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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实习期间有工资吗?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对实习期间的工资支付问题作出了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后,在试用、实习期期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该办法强调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不包括在校学生的实习。实习的明显特点是:用人单位与实习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因为实习人员与其他机构有关系的缘故无法建立劳动关系。实习生的档案等个人履历文件也放在学校,单位根本无法与实习学生建立劳动关系。这种实习本身的目的在于接触社会,实践自己在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而不是专业训练,其根本目的在于消化教学内容。学生实习原本是由学校安排的,由于近年来毕业学生数量的急剧增加,给学校安排实习工作增加了难度,因此,有的学校也比较鼓励学生自己寻找实习的机会。即使如此,实习生的学生身份是不会改变的。就是说,除非你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否则是不拿工资的。  相似文献   

2.
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合法权益被侵犯的事件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在于大学生、高等学校和实习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主体地位不明确与权利义务关系模糊、实习大学生处于弱势地位以及缺乏法律的特殊关怀。因此,维护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应当从明确大学生实习所牵涉的法律关系主体入手,建立大学生实习管理制度,完善实习协议约束机制,明确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同时还要通过为实习大学生购买实习意外险的形式建立实习风险分担机制。  相似文献   

3.
本研究在深入研究我国大学生就业状况的基础上,阐述了《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将《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分为三类:政策制度、组织制度、激励制度;并结合SWOT分析工具建立理论模型,采用劳动关系质量、就业率、就业满意度、就业前景等来衡量《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劳动力市场就业绩效的影响,本论文的研究有利于大学生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优势,尽快实现就业和能力的提升。  相似文献   

4.
<正>“美好生活”是一个时代课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命题。幸福不会从天而降,美好生活靠劳动创造,实现我们确立的奋斗目标,归根结底要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科学劳动。劳动是创造美好生活的一种方式,而大学生作为最有潜能、最有创造力的群体,是通过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重要主体。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明确把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作为劳动教育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虽然对女性劳动权益保护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但同时也使得潜在的女性自然附着成本显性化,企业趋利避害,转而雇佣更多男性,在趋向于新的薪金均衡过程中,必然加大了性别间收入差距.本文基于2004年、2006年和2009年中国家庭营养健康调查数据(CHNS),运用倾向得分匹配方法(PSM)验证了如下几个问题:第一,《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性别间收入差距显著增大;第二,《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婚育女性和未育女性收入差距显著增大;第三,成本敏感度越高的企业内员工性别间收入差距越大.本文的结论是:市场竞争条件下,性别间收入差距是女性自然附着成本的贴现值,要想控制性别间收入差距,在强调女性员工权益保护的同时,还J必须着眼于解决企业成本负担问题.  相似文献   

6.
在校大学生因其学生身份而被《劳动法》拒之门外,其劳动者身份未能得到相关法律规范的认同。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走向市场,学习之余,校外兼职已成为其生活常态。大学生兼职市场发展起来了,但相关的法律规范仍未能跟进,大学生校外兼职过程中所面对的种种权益被侵犯的问题倒逼其法律身份确认的实现。  相似文献   

7.
《君子于役》的主题是一般的思妇怀人 ,还是借思妇怀人反映当时繁重的徭役带给劳动人民的痛苦 ,这两种观点分歧的根本原因在于对“君子”身份的理解。本文考察了《诗经》雅、颂、风诗中的“君子” ,认为《诗经》中的“君子”属统统阶级上层 ,故《君子于役》中的“君子”不可能是劳动者 ,再加上对该诗个别诗句的分析 ,可知该诗的主题是一般的思妇怀人  相似文献   

8.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大学毕业生就业面临新的法律问题。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及其功能在《劳动合同法》的视野中,需要重新思考和界定。就业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应当以《劳动合同法》加以规制。通过分析毕业生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本质,以《劳动合同法》为视角,结合当前大学生就业的新情况,分析就业协议的缺陷所在,并对如何做好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法》的有效衔接等问题作出一些思考,并提出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9.
关于生产劳动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理论之一。搞清这个理论对于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的论述,主要集中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五章和第十四章、以及第四卷(Ⅰ)。马克思是以两个角度考察生产劳动的。一是考察一般生产劳动,也就是直接或接间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马克思说:“如  相似文献   

10.
子言 《社区》2005,(1):9-10
《社区》:在这次《居委会组织法》修改听证会中,许多居委会干部很关心自己的报酬问题,因为这几年在社区建设中,已有许多年轻人甚至是大学生加入到这个行列之中,这项工作也成为许多人的谋生手段。这就使从业人员的身份问题、报酬问题格外令人关注,希望在这部法律中有所明确。马会长,您多年从事社工工作,对居委会很了解,能否请您从回顾居委会发展历程的角度,谈谈居委会的报酬问题。  相似文献   

11.
目前,在校大学生兼职普遍,维权颇为艰难。究其根源,在于我国劳动立法至今没有对“劳动者”进行明确界定,导致保护不周。兼职大学生完全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理应纳入劳动法调整范围。当务之急,可以司法解释或规章形式明确大学生兼职的法律性质,同时通过地方立法弥补不足。长久之计,则需完善劳动立法,扩张解释劳动者概念,对在不同劳动力配置模式下从事劳动给付的人,给予劳动者应该得到的法律保护,从而扩大法律保障非全日制劳动者的范围。  相似文献   

12.
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一直非常重视知识分子问题。马克思在《剩余价值学说》第一卷中指出:知识分子绝大多数是脑力劳动者,其中一般的工程技术人员也参与剩余价值创造,受资本家剥削。列宁在十月革命后,明确地把知识分子、旧社会培养的知识分子,称为“劳动阶层”之一。这些经典学说为我们党正确地对待知识分子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3.
关于商品生产产生和存在的条件,在一些现行《政治经济学》教材中,认为是社会分工和生产资料、劳动产品属于不同的所有者。比如,南方十六所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材》编写组所编《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认为:商品生产“的存在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社会分工;二是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分属于各个不同的所有者。”再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教程》更明确地说:“商品生产是个历史范畴,它的存在的最一般的条  相似文献   

14.
近来许多学生和家长来到笔者所在的人才服务中心,纷纷就实习期、协议期、试用期、合同期和见习期间的概念、政策、规定和权益等有关问题进行咨询。为此,笔者查阅了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并走访了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现将以上不同时期的概念、政策、规定和权益  相似文献   

15.
从大学生学习《资本论》后的情况调查,得出了大学生学习《资本论》具有使大学生正确理解当今社会存在的一些现象和问题、使大学生更好的学习和理解经济管理类其他课程、可以提高大学生分析问题、明辨是非的能力、激励大学生养成勤奋学习、勇攀科学高峰的精神、可以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汉乐府民歌《陌上桑》《孔雀东南飞》《羽林郎》在人物肖像描写上,以华丽衣饰映衬女主人公身体之美,却失之于人物的身份和劳动场景的协调,造成作品内容的缺陷和矛盾。从农耕民族的心理结构、风骚抒情传统的崇德因子、两汉靡丽多夸的社会风尚三个方面尝试分析形成乐府诗中人物肖像"夸饰"描写的思想根源,可以从多角度阅读和欣赏汉乐府民歌。  相似文献   

17.
在实施《劳动合同法》过程中,不少中小企业存在着不在法定期限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法定程序辞退员工,规章制度的条文不明确等问题,导致劳资纠纷不断,相关企业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必须有的放矢,采取相应对策予以规范,以促进《劳动合同法》在我国中小企业中全面、正确地实施。  相似文献   

18.
本文在对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依据进行探讨基础上,针对在理论与实务界产生激烈争论的《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规定,对《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进行了较为深入地评析、探讨,阐述《劳动合同法》是如何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予以充分保护的。  相似文献   

19.
“劳动者”是一个法律身份,是指基于劳动契约,为获取劳动报酬,在雇主指示下提供具有人格从属性劳动的自然人。在“劳动者”的界定标准上,我国应采用人格从属性与经济从属性之复合标准。在劳动法律关系的判断上,应采取“默示契约说”。从在校大学生的主客观条件以及劳动法相关规定看,我国在校大学生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应属于劳动法保护对象。但对于具体从事勤工助学、打工、实习等实践活动的在校大学生是否具有“劳动者”身份以及他们与雇主之间究竟处于何种法律关系,则须依不同情况作具体判断。  相似文献   

20.
在校大学生“劳动者”身份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者"是一个法律身份,是指基于劳动契约,为获取劳动报酬,在雇主指示下提供具有人格从属性劳动的自然人。在"劳动者"的界定标准上,我国应采用人格从属性与经济从属性之复合标准。在劳动法律关系的判断上,应采取"默示契约说"。从在校大学生的主客观条件以及劳动法相关规定看,我国在校大学生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应属于劳动法保护对象。但对于具体从事勤工助学、打工、实习等实践活动的在校大学生是否具有"劳动者"身份以及他们与雇主之间究竟处于何种法律关系,则须依不同情况作具体判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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