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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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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陕西关中地区农业灌溉历史悠久。灌溉用水,经常会发生水利纠纷,明清时代的清峪河八復渠水案则是一场影响重大的水利纠纷。该案反复兴讼。从明代万历年间开始直至中华民国时期,延绵数百年。本文主要根据近代关中士绅刘屏山所著《清峪河各渠记事簿》中所收录的清峪河水利资料,对这一水案经过进行整理,重点关注国家权力是基于什么样的基本理念进行判决的?本文认为,中国古代国家对于用水的分配管理不是基于我们所理解的水权观念.而是基于“天下”与“公”的观念,因此形成了用水最高原则即“均水”的理念。但是,“均水”理念在判案实践中受到了“相互忍让”的法律原则和民间水利习惯的限制。  相似文献   

2.
刘欢欢 《社科纵横》2008,23(10):19-21
中国西北地区由于自然地理条件的制约,水资源供需态势十分严峻,迫切需要水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本文试从中国水权立法及西北地区水权制度发展现状出发,立足西北水情,探讨水权制度运行模式,以期对我国西北地区水权制度建设提供一定参考.  相似文献   

3.
何嗣江  陈晔 《浙江学刊》2006,(2):185-190
随着中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各种资源纷纷告急,尤其是水资源的安全更是令人担忧。如何利用衍生品的诸多功能对水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之研究应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理论界目前对水权交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从法律层面探讨其合法性或从成本和收益探讨其得失等方面,从金融衍生品视角的分析尚不多见。本文应用在衍生品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实物期权之价格发现、资源配置以及风险交易等功能,论证将其引入水权交易市场的迫切性与可能性。  相似文献   

4.
水权制度市场化配置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水权不同于水资源所有权,它是法律确认的非所有人对国家和集体所有的水资源的合法使用权和收益权。水权的市场化配置是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的根本出路,它通过明晰产权、建立规范的水市场和制定合理的水价,使水资源得到真正有效的利用,从而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5.
澜湄合作机制运行以来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也面临着机制性质定位不清和法律基础建设不足的问题。本文对澜湄合作机制的性质、法律基础建设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进行探索性和前瞻性研究。澜湄合作机制具有国际性、组织性、常设性和治理性,可以纳入流域委员会和宽职能类别的流域组织。从流域组织的视野来看,澜湄合作机制的现行法律基础较为薄弱,主要表现在法律人格缺失、国际水法原则缺位、制度化水平偏低。根据主导国提供公共产品、参与国理性选择、法律与外交的融合等相关理论,以及出于增强流域治理的有效性、解决流域涉水集体行动问题、规范与外部行为体的互动关系等现实需要,近中期澜湄合作机制需要加强法律基础建设。具体路径包括:赋予独立的法律人格;纳入国际水法的基本原则;建立集中化的信息共享、拟议项目的通知和磋商、流域环境监测、成员国行为监督、混合式争端解决、外部行为体的分类参与等一系列流域治理机制。  相似文献   

6.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快速发展,中国和东盟各国之间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经贸争端.对于这些争端,中国和东盟各国已构建了一套多途径争端解决机制,包括调解、仲裁、诉讼等.但是从经贸争端解决的实践来看,诉讼方式仍然没有被大多数当事人采用,原因之一在于中国涉东盟纠纷诉讼解决法律人才方面的严重短缺.目前,中国涉东盟诉讼纠纷解决的法律人才培养存在着高校的法学教育落后、在职培训不足的困境.要采取改变中国高校的法学教育培养方案,明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复合型人才,合理设置教学课程和编制教材,提升高校教师团队水平,加强在职法律人才的培训等方式来突破中国涉东盟诉讼纠纷解决的法律人才培养困境.  相似文献   

7.
张显伟 《创新》2011,5(1):80-82,127
现行法律对村委会选举中选民资格纠纷案件的解决尚缺乏明确的法律途径,实践中可资利用的纠纷解决机制大致有人民调解、行政救济、权力机关救济及司法救济几种。实际上,这几种纠纷解决途径均存有制度困境和运行障碍,并不能契合村民自治制度本质属性,均非有效、理性的针对村委会选举中选民资格纠纷案件的解决机制。清醒剖析现行纠纷解决机制之制度困境和运行障碍是实现制度创新的急切诉求。  相似文献   

8.
中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就与不足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纠纷数量的急剧增长激发了中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快速发展.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中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取得很大的成就,这些成就主要包括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体系的初步形成、诉讼机制的快速发展、综合性行政处置机制的形成、大调解机制的建构、信访制度的完善等.然而,中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在机制建设上也还有很多不足之处.这些不足包括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有待提高、公法纠纷解决机制不健全、民间性纠纷解决机制受到压制、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关系不协调、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异化等.上述问题表明,中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展之路还很漫长,法学界应该进一步加强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为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体系的构建出谋划策,提供行之有效的思想引领和对策支持.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多元主义从国外引入,在法律和社会科学等相关领域初步展现其作用力。同时也已经证明可以影响到民族地区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和进步思路。因此,进行法律多元主义与民族地区纠纷解决机制构建中互动的初步研究,具有深刻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叙述,旨在挖掘法律多元主义与民族地区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的勾连与共融之处,定向地探索法律多元主义与民族地区纠纷解决机制构建交融的益处。  相似文献   

10.
目前有关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成为了民事诉讼中的热点问题之一,中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主要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在纠纷解决机制中建立和完善调解型程序、裁判型程序有着突出的地位,二者是社会纠纷解决最主要的两种程序,二者在成本、效益、效果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本文从民事诉讼目的理论出发,通过分析其间的各自优势,提出了在完善诉讼制度的同时着重加快调解型程序的制度改革的建议,其对于推进中国现阶段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与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曾睿  曾庆枝 《创新》2015,9(1):96-101,128
水资源危机已经成为全世界共同关注的重点议题。中国水需求与水供给矛盾突出,水资源需求管理面临诸多困境。水量需求无节制增长,水质需求得不到满足,生态用水需求未受重视和产业用水需求结构失衡等问题突出。中国水需求管理相关立法不完善,管理体制不顺畅,水价机制不灵活和水权制度不明晰等是中国水需求管理问题形成的重要制度原因。因此,应从加强立法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健全水价机制,完善水权制度和加强取水许可管理等方面寻求应对水资源危机的法制对策。  相似文献   

12.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欧阳欣  李敏 《社科纵横》2006,21(1):60-61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对其进行保护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进入本世纪以来,中国有关的争议或纠纷屡有发生,其权属问题日益凸现。本文结合各国及国际组织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现状,对中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保护制度的构建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13.
从广义上理解,乡村司法应当包括农村基层法庭的司法和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和其他站所的准司法以及乡镇政府、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准司法.中国乡村司法具有独特的功能,它糅合了基层司法职能和部分行政职能,还兼具纠纷解决职能与法律服务职能.从农村社会的“结构混乱”状况、纠纷解决充斥着“力”的因素、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弱化等现实来看,当前中国乡村有着很高的司法需求.各种司法或准司法机构在乡村司法体系中虽然发挥了很大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组织体系和治权不断弱化、缺乏解纷的制度性动力、脱离实际的程序化倾向、过于强调社会稳定等等.对此,需要从民族国家建构的政治角度和满足秩序需求的法治角度对乡村司法机制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入世的临近,WTO协定必将给中国多方面的法律带来巨大的冲击和影响.虽然在实体、程序等方面,WTO解决争端机制与中国司法具有一定积蓄的契合点,但入世后,中国司法尚需在以下两大方面予以完善;一是在建立一个快速有效地解决国际贸易争议的国内法机制方面,应在立法和组织机构等方面采取行动;二是相对WTO解决争端机制,中国应重视多方面的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5.
有效的跨界河流合作机制对域内国家合作开发河流的集体行动、国家间纠纷处理、全流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都将产生积极作用。霸权国家主导论认为域内霸权国结合权力与地缘优势可迫使或引导其他国家遵守跨界河流合作机制。合作机制完善论有关完善预防与解决冲突、信息共享等机构的建议也有望提升其有效性。水资源综合管理论认为整合多元议题、协调不同主体将能挖掘机制成员国更多合作动力,丰富机制治理路径。外部机制协调论认为机制管理资源配置、流域内治理规范整合、机制管理路径优化与平台拓展是提升跨界河流合作机制有效性的关键。嵌套式机制的提出则有助于说明流域内共识的构建路径,并能呼应因不同跨界河流具体情况所导致的差异化治理难题。  相似文献   

16.
论民间规则与司法能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当前发生在中国的司法能动与西方国家的司法能动并不相同.这种司法能动通过"姜堰模式"、"东营模式"、"陇县经验"、"河南模式"等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这四种主要模式都是民间规则进入司法的具体经验.民间规则进入司法的条件有两种:一是在法律有漏洞时;二是当法律调整不能时.但在这两种情形下,民间规则进入司法不属于司法能动.通过进一步分析可知,民间规则作为司法能动前提的可能条件有五种情形:其一,法律虽然赋予其法源地位,但没有规定其是否适用于司法或明确规定其适用范围的情形;其二,尽管没有规定其法源地位,但在一定时空范围内规定了其作用的情形;其三,法律上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其法源地位的情形;其四,法律上否定其法源地位,并排除其在司法上的适用的情形;其五,因当法律调整不能,用其替代国家法的情形.中国目前开展的能动司法活动是对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文化背景下民间规则的重视,甚至可以说民间规则是这种能动司法的最重要的规范前提和依凭.民间规则作为人们交往行为规范的事实不可能被消灭,这就决定了以习惯为核心的民间规则在司法能动中所具有的特别地位和作用,也就决定了研究民间规范与司法能动之关系的基本意义.  相似文献   

17.
民间纠纷是社会矛盾的表现。八十年代,是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全面改革的时期,社会变革必然导致人际间关系的重新调整。由此引发的各类民间纠纷,从多角度折射出一些改革时期值得重视的社会现象和问题。为了掌握这一时期民间纠纷发展变化的规律,制定预防和调解民间纠纷的措施,特对1981至1990年山东省基层调解组织调解的各类民间纠份作以下统计分析研究。一、民间纠纷概况分析  相似文献   

18.
杜承秀 《创新》2014,(3):93-97
产生中国涉东盟商贸纠纷的原因有多种。对中国涉东盟商贸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必须秉承协商解决、高效解决、多手段解决、灵活性解决及政府积极主动解决等理念。构建中国涉东盟商贸纠纷解决机制的当务之急是完善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的中国—东盟商贸纠纷解决机制及其配套措施,致力于构建一体化的中国—东盟商贸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9.
盘长丽 《创新》2023,(6):95-107
RCEP的签订和落地实施给广西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对标RCEP规则,广西的地方性政策法规有待完备,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尚未形成,涉外法律服务和多元商事纠纷解决机制还有待完善。广西要实现“五个更大”目标,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在完善法治保障体系方面下大功夫。广西可基于山东、海南、天津等地的经验,完善涉RCEP法律政策体系,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推进法律共同体建设;建立多元化商事法律纠纷解决机制,提升广西国际仲裁救济的影响力,重视调解方式在解决涉外纠纷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环境纠纷的行政处理机制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环境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机制中,环境纠纷的行政处理制度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在我国,环境纠纷的行政处理主要有环境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三种方式。对于环境污染纠纷的行政处理,我国一般规定为不可诉的行政调解行为,而对于自然资源纠纷的行政处理,则规定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裁决行为。这种法律规定的差异不仅导致了我国环境纠纷行政处理的法律体系存在混乱和冲突,而且在实践中也不利于环境纠纷的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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