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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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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月氏在河西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月氏在河西的几个问题郝树声匈奴人据河西以前,月氏和乌孙是这里的主人。他们为河西的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尤其是月氏,(西迁中亚后史称大月氏.部分老弱未能西迁者退保祁连山中与羌人杂居,史称小月氏。故本文“月氏”、“大月氏”并称,前者指...  相似文献   

2.
关于“月氏”的音义,迄今尚无一种说法可以视为定论而为学界普遍接受。但是,只要涉及西域古代史、中西文化交流史便不能无视月氏在其间的重大作用,这也就是治西域史者无不重视月氏研究的原因。本文试图通过对“月氏”音义的诠索,从而揭示古代西域文化的一个侧面,结论是“月氏”的本义为“南南人”。《逸周书·王会篇》:“禺氏(?)  相似文献   

3.
释“信宿”     
“公归无所,于女信处”、“公归不复,于女信宿”,《传》曰“再宿曰信”,信宿即连宿两夜。《周颂·有客》“有客信信”,《传》亦曰“再宿曰信”。典籍注释训信宿为再宿者,不胜枚举,其义无可置疑甚明。然再宿何以得曰信宿?未有说者。今案信为申之同音假借。《邶风·击鼓》“不我信矣”,《释文》曰“信即古伸字也”。《考工记·轮人》“信其程围”,疏曰:“信,古之申字”。《谷梁传》隐公元年“信道而不邪”,注曰:“信,申字,古今所共用”。皆其例证。申字训重训再,如《荀子·王霸》“案申重之以贵贱杀生”,注曰“申亦重也”;《苟子·仲尼》“疾力以申重之”,注曰“申重犹再三也”;《尔雅·释诂》曰:“申,重也”;《大雅·旱麓》序“申以百福干禄焉”,疏曰“申者重也”。申字既有重、再之训,故再  相似文献   

4.
在《尚书·尧典》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帝曰:“畴咨若予采!”欢兜曰:“都!共工方鸠僝功。”帝曰;“吁!静言庸违,象恭滔天。”其中,“静言庸违”四字,后代一些史家曾一再引用,各注家理解也互有抵牾。如《左传文公十八年》引《尚书》曰: 少嗥氏有不才子,毁信废忠,崇饰恶言,靖谮庸回,服谗蒐慝,以诬盛德,天下  相似文献   

5.
“以为酒食,以享以祀,以妥以侑,以介景福”,《传》曰:“妥,安坐也;侑,劝也”。案享、祀、妥、侑四字并列,俱应为祭名,妥字不应别为安坐之义。妥当读如堕,为堕之借字。《仪礼·有司徹》注“不绥祭”,释文曰“绥本作隋”。《仪礼·士虞礼》“不绥祭”,注曰“绥当为堕”。绥从妥得声,堕从隋得声,其字俱得通用。堕为祭名。《仪礼·士虞礼》“祝命佐食堕祭”,注曰:“下祭曰堕,堕之犹言堕下也。《周礼》曰既祭则藏其堕,谓此也。今文堕为绥,《特牲》、《少牢》或为羞,失古正矣。齐鲁之间谓祭为堕。”《仪礼·少牢馈食礼》:“兼与黍以授尸,尸受同祭”,注曰:“黍稷之祭为堕祭”。《周礼·小祝》:“大祭祀,逆(齐皿)盛,送逆尸,沃尸盥,赞隋,赞徹,赞奠”,注曰“隋,尸之祭也也”。《周礼·守祧》:“既祭,则藏其隋”,注曰:“隋,尸所祭,肺、脊、黍、稷之属,藏之以依神”。据上所述,则助祭者以肺、脊、黍、稷等祭品授神尸,神尸以之祭,祭毕则藏其祭品以依神,如此祭祀仪式总名曰堕。  相似文献   

6.
古代“社”始见于《论语·八佾》: 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 《白虎通》释云:“夏后氏以松,松者、所以自悚动;殷人以柏,柏者、所以自迫促;周人以栗,栗者、所以自战栗。”此系依据“谐声法”和“声同义通”作的训释。 利用“谐声法”是《诗经》里的重要方法之  相似文献   

7.
论西汉政府设置河西四郡的历史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在战国时代,秦、赵、燕三国都有各自的长城。秦并六国后,连接了原来秦、赵、燕、三国的长城,东起辽东,西至临洮(今甘肃省岷县)。这时东段长城以北,主要是匈奴、丁零和东胡的游牧区,西段长城以西,主要是月氏、乌孙和西羌、氐的游牧区。到了西汉初期,在匈奴强大的压力下,月氏的大部分和乌孙相继被迫西迁,河两地区遂成为了匈奴的游牧区。当时在这个地区的游牧民族还有小月氏和西羌。小月氏是指月氏西迁时留下来的一小部分月氏人。西迁的月氏人被称为大月氏。  相似文献   

8.
吐火罗人与龙部落   总被引:6,自引:1,他引:6  
公元前176年匈奴在蒙古草原突然崛起,击败昔日西域霸主大月氏人,迫使其西迁中亚。①为了寻找共讨匈奴的一个同盟军,汉武帝派使者张赛出访大月氏国。当这位汉使历尽艰辛终于在中亚大夏找到大月氏国时,月氏王已在中亚安居乐业,不愿回东方与匈奴搏战。张着此行未能如愿以偿,但是他从中亚带回了许多前人所未知的西域地理和历史知识。司马迁的《史记·大宛列传》即取材于张骛的西域见闻录。张春关于大月氏早期历史的介绍对本题非常重要。据司马迁的记录,择要摘录于下:始月民居敦煌、祁连间,及为匈奴所破,乃远去,过宛(今哈萨克斯坦南…  相似文献   

9.
《淮南子》说: 禹治鸿水,通轘辕山,化为熊。谓涂山氏曰:“欲饷,闻鼓声乃来。”禹跳石,误中鼓。涂山氏往,见禹方作熊,惭而去。至嵩高山下,化为石。方生启,禹曰:“归我子!”石破北方而启生。(《汉书·武帝纪》颜注引) 旧注都将“归我子”释为:“还我的儿子来!”(如北大《先秦文学史参考资料》)可是古代典籍中从来没有禹的其他儿子夭折的记载,禹怎么会要上天“归还”他的儿子呢? 今按,此文“归”字当是“馈”字之  相似文献   

10.
“败北”何以可作“败逃”解? 新版《辞源》“北”字第一义项注曰:“败,败逃。《左传·桓九年》:‘以战而北’《荀子议兵》:‘遇敌处战则必北。’《注》:‘北者,乖背之名,故以败走为北也。’”这里显然是把“败北”之“北”当作“背”的通假字了。准此,“败北”就应该如“败背”;但事实并非如此。既然“败北”之“北”不能照“背”读音,自然也就不宜作“背”释义了。  相似文献   

11.
《白马篇》是建安诗人曹植的代表作之一,也是我国古代诗歌史上的名篇。其中“宿昔……”八句写“幽并游侠儿”的非凡本领,有声有色,笔墨酣畅。诗曰: 宿昔秉良弓,楛矢何参差,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狡捷过猴猿,勇剽若豹螭这八句,注家都毫无例外地释作是描写英雄的射箭之术的,其中的“的”,“月支”、“马蹄”等词通训“箭靶”。这很值得怀疑。我总觉得这八句是分写英雄的射技和马术两个方面的。“的”、“月支”释作箭靶是绝然无错的,但把“马蹄”释作箭靶就很不得其解。原因就在于后世注家大都囿于李善注。《文选·白马篇》李善注曰:“邯郸淳艺经曰:马射,左边为月支三枚、马蹄二枚。”又《文  相似文献   

12.
《左传·昭公二十七年》:“使公子掩余、公子烛庸帅师围潜。”《史记·吴太伯世家》及《刺客列传》、《吴越春秋》“掩余”并作“盖余”。李富孙曰:“《释言》曰:‘弇,盖也。’《释文》:‘弇,古掩字。’《〈周语〉注》《〈淮南·说林〉注》并云:‘盖,掩也。’是掩与盖义同。”又引武氏亿曰:“《韩非·说林》‘将攻商盖’,《书》作‘商掩’,《孟子》作‘伐庵’,此奄、掩、盖字异而义同。”今按:武、李二氏之说实皆本于《史记索隐》。《〈吴太伯世家〉索隐》曰:“《春秋》作‘掩余’,《史记》并作‘盖余’,义同而字异。或者谓太史公被腐刑,不欲言‘掩’也。”武氏、李氏正是据《索隐》前说立  相似文献   

13.
“正月”读音“征月”是否即是避秦皇政之名讳,早就存在争议,陈垣先生是近代持否定论者。曹松林先生对之提出不同意见而坚持避秦讳说(见所著《小议“正月”读音“征月”为秦讳》,《学术研究》1982年第4期)。我觉得其中有几点还须进一步澄清,敢为提出并向曹先生请教。  相似文献   

14.
<正> 《论语·子路》篇“必也正名乎”之“正名”二字的词义,自汉以来,即有二说。多数学者认为“正名”即“正名号”或“正名分”:郑玄则说:“正名谓正书字也,古者曰名,今世曰字。”(皇侃《论语义疏》引)我赞同郑玄“正名”即“正书字”之说。清人江永说:“孔子‘必也正名’,盖必形、声、义三者正,而后可言可行也。亦必本义明,而后形、声、义三者可正也。”(《说文解字段注后叙》)江氏此说,为“正名”即“正书字”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根据。联系《论语》所产生的时代,我们发现“名”训“字”者,不乏其例: 《仪礼·聘礼》:“百名以上书于策,不及百名书于方。”注云:“古者曰名,今世曰  相似文献   

15.
墙盘新释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曰古文王,初和于政”,从系从盩省之字,应为从系,盩声。陕西省周至县,盩音周。按:此字不见于商代之甲骨文及金文,当属王国维所指的“西土文字”,由读音及系旁寻求,相当于紬字。《汉书·谷永传》“燕见紬绎”,释紬,谓“引其端绪也”。《史记·太史公自序》“紬史记金匮石室之藏”,紬缀,集也。另参见史颂簋“里君百姓帅埤周于成周”,谓里君与百姓都来集聚于成周,  相似文献   

16.
《傅山全书》中“■■”二字最早见于隋唐以后《广韵》《集韵》诸书,其义皆称为大麦,或大麦新熟所作饼■。作为准确的名称来说,应为■■,傅山逆称为■■者,或许别有原因。“嗢陀南”一词是佛经中的一句术语。丁仲祜氏《佛学大辞典》载:“嗢柁南”之称“嗢柁那”,译曰“集施”,为传法心印的意思。  相似文献   

17.
<正> 一汉语的动字和连字,本不应该发生很大的纠缠。在《马氏文通》(以下简称《文通》)中,动字的“界说”是: 凡实字以言事物之行者曰动字。(卷一·界说四) 连字的“界说”是: 凡虚字用以为提承展转字句者,统曰连字。(卷一·界说八)  相似文献   

18.
古今对《秦风·无衣》有种种说法,其分岐集中表现在对“王”字的考证解释上。《诗序》说:《无衣》,刺用兵也。秦人刺其君好攻战,亟用兵而不与民同欲焉。”《毛诗正义》根据《左传》列举了秦康公的好战实例,认为“王”指秦康公;就诗而论,属于慷慨从军之诗,没有刺好战之意。试看原诗: 岂曰无衣,岂曰无衣,岂曰无衣, 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王于兴师,王于兴师, 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 与子同仇。与子偕作。与子偕行。  相似文献   

19.
关于通假字     
关于“假借”,许慎在《说文解字叙》里下的定义是:“本无其字,依声托事。”这说的只是一种情况,即本来没有正字,一开始就借用某一个字。如本义为燃烧的“然”,假借为代词。《论语·宪问》:“古之人皆然。”本义是竹器的“匪”,假借为否定词。《诗经·卫风·木瓜》:“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关于这类“本无其字”的假借,我不打算多谈。这里所要讨论的是本有其字的假借。这种假借的特点是:本来就有一个正字(或叫本字),书写时却借用另一个与之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下面提到的通假字,指的只是这一种。  相似文献   

20.
<正> 我国春秋时期在贵族阶层中流行一种孙“以王父之字为氏”的命名制度。《左传》隐公八年载众仲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士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鲁隐公就是根据这条古老的原则,“命”无骇“以字为展氏”的。杜预注“公命以字为展氏”一句云:“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予以王父字为氏。无骇,公子展之孙,故为展氏。”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说“杜云以王父字为氏,盖本《公羊传》之说。”对于无骇是否如杜注所说为公子展之孙,抑或公子展即无骇本人,后世学者有争议。①但杜注所本《公羊传》“以王父之字为氏”的说法却是对的。所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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