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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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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受科学主义思维方式的影响,采取了客观主义的解释态度,试图遵照认识论的要求,将法律解释的过程作为一个追求法律真理的过程,然而,法律解释的主客二分模式遭遇着认识论上的困境,使法律解释的客观性面临危机.同时,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在政治哲学上以启蒙哲学的分权思想作为智识资源,然而,对法律解释主体性和历史性的揭示,法律解释很难再与分权逻辑形成话语上的相互支持,法律解释的难题又成为政治哲学上的"哥德巴赫猜想".对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理论困境的揭示意味着需要实现理论立场的转换,以清醒地认识法律解释方法论的非足性.  相似文献   

2.
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受科学主义思维方式的影响,采取了客观主义的解释态度,试图遵照认识论的要求,将法律解释的过程作为一个追求法律真理的过程,然而,法律解释的主客二分模式遭遇着认识论上的困境,使法律解释的客观性面临危机。同时,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在政治哲学上以启蒙哲学的分权思想作为智识资源,然而,对法律解释主体性和历史性的揭示,法律解释很难再与分权逻辑形成话语上的相互支持,法律解释的难题又成为政治哲学上的“哥德巴赫猜想”。对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理论困境的揭示意味着需要实现理论立场的转换,以清醒地认识法律解释方法论的非足性。  相似文献   

3.
在认识论中谬误是与真理相对的范畴。对这一范畴进行深入地研究 ,将有助于我们对真理的全面把握和深刻理解。然而 ,长期以来人们对此缺乏足够的认识。本文对谬误的辩证性这一基础理论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探讨 ,认为谬误是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的统一、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难免性和可免性的统一。理解这一点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4.
论法律解释的范式转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解释学经历了从方法转向本体的发展理路,在这一转向中,作为解释学核心概念的理解由人文科学的方法论转变为人的生存意义的创生方式。解释学的重心转换影响着法律解释理论的发展走向,传统法律解释理论将解释作为追寻立法者意图的方法而消解了司法者的历史性,解释学的本体论转向使这一企图成为无法实现的乌托邦,但也由此强化了法律解释的创造性而解构法治的确定性,而现代的法律解释理论将解释学的方法论纳入其本体论框架之中,实现了本体论解释学对法律解释的建设意义。因此,解释学的重心转换使法律解释处于方法与本体的张力之中。  相似文献   

5.
以哲学诠释学为视角分析作为存在意义的法律解释,能够发现法学前见作为法律解释前提存在的必然性。因此,法律解释学应恢复前见的合法地位,在法律解释的视域融合过程中领悟相对客观的法律真理,剔除不合法前见,使前见不断向前发展。法学前见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凸显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核心价值,而法学前见的特征表现为历史性、开放性、创造性、实践理性和客观性等几个方面,其中,法学前见的客观性对于实现法治理想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真理论是认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真理和谬误是认识论中一对基本范畴。因此,搞清真理与谬误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对于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作一探讨和研究。 一、真理和谬误的含义及其原则区别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谬误则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歪曲反映。人们对客观对象的反映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能实现。如果人的认识能够按照事物的本来面貌反映事物及其规律,而不附加任何外来的成份,这样的认识就是真理性认识;如果在实践中由于主观和客  相似文献   

7.
谬误至少在以下三种意义上被经常使用:认识论在研究真理的同时无法不提及谬误;逻辑学则以研究谬误为己任;恩格斯在其《反杜林论》中曾提出过这样一个著名的命题:“拥有无条件的真理权的那种认识是在一系列相对的谬误中实现的”,从而又出现了一个“相对谬误”。然而,在目前这三种谬误的涵义并不十分清晰,有时候它们甚至在同一意义下被使用。因此,对这些谬误涵义的辨析是有意义的。  相似文献   

8.
罗蒂把客观性说成一致性,企图根本否认真理的客观性.针对这种观点,本文从客观性与语言、客观性与历史性、客观性与发展三个方面对罗蒂进行了反驳.本文指出,首先,世界存在是一个基本事实,并不属于语言哲学的范畴.其次,人诚然具有社会历史性,但人对世界的正确认识却不局限于自己的时代.第三,强调客观性不仅不会妨碍真理的发展,相反恰恰是真理发展的保证.  相似文献   

9.
本文提出并初步分析了谬误的客观性问题。认为谬误的产生有客观的根源 ,确立谬误的客观性能够解决有关哲学难题 ,保持哲学原理的完整性和统一性 ,从谬误与真理的关系也可以得出谬误是客观的。  相似文献   

10.
<正> 真理和谬误的相互关系问题,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尽管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这个问题已作了明确而深刻的论述,然而这不等于说,人们对它已经理解了,认识就完全一致了。有一种观点认为“真理中可以包含谬误”、“谬误中也可以包含真理”。我认为这种“相互包含”论的提法是值得商榷的。在认识领域中真理和谬误有确定的界限。所谓真理,是人的主观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谬误则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不正确的或歪曲的反映。对于确定的客观的对象来说,真理和谬误的界限是分明的,是不能混淆的。我们既不能把真理当作谬误,也不能把谬误当作真理,否则便会陷入相对主义的泥坑。真理与谬误又是辩证统一的。首先表现在两者的相互依存上。真理与谬误是一对矛  相似文献   

11.
本文探讨了真理的定义、要素和本性。认为,真理是人在实践中反映对象所形成的正确认识;被反映者、反映者和实践是构成真理的三要素;真理的本性是客观性、主观性、实践性和正确性。初次把实践引入了真理的定义中并认为它是构成真理的要素之一,并把实践性、正确性也看成是真理的本性,同时指出真理并非纯客观也非纯主观的东西,而是客观性、主观性、实践性和正确性的统一。  相似文献   

12.
传统的真理观虽然坚持了真理的客观性,但它无论是对于真理客观性的理解,还是对真理客观性的论证,都存在着缺陷,不但难以令人信服,而且存在着重重隐患。而把真理的客观性理解为其正确性,不但可以在真理观上与主观真理论划清界线,而且克服了传统的客观真理论的缺陷和隐患,从而更好地坚持了客观真理论。  相似文献   

13.
传统教科书把真理本质属性定义为"客观性",这一规定无视真理的获得与检验是一个主体创造的过程,是各种主体性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从而夸大了真理本质属性中的客观性成分.因此,必须全面把握真理的本质属性:从抽象层面上看,真理决不是纯客观的,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从思维具体层面上看,真理决不仅止于是真实的,是真、善、美的统一.  相似文献   

14.
诉讼证明的本性及适合于诉讼证明的方法规定了诉讼证明可能达到的程度,此为诉讼证明标准设定的认识论前提。“客观真实说”关于证明标准的观点和关于证明评价标准的观点在诉讼法理上都是不成立的,不具有现实的程序意义。“法律真实”则是个似是而非的概念,“法律真实说”关于真实标准的主张也是多余的。只要承认并对自由心证原则予以纯正把握,则两说及其论争可以终结。  相似文献   

15.
价值的主体性维度及其意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主体性是价值的根本特性。从主体(人)出发,深刻认识主体,充分理解和把握价值的主体性,是研究和解决价值问题的关键。从主要关注客体转向关注主客体关系、特别是关注主体,立足主体性维度进行价值分析、乃至一切哲学问题的分析,具有重要的意义。它突出了主体的权力和责任,消解了价值的客观性神话、普遍性神话、以及所谓永恒的“价值真理”。而且,价值的这种“主体性”是一种客观现实,它本身是不可能被“摧毁”或“消解”的。  相似文献   

16.
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新闻的真实是通过语言世界对客观世界进行构拟的真实。不同阶段的语言构拟,使新闻在制作、传播和接受的过程中与原始事件的客观真实产生了一定的差距,这是语言构拟的主体(把关人)对上一环节构拟出来的"真实"进行主观过滤的结果,而讲究新闻真实就是要在这一次次的不断的"构拟"中寻求主观与客观的平衡。  相似文献   

17.
目的犯之目的与作为直接故意内容的犯罪目的一样,也是有着本罪行为客观要素与之相对应而表现为一种主客观相统一的关系。目的犯目的之主观超过要素论因其割裂了目的犯目的与本罪行为客观要素间此种内在的统一性,而违背了诸多刑法基本原则及哲学相关原理,故并不足取。  相似文献   

18.
绝对真理和真理的绝对性讲的虽然都是真理内容的绝对客观性和向客观事物接近的无条件性 ,但角度和范围有所不同。前者是从认识的总体上 ,后者是从一个一个真理的获得上 ,指明主观和客观的一致和统一 ,二者并不是等值的两个范畴  相似文献   

19.
我国在不能犯问题上的主流观点相当于国外的抽象的危险说。这种主流观点看似或者声称坚持了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但事实上关注的只是主观方面,而对客观方面视而不见。从坚持法益侵害说的立场和真正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出发,客观危险说是不能犯问题上相对合理的学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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