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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信用卡业务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原因信用卡业务的风险,一般是指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所出现的发卡机构、持卡人和特约商户所遭受的非正常的经济损失,它贯穿于信用卡的使用、支付等各个环节。信用卡业务风险主要包括:1、持卡人信用风险。发卡行授予持卡人信用卡的主要依据是该客户当时的经济状况和信誉程度。如果持卡人的职业、收入、社会地位发生变动,经济状况恶化以致无力偿还时就会引发信用风险。2、不法分子冒用、欺诈风险。不法分子利用偷窃、拾得或其他方式获得信用卡后,通过模仿持卡人签名、伪造身份证等手段,冒充持卡人进行欺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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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鹤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5)
信用卡预授权是指信用卡持卡人通过POS机终端渠道或远程提供信用卡信息途径,就其与特约商户之间的基础交易指令发卡银行向特约商户做出的付款承诺。预授权是持卡人、发卡银行、特约商户之间的复合法律关系,其中发卡银行与特约商户之间的担保关系居于核心地位。预授权作为一种信用担保,它一经设定即告完成,而不由预授权交易单或确认单决定,预授权交易单与确认单只是预授权行为与预授权结算行为生成的书面凭证。信用卡持卡人不享有预授权解除权,不利于对其权益的保护,应规定持卡人法定事由下的预授权解除权,保护信用卡持卡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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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信用卡非理性消费行为的经济学解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对我国信用卡持卡人的非理性消费行为特征、心理特征和用卡态度进行分析,发现了影响持卡人非理性消费行为的因素,并运用行为经济学相关理论进行了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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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信用卡冒名风险,我国司法实践区分真卡与伪卡而产生了不同的归责效果。但无论是因信用卡被盗、遗失等原因导致真卡盗刷交易,还是伪卡盗刷交易,本质上都是非基于持卡人本人的意思而丧失了对权利外观的占有或控制,对该风险的分配均应基于外观主义的法理,原则上应类推适用表见代理规则。如欲由持卡人本人承担盗刷所产生的损失,除了满足“行为人具有权利外观”以及“相对人基于善意无过失而对该外观产生信赖”等条件之外,尚需从风险原则的角度证明持卡人的归责性。据此,挂失后的损失应由发卡机构承担,但对于挂失之前的损失,只有信用卡卡片或密码是基于持卡人的意思而交由第三人的情形下,发卡机构才能基于表见代理规则而请求由持卡人承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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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用起来方便省事,但使用不当,就会多交许多不该交的费用。因此,在使用信用卡前一定要了解其功能,否则"误解"了信用卡,到头来就会得不偿失。那么,持卡人究竟存在哪些误解怪圈呢?误解一信用卡取现很方便实惠有人把信用卡当成借记卡(储蓄卡)使用,有钱了存入,想花钱时再取出,这是不对的。因为,即使是自己存钱入信用卡,支取时不管是在本地银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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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信用卡风险的几点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用卡业务发展迅猛,但存在风险不容忽视,主要存在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欺诈风险。笔者通过对信用卡风险的分析,提出加大信用卡审查力度、把好发卡关、尽快出台存款保险制度和完善担保制度、建立风险预警和催收机制、持卡人不在陌生网站消费、养成良好的用卡习惯等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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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喜刷刷”之后,持卡人切莫忘了还款,境外消费还款的问题相对复杂。对于未使用“自动购汇还款”服务的双币种国际信用卡客户而言,很容易出现自认为境外消费欠款已还清但实际未还清的情况。双币种国际卡分为人民币账户和外币账户,在境外的消费记入外币账户。有持卡人误认为两个账户是相通的,只要按照汇率往卡上打进相应的人民币就能还清外币账户的欠款。事实上,持卡人需要通知银行进行购汇,这样存入的人民币才能用于清偿外币账户的欠款。否则,下个月的账单会显示卡上外币欠款一分钱都没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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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不常用信用卡,当信用卡发生欠款逾期后,既不:进行还款,又不进行销卡。这会每月产生一次逾期未还款,并记一次不良信用记录。连续多月不还款,就会被银行起诉,严重的会被判刑。
信用卡欠款逾期,发卡行的信用卡中心会对持卡人进行催收。有些人不但不还款,还通过更换地址和手机等联系方式来"跑路",以为这样银行就奈何不了自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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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是目前在国际上被广泛采用的新的帐务结算支付工具,它以现代化电子通讯技术为载体,集转帐、储蓄、购物、消费、异地汇兑以及消费信贷等功能为一体,为持卡人提供快捷、方便、安全的优质服务,成为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电子货币。目前我国已开办信用卡业务的专业银行共有4家,工商银行发行牡丹卡,中国银行发行长城卡,建设银行发行万事达卡,农业银行发行金穗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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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天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5(3):27-31
自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以来,司法实务界一直致力于准确理解其规定并加以适用。理论界需要正视信用卡产业自身的迅猛、粗放型发展过程中内含的机制性瑕疵和司法实务界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一种简单化处理的倾向。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一些争议性项目需要加以界定、探讨,如“恶意透支与善意透支”、“银行催收要求”、“持卡人认定”等问题,努力达到一种既符合金融信贷业发展规律又与刑法精神相契合的解读,并提出一种民事与刑事法律法规合力互动的“民刑应对机制”的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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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刷卡1000.1元,但只还了1000元,对不起,银行还是会按照1 000.1元罚息。你还别不服气,信用卡就是这么"坑爹"。在刷信用卡的时候你是不是感觉很爽,总觉得好像不是花自个儿的钱似的。其实,很多信用卡的使用规则看起来很贴心,可一旦你不小心,它就会"吃掉"原本属于你的钱。谨记"零头未还,全额罚息"信用卡达人们基本都有"零头未还,全额罚息"的教训。李琳是"资深刷卡族",早在2005年,她就有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