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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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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试图从考察商品与劳务社会生产价格决定条件、及其价值同生产价格间差额存在的条件入手,分别地探讨一切产业部门中的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的存在条件、原因、价值构成等.一、广义级差地租(一)商品或劳务社会生产价格决定条件的系统考察对广义级差地租存在条件、原因等各层面问题的正确理解,有赖于对商品或劳务社会生产价格决定条件的准确把握.按理论界流行的对商品社会生产价格决定条件的解释,工业、运输业、商业,金融和保险业、服务业等部门的级差地租,是没有生存空间的  相似文献   

2.
一、生产价格中应否包括地租熊映梧同志提出生产价格的构成应包括地租(《经济学周报》1982年第22期)。顾志明同志反对这个观点。他认为,如果生产价格中包括级差地租,那么不但优等地的级差地租要大大提高,而且其他企业也会获得超额利润;如果生产价格中包括绝对地租,那么所得到的公式就不是生产价格,而是商品的价值;如果把垄断地租包括在生产价格中,那么所得到的也不是生产价格而是垄断价格(《江汉论坛》1983年第1期)。对于顾志明同志的上述第一点和第三点意见我比较赞同。关于第二点,我觉得有商榷的必要。我认为,生产价格构成中应包括绝对地租。为了说明这一问题,我们撇开农业部门只讨论工业品的生产价格形成过程。因为“平均利润和由它调节的生产价格是在农村关系之  相似文献   

3.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农产品价格决定和级差地租的关系问題,已经讨论好几年了。多数同志坚持主张农产品价格必须由劣等生产条件的农产品的个別价值决定,因而认为级差地租的存在就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经济研究》1964年第6期发表了余霖同志《级差地租和我们的价格政策》一文,从理论上、事实上断然否定了这种流行見解。余霖同志指出我国农产品价格是低于它的价值(平均劳动消耗)的。他认为,农产品的价格应该取决于中等的生产条件,同  相似文献   

4.
本文结合对学术界若干不同论点的评述,在分析了社会主义城市级差地租产生的物质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及其实质后,揭示了城市级差地租的形式和特点,并对城市级差地租量的计算和城市级差地租的发展趋势作了比较深入的讨论。作者指出,城市级差地租同样存在Ⅰ、Ⅱ两种形式,与农业级差地租相比较,土地位置和土地资本对城市级差地租的形成起决定作用。  相似文献   

5.
《江西社会科学》2015,(12):143-148
酌定不起诉功能的充分发挥有赖于对其适用条件的规范化判断。酌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之间呈现出一种递进式的层次结构。"犯罪情节轻微"对应的刑罚量应限定在3年有期徒刑以下,且不存在从严或从重情节。"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处罚"包括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和依照刑法规定免除处罚两种情形,对此应分别判断。"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应当被理解为人民检察院原则上应予作出不起诉决定,只有在例外情况下才可作出起诉决定。  相似文献   

6.
在国家建设征地中,土地补偿问题,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本文拟就这个问题,淡一点粗浅的看法。一、对两种观点的商榷多年来,我国经济学界,特别是有关实际部门的一些同志,对确定土地补偿费的问题,提出过不少主张。其中有两种是主要的:一种主张用级差收入“资本化”来确定土地补偿费,另一种主张根据土地价值来确定土地资源的补偿费。我们认为这两种主张都是行不通的。主张用级差收入“资本化”的方法,来决定土地补偿费的同志,认为我国农业中存在的级差收入,与资本主义条件下存在的级差地租,仅仅是反映的社会关系不同,而在量上则完全一致。因而认为:按照资本主义土地价格决定的方法,通过级差收入“资本化”来决定土地补偿费,是完全可行的。我们认为,说级差收入与级差地租反映的生产关系根本不同,当然是正确的,但是,如果认为它们在量上完全一致,那就错了。  相似文献   

7.
当前城市级差地租的定量测算,已成为城市级差地租理论讨论的一个中心课题。测算级差地租“理论值”这项工作,就象测算“理论价格”一样,必须建立在科学的计算方法和科学的统计资料基础上。马克思对级差地租分析的三点启示第一,马克思认为,级差地租就是等量资本投在等量面积但不同等级的土地上(丰度、位置不同)所带来的级差收益(超额利润),转化为级差地租。这里,可以看到马克  相似文献   

8.
汪旭庄、顾存伟、夏顺康等同志在《学术月刊》1962年第1期发表的“农村人民公社级差土地收入的形成问题”一文,对拙作“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级差地租”提出许多宝贵意见,使我得到很多启发。但其中有些论点尚值得商榷。拙作“再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级差地租”一文,曾对某些争论的问题,有过一般的论述,现在专就商品价值关系与级差地租的关系、经营管理好所获得的额外纯收入是否全属于级差地租Ⅱ、级差地租Ⅱ与级差地租Ⅰ的相互关系等问题,粗略地提出一些商榷的意见。  相似文献   

9.
长期以来,国内外学术界对垄断价格的认识很不一致。在苏联,有人认为在垄断条件下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依然存在,垄断价格仍然要由生产价格来调节;有人又认为,生产价格和垄断价格在帝国主义时期同时存在,它们都是市场价格的调节者。在美国,有人认为垄断价格是生产价格的转化形式,从而也就是价值的转化形式。在我国,有的同志则认为,垄断价格不是市场价格,而是市场价格的调节者,但也受到生产价格的影响。许涤新主编的《政治经济学辞典》(中册)虽然指明,在垄断的条件下商品的市场价格表现为垄断价格,但对于决定垄断价格的价值基础,却没有作出具体的说明。由于垄断价格是当代资本剥削最重要的经济手段,垄断利润的来源主要是通过垄断价格来实现的,因而深入地研究这一问题,对于揭露垄断剥削的实质,对于分析当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物价上涨等问题,都有重要意义。我认为,垄断价格并不是垄断条件下市场价格的调节者,它本身就是作为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市场价格的基本形态而存在的,因此,垄断价格应当有而且必然有不同于生产价格的价值基础。本文拟就这个问题作一些粗浅的分析。  相似文献   

10.
2013年《刑事诉讼法》第182条第2款和最高法院的《解释》规定了庭前会议制度的主要内容,但尚有一些欠缺之处。在司法实践中,庭前会议应当由庭审人员主持,控辩双方同时参与。启动方式以法官主动决定为主、依申请决定为辅。解决的问题应当包括明确争点和整理证据。审判人员对于程序问题应当在会议结束后开庭前作出决定,该决定原则上具有效力。对于涉及实体的问题则不得作出任何决定,也不会产生任何效力。  相似文献   

11.
经济学界比较流行的观点认为,土地的有限性以及由此引起的土地经营垄断是级差地租形成的原因。我们认为,级差地租形成的原因应该是土地所有权,土地的有限性以及由此引起的土地经营垄断是级差地租实体形成的条件,而级差地租实体是级差地租形成的条件。  相似文献   

12.
近来史学界在农民战争与宗教问题的讨论里,有的同志否认历史上不同的阶级有不同性质的宗教;有的认为中国并不存在产生宗教异端的社会条件。本文拟就这个问题提出一些看法,供进一步讨论。列宁在“论工人政党对宗教的态度”一文里说:“马克思主义者应当是唯物主义者,是宗教的敌人,但是他们应当是辩证唯物主义者,就是说,他们不应当抽象地提出反宗教斗争的问题,不应当根据抽象的、纯粹理论的、始终不变的宣传来进行反宗教斗争,而应当具体地、根据当前在实际上所进行的、对广大群众教育最大最有效的阶级斗争提出这个问题。”列宁这一指示就说明辩证唯物主义者不  相似文献   

13.
马克思在《资本论》的“绝对地租”这一章中,对级差地租范畴作了进一步的论述。这些论述对于我们深刻理解级差地租的性质,正确把握它的量的规定性都是十分重要的。由于土地所有权的垄断产生了绝对地租,级差地租在质和量的关系上都出现了复杂的情况。在这种场合下,级差地租如何计量,经济学界尚存争议。  相似文献   

14.
生产力是物质的而不是精神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研究生产力基本理论的过程中,有的同志认为,人的精神因素属于生产力的范畴之内。他们所说的精神因素,不仅包括人的聪明才智,而且包括人的精神状态、劳动积极性、思想情绪、劳动热情、道德品质、人生观、世界观、政治思想觉悟、意识等等。这就提出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精神因素,非物质的因素,应当包括在社会生产力的范畴之内吗?我是不同意上述看法的。一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和政治经济学中,物质和精神、客观和主观、经济和政治,都是相对应的基本范畴。一方面,它们互相联系着,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另一方面,它们又是界限分明,相互对立着的。不仅  相似文献   

15.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三十九章中,对劳动价值论作了新的展开,提出了虚假的社会价值这一重要范畴。所谓虚假的社会价值,是指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超过个别生产价格的差额。从土地所有权的分配角度看,它相当于级差地租的那部分价值。由  相似文献   

16.
对李嘉图的级差地租量的三种表述和评论在英国古典经济学中,李嘉图系统地阐述了级差地租。但是,在一些论著中,对李嘉图的级差地租量存在不同的表述和评论。主要有以下三种: 1.级差地租是劣等地所调节的价值和中上等地的个别价值之间的差额。苏联有的论著认为:“在李嘉图的解释下,……凡是比劣等地稍为优良一些的土地,都应该产生额外利润,这个额外利润是劣等地所调节的价值租中上等地的个别价值之间的差额。”我国有的论著认为:“李嘉图指出,……劣等地上所耗费的劳动即所谓最不利条件下的劳动,就成为决定全部农产品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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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月刊》1984年第5期刊载洪远朋《简论绝对地租与垄断价格的关系》和连祥卿、熊征东《级差地租和级差地租实体及其关系》两篇短文。本文拟就这两篇文章提到的某些论点和论据,谈一点看法。一洪远朋同志的文章,区分了三种含义的垄断价格,论述了它们与绝对地租的关系,立论基本上是正确的。但由于没有注意到与绝对地租相联系的垄断价格(其特点是这种价格超过农产品的生产价格但小于或等于农产品的价值),同另一种含义的垄断价格(即普通意义的垄断价格,其特点是这种价格持久  相似文献   

18.
马克思的级差地租理论主要“考察资本投入农业而产生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然而,抛开资本主义地租所反映的特定社会形式,就土地级差会产生不同劳动生产率这一原理来说,对分析社会主义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的使用都是适用的。我这里就马克思揭示的有关级差地租的一般原理在各社会农业中普遍适应性问题进行探讨,并依据马克思的论述,对我国当前土地利用中的一些问题初步做些分析。  相似文献   

19.
我们知道,在农产品价值界限之内,资本主义总地租是由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构成的: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绝对地租的量规定为农产品价值大于生产价格所形成的差额,在剩余价值率相等,以及资本有机构成相等条件下,投在各级土地上的等量投资提供的绝对地租总额相等。但是,有的文章却认为,即使在上述的条件下,绝对地租的量也不相等。其理由是:  相似文献   

20.
恩格斯在《资本论》第三卷序言中提到:“手稿是从第三十七章开始(按:指地租篇导论),接着是第四十五章至第四十七章(按:指绝对地租,建筑地段的地租,矿山地租,土地价格、资本主义地租的产生),然后才是第三十八章至第四十四章(按:指级差地租:概论、级差地租的第一形式、级差地租的第二形式,……、最坏耕地也有级差地租)。”恩格斯在这里已经表明,我们现在看到的《资本论》第三卷地租篇的顺序和马克思关于地租理论的手稿顺序是不一致的。恩格斯同时谈到“马克思在第四十三章(在手稿中是地租篇的最后一部分)发觉有必要把全篇提纲简略地重述一遍。”卢森贝对这一问题作了进一步解释,他说:“指出来是有趣的,就是在《资本论》第三卷手稿中先为阐释绝对地租的各章,继而为表述级差地租的各章。可是在地租篇结尾,马克思放弃了全篇的计划,恩格斯于是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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