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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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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民事法律行为的重新思考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是理论上的一个失误,它导致了民法学理论的冲突和认识的混乱,也违背了逻辑规则。应该对民事法律行为概念重新认识。合法性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特征、必备要素和成立要件,只能把合法性作为国家对当事人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评价和法律控制的生效要件来对待。意思表示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和本质特征。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阶段,强调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要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有利于激发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符合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而取消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性要件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和人类认识发展相统一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2.
民事法律行为本质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是民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制度 ,是贯穿整个民事法律体系的理论基础之一 ,是建立在高度抽象基础之上 ,联结民事主体制度、债权制度和物权制度的纽带 ,在民法学理论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长期以来 ,我国民法将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界定为合法性。这给民法理论研究造成了认识上的混乱。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应是意思表示 ,而非其他。一、对民事法律行为合法性的质疑传统民法理论认为 ,民事法律行为本质为合法行为。然而 ,这种说法却存在着诸多难以自圆其说、甚至自相矛盾的现象。首先 ,无论是从语言逻辑还是从法理逻辑的角度来说 ,…  相似文献   

3.
赵小鸣 《东岳论丛》2003,(3):120-122
由于无效法律行为不是民法上的法律事实 ,可撤销法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不是独立的法律事实 ,其有转化为有效法律行为或无效法律行为之可能 ,所以不能把这三种行为作为法律行为 ,因而认为民事法律行为仅是表意行为是错误的。由于可撤销法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的存在 ,从而持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之说失之准确 ,笔者认为应确立民事法律行为是依法行为的观念。  相似文献   

4.
本文在界定意思表示、法律行为概念的基础上,总结了意思表示与合法法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的关系,并用意思表示构成理论分析了意思表示瑕疵对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自然债被承认为民法上债的一种,由此产生回溯思考引发自然债的行为并找寻民法上行为理论解说的需要.传统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对解说该行为存在不足,为减少对传统法律行为理论的过度冲击,可提出"中间法律行为"类型,表明该种行为既非完全强制也非无效行为.它将行为自由与生活自决推向了新的高度,体现对依生活法则与道德准则行事的极大尊重,契合法价值目标需要.  相似文献   

6.
通过对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制度的借鉴和分析 ,提出我国法律应明确规定撤销权的主体是发出可撤销的意思表示的人。撤销权在行使方式上 ,应当赋予权利人以自行撤销的权利以提高其社会效益 ,在相对人有异议时 ,才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我国法律对撤销权的相对人以及撤销权的效力也应明确规定。此外 ,我国撤销权行使的起算期应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规定 ,同时应规定一个不要过长的除斥期间 ,以稳定社会关系。  相似文献   

7.
我国民事法行为制度的问题及争论久已存在 ,在我国已经入世与制订民法典之际 ,有必要对此加以澄清。本文认为民事法律行为包括有效、无效和效力可撤销三种法定化的民事法律行为与制度化的法律行为模式两种情况 ;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构成交叉互动关系 ,从而提出对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理解。本文观点相对于我国民法与传统民法的说法 ,可谓“综合说”。  相似文献   

8.
论意思表示     
民事法律行为首先是根据民事主体的意志而产生的,因而民事主体的意志是法律行为成立的基础或前提。这里所指的“意志”也就是通常所称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指行为人将旨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心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许多民事、经济纠纷的发生原因就在于当事人在意思表示上的争执。为此,深入地、系统地对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进行研究,对于完善我国的法律行为制度,预防和解决民事、经济纠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拟对此谈些粗浅的认识。  相似文献   

9.
长期以来,我国民法学界混淆了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与“生效”及其各自要件。事实上,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与“生效”在内涵、构成要件、法律后果上均有不同:前者本质是可以发生表意人期待的法律后果,系国家意志对私人意志的“过滤”,源于私权的国家强制,通过法律规范体现其价值诉求,基础是公序良俗之维系;后者本质是表意人受其意思表示约束,并不一定意味着发生其期待的法律效果,系私人意志的自我约束,源于意思自治,法律规范基于事实评判,基础是大众对表示意思的普遍认知。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由当事人各自的意思表示及其效力决定,并非抽象的“行为”的效力。此外,代理有效与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在“发生行为人预期效果”的抽象层面上一致,但二者的法律效果、要件截然不同,且法律行为有效要件并不约束代理行为有效的成就与否。《民法总则》第145条使用的“有效”与第143条的“有效”有着迥异的法律意义,容易导致规范冲突,或需修订。  相似文献   

10.
《民法总则》对《民法通则》关于法律行为的定义做了革命性突破,其核心是将意思表示作为法律行为的要素和基础,其理据在于适应了学界有关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存在评价层次差异的最新理论发展,有效区分了其他法域的行为和民法内部的事实行为,并为取消法律行为的合法性要件提供了逻辑基础。我国《民法典》遵循《民法总则》规定,将意思表示纳入法律行为的定义,这有助于细致规范意思表示的发出、到达和形成瑕疵,以效果意思为标准建构法律行为体系并为准法律行为准用法律行为规范提供依据。晚近基于客观归责或风险归责的强调,淡化了意思表示在法律行为中的基础地位,误置了法律行为拘束力的哲学基础和伦理基础,对此应予以矫正。  相似文献   

11.
欺诈为意思表示瑕疵之一种,由欺诈故意、欺诈行为及欺诈行为--错误判断--意思表示之因果链共存构成.欺诈的法律后果,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为无效,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赋予其可撤销的效力,由是可以更加体现意思自治、更好地保障受欺诈人利益的.欺诈行为同时构成侵害受欺诈者精神自由权的侵权行为,侵权行为的赔偿请求权与撤销权之间发生责任聚合.  相似文献   

12.
学术不端行为在我国当前比较严重,从法律的角度规制学术不端行为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学术界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内涵尚无权威和统一的标准,对此,应采用概括和列举相结合的方法来厘定学术不端行为的概念和表现形式。同时,学术不端行为是一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其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主要有侵权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13.
宽宥制度在我国法律史上有着悠久的历史,自西周时期开始,宽宥制度在历朝历代的法律之中均占有一席之地.在历史上,我国法律对宽宥制度的运用大多局限于刑事法律之中,宽宥制度在民事法律特别是继承法律中并无踪迹.随着《继承法》以及《继承法意见》的颁布实施,宽宥制度在我国民事法律之中得到了初步的运用.直到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完成,才正式将宽宥制度引入到了民事法律之中,《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关于被继承人宽宥制度的规定,体现了对被继承人自由意志的尊重.  相似文献   

14.
一、错误的法律后果概述近代以来,私法均以私法自治为原则。法律行为作为私法自治的工具,其基本要义在于表意人依其意思表示而发生一定私法上之效果①。作为法律行为核心要素的意思表示,法律之所以赋予其一定的法律效果,主要是因为表示将意思做了无误的表达②。  相似文献   

15.
郭少飞 《东岳论丛》2023,(6):177-184
智能时代,法律行为主体进路生变,智能体可否作为主体、人与智能体关系待定,智能体背后之人的行为能力难以判断;智能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不易厘定,真实性认定困难,瑕疵处理复杂度高。对此,可考虑以智能体为行为主体,弱化经由智能体表意之人的行为能力要求。智能法律行为的规范意义取向表示外观,意思非构成要件。行为内容基于表示,兼顾智能体根植之代码算法、运行规则等外在依据,运用法律推定、拟制等方法厘定。行为瑕疵区分智能体或人的因素,前者根据具体的智能体缘由确定法律效果;后者细分智能体背后当事人、行为相对人、第三人原因,分别参照适用意思表示瑕疵理论。  相似文献   

16.
民间法研究中的"现代化范式"与"法律多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作为"本土资源论"理论基础的法律多元理论与历史唯物论及其"价值中立"研究方法的检视,可解析出其中包含的关于"国家法"与"民间法"关系的不同乃至相互矛盾的三种态度--转化、共生和中立.法律多元理论同时包含了"移植法-固有法"以及"官方法-非官方法"的双重结构,而其中"移植法-固有法"这一结构与"现代化范式"可能存在一种"选择性亲和".随着现代化范式"进入"法律多元理论,使得法律多元理论并不能作为与现代化范式相对立的理论取向.因此,对于本土资源论乃至中国民间法而言,法律多元理论的内在双重结构及其与现代化理论范式之间的关系必须得到认真对待和清晰厘清.  相似文献   

17.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设立解释了私法自治的基本精神。商行为的立法宗旨和理念是促使商事交易便捷、安全地进行,同时,相对于仅关注个人利益的民法而言,商行为在保护商主体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更关注第三人及国家的利益。  相似文献   

18.
法律行为是对具体法律行为即契约和遗嘱的抽象,依据意思自治的原则而具有约束力。根据形式、内容和效力上与法律的共性,可以称之为“立法”,二者的差异又把它限定在当事人之间。民事交往从思想和物质的角度可以分为民事关系的制定和履行两个阶段。法律行为就是前者,它的直接后果是民事关系而非民事法律关系,这样理解才能破解“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的错误理解。  相似文献   

19.
论物权行为的实践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毛玮 《学术研究》2006,(12):80-85
阐明物权行为概念必须区分言说性意思表示与实践性意思表示。债权行为中的意思表示是言说性的,其内容指向未来的行为;而物权行为中的意思表示是实践性的,其意义在于确定当下行为的法律目的。意思表示在交付和登记行为中是不可缺少的行为构成要件,如果把转移物权的意思表示从交付或登记中抽离出来,那么它和债权行为的意思表示并无区别。物权行为的基本观点和原则,都蕴涵在实践性意思表示的内在属性之中,而所有对物权行为概念的误解,都是由于把物权合意看作言说性意思表示的结果。  相似文献   

20.
目前我国多将"同意"定性为合同承诺或信息权益处分行为,产生了各种实践困局。信息处理者对个人享有事实上的私权力,"同意"这一法律行为定性与意思自治精神发生背离。从制度逻辑看,"同意"实现的是合作性组织秩序,个人没有设权意愿也不设定权利义务规则,与合同权益变动规律有罅隙;从法律技术看,个人信息人格价值不得处分,财产价值处分权不由个人享有,"同意"不构成处分性的抽象法律行为。"同意"是准法律行为,行为意思与表示意思保护个人"同意"自主性及其对"同意"法律意义的认识,效果法定是对权力失衡的纠偏,避免了主体客体化。作为正当基础,"同意"是信息处理加入权的行使,法定效果是处理者既获得了限制个人信息人格价值和生产保有个人信息财产价值的双重正当性,又产生了法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动态"同意",是对信息处理决策权和退出权的行使。"同意"这一准法律行为定性,使个人信息保护的公法性强制规范与私法性自由规范形成链接,在定纷止争的基础上,给个人提供更加完整的权利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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