。法人人格权的确立,突破了长期以来人格权只能由自然人独享的理论。  相似文献   

19.
程度排除与证据补强规则是为弥补法官自由心证之缺陷而创设。在治安案件办理中,许多个案反映出公安机关对两大规则有时存在不当运用,导致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产生异议,从而引发复议和诉讼,其根源在于立法上对两大证据规则规定的缺失。借鉴三大诉讼法中的证据规定,确立了治安案件办理中适用程度排除与证据补强的条件及七种具体情形,并结合个案说明了正确适用两大规则对案件办理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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