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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人拒证行为带有普遍性和严重性的社会危害性。为此,增设拒绝作证罪十分必要。拒证行为的犯罪化有赖于证人权利保障及强制证人作证制度等。 相似文献
2.
张会幈 《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6):118-120
鉴定结论必须经过质证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由于专家证人与鉴定人所处的诉讼阶段不同、作证方式不同、作证对象不同、作证的主体确定性不同、法律后果不同,鉴定人与专家证人所担负的权利义务不同,在开庭审理阶段鉴定人角色转换为专家证人。由于专家证人虽具有证人的一般特征,但专家证人由于其专业性又有别于证人具有特殊的效力。专家证人仅是鉴定结论的提供者,其出庭质证是为了证实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专家证人本身不应成为证据种类,而应该建立诉讼法中的专家证人制度,保障专家证人的诉讼权利,以实现实体程序上的公正。 相似文献
3.
论刑事证人拒证行为的犯罪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连峻峰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3)
本文针对我国司法机关刑事证人拒证行为犯罪化的呼声日高,而法学理论界相应的研究不足且意见不一的现状,在广泛深入的作证情况调查和中外作证制度分析比较的基础上,从必要性、法律依据、前提以及拒证罪的构成要件和处罚原则四方面,对刑事证人拒证行为的犯罪化问题作了论述,提出了加强拒证行为刑事立法是解决拒证问题的最佳对策选择,拒证行为犯罪化必须以证人的范围、权利保护、作证损失补偿等问题经由立法明定作为必要前提等主张 相似文献
4.
毕海毅 《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0(3):93-97
证人有作证的义务,也有其相应的作证权利,这种权利应当受到保护。证人权利保护具有法理依据,证人权利保护应包含经济补偿权、安全保护权、拒证权等内容,一些国家在证人权利保护方面具有较丰富的立法实践。针对我国证人保护所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完善证人经济补偿和安全保护制度,明确证人拒证权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5.
郭冠扬 《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7(2):91-93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证人拒证的现象十分普遍,已经成为困扰司法的一大因素,严重影响了审判的公正与效率.深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法律制度本身存在缺陷,证人的权利与义务失衡,以及缺乏完善的证人保护机制.应当通过完善证人制度,提高公民对作证义务的认识,加强证人权利保护的力度,同时通过建立证人经济补偿制度以及作证豁免制度等来改善我国证人作证难的现状. 相似文献
6.
英国证人制度浅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毕海毅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3):15-18
文章通过对英国证人资格、权利义务制度设置等有关方面的考察得知:英国证人制度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的特点。而我国的证人制度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针对此,提出应借鉴英国经验完善我国的证人制度,即建立证人作证权利义务对等机制,设立专门机构加强证人权利保护,确立证人作证豁免权等。 相似文献
7.
王伟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4(2):96-99
证人证言制度的设计目的在于通过证人提供的证言最大限度地揭示过去发生的事实真相,从而明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使法官能公正裁判.但中国无论立法规定或司法操作均将关注的中心集中在证人作证后对其证言内容的判断上,忽视了证人作证形式对实现证人证言制度目的的重要意义.文章用认识论与心理学相关理论阐释证人作证形式对法官正确心证形成的重要性,并试图提出相关的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8.
李颖红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4(3):56-58
学术界主流观点和司法实践中均认为刑事证人依法作证是一种义务,本文另劈溪径,认为依法作证同时也是刑事证人的一项权利,任何人和任何机关不得侵犯,对完善刑事证人这一权利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9.
刑事证人拒证的三大立法根源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晓莉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5):57-63
在刑事审判中,证人拒证现象的普遍存在,对庭审制度的改革与司法公正的实现构成极大的威胁。证人拒证的根本原因在于刑事立法存在三大缺陷:证人作证的立法数量匮乏;证人作证的立法属性矛盾;证人作证的立法内容违背法理。在立法中补强证人作证的有关制度是解决拒证的关键,为此,必须强化证据学理论的研究,树立科学的诉讼理念。 相似文献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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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勇 《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9(1):60-66
汤寿潜是晚清民初著名的思想家和立宪派,是绅商的代表人物之一。在清末预备立宪运动中,汤寿潜与张謇、郑孝胥等绅商名流参与其间,积极策动清延预备立宪,关注官制改革,参与发动、组织国会请愿运动,对清末立究运动的兴起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清政府在立宪问题的延误,汤寿潜对清廷渐生离意。武昌起义后,汤寿潜从权应变,由立宪走向共和。 相似文献
12.
马宝建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7(4):11-16
黑龙江三江平原森林的变迁肇始于清末至民国时期。本文通过全面收集历史文献、地方文献,并结合实地踏勘,较全面地复原了黑龙江三江平原在清初及清中叶时期的森林环境,继而探讨了清末及民国时期此地森林演变的过程和原因——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所需、修筑中东铁路、作为船舶燃料以及挖参和采金。文章最后揭示了该地森林演变的空间特征,即由清初、清中叶的点式影响变为清末民初时期的沿边、沿江、沿路(铁路)、沿村、沿屯的破坏,但交通不便的深山区和平原腹地森林仍然保持着原始的状态。 相似文献
13.
为青岛即墨周至元先生及其后人所保存的《八九鸣》手抄本,主体部分为诗歌,另有少量词和文。抄本作者,曾被误认为是周至元。但综合周至元《崂山志》、蓝水《崂山古今谈》选诗及《八九鸣》中作品看,该抄本作者应为由清入民的寒士沈煦。由于史料缺失,沈煦生平多已汨没无闻,大致可以考知,他擅诗能文,一生潦倒困顿,晚年来到即墨,长期借住佛寺,以授徒维持生计,颇受佛教思想影响。因此,《八九鸣》不仅记录了一个末世底层知识分子的心路历程,是青岛近代以来文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了解晚清、民国时期的青岛文化,也具有重要的价值。 相似文献
14.
杨思信 《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8,27(2):80-86
作为近代中国教育思潮的一种,国家主义教育思潮最早出现在清末,“五四”后至20世纪20年代达到鼎盛,其标志是出现了专门的教育团体——国家教育协会和专门的学派——国家主义教育派。清末民初国家主义教育思潮的兴起与发展,从内因上看是受民族危机的刺激,外因上看则是受日本和欧美同类思潮的影响。该思潮对清末民初中国教育,特别是对当时的收回教育权运动,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5.
郭书愚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5):11-21
清季四川存古学堂在民初变体为当时川省唯一的专门性国学研究和教学机构,是蜀学传承和发展的重要载体。过去对此研究不足。清季民初四川朝野除政治对立和抗争外,在文教事业上还有通力合作的一面。对这一过程作一考察可以从学术机构变迁的角度增进我们对近代蜀学传承和演变的认知,而从省一级的"地方"视角考察清季民初的社会、文化与学术,应可推进对那一时代的认识。 相似文献
16.
高强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6-9
清末民初,由于俄国与日本的肆意侵略,导致东北边疆危机愈演愈烈。为了化解迫在眉睫的边疆危机,清政府与代之而起的民国政府均以推行移民实边作为应对之策,其中包括军屯实边,清政府在吉林、黑龙江曾实施过军队屯垦,民初关于军屯实边的呼声亦此起彼伏,说明军屯实边作为一种捍卫边疆安全的重要手段备受重视。但由于种种原因,清末军屯实边成效不大,民初军屯实边也大多流于舆论层面而无法得到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7.
严丽明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6(5):23-27
作为表示引进交付、传递的对象或受益者的与格介词,广州话中的“过”至晚于明末清初便已经出现,在明末至清末的几百年间.“过”的使用一直保持着优势地位,而“畀”作为与格介词的用法直到清末时期仍然相对少见。与格介词“畀”自产生起就处于与“过”竞争的变异状态。自民国中后期开始,广州话的与格介词“过”便呈现出被“畀”取代的趋势。“过”和“畀”的变异既是语言自身演变规律的体现,也是语言运用影响的结果。 相似文献
18.
在清代词史上,蜀中本是薄弱地带。漫漫二百年,仅清初先著、清中叶李调元稍有名而已。清末民初,蜀中词人群体异军突起,大放光彩。本文以朱德宝、赵熙、冯江、李穆宣、林思进、周岸登等为例进行个案剖析,意在凸显各词家特点的同时,展现这一时期巴蜀词坛的整体风貌。其中特别指出赵熙面对忧患时世,其所谓"不知而作"、"自鸣其秋"首先是不能已于言,其次在艺术宗法上也必然不束缚于某家某派,而是自求情性之适,从而蔚然为西川词宗。林思进感时伤乱,词集中的田园题材不仅多,且佳作琳琅,足为辛稼轩、陈迦陵、陆震、郑燮以来的"田园农事词史"生色。而周岸登氏虽不免晦涩好奇之病,其才也有难副心志处,然而笃力为词,敢拈大题目,风格也力求变化不拘囿,百年蜀中,其位置当居香宋词人之次席。他们构成了清末民初巴蜀词坛的主要创作阵容。 相似文献
19.
肖秀娟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6(4):117-119
清末民初,中国通过学习和借鉴大陆法系的法律制度完成了法律近代化,确立了包括律师制度在内的近代司法制度,与日本、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大陆法系的司法制度有许多相似之处,从而使大陆法系对中国近代的律师业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 相似文献
20.
论晚清时期的方志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许卫平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6(1):82-86
晚清时期是中国社会激烈转折变动的时期 ,也是中国方志学由乾嘉之际初创至民国时期系统的方志学体系形成的过渡时期。晚清时期方志编修出现了一些超越前轨的现象 ,修志观念、志书的内容类目发生变化 ,科学性有所增强 ;方志理论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深化了某些方面的研究 ,并加强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晚清时期方志学的发展及其在中国方志学发展史上的地位和作用应予认识与肯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