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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和老王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再婚前我和老王立有协议,即老王的一栋楼房在再婚后归我们夫妻共同所有,为此还在公证处对协议进行了公证。不久前老王病逝,临终前老王却又表示楼房由他的儿子继承。请问:老王的临终遗嘱和我们的协议哪个有效?李秀李秀同志: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婚前、婚后的财产归属进行约定,是合法的。这种约定一经作出,即对夫妻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如需变更或撤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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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首例夫妻财产协议撤销权幕后真相2007年3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新《婚姻法》实施后,首例夫妻财产协议撤销权纠纷案。原告王永年在诉状中称,2006年4月,妻子郑虹拿出已打印好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声称考验自己是否对婚姻有诚心,要求自己在协议上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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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侣(A版)》2014,(1)
正问:我父亲10年前再婚,现已90多岁。由于父亲与继母婚前缺乏感情基础,婚后双方性格不合,缺乏沟通,且随着二人年纪的增长,双方逐渐丧失自理能力,二人均回到各自的子女身边生活,至今已经分居4年。请问:1.若父亲去世,继母是否有权继承我父亲的财产?2.如果离婚,该如何办理?答:第一,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在无书面特别约定财产归属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方死亡的,共同财产的一半归属另一方所有,其余财产按遗产分割。你的父亲与继母虽然分居多年,但分居不等于离婚,双方在未办理离婚手续前仍属于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在法律上是享有继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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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是退休干部,去年房改时,由我儿子出资购买了单位原分配给我的一套住房。自从老伴去世后,我一直与儿子共同生活。儿子现已参加工作,我也准备再婚。请问,如果我先于再婚后的老伴去世,我儿子能否全部继承我的房产 ?如果不能,该怎么办 ?
王炳山同志: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你儿子出资购买的房产应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为了避免日后在遗产继承问题上发生纠纷,你现在就可以协商将财产分割,对属于你的财产部分,你可以在生前立下遗嘱进行处置。你如果再婚,以后先于再婚的老伴去世,并且没有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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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今年69岁,前妻病故后与周氏再婚。我有4个儿子,而周氏却没有亲生子女。周氏没有任何生活来源,我们全靠我每月几百元的退休金生活。10多年来,我省吃俭用,有了一点积蓄。现在,我的几个儿子提出要分掉我的积蓄,我担心我先走一步,周氏的生活没有着落。请问,我的财产该如何处理?丁某丁某同志: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我国《继承法》规定,如果一方去世,应当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给配偶,其余的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配偶和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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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再婚.一方婚前财产并非与对方无关
【案例】2006年3月,已经丧偶三年的凌志峰老人与刘宝兰结为夫妻。至2010年元月凌志峰老人去世,双方并未有多少夫妻共同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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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退休干部赖某66岁。2013年5月,与他共同生活了40多年的妻子突患脑溢血离他而去。今年4月,赖某打算与本村寡妇程某办理再婚登记手续,但遭到了老赖4个子女的强烈反对,阻挠的理由是担心其父一生积攒的财产落入他人之手。思来想去,赖某携再婚“妻子”程某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了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赖某、程某在协议中约定,二人婚前财产在有生之年归各自所有,生前有权订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后,二人顺顺当当地结为连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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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芳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2014,(1)
正新浪官方微博@婚姻与家庭杂志本刊官方微博不定期邀请心理、法律、育儿、健康等方面专家进行微访谈,请读者持续关注!本期主题:聊聊婚前协议那些事时间:2013年11月1日15:00访谈精选lvy问:请问谭律师,婚前协议跟婚前财产协议的区别在哪里?答:婚前财产协议仅限于对财产的约定,但是婚前协议可能还包含婚后的夫妻相处等感情和生活上的问题。果冻问:请问谭律师,您觉得婚前协议在国内推行,最大的阻力是什么?您会鼓励年轻夫妻签署婚前协议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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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再婚难,但我国再婚人数这些年来正逐步增多,1999年全国有120.2万对夫妻离婚,但再婚的也有100.5万对。不过,再婚者的离婚率却高得惊人,上海有20万老人再婚,却有高达50%又离了婚。哈尔滨市曾做过一项统计,发现老年人再婚后离婚率竟高达40%。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再婚者离婚的就占离婚总人数的20%以上。再婚者离婚的原因除了感情因素以外,一是因为子女,二是因为财产。这两个因素如今已成为制约人们再婚的一个主要障碍,有许多再婚老年人遗产纠纷案例,都是因为很多子女阻挠父母再婚,他们就怕继父或继母将来会分到遗产。如何妥善处理财产与伴侣、子女的关系问题,成为人们再婚成功与否的关键。而在经济与伦理观念的双重压力下,很多人对再婚顾虑重重,有的干脆放弃再婚的机会,有的为了能够和自己喜欢的人走到一起,同时为了得到太平,宁愿只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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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和老李系再婚,居住的是老李的房屋。现因子女等问题导致感情破裂,我们准备离婚。请问,我们共同居住了10年之久的房屋,可否按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云超云超同志:按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你们居住的房屋如无特殊约定,应属于老李的婚前财产,不能因为你们共同居住了10年之久,而改变这一财产的性质。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六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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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离婚越来越简便快捷,离婚率逐年升高,再婚就越发地成为一个关乎民生的问题。9元钱的结婚登记费严格执行一人一半原则,连5角钱都不能吃亏,这样处理经济的再婚夫妻,快速地走到尽头也就不奇怪了。而更多的再婚夫妻,虽然不至于细化到5角钱,但其中的提防与被提防、侦察与反侦察,真叫一个暗潮汹涌。再婚,就真的不能收获纯粹的感情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