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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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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代位权作为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在新《合同法》颁布以后,在我国正式确立起来。它的确立为解决现实生活中的"三角债"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文从代位权的概念,特征以及代位权的行使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2.
我国《合同法》首次规定了代位权制度,是对债的保全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本试从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性质、效力等方面谈谈对我国代位权制度的认识。  相似文献   

3.
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 ,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 ,它是对债的相对性原则的例外和突破 ,是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保护的重要法律制度。但在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上仍存在一些漏洞和不确定之处 ,尚须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4.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效力对外扩张的表现。我国合同法中规定了代位权制度,但合同法的规定有其不尽完善之处,将债权人可行使代位权的权利仅限于债权,并且明确规定代位权的行使须以诉讼的方式。作者借鉴国外先进立法和学说,对代位权的性质、构成要件、行使方式以及行使的效果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债权人可代位行使的,不仅包括债务人的债权,只要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人的权利,在有保全债权人债权必要的情形下,债权人都可代位行使,并且诉讼不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经程序,债权人可选择运行行使代位权或以诉讼的方式行使代位权。  相似文献   

5.
我国合同法债权人代位权制度评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统一合同法吸取大陆法系民法理论和立法经验 ,第一次规定了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债权保全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债权保全制度的形成是对传统民法合同相对性理论的突破。债权人代位权性质属于法定的民事实体权利 ,是从属于债权的一种特别权利 ,目的在于保全债权 ,行使效果直接归属于债务人。合同法在债的担保之外设立债权人代位权制度 ,是我国债法立法的一大突破 ,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6.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重要内容.它有其自身的构成要件及行使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次正式确立了我国民法上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填补了法律漏洞.但其还存在一些不足,本文就如何完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作了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7.
对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认识,在法学界一直存在争议。代位权其实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它是一种法定的实体上的权利,它不属于请求权,而属于形成权;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符合条件的债权人,行使的范围是行使代位权债权人的债权;代位权行使的效果并非直接归属于债权人,而是借助于抵消制度间接地归属于债权。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首次在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中确立了代位权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 ,对于弥补债的传统救济方法的不足 ,确保债权的实现 ,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债权人代位权与其他权利不同 ,具有其特殊性。相关法规规定了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9.
论代位权     
代位权属于债的保全制度之一 ,当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到期债权 ,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 ,债权人可以通过代位权的行使保护自己利益。本文结合实际案例 ,针对合同法规定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 ,从其成立要件、行使效力及相应的实务问题等方面作详细论述  相似文献   

10.
我国对于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一直没有规定,成为法律上的漏洞。直到1999年新《合同法》颁布才正式确立了代位权制度,并在随后的司法解释中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说明。它的确立使我国民法担保体系在理论上进一步完善。本文试从代位权的性质、行使及效力等方面谈谈对债权人代位权的认识。  相似文献   

11.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代位权制度,但相关规定有不尽完善之处,指出了我国代位权行使的目的;阐述了代位权行使的方式、范围以及法律效果;分析了我国现行法关于代位权的有关规定及其对传统民法理论的创新,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2.
民法债的保全当中规定了两种制度,第一个就是代位权,另一个就是撤销权.在代位权制度当中,牵涉到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关系、债权人与次债务人的关系。在适用代位权制度时,面临到选择传统民法的入库规则或是适用我国《新合同法解释》第20条当中,规定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这就牵涉到了代位制度基本上的一个价值冲突的协调过程,一方面有保全债的必要,另一方面有尊重权利人权利行使的自由。明确代位制度中的价值冲突协调,有利于完善债的保全制度。  相似文献   

13.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效果归属有入库原则和直接受偿两种学说。代位权是一种实体性权利,它在我国的确立有其特殊的基础,其设立的目的并不在于保护所有债权人的一般债权。本文从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比较法学、诉讼经济、行使代位权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对债务人处分权利的限制以及债权平等多个视角对两种学说进行考量,力证直接受偿原则优于入库原则。  相似文献   

14.
形成于上世纪60年代的保理在短短半个世纪里以十分迅猛的速度飞速发展,在发达国家,已经超过了信用证等传统结算工具的使用比例,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起草了《国际保理公约》来减少保理业务的国际化中产生的冲突。作为目前最大的保理业组织———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也制定了《国际保理业务惯例规则》和《仲裁规则》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目前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拟定的《国际贸易中的应收帐款转让公约》也已经通过。这一切正向我们预示着,国际保理正在全球蔓延开来。作为贸易大国的中国,更应该吸收采纳这种金融服务产品。然而我国保理正处于起步阶段,为了推动我国保理的发展,了解国内发展的现状,建构我国的法律框架日益凸显重要性。  相似文献   

15.
首先从代位求偿权的概念、性质着手,讨论了保险代位求偿权人的法律地位;其次,结合对仲裁协议对未签字人的效力的讨论,认为代位求偿权人可以成为仲裁协议当事人;再次,利用合理利益分析方法进行分析,认为仲裁协议约束代位求偿权人最能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并减少累讼;最后得出结论,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应当约束保险代位求偿权人。  相似文献   

16.
基于代位权诉讼的特殊性,代位权诉讼中的程序设置不仅决定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衡,而且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其他诉讼参与人乃至诉讼以外的利益相关人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如何寻求公平与效率的最佳结合点,科学预置代位权诉讼程序,对于切实保障代位权诉讼中的各方利益至关重要。我国《合同法》有关代位权诉讼中的程序设置虽有一定的现实性与合理性,但存在明显的不足和亟待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17.
合同法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果未作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所作的司法解释确认了代位权人的优先受偿权,这与传统民法不符。本文剖析了传统代位权制度的若干局限,阐明了立法应当确立代位权人优先受偿权的现实必要性,从而赞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18.
王震 《延边大学学报》2009,42(5):145-148
抵押权是典型的担保物权,就性质而言,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从属性和物上代位性,抵押权同样具有上述三种特性。抵押权物上代位主要涉及到抵押权物上代住的性质、物上代位的实现条件以及代位物的范围。抵押权人在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或被征用的情形,同时有代位物存在和代位物为抵押人所有的情况下就能够实现抵押权的物上代位,这对抵押权人权益的保护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因此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定的成立要件。撤销权的行使对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都产生法律规定的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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