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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罪犯的权利保护兼具民族与罪犯双重敏感因素,是人权保护中备受关注的问题.而少数民族大都虔诚地信奉着自己的宗教,宗教信仰对少数民族的价值观、风俗习惯乃至生活习惯和性格的形成影响重大,进而使少数民族罪犯的权利保护具有自身的特点.监狱在少数民族罪犯矫正过程中采取何种手段和方法,既能实现罪犯矫正目的又能保护罪犯应有权利,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该文试图从宗教信仰对青海藏族罪犯矫正与权利保护的影响入手,分析其存在的问题,阐述对少数民族罪犯权利保护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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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作为人类成员、社会成员和国家成员而享有劳动报酬权既有其正当性又有其特殊性,推行罪犯劳动报酬制度提高了罪犯的劳动积极性,有利于罪犯人权保护,有利于服刑人员的再社会化;借鉴国外罪犯劳动报酬制度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对我国罪犯劳动报酬的范围、标准、考核条件、支配、发放和管理、监督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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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遍人权的理念和现行法律的规定,罪犯知识产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障。由于罪犯身份的特殊性,罪犯知识产权及其保障有别于普通公民。尽管当前罪犯知识产权的保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还存在许多不足。因此,建议制定专门立法、规范狱政行为、完善司法救济制度,以保障罪犯知识产权的有效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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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人权是人权的组成部分,由于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妇女人权保护的现状不容乐观。国际人权法在保护妇女人权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妇女人权的国际保护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保护妇女人权的国际、国内立法未能很好地衔接,保护妇女人权的国际公约所规定的内容不够完善。为此,应正确理解和处理妇女人权与其他权利的关系,加强对国际人权公约的监督,保护和促进妇女人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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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自身属性的制约,刑法保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权的功能具有有限性。刑法不是打击犯罪唯一甚至决定性手段,对罪犯的人权保障必须建立在对罪犯惩罚的基础之上。作为一种法律规范,刑法只对类型化的危害行为具有普适性,无法规制社会生活中的特例。罪刑法定原则从深度上要求刑法条文的明确性来保证刑法安定,而刑法适用宽度又要求条文的模糊性来保证刑法的灵活性。因而我们必须审视刑法的有限性,树立正确的刑法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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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护状况如何,不仅是衡量一国刑事诉讼进步程度的主要指标,而且是判断一国基本人权保护水平的重要指标.加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护,必须树立以人为本、以保护当事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人权不受侵犯为核心的立法意识,要合理配置司法权力,完善监督机制,扩充公民自保手段,拓宽侵权救济途径,将司法侵权现象尽量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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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30日,新华社播发了人权入宪后我国发布的第一份<中国人权白皮书>,该报告对我国公民的人权状况及人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作了详细说明,但却未过多涉及我国国内人权机构的内容.我国国内人权机构在过去几十年间发挥了重大作用,但受机构本身组成、设置、职能定位等一系列因素的限制,仍存在许多不足与缺陷.为使其能够赶上国际人权运动的潮流,适应未来人权工作发展的形势,在人权保护上发挥更大的作用,有必要对其进行改革.短期内主要是转变运作模式,扩大工作对象范围,加强与非官方机构的交流与合作;长期则是建设专职人权事务部门,实现公民所有人权的制度化保障并最终消灭一切人权侵害现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