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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金融诈骗罪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侵犯财产所有权。其犯罪构成与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样,必须同时具备犯罪客体、客观、主体、主观四个要件。金融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必须具备“非法占有目的”以及金融诈骗罪的主观罪过形式是认定此类犯罪必须正确把握的问题。“非法占有目的”是所有金融诈骗罪必备的主观要件,而不是选择要件。金融诈骗罪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式只能是直接故意,不能是过失,也不能是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2.
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过形式,刑法学界存在分歧。一种观点认为。它只能表现为间接故意,因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发生以违反规章制度为前提,而违反规章制度大都属于明知故犯;另一种观点认为,它既可表现为过失,也可表现为间接故意;而绝大多数同志则认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过形式只能是过失。笔者认为后一种观点最符合立法原意。 首先,从刑法第11条和第12条的现定不难看出,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根本区别就在于行为人主观上对危害结果的认识及所抱态度,而不是对行为本身的认识。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过形式误解为间接故意的原因就在于混淆了行为…  相似文献   

3.
儒家的诚信伦理传统,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生发出新的意蕴,彰显出其伦理价值与治理功效.诚是人的内心态度,蕴涵着个人的心志专一、正心善意和公共意识.信是诚的外在表现,将主观的诚现之于外产生信的客观效果即为诚信.诚信有其个体价值,于单个个体的价值在于自信从而自成;有其人际价值,于两个并存的个体的价值在于互信从而互利;有其公共价值,于社会群体的价值在于公信从而公益.并且,在政府的主导下,将诚信由伦理规范发展为社会治理规范来管理社会,将产生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安全、实现社会公正的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治理功效.  相似文献   

4.
张雪  尹梅 《学术交流》2013,(7):57-60
在医疗侵权诉讼中,医疗过失的认定标准是其核心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借鉴法国法将医疗过失分为医学科学上的过失和医学伦理上的过失的做法,将医疗过失分为医疗技术过失和医疗伦理过失。由于两种类型的医疗过失存在差异,因此认定标准也应当有所不同。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各种学说和判例的推动下,从争议到形成通说,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医疗过失认定标准体系。英美法系将诊断、治疗领域的医疗过失认定标准确定为"合理医师"标准,将信息提供领域的医疗过失认定标准确定为"合理患者"标准。大陆法系国家法国将"善良家父"标准作为医疗过失的认定标准,而日本则确立了"医疗水平"标准。我国法律有义务指导医学界形成明确的医疗过失认定标准体系。有鉴于此,借鉴了两大法系关于医疗过失认定标准的相关理论,诠释了"当时的医疗水平"的含义,将"合理患者"标准作为我国医疗伦理过失的认定标准,最后探讨了医疗过失认定标准和专家辅助人制度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5.
合同诈骗罪的主规要件作为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中,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并且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非法占有的目的与民法意义上的理解是有区别的,认定非法占有目的,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综合各方面因素多角度分析。合同诈骗罪作为目的型犯罪,其心理态度只能是直接故意。  相似文献   

6.
邹俊滔 《社科纵横》2013,(2):227-228
科学家从事科研活动的过程就是一个科技理性的选择过程。科学家用工具理性还是用价值理性来指导自己的价值选择,直接导致其科研成果对人类社会的作用。如果一味追求科技的工具理性,就会使人类疯狂的追求物质的发展而扼杀了生命意志和精神生活。为此我们应该在保证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前提下引入科技的价值理性,用科技的价值理性来规范科学家的伦理责任,用科技的价值理性来引导和规范科学家的科研行为及科学家的伦理责任,从而使科学技术的运用向着有利于人类社会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7.
伦理价值对事实认定的选择性表现为"纯"事实,即"是其所是"的抽象之所以可能,是受一定社会伦理价值的认识目的和伦理价值机制亦即"应是其所是"所中介或选择的。从科学史上看,科学理论的生成与发展总要受到一定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的需要及其满足和科学研究传统的伦理价值的选择。伦理价值主体的意志自由对其科学自由具有选择性。从道德认识论视角看,科学理论研究主体的自由意志是一种思维的理智,是通过思维把自己作为本质来把握,从而使自己摆脱偶然。从道德社会学的视角看,随着科学的迅猛发展和广泛运用,任何一个科学理论研究主体不可能是一个"纯粹的"科学家,而首先以作为担负着一定的社会道德责任的主体而存在。伦理价值对于科学的选择不仅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科学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  相似文献   

8.
在合同义务理性化发展视域下,违约行为出现了先前和向后扩张的态势,必然导致根本违约形态的拓展.不同法系对于投保人违反先合同告之义务应承担的责任经历了债法的改革及学理上的争鸣.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过程中,若违反了先合同告之义务,致使保险人的保险利益丧失,而保险合同有效成立场合,能否构成根本违约?判断标准是什么?在实务中张某保险合同告之义务案引发了笔者构建缔约过失根本违约的思考.缔约过失根本违约的提出是合同义务理性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其判断标准包括合同有效成立、投保人违反的是先合同告之义务、投保人违反先合同告之义务造成严重损害致使保险人合同目的落空、投保人须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以及保险人对投保人未如实履行先合同告之义务不知情.  相似文献   

9.
若将违法定义为是对刑法规范或成文法规范的违反,对自然犯而言,不免有循环论证的嫌疑.因为我们并不能通过其它成文规范的补强来实现行为模式的定型化.实质上,即便是法定犯,成文化只是规范在表层上的体现,未能触及法定犯义务的深层次本质.刑法规范与刑法条文具有密切联系.刑法条文表达刑法规范,是刑法规范的载体,因此刑法规范是刑法条文的内容与实质.但规范与奈文并非等同.由于规范的内容是禁止规定,故刑法总则中存在一般性规定与原则性规定,并不属于刑法规范;刑法条文是直观的,而刑法规范则不是直观的.因此可以认为,违法性实质上是对作为法秩序基础的社会伦理规范的违反,而刑法规范的本体则为"最低伦理"规范.  相似文献   

10.
略论责任事故犯罪的概念与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责任事故犯罪是指行为人在从事生产、作业、运输或管理的活动中,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或管理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因主观上的过失而导致了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危害结果,触犯刑律,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责任事故犯罪具有过失性、复杂性、起伏性、严重性等几个基本特征.具体而言:(1)责任事故犯罪行为人对责任事故的发生主观上只能出于过失;(2)责任事故犯罪案件的案情以及因果关系比较复杂,此外区分这类案件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有时也相当复杂;(3)与责任事故有起有伏的发展态势相一致,责任事故犯罪的发展趋势也呈现出鲜明的起伏性;(4)责任事故犯罪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相对比较严重.  相似文献   

11.
《求是学刊》2019,(3):1-17
凯尔森认为,基础规范与效力递导原则是法律实存的结构要件,对法律规范的普遍服从能够催使合法性价值的生成,但合法性与正义不同,正义只能成为良法与恶法之间区分的标准。法律价值判断能够借助社会事实进行客观检验,但关于正义的判断却依赖于相互冲突的人类利益诉求,所以实证法律科学与法律哲学之间存在分野。文章通过阐释上述凯尔森立场中的基础性要素,指出其正义哲学理论中所坚持的规范伦理相对主义立场,与其自身所持的认知相对主义立场、基础规范理论及宽容原则存在着无法圆融之处,结果凯尔森成了一个带着伪装的伦理绝对主义者。  相似文献   

12.
行政求偿是国家赔偿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日本国家赔偿制度虽然否定了公务员在行使国家、公共团体授予的公权力时因其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所应承担的个人赔偿责任,但同时也肯定了国家或公共团体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对公务员进行行政求偿.日本作为大陆法系国家与中国在地域、国情、民俗、习惯等方面比较接近,所以对日本国家赔偿制度中的行政求偿的性质、对象、成立要件等进行认真分析,可以为中国行政求偿制度的确立及完善提供一定的借鉴.  相似文献   

13.
决策过失责任萌芽于原始社会,随着国家的诞生,法律作为上层建筑,仅用来作为统治人民的工具,而且也用来约束统治者自身,以达到巩固其统治的目的.为了规制决策者的决策行为,决策过失责任在立法中得到反映,进入封建社会则有了比较充分的体现,特别是在司法领域,主要体现在对案件管辖中的决策过失责任的追究和案件审断中的决策过失责任的追究;在行政管理中和同一官署内部及上下级官署公事管理中也存在着决策过失责任.由于古代社会"诸法合体"的立法体例,决策过失责任就不仅表现为刑事责任,同时还包含一定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也主要表现为依据行为人的行为或危害结果追究其决策过失责任,不考虑主观心理,从而表现为结果责任.  相似文献   

14.
和谐以人性整合为目的,以价值整合为关键,以利益整合为手段.结果责任以阶级性的不平等为秩序,缺失价值整合,侵权责任要件化确立了利益整合的范式.阿奎利亚责任建立了阶级性主导下的贵族、平民人性均衡秩序,意志自由、行为自由都进入侵权责任的要件构造,价值整合、利益整合初步结合.主观过错责任确立了资本主义人性的自由秩序,人性平等获话语权,异化造成断裂.过错客观化是资本主义人性、价值观、权利义务趋中化整合的产物,弱势群体的保护有所加强,过错内部趋于均衡.社会连带与社会责任理论构成无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的基础,人性内省.和谐自觉.为济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之穷,权利叉务的技术平衡具有了独立的和谐价值理性,衡平责任或公平责任产生.  相似文献   

15.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市民社会"这一概念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就法权关系而言,也和国家一样,是所有制关系的表现,是一定经济基础的派生物.法权概念也是由于分工和私有制的产生而产生的.尽管伦理精神作为一定社会道德的观念形态.具有一定的抽象性,但是它也是"可以通过经验来确定的、与物质前提相联系的物质生活过程的必然升华物".它不仅是一定社会内在秩序的体现,而且它体现了一定社会的人一社会一自然系统的内在秩序的协调状况;不仅体现人的目的--人们如何安顿作为社会人的人生,如何调节作为生命个体的人的内在自然生命秩序,同时能认识和体悟自然的目的--自然包括人在内的生态价值、人在自然中的地位,人对人一社会一自然系统的内在秩序的责任与使命,进而确立相应的伦理规范和伦理行为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6.
吴宓、缪凤林是"学衡派"中谈论人性较多的学者.他们主张人性二元论,认为人性有善有恶,可善可恶.他们的人性论有重要的西学背景,但主要是对中国传统伦理尤其是儒家伦理的复归,表现出"学衡派"作为文化民族主义派别的一些基本特征.  相似文献   

17.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高空抛物罪的增设,其目的在于强化对公共场所秩序法益的保护,以弥合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侵犯人身财产犯罪罪群体系上的处罚罅隙.高空抛物行为及其发生的场域复杂多样,应采取具体危险犯的判定模式,"情节严重"之标准要求足以引起公共场所周边不特定公众的紧张与恐慌,扰乱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高空抛物罪的主观罪过仅限于故意,排除过失形式.在主观认识要素上要求行为人对抛掷物品的材质、密度等物理特性以及抛物之时空环境具有认识或认识可能性.为了避免社会治理"过度刑法化",高空抛物罪的规制范围不宜过于扩张.高空抛物罪的增设势必会对刑法体系中的其他罪名产生竞合或交叉,有必要从解释论上予以衔接、融贯,构建高空抛物行为司法应对的系统方案,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相似文献   

18.
商业秘密权主要是一种财产权,具体说可以分解为财产权法上的权利、侵权法上的权利和合同法上的权利;它具有相对独占性、事实上的独占权、保护期限的不确定、无地域性的限制等权力特征。商业秘密权要受到他人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限制。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为:行为人有非法行为;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有损害事实的发生;侵权人的行为与受害人损害发生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类型主要有三种: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披露、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获取商业秘密途径正当但违反保密义务披露、使用,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  相似文献   

19.
伍志燕 《唐都学刊》2008,24(1):62-66
道德价值观念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折光反映和思想标记.由于中西文明的差异,历史背景的不同,中西当代道德价值观念的内容及特点各异.二者的异同主要体现在:从道德基点来看,西方立足于个人主义而中国立足于整体主义;从道德类型来看,西方遵循一条"元伦理--规范伦理--德性伦理"路径,而中国走的是一条"德性伦理--制度伦理"路线;从道德价值及评价来看,西方直觉主义、情感主义、自然主义等各流派以及每一派内部存在严重分歧,而中国学者各自研究侧重点的不同,也直接或间接地体现出一些差异;从道德旨归来看,中西当代道德应服务于社会和谐,实现人类幸福之鹄的.  相似文献   

20.
陶艳华 《学术交流》2006,1(2):20-23
中道是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核心概念和价值追求,是判断善恶的标准、衡量德性的准则。所谓“中道”即德性,分为两类:理智的和伦理的。亚里士多德的中道德性就是善,过与不及就是恶,“伦理的德性即是中间性”。中道德性是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统一,对于恶与不当的情感和行为,它们的恶性质是绝对的,“不存在中间的过度,永远是罪过”。中道的实现是不易的,但是可能的,这需要行为者具有知识,且需用理智去克服欲望。中道德性论对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启发意义,中道德性论有利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人与人的和谐相处、人与社会的和谐共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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