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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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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的主要结算方式,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为确保信用证快捷、便利的流通,国际社会赋予信用证以独立性,将信用证的开立、兑付、纠纷解决与基础合同分开。信用证的独立性犹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保护了信用证的流通,另一方面也刺激了信用证欺诈的发生。信用证欺诈“生意”的繁荣又导致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产生。由此产生了信用证独立性与欺诈例外原则的矛盾。信用证的独立性和欺诈例外原则可以实现法律上的平衡。  相似文献   

2.
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是对信用证欺诈的法律救济,该原则背离了信用证独立性原则。如果对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适用不加以适当限制,就会根本动摇信用证制度,也不利于保护善意的当事人,因而出现了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适用例外情况。我国最新的关于审理信用证案件的司法解释中即明确规定了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适用例外情况。  相似文献   

3.
信用证欺诈例外是对传统的信用证独立性原则的突破。文章拟从信用证欺诈例外的确立及其界定,以及银行、法院、申请人在信用证欺诈中的法律职责等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完善信用证欺诈例外制度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4.
信用证是最主要、最常见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但同时信用证也被大量的不法分子利用进行信用证诈骗,从而严重扰乱了国际贸易秩序。为解决问题,在国际上逐步建立起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来遏制信用证欺诈现象的发生。从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概念和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角度出发论证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中所存在的举证责任由谁来承担以及承担的程度问题。  相似文献   

5.
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是对信用证抽象独立性原则的排除.在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适用的情形下,银行往往处于两难的境地,因此厘清其权利义务有重要意义.借鉴并吸收英美国家的先进经验,笔者认为银行有止付权、调查权、受偿权;银行有合理谨慎地审核单据的义务、通知义务和禁令遵从义务.我国应尽快对信用证及其欺诈问题立法,并提高法官对国际惯例的认知水平,为我国银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相似文献   

6.
信用证欺诈的有效法律救济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独立性是信用证业务的基本原则,它在提高结算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了隐患出口方单据欺诈.向法院申请禁令是进口方面临欺诈时寻求法律救济的有效方法,但这破坏了独立性原则.禁令的发布应非常谨慎.  相似文献   

7.
信用证欺诈是民事欺诈在信用证领域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导致信用证欺诈的主要原因是信用证法律制度的抽象独立性原则,此外,低风险高回报的利益驱使以及单据格式的不统一都可诱发欺诈的产生。按欺诈的主体不同可将其分为:受益人欺诈、开证申请人欺诈、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共同欺诈、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共同欺诈、受益人和承运人共同欺诈。对信用证欺诈问题的规制,可以分为事后与事前两种方法,以确保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8.
信用证的独立性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从信用证的独立性与贸易合同的一致性 ,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与欺诈例外原则两个方面 ,深入研究了国际信用证业务的本质特征与银行办理信用证业务时承担的法律责任。文章认为 ,银行没有必要调查是否存在受益人欺诈、银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受益人付款不承担法律责任 ,法院颁发禁付令是有前提条件的 ,法院不应在开证银行已经对受益人作出终局性付款后颁布禁付令  相似文献   

9.
信用证是现代国际贸易中使用最为广泛的支付方式 ,对确保货款收付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信用证也有其局限性 ,而且极易被不法商所利用进行诈骗 ,使有关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害。而受害方通常对信用证欺诈感到束手无策 ,要想获得补偿、挽回损失极其困难。因此 ,如何防范信用证欺诈以及受害者如何通过法律救济来挽回损失 ,这对进出口双方来说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信用证是现代国际贸易中使用最为广泛的支付方式,对确保货款收付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信用证也有其局限性,而且极易被不法商所利用进行诈骗,使有关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害。而受害方通常对信用证欺诈感到束手无策,要想获得补偿、挽回损失极其困难。因此,如何防范信用证欺诈以及受害者如何通过法律救济来挽回损失,这对进出口双方来说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跟单信用证是当今世界贸易结算中最为重要的一种支付工具,也是我国对外贸易结算的主要支付方式。我国入世后,信用证在我国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必将日益重要。但是近年来,我国企业与外商之间的信用证纠纷案件也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有相当比例的纠纷涉及到信用证欺诈问题。因此,从信用证欺诈入手,深入研究由此产生的信用证司法保全措施及“欺诈例外”理论的适用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2.
司法最终解决原则,是指以法院的审判作为解决民事纠纷最终手段的原则。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应在我国确立严格的司法最终解决原则,赋予其“凡私法调整范围内的社会纠纷都可由法院以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的含义。但在此过程中,要有以下两方面的改革与之配套:提高司法效率,增强民事诉讼解决纠纷的机能;开发新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方法。以减轻诉讼机制的压力。  相似文献   

13.
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是比较常用的支付手段。其中常见是跟单信用证。备用信用证作为信用证中的一种,与跟单信用证有着共同之处。但是备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都各具其特点,并且在适用范围,作用形式等方面有着比较明显的区别。  相似文献   

14.
两宋时期,鉴于西北、西南边区民族分布众多、形势复杂等因素,宋朝廷对民族地区各类纠纷的法律处置比较谨慎,其法律解决机制以习惯法为基本原则,逐渐加大国家制定法纠纷解决的渗透和力度,并形成民族边区国家法权威的主导性。灵活有效的法律机制对于确保民族地区社会统治秩序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本文论述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法律原则的提出、确认和发展过程,着重分析了这项原则对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各国友好往来与合作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相似文献   

16.
净额支付系统是银行间支付的重要途径。净额支付系统的运行大大提高了支付的效率,满足了金融资金流动的需要,然而净额支付系统在提高支付效率的同时,也使整个金融系统面临严重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面对以上风险,若要制定合理、有效的防范措施,对风险的定量分析必不可少。我国支付系统建成不久,风险防范措施还不完善,尤其缺乏在风险测量和评估方面的研究。在对净额支付系统清算规则进行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净额支付系统中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的测量与评估方法。  相似文献   

17.
试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促使其成员方的国际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同时,也使国际争端增多。国际争端的恰当解决,很大程度依靠于争端解决的方式,法律方式在当今社会中因为其有效而可以预期,因此逐渐成为人们喜欢采用的方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顺其潮流,制订和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争端解决机制协定》。如何解读并评价这一解决机制成了当务之急,中国和东盟各国应在实践中不断地加以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18.
《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以“和解”之名行“调解”之实。在《行政诉讼法》中确立和解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行政诉讼和解中的“合谋”隐患应重点思考。通过利益博弈分析法与个案研究法发现:在行政诉讼和解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同类型的合谋隐患;行政诉讼和解过程中的合谋行为会导致“案结事不了”的和谐隐患以及法官的角色迷失。在行政诉讼和解的制度构造中为抑制合谋应当采取一些必要手段,即通过和解与审判的事权分离保证法官严守中立;通过明确行政和解协议的先予执行效力和可强制执行性来实现“案结事了”;在立法中增设继续审判请求权以进一步保障撤诉原告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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