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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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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在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进行刑事政策调整的表现,是我国刑事政策的新发展,是现行居主导地位的刑事政策,它对我国死刑立法和司法的走向将产生极为重大的影响.死刑的司法限制是我国走向死刑废除之路的必然过程.如何在司法过程中对死刑适用进行严格限制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能否得到贯彻落实的关键性因素.  相似文献   

2.
死刑作为最残酷的刑罚方法,在性质上与宽严相济所体现的党和国家新的社会治理理念有内在的冲突,控制、废止死刑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选择司法路径控制死刑在我国当前具有现实的必然性,摒弃重刑主义思想,理性对待民意;严守法定程序,确保死刑案件事实认定准确;深入体会政策,统一死刑适用的刑事实体法标准是我国当前实现死刑司法控制的具体路径。  相似文献   

3.
蔡晓荣 《东南学术》2011,(4):197-204
20世纪二三十年代,随着国内刑罚制度改革实践的深入发展,兼受欧美各国废止死刑运动之影响,中国法学界曾掀起了一场关于废止死刑的论争。当时持死刑废止论者以死刑的历史传统和民族信念、社会契约论、人道主义、死刑报应主义和刑罚功能主义等为立论基础,力辩死刑之应行废止。此外,他们还就死刑存废与社会安全、死刑与国家表率、死刑与犯人自新和司法补救等问题与死刑保存论者进行过论争。该时期关于废止死刑之论争,某种程度上冲击了人们传统的刑罚观和死刑观,对于其时之刑事立法,也或隐或显地施加了一定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刑事和解在死刑案件中的限制适用对于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国家权力与公民个人权利的动态平衡,促进刑罚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最大限度地避免刑事和解产生消极影响等,都具有重大意义。刑事和解在死刑案件中的限制适用应遵守一定的原则,具体包括被动介入原则、价值平衡原则、综合评价原则。司法实践中,应以犯罪侵犯的法益或者犯罪客体为标准来把握死刑案件适用刑事和解的具体范围,只有单纯侵害个人法益或者所侵害的法益均属于个人法益的死刑案件,原则上才可以适用刑事和解。  相似文献   

5.
和谐语境下的死刑限制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死刑废除成为世界刑罚发展的潮流,迈向法治现代化的中国也应该顺应这种潮流.但立即废除死刑又缺乏现实性,在两难之间死刑限制是可以选择的理想路径.和谐社会要求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这为限制死刑提供了正当性的根据.而死刑限制路径可从缩减死刑罪名、寻找死刑替代措施、构建死刑赦免制度、明确死刑标准等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6.
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我国现阶段司法机关的目标和任务。现阶段对死刑进行司法控制,其实际效果特别是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更优于死刑的立法控制。实现死刑司法控制的路径在于:一是倡导死刑裁量者树立刑法谦抑的人权保障刑法观念;二是建立死刑适用的量刑规范化标准;三是明确死刑司法控制的目标或对象范围应是严重暴力类犯罪;四是明确死刑司法控制的主要替代措施是死缓制度的适用。立足于对J省死刑裁量法官的调研,从地方司法实践中归纳出广泛认同的死刑裁量规则,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J省死刑裁量标准指导意见》,是对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政策一个新的诠释。  相似文献   

7.
在限制死刑的诸多选择路径中,死刑的立法限制无疑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和价值。死刑的立法限制与司法限制相辅相成,构成了死刑限制的基石。目前,我国死刑制度的立法缺陷是显而易见的,具体表现在:死刑适用标准不够明晰,死刑罪名设置过多、过滥,死刑适用的主体范围过于宽泛,绝对死刑罪名仍然存在,死刑犯的权利保护较为欠缺等。因此,在限制死刑的立法改革中,应以我国"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为指导,以相关国际人权公约为标准,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限制死刑。  相似文献   

8.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和解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调解"面貌出现在死刑案件审判中并发挥了特殊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死刑案件中刑事和解应当绝对禁止,还是给予一定的生存空间?在特定的死刑案件中,应当允许双方当事人依据平等、自愿等原则进行刑事和解,同时辅以国家补偿支持、社会福利保障、心理辅导计划等制度。死刑案件中的刑事和解应当坚持罪刑法定、程序法定等原则,防止花钱赎刑、漫天要价、代偿致贫等问题。  相似文献   

9.
死刑案件中被害方诉求作为广义的民意,对死刑的司法控制有着积极和消极影响。被害方诉求的实现存在其诉讼地位和权利无法可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无法落到实处、法律缺失对其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等问题。实证调研表明,被害方的非正常诉求会阻碍死刑的司法控制,"绑架"司法人员对死刑的适用,造成死刑司法控制无力的状态。降低被害方诉求对死刑控制适用的消极影响的路径,一是在实然上充分保障被害方的各项诉讼权利、被告人向被害方积极悔罪道歉而获得谅解、发挥案例指导制度的引领作用;二是在应然上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明确被害方的诉讼权利、规范量刑合理控制被害方诉求对死刑案件的影响、赋予被害方当庭陈述权和量刑建议权、建立被害人补偿制度。通过以上两个维度的路径,使被害方诉求纳入法治轨道,降低其消极影响,达致死刑司法控制的目标。  相似文献   

10.
对于死刑缓期执行变更为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存在着两种基本模式的选择:即直接采用死刑核准程序和首先采用普通刑事审判程序再进行死刑核准。在现行刑事立法的条件下,必须坚决摒弃对于死缓变更死刑立即执行直接采用死刑核准程序的做法,而应当首先采用普通刑事审判程序再进行死刑核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的具体问题,亦应遵照法定的普通刑事审判程序进行。  相似文献   

11.
中国古代死刑复核制度体现了重视人命、恤刑慎杀的价值取向,这种古朴的人道主义精神与现今国际刑事人权理念遥遥相应,而我国当代死刑复核程序却在很长一段时间抛开了少杀、慎杀和严格限制死刑的价值理念,其结果使重刑主义在立法和司法上大行其道。  相似文献   

12.
贾敬龙案涉及尖锐复杂的民间矛盾,属于由矛盾激化所引发的仇恨型故意杀人案件。民间矛盾激化所致仇恨型故意杀人案件往往情有可悯,对之是否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应当审慎、全面地考察。虽然该案判决符合三段论的形式逻辑,但通过图尔敏论证模型进行实质分析后,可以看出司法机关对该案司法裁判的论证重心在于其"可杀"之处,而对"可不杀"之情节考察不足,显然论证并不全面。而司法机关对此案的裁判与以往实践中所采取的死刑司法控制政策以及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所持立场不一致,缺乏融贯性。同时,对贾敬龙案做出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也缺乏刑罚沟通主义精神。  相似文献   

13.
我国死刑研究存在着三个误区,具体表现为:以世界潮流代替中国思考;对民意的过分媚俗;死刑不能承受之重。要走出上述误区,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路径调整:一是转向中国死刑问题的实证研究。向实证研究转变,就是要把重心转移到对个案死刑判决的关注上来,并明确中国死刑适用的具体标准。二是平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要实现二者的统一,至少必须做到一个坚持、两个避免、一个引导:坚持严格执行法律,避免操之过急,避免矫枉过正,通过制度化的途径合理引导民意。三是完善相关制度以缓解死刑的压力。既要通过刑事立法手段改变重刑主义的刑罚结构,也要对与死刑相关的诉讼制度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14.
限制死刑的适用是我国最终走向全面废止死刑道路的实然性选择。引入刑事一体化的视角对思考死刑限制问题大有裨益。对于死刑适用的限制可以通过实体法上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范围、限制死刑适用的对象、完善死缓制度、发挥赦免制度限制死刑适用的功能,程序法上完善死刑核准程序、实现二审死刑案件公开审判的普遍化、改革死刑案件的指定辩护制度来实现。  相似文献   

15.
死刑作为一国最严厉的刑罚手段,保证并提高死刑判决的质量显具正当性。"提高判决质量",其首要含义就是确保证据适用的正确性。以故意杀人罪案件为例,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随机选取近5年的死刑判决文书200份,对其中证据采信进行分类,能够总结我国现阶段故意杀人罪案件死刑判决证据适用方面的相关规律及其背后的司法考量。就其中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诸如具体证据种类适用、死刑案件证明标准对证据适用的反作用等,可以勾勒出"通过程序进一步控制死刑适用"的另一侧面。  相似文献   

16.
为进一步限制、减少死刑的适用,全面废除女性犯罪适用死刑的设想据此提上日程。该设想主要依据在于:我国刑法自古就有宽待女性的传统;即使在保留死刑的国家中,也有不少废除了对女性犯罪的死刑;结合女性犯罪自身的特点与刑罚的目的,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背景下没有必要对女性罪犯适用死刑;通过对我国刑法中怀孕的妇女不得判处死刑这一规定进行目的性解释,将全体女性排除在死刑适用对象之外也符合限制死刑的根本目标。  相似文献   

17.
我国立法、司法界基于本土化高于国际化因素使然,对法理、法之精神以及对司法权威的僵化认识,忽略了死刑不引渡原则在实现司法公正,加强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打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真正步入权利时代的重要意义,在引渡法中没有将死刑不引渡原则明文加以规定。为适应国际化趋势,我国应采取相应措施,对死刑不引渡原则进行立法完善。 〖HTH〗关键词:〖HTK〗  相似文献   

18.
论全球化时代的中国死刑制度改革——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全球化不断发展的当代,死刑制度全球发展呈现出废止死刑成为主要潮流、深受国际人权观念和人权运动影响、受到国际组织力量的有力推动以及国际法制化特点明显等趋势,并在适用的罪种、对象、溯及力、救济措施、执行方式和数字公开等方面严格限制死刑。我国当今的死刑制度在死刑的价值和适用的罪种、对象、救济制度及数字公开等方面尚需进一步改革完善。当代中国死刑制度的改革,应以限制和减少死刑适用作为近期目标,以全面彻底废止死刑为远期目标;选择司法改革与立法改革并进的路径,并在司法和立法两个方面积极采取多种改革措施。  相似文献   

19.
死刑复核程序的功能目标与程序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死刑复核程序的基本功能目标是对法院的死刑裁判权进行有效制约,为遭受死刑裁判的被告人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基于此二目标,死刑复核程序总体上具有行政审批与司法审判的双重属性,程序构造应当关注被告人对这一程序的实质参与。死刑复核程序的具体设计则应当包括程序启动方式、审理的范围与具体方式、复核结果的法律形式、复核的期间的限制等。  相似文献   

20.
死刑作为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处罚,它的正确适用关系到人的生命权以及司法的民主.从司法的民主化、被告人权利的保障、裁判的准确适用、裁判公信力的提高可得出我国死刑案件实行陪审团审判的必要性;从陪审团审判的成本承担、文化土壤、制度环境来看,我国死刑案件实行陪审团审判具有可行性;我国死刑案件陪审团审判制度可从陪审员的资格与遵选、陪审团评议和表决、陪审团审结案件的上诉程序等方面进行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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