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依照现代国际法,对领土领海的命名权是一国行使主权的重要方式。"南海更路簿"是中国海南文昌、琼海等地渔民自明代流传下来的关于南海诸岛礁及在相关水域进行捕渔、航海等海洋开发活动的系列民间传世文献。该文献记录了中国南海地区"峙"、"线"、"郎"、"塘"等各类地名126处,这些地名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认定的岛礁沙洲等岛礁种类相对应,其记录的126处地名也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际认可的南海岛礁标准地名。因此,"南海更路簿"是我国对南海九段线内岛礁及相关水域享有历史性主权权利的一大力证。  相似文献   

2.
正海上丝绸之路建设需要有良好的外部环境。南海问题是指南海有关方存在领土主权争议,以及在海洋管辖权主张重叠部分的海域存在划界争议,菲律宾单方对中国提起南海仲裁案,域外国家的卷入及挑拨生事,推升了南海风浪,使得南海问题进一步复杂化。南海问题是否会影响"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也引起关注。  相似文献   

3.
民国海疆版图演变与南海断续国界线的形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南海诸岛,主要是指处于南海之上的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历史上这些群岛,分别以"涨海崎头"、"磁石"、"千里长沙"、"万里石塘"为名归入中国版图。但是到了清末民初,外国列强屡屡犯边,其中,日本和法国曾相继占领和控制了南海诸岛部分岛礁达40年之久。本研究从新近陆续查核到的历史地图证实,中国的海疆界线经历了一个从清末全面收缩到民国末年的部分恢复的过程。并指出,我国南海断续国界线主张与同期美国提出的大陆架主张、南美国家提出的200海里领海权主张一样,都是主权国家主张海洋边界的模式,因而理应得到国际法的尊重。  相似文献   

4.
2015年10月29日,倍受瞩目的南海仲裁案初步裁决出炉,仲裁庭裁决对包括4项"岛礁属性争端"在内的7项仲裁请求有管辖权。从法理上分析,南海仲裁中的"岛礁属性争端"既要符合国际仲裁所能审理的国际争端的一般特征,还要能够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争端解决机制有关国际争端的特殊要求。但是,南海仲裁案中的"岛礁属性争端"既无法反映争端方的对立观点,又无法反映中菲之间存在法律权利上的利害关系,还与中菲之间的领土主权争端、海洋划界争端密不可分,无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争端,因此不属于仲裁庭的管辖范围。中国不仅应该继续秉持"不接受、不参与"仲裁的立场,而且还要积极寻求有效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5.
自2015年10月的"拉森"号事件以来,美国频繁派遣军舰擅闯我国南海岛礁邻近海域,开展其所谓的"航行自由行动",挑战我国南海的海洋权利和主张,严重侵犯我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本文运用实证分析法,通过对近年来美舰擅闯行动进行数据统计、分类,归纳出美舰擅闯行动主要挑战的三类事项,即"军用船舶在领海的无害通过须获事先批准"、"西沙群岛的直线基线"、"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领海主张"。通过分析美舰挑战这三类事项的原因及意义,可得出这三类事项在短期内仍然是美舰擅闯行动挑战的重点,且该行动的挑战重心正转变为西沙群岛与南沙群岛并重。经过分析可以预判在未来可预见的一段时间内,美舰针对我国南海岛礁邻近海域的擅闯行动不会停止。据此,我国有必要尽快制定有效的对策应对美舰的擅闯行动。  相似文献   

6.
"中国南海"作为地理概念的产生与命名经过漫长的发展过程,反映了中国历代政府对南海作为国家海洋领土长期占有与实际控制的事实,并在近现代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得到国际社会广泛承认。民国时期在维护国家海洋国土的斗争中,以"南海断续线"标注于我国地图,既是对"中国南海"传统海疆范畴的考订与昭示,也是遵守当时国际法前提下的主权宣誓,更是依托当时国际习惯法维权的具体手段。本文认为,"南海断续线"具有"中国传统海疆线"的法理地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应条款所规定的历史性权利要件,是不容否定的,这应作为我国与南海周边诸声索国就南海问题磋商与谈判的关键性法理支撑。  相似文献   

7.
进入2015年,中国在南沙部分岛礁的建设工程在美国等相关国家的持续炒作下成为地区"热点"问题,中国这一合理合法的行动遭到美国政府高层的强烈指责。美国国会近年来逐步涉足南海问题,2015年其更积极介入到南海岛礁建设议题中。美国国会通过其拥有的立法权、监督权等权力,在南海岛礁建设议题上表明了自己的政策倾向和立场,发挥了特定的影响。持续关注美国国会在包括岛礁建设议题在内的南海问题上的动向,并尽量防止其对美国南海政策产生更多消极影响,应是中国的一个基本目标。  相似文献   

8.
解决南海存在的南沙岛礁领土归属争议,利用和平方法是必须遵循的原则。本文分析了利用和平方法(政治方法和法律方法)处理南沙岛礁领土争议问题的基础和障碍,阐述了国际司法机构的管辖权制度,特别指出了遵守"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的重要性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得出南沙岛礁领土争议问题无法利用法律方法解决的结论。最后,本文提出完善我国海洋问题政策与法制等方面的具体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20世纪70年代以来,越南公布的官方文件、越南学术界一些学者发表的论著抛出了所谓"黄沙""长沙"问题,试图寻找各种"历史证据",将"黄沙""长沙"与南海中的我国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相混淆,指鹿为马,张冠李戴,为其对我国西沙、南沙两群岛的主权声索提供学理支撑。针对越南制造的"黄沙""长沙"问题,我国学者发掘中国的史籍文献、越南的有限记载和西方其他相关的各种史料,反驳越南官方文件的观点和"历史典据",剖析越南学术界一些学者提出的论点和论据,从多种视角与分析方法展开深入研究,考证出越南史籍中零星记载的所谓"黄沙""长沙"是指越南中部至南部近海海域的一些岛屿和沙洲,有力地驳斥了越南关于"黄沙""长沙"的非理和非法主张,为捍卫我国南海岛礁主权和海洋权益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相似文献   

10.
在南海仲裁案中,菲律宾试图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专属经济区"主权权利否定中国主张的南海"九段线"内的"历史性权利",毫无疑问是对中国的属地权威及其主权权利的侵犯。这实质上是以1982年建立的海洋法制度挑战"二战"后的国际法条约体系,以求达到对南海区域海洋资源重新分配之目的。如按这种方式进行海洋区域资源的重新分配并以此为基准去建立海洋"新秩序",那么不仅在南海,恐怕整个世界都要重新洗牌,其结果极有可能引发区域冲突甚至世界大战。  相似文献   

11.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享有特定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而非沿海国享有航行自由等权利。理论上,沿海国的安全管辖权与非沿海国的航行自由不存在实质冲突,但实践中,美国为了维持其海洋霸权,在中国专属经济区积极实践其"航行自由行动",对相关海域的安全与航行自由造成了威胁。海洋安全与航行自由的法理辨析说明,国家管辖范围内海域的航行自由并不是绝对的,其相对性根源于顾及沿海国安全的国际义务。不同海域以及不同船舶航行自由的比较分析,揭示了专属经济区的军舰自由航行不应危及沿海国的安全特别是非传统安全。在南海发生的"无暇"号事件和无人潜航器事件是美国针对中国实施成本强加战略的外交实践,其实证分析也从法律上论证了美国军舰在中国专属经济区的航行自由及其特定活动应遵守沿海国的安全管辖。  相似文献   

12.
元代"四海测验",是中国古代的纬度测量,即天文测量或天文大地测量。而20世纪南海科考"岛礁联测",既是中国海洋科考创新项目,也是首次南海海洋大地测量。本文概述"四海测验"和"岛礁联测",并将韩振华教授推算的古代南海测量点与当代精测黄岩岛地理位置展绘于同一幅图上,为考证"四海测验"南海观测点,提供精确、可靠的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3.
郭渊 《太平洋学报》2011,19(5):83-92
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前苏联出于争夺世界霸权的需要,对南海争端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南海地区"边缘地带"特性进一步凸显。在此背景下,菲律宾、越南和马来西亚等国强占南海岛礁、瓜分海域、掠夺资源。在维权斗争中,中国政府不断地进行南海诸岛主权宣示,抗议周边国家对中国海洋国土主权的践踏,收复被占西沙岛礁,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海疆国防建设。  相似文献   

14.
争端当事国在国际诉讼中采取"不应诉"策略并非"离经叛道"之举,而是有着更深层次的战略考量。国际法院化解"不应诉"危机的经验表明,争端当事国并无应诉的法律义务,且并不必然导致不利判决。国际法院仍应恪守当事方程序平等原则,在确定存在管辖权的前提下,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作出令人信服的裁决。中国和俄罗斯近期选择不应诉"南海仲裁案"和"北极日出号案"的事例表明,海洋争端解决机制的强制性与例外规定之间的矛盾势必导致"不应诉"现象。在"不应诉"的尴尬情境下,国际仲裁庭的正当性、独立性、公正性和实效性面临考验。为避免"不应诉"危机的加深,国际仲裁庭宜采取"司法自限"这一路径,在案件的管辖权问题和实体问题方面作出更为谨慎的裁决。  相似文献   

15.
王晖余 《东西南北》2012,(18):16-17
7月24日,三沙市正式揭牌成立。作为中国最南端、最年轻的地级市,三沙市将依法履行对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行政管理和开发保护的神圣职责,掀开了维护我国南海主权和行政管辖的新一页。  相似文献   

16.
安倍内阁上台后,中日关系处在持续低位徘徊、战略信任磨损下行的状态,日本对华政策出现了新特点。除了双边关系加速走向失序和失范之外,在地区层面和多边机制中的博弈和竞争明显上升。日本的南海政策实质上是日本对华政策的重要一环,南海海域成为日本对华实施"对冲战略"的重要地区。"对冲战略"经历了比较低调的"约束性接触"和手段多元的"软制衡"两个阶段,其目的是牵制中国在南海地区影响力的上升,力图维持美日主导的地区政治和安全秩序。日本在南海海域的"对冲战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加大了中国的安全压力,但总体遏制效果有限,反而给地区局势带来了紧张和动荡。  相似文献   

17.
中菲南海油气资源"共同开发"曾经有过两次不成功的经历:一次是2005年签署的中、菲、越"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协议";另一次是2012年弗勒姆能源公司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礼乐滩的共同勘探尝试。这两次不成功的"共同开发",其症结在于南海域外国家——美国的干扰,以及菲律宾要求中国承认其对礼乐滩"拥有主权"。2016年杜特尔特总统执政后,改变了其前任阿基诺三世对中国强硬的做法,搁置临时仲裁庭的裁决,加强与中国的双边接触,使中菲关系得到改善。于是,两国重提在南海争议海域的"共同开发",并建立了南海争议问题双边磋商机制,使"共同开发"的可行性明显增大。  相似文献   

18.
中菲南海仲裁案虽涉及国际法问题,但却不限于法律。未雨绸缪,我们有必要对南海仲裁案的最终结果进行相应的预判,特别是研究如何应对潜在的不利裁决。对此,"尼加拉瓜诉美国案"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这表现为两案均在管辖权问题上存在较大异议;案件当事人均包括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案件均涉及复杂的政治纠纷与特定的国际关系。为最终化解"尼加拉瓜诉美国案",美国采取了一系列法律与非法律措施。类似地,中国在南海仲裁案中也可参考美国的部分实践,具体包括:围绕法律问题提出相应的抗辩,就案件的后续问题妥善制定相关策略,寻求长远的一揽子解决契机,以及做好国际公关与国际政治平衡。  相似文献   

19.
<正>2014年5月3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海洋石油981"(以下简称"981"),在我国南海西沙群岛毗连区内开始了新一轮油气资源钻探作业,此举昭示着我国正式启动南海油气开发,旨在改变我国在南海无一油气井的被动局面。"981"钻井平台在西沙的两个作业点,均在我国西沙群岛南面毗连区内,距离我国西沙中建岛和西沙群岛领海基线17海里。该作业活动地点均完全处在中国主权和管辖权范围内。目前,第一阶段的作业已经结束,达到了预期目标,第二阶段的作业正在开展中。我们有理由相信,"981"钻井平  相似文献   

20.
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美国实现了海上战略崛起,其在周边海域所经历的战略形势与中国今天在南海有相似之处,当时,战略家马汉对于美国周边海域特别是加勒比海的海权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其中有值得中国借鉴的历史经验和战略智慧。美国海上崛起的理论需求是促使马汉思考加勒比海海权问题的内在推动力,而巴拿马运河开通则是加勒比海问题升温的重要外来刺激,英美间大国关系一度紧张,类似今天所论"修昔底德陷阱"。但是历史发展表明,美国顺利实现海上崛起,并未发生英美战争对决。当前中国面临的南海局势体现出一定的历史相似性,但是中国不会走上个世纪美国在加勒比海扩张霸权的老路,在规避风险和抓住机遇的同时中国需要周密决策,有效行动,走出自身海上崛起之路。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