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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岱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6)
刑法的立法解释作为刑法解释的一个分支,带有明显的中国特色的标签,是指最高立法机关对法律条文和法律事实所作的有权解释。在运作过程中,需要对其从三个方面加以梳理和细化:一是巩固刑法的立法解释的法理基础;二是弘扬刑法的立法解释的合目的性原则;三是界定刑法的立法解释的扩张解释方法。由此,以期达刑法恰如其分的适用之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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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立法解释废止的缘由 (一) 从宪法、立法法缘何规范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谈起 宪法、立法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的权力的缘由可能有多种说法,但是我们认为,与以下两个命题密切相关。 1.“有权制定法律,就有权解释法律”。这一命题的基本理由在于:立法是立法者意思的表示,既然法律解释的目标在于探询立法者在立法时注入法律条文的意思,就没有谁能比立法者更有资格解释法律。易言之,法律解释的目标是探询立法原意,而立法者本身最清楚立法原意。然而,立法原意是否存在?立法者是否清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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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在刑法中与在民商法、经济法中有不同的定位,基于刑法谦抑性,应对刑法中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解释。刑法与民法是站在不同的立场,出于不同的目的看待损失的,在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认定的依据应以侵权获利额为原则,特殊情况下可参考许可使用费。单位犯罪是侵犯商业秘密罪中常见的犯罪形态,在本罪的行为模式中,个人的侵权行为与单位的行为具有对向性,单位之外的个人也有构成单位犯罪的可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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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对公司注册资本规制的立法精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姜增亮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4,16(2):86-88
刑法对注册资本的规制是对作为传统商法之公司法的公法调整 ,体现了国家法律的最后保障。通过对公司成立前、后注册资本的刑法调整 ,保障了法定资本制度在公司法律实践中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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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使越来越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准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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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市场型经济立法思路王希仁宪法修正案明文规定,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对这一历史性巨大转折,我国的经济立法势必由计划型、半计划型走向市场型,显示出许多新特色。经济立法的换型首先表现为』思路的变化,笔者认为,可将其大致概括为三个要点:为市场主体定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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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以社会为基础的,是调整人们的社会关系的定型的、普遍的行为规则,那么,成功的农村改革和正在兴起的城市改革对我国法制建设提出了什么要求?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立法有什么关系?如何加强经济立法以保障和巩固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这是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所面临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值得探讨。一、经济体制改革对健全经济立法提出要求根据我国十亿人口,八亿农民,农业又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的实际情况,搞社会改革着重抓经济体制的改革,特别是首先进行农村改革,是完全正确的。农村改革成绩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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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经济领域中的犯罪活动日益猖獗,发案率大幅度上升。因此,如何更有效地运用法律手段,坚决地及时地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确保改革与开放的顺利进行,是当前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工作中亟待改革的一件大事。以法律手段惩治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以法律形式规定什么行为是经济犯罪以及对其如何处罚,它属于经济刑事立法的范畴,二是如何根据现行法律来惩罚经济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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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法渊源的一元化与多元化之争不是纯粹的立法技术之争,它牵涉立法的价值取向等深层次问题。法典具有政治、文化整合的历史功能和独立的形式理性,但是形式理性让位于价值理性是时代的必然抉择。盲目拒绝附属刑法,导致行政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指引条款没有对应的刑法罪名,令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脱节,破坏了法律责任的完整性,弱化了刑法的规范机能,还降低了行政法律的威慑力。法定犯时代,应当正视引入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的客观需求。附属刑法有必要配置独立的法定刑,摆脱附属刑法对刑法典分则的附属性。单行刑法的立法功能在于解决类罪的体系性位置和维护刑法典的完整性,因而应避免单行刑法对刑法典的直接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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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修正案所体现的立法理念包括以重刑实现威慑、以激进体现民意和以保守延续稳定.文化传统的继承、国内民意的吸收、国外经验的借鉴、理论研究的推动和司法实践的反思是刑法修正案立法理念形成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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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立法阻却事由事关中国刑法向何处去这一重大理论与现实命题。刑法立法应是符合中国客观情境及发展需求的正当性立法,积极的刑法立法能够有效回应社会现实对刑法的需求,但不等于刑法万能主义。应依据国家的历史、政治、文化、社会发展水平等多重因素,综合判断刑法立法的正当性。能够通过对现有条文的解释即可做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判断的行为,无须再做新的立法规定。在基于特殊社会政策、行政性法律法规以及生活习俗需要等情况下的无被害人越轨行为、前置性规制缺乏的行为、前置性救济措施尚未穷尽或者法益侵害程度尚不具备实质刑事可罚性的行为都应当阻却刑法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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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对计算机犯罪的立法存在不足应予以完善,应增设计算机单位犯罪主体,规定计算机过失犯罪,适当扩大犯罪化的范围,法定刑设置上增加罚金刑和资格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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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对计算机犯罪的立法存在不足应予以完善,应增设计算机单位犯罪主体,规定计算机过失犯罪,适当扩大犯罪化的范围,法定刑设置上增加罚金刑和资格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