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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现有生物多样性立法虽已形成来源多元、规模庞大的规范群,却面临共性不足、特性不彰的体系化困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蕴含了本体论与方法论的双重价值,因而在国内法之维存在适用的合理性,也能够为生物多样性立法的体系化提供有益理论滋养。在本体论方面,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价值在于实质正义,可被解构为同等情况同等对待的同一性正义与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的差异性正义。至于方法论价值,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指向的是在提炼共性与承认特性的基础上实现类型化。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指引下,生物多样性立法体系是以实质正义为核心的内在体系与以类型化为思路的外在体系的合一构造。其中,为建构统而有别的生物多样性立法外在体系,宜制定一部统领性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并依据领域与地域的特性进行差异化立法。  相似文献   

2.
全球气候合作自开始以来一直被斗争思维、博弈思维所主导,利益之争、话语之争先于气候合作,成为思维定势和策略。“和”思维取代“争”思维是全球气候合作顺利进行的必须。在“和”思维的主导下,全球气候合作的伦理基础必须更加强调“共同责任”而非“区别责任”。“有区别的共同责任”将取代“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成为全球气候合作更具说服力的重要原则。  相似文献   

3.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是国际环境法律领域正在形成的一项原则,是一项有待不断完善的环境法律原则,但是,哥本哈根大会的表现则将该原则置于争论不休的泥潭之中,本文拟从该原则发展、责任、成就等方面予以讨论,澄清认识,从而站在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的高地之上,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4.
王勇  潘鑫 《太平洋学报》2024,(1):86-101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以下简称“共区原则”)在公海环境治理领域发挥作用的同时,也面临着理论和具体实践领域的适用困境。在理论层面,该原则的法律性质存在争议,构成要件尚不明确,亦不确定该原则是否存在例外。从实践层面看,共区原则在海洋酸化治理、公海塑料污染治理、公海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治理,以及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与可持续利用方面存在区别责任被忽视、弱化或共同责任难以落实的困境。上述困境的成因包括旧的权力导向理念不利于公海治理以及公海环境治理中的区别责任的界定标准不够科学。未能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区别责任;难以确定各国的历史性责任;发达国家怠于承担或弱化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的区别责任是该原则在具体实践领域适用困境的成因。笔者建议在理论层面明确共区原则在公海环境治理中的法律原则地位、细化有区别责任主体的分类和具体形式、以及坚持以实质公平为核心。在具体实践领域,笔者建议在海运减排领域考虑发展中国家的诉求,并在其他海洋酸化治理事项中充分落实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在塑料公约谈判中重视并适用共区原则,优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治理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援助,积极推动BBNJ协定的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  相似文献   

5.
气候变化问题的全球性决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必须各领域通力合作,法律应对机制的构建必不可少。以往,我们常常将关注点放在气候变化国际法律制度领域的基本问题研究上,而未真正对气候变化国际法律制度进行认真剖析,找出其目前和未来发展阶段的不足之处,东南亚国家深受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因此必须积极面对这一挑战。尽管有必要强调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但是东南亚各国也有必要提升"道义责任理念",从自身法律完善做起,为温室气体的减排落实真正尽一份力。  相似文献   

6.
李威 《太平洋学报》2011,19(1):33-42
国际社会正依托《哥本哈根协议》继续推进气候变化的国际法治理进程,未来气候变化的全球治理仍将围绕“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适用而展开,并向“区别而又共同责任”的目标转型。《协议》经由“人类共同关切事项”认同了“共同责任”的内涵,通过实质性公平原则,明确了“区别责任”的要旨,随着《协议》的落实和发展,国际社会将认同《协议》表现出来的“软法”特性,弥合各方分歧,促进“为今世后代保护全球气候”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7.
多哈世界气候大会通过了“多哈气候之路”,延续了《京都议定书》,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原则,包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启动了新一轮谈判以便制定2020年后全球温室气体减排框架,初步描绘了全球保护气候长期安排路径。多哈会议成果及其最终可能形成的长期国际气候变化制度安排,将对未来碳市场、全球经济及社会发展带来深刻的影响。长期来看,多哈会议成果对中国既有正面作用,也有负面影响。我国应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  相似文献   

8.
全球气候资金的供给和使用是各国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基础。供资国和用资国在资金供给侧和需求侧的矛盾不断深化,给全球气候治理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OP28)有意推动气候变化损失与损害基金的注资和运作,但资金承诺落实路线仍不明朗。气候资金各方博弈表现为供资国和用资国之间的互动叙事。从价值共识、规则约束和国家利益的逻辑来看,全球气候资金落实的困境主要源于利益博弈失衡所致互信缺失。中国是《格拉斯哥气候协议》的重要缔约方国家之一,应当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并呼吁发达国家兑现供资承诺,履行供资义务。通过细化资金承诺不遵约情事程序,建立资金使用方效益评估机制,进而体现国际气候变化法的责任本位和程序气候正义的价值诉求。  相似文献   

9.
史军 《阅江学刊》2011,(3):75-79
享受工业化以及增加温室气体排放益处的人往往并不是那些受气候变化负面影响最大的人,气候变化利益与负担的不公平分配正是全球正义的关注范围。全球气候变化的主要肇因是发达国家的累积排放,因此,发达国家对解决气候变化负有特殊的义务,这种特殊义务就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要使全球气候正义成为可能,发达国家就必须放弃"以邻为壑"的固有观念,将分配正义的共同体扩展到全球范围,建立全球正义共同体。  相似文献   

10.
海运碳减排需要统筹运用包括市场机制在内的多种措施。欧盟推进单边海运碳排放交易机制虽然对市场机制在海运领域的运用具有正向推进价值,但基于其制度对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忽视等原因,与我国的航运利益并不相符。我国应当联合其他非欧盟国家反对欧盟的单边措施,并积极推进国际海事组织(IMO)层面多边海运碳排放市场机制的构建,推动海运碳排放真正实现公正公平的过渡。同时,在国内层面,基于国际国内统筹推进的整体要求,我国需要厘定基于国内立法的海运碳排放市场措施及其实施路径,构建相应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1.
近现代主权理论的产生使传统的抽象主权概念发展衍生出行使实在性权力的管辖权,陆上主权向海方向的延伸催生了国家管辖海域的出现。国家海上管辖权早期主要呈现出海上主权的特性,在其制度化后主要服务于国家海上主权和主权权利。中国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及在海洋领域提出的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符合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国际法治发展趋势。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相关活动仍要建立在尊重国家主权、主权权利基础之上,通过推动符合全人类共同体利益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理念导向的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国际法治,促进基于国际法的全球海洋秩序朝着更加公平有序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2.
论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样的归责原则体系具有更大的合理性。特别是在知识产权领域中 ,应考虑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当适用  相似文献   

13.
温室气体减排与中国的环境外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围绕温室气体减排的问题上,国际社会展开了复杂的斗争。作为世界上现排放温室气体总量第二、温室气体排放增量最多的国家,中国已经成为举世瞩目的焦点。在温室气体减排问题上,中国面临巨大的国际压力。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中国如果要在国际社会上树立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消除"中国威胁论",那么应该也能够为国际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我国应以温室气体减排为契机,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应成我国在全球气候谈判中的指导原则。  相似文献   

14.
全球发展公正性是权利伦理与责任伦理、现代伦理与历史伦理、主体伦理与生态伦理、个体伦理与整体伦理的具体统一。全球发展公正性建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对现代性、社会发展规律、“社会发展总体逻辑”进行更加全面的把握,需要观念、制度、行为等方面的全面蒯整。在权利与责任的具体历史统‘中,“有限全球权利与有限全球责任相统一”是建构全球发展公正性的重要原则。“中国新殖民沦”与西方中心论有内在相关性,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和平发展、共同发展、全面发展,及其对全球发展公正性的历史推进,是对“中国新殖民沦”的实践批驳.  相似文献   

15.
应对气候变化之政策与政策工具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紧迫形势下,经过多年的博弈,欧美将口号变为实际行动,各国基本实行的是市场机制下的碳税、排放贸易机制混合的碳减排制度,在工具选择上遵循公平性、适应性和有效性的标准。我国目前气候变化政策工具主要采用行政手段,可考虑由专家与政府共同决策,按照共同但有区别原则、分地区集团化进行的减排路径,建立以市场为主、行政为辅、法律监管为后盾的减排政策机制,实现经济工具、政治工具、法律工具的三位一体。  相似文献   

16.
贺赞 《探求》2014,(4):34-41
目前我国就业领域的性别平等已经引起了较多学者关注,但现有研究成果较少从实施效果的角度审视规则设计的合理性。作为典型的保守主义福利政策国家,德国政府在促进就业性别平等上扮演了积极的角色。德国法在规则设计上以经济学、社会学效果为导向,这一实践可以为完善和实施我国就业性别平等法律制度提供经验借鉴:将加诸于女性的家庭责任转由社会共同分担,同时适度干涉传统意义上的家庭角色分工领域,引导男性承担家庭责任以实现两性职业与家庭责任的平衡,并对私人雇佣主体也设定禁止歧视义务。  相似文献   

17.
李灿 《南海学刊》2022,(6):117-128
随着投资者维权意识的增强,证券中介机构在虚假陈述纠纷中被要求承担责任的情况也越来越多。但我国证券法律法规体系间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相协调、未能正确认识中介机构在虚假陈述中的特殊侵权责任,从而导致其责任形态在各案中混乱无序的问题。庆幸的是,主张中介机构在不同过错程度下应承担不同形态责任已成为主流意见,其中“部分连带责任”逐渐在司法实践中被确定为中介机构在过失情形下承担的一种特殊侵权责任形态。一方面,要求中介机构承担“部分连带责任”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另一方面,该特殊责任形态实质上并非“不真正连带责任”,也并非“单向连带责任”,其要求中介机构在与委托人行为原因力重合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并在最终责任上与对该连带部分责任具有原因力的其他责任人共同分担,兼顾了压实其“看门人”责任之要求与“过罚相当”之原则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8.
归责原则的发展经历了初步发展、成熟和延展阶段.我国侵权责任法的施行,使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归责的"二元论"原则得到确立.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法始终遵循的一个古老原则,是对行为的一种约束和要求.是指造成损害并不必然承担赔偿责任,必须要看行为人是否有过错,有过错就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要件,只要其活动或者所管理的人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除非有法定的免责事由,行为人就要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伴随现代工业化的发展而产生的,但它并不具有反对危险行业存在的意义,也不可能阻止工业化的进程,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合法的利益,也可以说是对行为人的保护.  相似文献   

19.
"政治文明"与"文明政治"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文明"的两分法与三分法各有其合理性,但将"政治文明"从"精神文明"中独立出来,具有重要意义;"需要"是"文明"背后的动力.强调"政治文明"建设,适应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需要;"政治文明"的结构包含纵向两大"板块"、横向四个"层次"("要素");"政治文明"是"特适性"与"普适性"的统一.对于西方政治文明的影响,我们应坚持"不照搬"与"可借鉴".为此,似有必要对西方政治文明重新进行一次理性的解读.  相似文献   

20.
有关“政治文明”若干理论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政治文明”与“文明政治”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文明”的两分法与三分法各有其合理性 ,但将“政治文明”从“精神文明”中独立出来 ,具有重要意义 ;“需要”是“文明”背后的动力。强调“政治文明”建设 ,适应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需要 ;“政治文明”的结构包含纵向两大“板块”、横向四个“层次”(“要素”) ;“政治文明”是“特适性”与“普适性”的统一。对于西方政治文明的影响 ,我们应坚持“不照搬”与“可借鉴”。为此 ,似有必要对西方政治文明重新进行一次理性的解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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