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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月氏在河西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月氏在河西的几个问题郝树声匈奴人据河西以前,月氏和乌孙是这里的主人。他们为河西的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尤其是月氏,(西迁中亚后史称大月氏.部分老弱未能西迁者退保祁连山中与羌人杂居,史称小月氏。故本文“月氏”、“大月氏”并称,前者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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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归无所,于女信处”、“公归不复,于女信宿”,《传》曰“再宿曰信”,信宿即连宿两夜。《周颂·有客》“有客信信”,《传》亦曰“再宿曰信”。典籍注释训信宿为再宿者,不胜枚举,其义无可置疑甚明。然再宿何以得曰信宿?未有说者。今案信为申之同音假借。《邶风·击鼓》“不我信矣”,《释文》曰“信即古伸字也”。《考工记·轮人》“信其程围”,疏曰:“信,古之申字”。《谷梁传》隐公元年“信道而不邪”,注曰:“信,申字,古今所共用”。皆其例证。申字训重训再,如《荀子·王霸》“案申重之以贵贱杀生”,注曰“申亦重也”;《苟子·仲尼》“疾力以申重之”,注曰“申重犹再三也”;《尔雅·释诂》曰:“申,重也”;《大雅·旱麓》序“申以百福干禄焉”,疏曰“申者重也”。申字既有重、再之训,故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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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酒食,以享以祀,以妥以侑,以介景福”,《传》曰:“妥,安坐也;侑,劝也”。案享、祀、妥、侑四字并列,俱应为祭名,妥字不应别为安坐之义。妥当读如堕,为堕之借字。《仪礼·有司徹》注“不绥祭”,释文曰“绥本作隋”。《仪礼·士虞礼》“不绥祭”,注曰“绥当为堕”。绥从妥得声,堕从隋得声,其字俱得通用。堕为祭名。《仪礼·士虞礼》“祝命佐食堕祭”,注曰:“下祭曰堕,堕之犹言堕下也。《周礼》曰既祭则藏其堕,谓此也。今文堕为绥,《特牲》、《少牢》或为羞,失古正矣。齐鲁之间谓祭为堕。”《仪礼·少牢馈食礼》:“兼与黍以授尸,尸受同祭”,注曰:“黍稷之祭为堕祭”。《周礼·小祝》:“大祭祀,逆(齐皿)盛,送逆尸,沃尸盥,赞隋,赞徹,赞奠”,注曰“隋,尸之祭也也”。《周礼·守祧》:“既祭,则藏其隋”,注曰:“隋,尸所祭,肺、脊、黍、稷之属,藏之以依神”。据上所述,则助祭者以肺、脊、黍、稷等祭品授神尸,神尸以之祭,祭毕则藏其祭品以依神,如此祭祀仪式总名曰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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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西汉政府设置河西四郡的历史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在战国时代,秦、赵、燕三国都有各自的长城。秦并六国后,连接了原来秦、赵、燕、三国的长城,东起辽东,西至临洮(今甘肃省岷县)。这时东段长城以北,主要是匈奴、丁零和东胡的游牧区,西段长城以西,主要是月氏、乌孙和西羌、氐的游牧区。到了西汉初期,在匈奴强大的压力下,月氏的大部分和乌孙相继被迫西迁,河两地区遂成为了匈奴的游牧区。当时在这个地区的游牧民族还有小月氏和西羌。小月氏是指月氏西迁时留下来的一小部分月氏人。西迁的月氏人被称为大月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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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北”何以可作“败逃”解? 新版《辞源》“北”字第一义项注曰:“败,败逃。《左传·桓九年》:‘以战而北’《荀子议兵》:‘遇敌处战则必北。’《注》:‘北者,乖背之名,故以败走为北也。’”这里显然是把“败北”之“北”当作“背”的通假字了。准此,“败北”就应该如“败背”;但事实并非如此。既然“败北”之“北”不能照“背”读音,自然也就不宜作“背”释义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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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篇》是建安诗人曹植的代表作之一,也是我国古代诗歌史上的名篇。其中“宿昔……”八句写“幽并游侠儿”的非凡本领,有声有色,笔墨酣畅。诗曰: 宿昔秉良弓,楛矢何参差,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狡捷过猴猿,勇剽若豹螭这八句,注家都毫无例外地释作是描写英雄的射箭之术的,其中的“的”,“月支”、“马蹄”等词通训“箭靶”。这很值得怀疑。我总觉得这八句是分写英雄的射技和马术两个方面的。“的”、“月支”释作箭靶是绝然无错的,但把“马蹄”释作箭靶就很不得其解。原因就在于后世注家大都囿于李善注。《文选·白马篇》李善注曰:“邯郸淳艺经曰:马射,左边为月支三枚、马蹄二枚。”又《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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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昭公二十七年》:“使公子掩余、公子烛庸帅师围潜。”《史记·吴太伯世家》及《刺客列传》、《吴越春秋》“掩余”并作“盖余”。李富孙曰:“《释言》曰:‘弇,盖也。’《释文》:‘弇,古掩字。’《〈周语〉注》《〈淮南·说林〉注》并云:‘盖,掩也。’是掩与盖义同。”又引武氏亿曰:“《韩非·说林》‘将攻商盖’,《书》作‘商掩’,《孟子》作‘伐庵’,此奄、掩、盖字异而义同。”今按:武、李二氏之说实皆本于《史记索隐》。《〈吴太伯世家〉索隐》曰:“《春秋》作‘掩余’,《史记》并作‘盖余’,义同而字异。或者谓太史公被腐刑,不欲言‘掩’也。”武氏、李氏正是据《索隐》前说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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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读音“征月”是否即是避秦皇政之名讳,早就存在争议,陈垣先生是近代持否定论者。曹松林先生对之提出不同意见而坚持避秦讳说(见所著《小议“正月”读音“征月”为秦讳》,《学术研究》1982年第4期)。我觉得其中有几点还须进一步澄清,敢为提出并向曹先生请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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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论语·子路》篇“必也正名乎”之“正名”二字的词义,自汉以来,即有二说。多数学者认为“正名”即“正名号”或“正名分”:郑玄则说:“正名谓正书字也,古者曰名,今世曰字。”(皇侃《论语义疏》引)我赞同郑玄“正名”即“正书字”之说。清人江永说:“孔子‘必也正名’,盖必形、声、义三者正,而后可言可行也。亦必本义明,而后形、声、义三者可正也。”(《说文解字段注后叙》)江氏此说,为“正名”即“正书字”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根据。联系《论语》所产生的时代,我们发现“名”训“字”者,不乏其例: 《仪礼·聘礼》:“百名以上书于策,不及百名书于方。”注云:“古者曰名,今世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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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无属动字与连字的关系看《马氏文通》语法体系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一汉语的动字和连字,本不应该发生很大的纠缠。在《马氏文通》(以下简称《文通》)中,动字的“界说”是: 凡实字以言事物之行者曰动字。(卷一·界说四) 连字的“界说”是: 凡虚字用以为提承展转字句者,统曰连字。(卷一·界说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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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国春秋时期在贵族阶层中流行一种孙“以王父之字为氏”的命名制度。《左传》隐公八年载众仲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士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鲁隐公就是根据这条古老的原则,“命”无骇“以字为展氏”的。杜预注“公命以字为展氏”一句云:“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予以王父字为氏。无骇,公子展之孙,故为展氏。”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说“杜云以王父字为氏,盖本《公羊传》之说。”对于无骇是否如杜注所说为公子展之孙,抑或公子展即无骇本人,后世学者有争议。①但杜注所本《公羊传》“以王父之字为氏”的说法却是对的。所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