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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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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事责任法律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在民法和商法关系方面采纳了民商合一模式。商法责任是民事责任的特殊形态,但是也有其自身特征。包括归责原则的二元结构;责任的相对性、替代性;商业判断规则的适用;损害赔偿替代原则在责任形态中具有根本地位等。未来的制度体系建设包括以企业为中心的商事责任制度的确立、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原则的相互为用和损害替代规则的体系构建。  相似文献   

2.
企业社会责任进入法律文本,获得实证法表达,是立法理论与立法实践理性决策和审慎抉择的产物.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历经半个多世纪得以演进与发展既是现代企业的制度需求,也是现代商法强化企业营利和社会责任目标融合互动的立法价值追求.企业法律责任究其规范性质而言应具有强制性规范、倡导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兼备之特征,究其实现途径则需要依赖司法裁判与商事自律.  相似文献   

3.
商法的独立性考察——以商法与民法的关系为对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法研究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商法的独立性,对该问题的发掘要通过与民法比较来实现。虽然商法与民法有着各种联系,但二者之间的区别更为显著。从社会事实与立法技术角度而言,商法与民法的区别既是必然的,又是可能的。实践中虽然有实质商法的概念,但它与形式商法一样,也会展现商法规范的独立性。  相似文献   

4.
近代立法者以民法思维构建传统商法体系,这为传统商法与民法之间的融合创造了前提条件。民法商法化促使商法规范逐渐替换相应的民法规范,为民法带来活力,同时也使自己面临消解命运。现代社会关系的全面商化使得民法展现其适应性品格,从传统民法向现代民法进行转变。企业家和律师为营业所设计出来的交易模型难以为民法和传统商法所规范,而围绕这些交易模型成长起来的新商法规则体系被称为现代商法。传统商法与民法的逐渐趋同,以及现代商法在交易模型基础上的不断发展,可以说是未来商法实践与商法学研究需要面对的新课题。  相似文献   

5.
《民法典》第388条对功能主义担保立法模式的引入,使动产和权利统一担保体系具有了较为鲜明的商法属性。但囿于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其商事元素大多隐藏在民事规范之下,不得彰显。现行担保体系对商事担保的特殊性及商事交易实践需求不能及时作出回应,对商事交易实践造成影响。故而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需通过法律适用在实质上实现一般化一体规制,特殊化区分规制的立场。对此,商法视角的引入极为必要。商事担保以效益优先为价值理念,以功能主义为底层逻辑,在制度设计上具有更多的商事元素。利用区分原则,对担保体系中的民商事担保规范进行区分、整合,以形成担保体系“形式民商合一,实质统分结合”的体例。同时,商法思维的适用应兼顾商事规范的个性及民事规范的稳定,从而对动产和权利统一担保体系的商法属性作出回应,以期促进商事金融的发展创新。  相似文献   

6.
随着民法典草案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商立法体例的问题再度引起学者的关注.十多年来,围绕民法典的制定,民商法学界在对中国民法法典化问题展开深入讨论的同时,对商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尤其是商法与民法的关系以及我国商事立法模式的讨论也日益热烈.  相似文献   

7.
长期以来,大陆、港台一些学者从不同角度就商法的特征进行了很具体的界定。例如台湾学者张国键、梁宇贤、刘清波认为,商法的特征有六个,即公法性、技术性、国际性、营利性、协调性与进步性;蔡荫恩把公法性、技术性、国际性、营利性与进步性做为商法的特征;除了公法性外,林咏荣的看法也与上述诸人相同;大陆学者王保树认为,商事法的特点有四个:一为营利性的特征,二为确认企业维持,三为确认交易顺利、可靠、安全,四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相结合;李玉泉、何绍军认为商法除了具备张国键等  相似文献   

8.
对我国商事立法模式的选择在法学界一直存在争议。通过对我国一些学者所持观点进行评析 ,可以发现适合我国的商事立法模式———民商分立 ,制定《商法通则》 ,以实现商法体系自身的健全与完善。  相似文献   

9.
商法是现代发达国家法律体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部门,弄清其基本理论存在的问题,是关系到它的生存、发展和繁荣的关键.文章针对商法的调整对象、商法是否属于民法特别法和商法在立法、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理论问题,进行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探讨,目的是期盼健全和完善市场经济的交易规则,促进我国商法的现代化和国际化.  相似文献   

10.
商人自治是私法自治理念在商法中的体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人自治需要与国家强制达成平衡与协调。历史地考察,商入自治理念在商法中的地位经历了从勃兴到异化再到回归的发展历程。商人自治理念的实现需要赋予商人充分的自治权、完善的商事自治组织和健全的商事自治规则。在商人自治理念极为欠缺的我国当下,尤其应当通过立法赋予商人充分的营业自由和经营自主,进一步拓展公司自治的空间,强化商会组织和行业自律,以确保商人自治的有效实现。  相似文献   

11.
现代商法浪漫主义者认为,早在11、12世纪,中世纪商法就已经形成一种独立的法律体系,这种商法具有普遍性与跨国家性,是独立于世俗政治力量之外的自治性法律体系。然而怀疑者则认为,无数的史实证明,中世纪的商法完全是区域性的地方法,尽管存在统一的趋势,但在中世纪结束之前从未形成过一种统一的法律体系。同时商法的发展也很难摆脱世俗政权的影响,所谓的自治、跨国家的中世纪商法只是商法浪漫主义者的一种想象。  相似文献   

12.
本文试图摆脱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的争论模式,以一种更为务实的态度,从商法法典化的认识论基础及历史传统、法德日商法典内容与体系变迁的实际以及商事关系的特点三个角度,系统阐述了商法不能法典化的理由;进而提出在民商法一元化的前提下,以<商事通则>为中心、以单行法规定具体商事制度的商法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民商合一”为立法指导思想,但相关商法规则并未能彰显商法的特殊性,部分商事权利规则更是存在重述性规则过多、以民法的权利思维定式表达商事权利等局限,难以满足商事实践需求。商事权利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且基于民法与商法之间的差异、民事权利体系自身的局限性以及商事权利的特殊性,构建独立的商事权利体系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与现实需求。在《民法典》时代,构建商事权利体系有助于推进商法的体系化进程、保障商事权利的实现、促进相关规范的准确适用,此亦是在商法层面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精神的重要呈现。我国在构建商事权利体系的过程中,需正确处理民事与商事权利体系之间的关系,关注商事权利在特权性与限权性之间的统一,在此基础上明确我国商事权利的基本类型与内容。  相似文献   

14.
有效利用商事习惯是提升商事审判工作质量的一个必要手段。只有经过一定程序并且得到该程序确认的商事习惯才能够在司法审判中适用。确认商事习惯是在司法中予以合理适用的前提,而有效确认则涉及诸多诉讼及商法本身的理论问题。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在政治推动下开展一系列的立法工作,继而引发了民法学界和商法学界在相关立法体例选择上的观点和相关理论的激烈迸放。特别是建立在立法层面上的有关民法和商法的关系研究,已经产生出了多样化的甚至完全相反的观点。这一方面展现了政治对立法、学术研究的影响力,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民法和商法关系存在的巨大争议。目前的研究仍然缺乏系统化的总结和梳理,缺乏客观实证的分析,而这种梳理和分析对立法而言是十分重要的。文章旨在将目前已存在的商法学者关于民法和商法立法体例、模式选择的观点和理论进行统一梳理,并将其进行客观分析,提出一些存在的问题,以期能够对商法理论的研究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6.
各国基于不同的历史背景与立法基准,往往会给商法概念不同的界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人们对商法本质的理解。我国学界多以商事关系来作为商法概念界定的基础,但是,由于对商事关系内容的不同理解,又使得学界对商法概念难以有一致的理解。同时,当代还有许多理论企图通过解构商法概念的方法来否定商法的独立性与私法性,因此,对商法概念的研究应该引起学界同仁的足够重视。  相似文献   

17.
现代商法是企业法,企业、企业主成为现代商法的基本概念。文章从这一立法趋势出发,分析了我国企业立法的现状与内在矛盾,论证了建构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并与国际接轨且体系完整、结构严谨的商法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8.
资本理念渐入商法研究的视野,资本成为打开商法困惑之门的钥匙。传统的营利模式是买卖,构成传统商法的调整范围;现代的营利模式是资本,构成现代商法的调整范围。现代商主体是资本人格化的载体,现代商行为是投融资行为。以资本为视角研究商法体系,既便于民法与商法的区分,彰显商法的特点,又便于拓宽商法的研究方法论,降低我国商法研究的创新成本。  相似文献   

19.
清末统治者为了摆脱困境、挽救危机,使其统治获得一个稳固有力的经济基础,在商业领域,改变了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进行了一系列商事立法.实际上较多地仿效了日本1899年的商法模式。其唯一的政治目的就是力求度过危机,重固统治。清末的商事立法与西方资本主义商法貌合神离,它根本不可能冲破封建的羁绊,将中国引上资本主义轨道。  相似文献   

20.
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 ,使商法一度遭受冷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观念的确立 ,商法的地位和作用正日趋显现。时至今日 ,我国加入WTO在即 ,商法的国际统一化已是国际社会的普遍要求 ,复兴我国商法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而且更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但在我国法学界 ,“民商合一”的论调久已有之 ,似乎已早成定说 ,这一理论误区极大地阻碍了商法地位的确立和作用的发挥。徐学鹿教授所著《商法总论》一书 ,堪称商法基础理论研究领域的创新之作 ,对传统的商法理论误区给予了深刻的剖析。它雄辩地论证了商法演进的四个阶段 ,以及商法的概念、地位和独特内涵 ;鲜明地指出 ,在我国商法现代化建设过程中 ,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的传统观点应予放弃 ,应选择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第三条道路”。这一切 ,无不对如何构筑我国经济领域的法的新框架与我国商法的复兴 ,提供了崭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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