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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53 毫秒
1.
咨询台     
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标准如何调整咨询台:我是一名一级工残的退休职工,并享受定期生活护理费。关于工伤人员定期生活护理费标准的调整问题,原省劳动厅1993年曾规定“每年七月一日随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化  相似文献   

2.
计发办法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环节,涉及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按照现行计发办法,缴费满15年以上的,基础养老金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帐户养老金按账户储存额的1/120计发。  相似文献   

3.
我省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者金计发办法改革以后,一些三线艰苦地区的单位和职工来函咨询:三线艰苦地区企业职工退休时,原规定应享受的提高退休费标准的待遇,在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后,应当如何掌握处理?最近,省劳动厅制定下发了川劳险〔1995〕41号文件,对计发办法改革后,部分企业职工退体时原享受的提高退休费标准的待遇如何处理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川劳险〔1995〕41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属于三线艰  相似文献   

4.
咨询台     
劳动部办公厅于1996年6月17日以劳办发〔1996〕113号文,就山西省劳动厅关于因工伤残人员享受护理费条件和掌握问题的请示答复如下:一、根据劳动部、卫生部、全国总工会《关于颁发〈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险字〔1992〕6号)、《关于调整企业工伤全残职工护理费标准的通知》(劳险字〔1992〕28号)及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工伤致残享受护理费条件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06号)的有关规定精神,职工工伤或职业病致残后,被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同时具备护理依赖条件的,才能享受护理费。被鉴定为四级以下伤残,  相似文献   

5.
计发办法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环节,涉及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按照现行计发办法,缴费满15年以上的,基础养老金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账户储存额的1/120计发。这种办法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缺乏激励约束机制。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不论缴费多少,也不论缴费时间比15年延长多少,基础养老金都一样,这不符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年限与实际领取年限有较大差距。目前我国退休人员退休后一般要生活25年以上,按现行计发办法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取10年后就没有钱了。因此,这种不够合理…  相似文献   

6.
《工伤保险条例》的施行使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因工死亡丧葬抚恤费标准差距很大。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领取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规定,企业职工因工死亡丧葬抚恤费之和为54~6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而按人事部、财政部人薪字(1994)48号文件和达川地委办(1999)48号文件“职工因公死亡,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去世当月基本工资额或离退休金20个月标准发给遗属。丧葬费按职工本人去世当月基本工资额或离退休金10个月标准发给遗属”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公死亡丧葬抚恤费之和为30个月本人去世当月基本工资额或离退休金。两者相差24至36个月。建议有关部门及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公死亡丧葬抚恤费标准,达到与企业基本一致。因公死亡与因工死亡抚恤标准应看齐@李永富  相似文献   

7.
国务院《决定》明确要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待遇。  相似文献   

8.
<正>自7月起,河南省南阳市参加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将有所调整,每月最低缴费额提高到407.8元。按照有关规定,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可由本人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90%、100%、150%和200%五个档次自由选择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缴  相似文献   

9.
劳动部劳部发〔1996〕266号文件规定:领取伤残抚恤金的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本人自愿一次性领取待遇的,可以一次性计发有关待遇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具体计发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我省劳动厅川劳险〔1997〕5号文件规定的一次性领取伤残抚恤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计发办法是: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的,不实行一次性领取待遇办法;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实行一次性领取待遇。1、领取伤残抚恤金的职工,一次性领取待遇的计发办法  相似文献   

10.
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发〔1993〕63号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厅《关于企业职工抚恤金、救济金计发基数问题的复函》具体规定如下:企业离退休人员按国发〔1992〕29号文件规定增发了离退休金后死亡的,其增发的离退休金可以和本人原标准工资合并,作为计发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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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台:我是一家公司的女职工.再过两个月我就要生孩子了。公司人力资源部告诉我.休产假期问我只能拿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均无。我们公司是交了各项社会保险的.原劳动部制定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请问。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待遇该如何支付?  相似文献   

12.
绵阳市游仙区社会保障局李宝生同志来函咨询: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后,实行经济裁员、买断工龄,职工另谋职业的,能否享受失业救济金?经济裁员及安置费和失业救济金的界定和区别应当怎样把握?经本刊编辑部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答复意见是:你在信中所讲的"企业职工被裁员买断工龄",我们理解是企业在深化改革进程中,实行对被减下来的职工按"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年工资2~3倍"的标准"一次性发给安置费",同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按这种办法处置的,相关政策规定被减人员就不能再领取失业救济金。如被减职工个人所领的一次性安置费(含各种补偿金)的总额低于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2倍的,可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其差额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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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统一调整了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执行时间从2011年1月1日开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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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台: 我与某公司的劳动合同于2017年1月到期,公司已通知我不再续签合同,我也希望尽快与公司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但双方却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产生了分歧.原因是公司所在地是在四川省某市,而我的工作地却是公司驻某沿海城市办事处.我的月薪是16000元,而公司所在地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在5000元以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公司遂以公司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标准计算我的经济补偿.这样一来,我的经济补偿标准月不足14000元.因此我坚决要求公司按我工作地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即以月工资1 6000元作为计算标准.请问,我的要求合理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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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例】:李某单位一职工上班期间右腿骨折,已鉴定为工伤,花费如下:一是护理费,住院81天,重度(手术前后):200元×40天=8 000元;轻度(拆线后):100元×41天=4 100元;所有费用合计12 100元。二是工伤未报销门诊费用797.11元(其中,入院前688.26元,出院后108.85元);住院未报销13 694.23元(大多为自费药)。李某单位所在地并无护理费的相关规定,咨询有关部门,回答是单位和个人协商解决。那么,有法律规定职工护理费必须由单位承担吗?如需单位承担,文件依据是什么,护理费每天支付标准是多少,需要支付的天数是多少?工伤未报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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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台     
准确地计算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关系到职工离退休后基本生活保障,不仅是个技术性问题,而且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的问题。鉴于目前各地区刚刚开始实行最低工资制度,水平偏低,而且多数地区还将最低工资分成若干档次。从最低工资标准占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看,最低的为35%,最高的为52%,全国平均水平约为41%,普遍低于职工平均工资的60%。如果按照个人帐户11%,基础养老金20%,缴费35年计算,当缴费工资基数为职工平均工资60%时,退休后养老金可达到职工平均工资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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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四川省劳动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企业中终身无子女和孤寡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护理费补贴问题的通知》(川劳险〔1995〕17号),对此问题作出如下规定:一、生活补助费(一)企业中终身无子女(不含已有抱养、过继子女)的职工退休后,按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二)企业中终身无子女的孤寡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三)生活补助费并入基本养老金的补贴,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在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企业在管理费用中开支。二、护理费补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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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厅:你厅《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冀劳办〔1996〕3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发问题。《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同时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是指现在仍然有效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1993年国务院令第87号)中的有关规定,即:凡属国有企业职工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  相似文献   

19.
最近,一些单位和职工来函咨询:企业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金是否已有新标准?对于这个问题,四川省劳动厅、省财政厅最近联合下发的《关于企业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险〔1995〕18号),作了如下新规定:一、适当提高企业死亡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抚恤费或生活困难补助金。按照省政府川府发〔1988〕170号文和省劳动人事厅川劳人险〔1988〕034号文的有关规定,各地可参照近期当地民政部门调整后的社会救济标准,在原规定生活困难补助金标准的基础上,分别相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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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宣布,从4月1日起实施<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实施范围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区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职工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2%、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分级管理,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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