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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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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后,区际司法协助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本文在分析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的基础上,确定坚持“一国两制”,促进和维护国家统一原则及各法域地位平等,互惠务实原则作为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基本原则。并且,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根据香港基本法第95条之规定,提出内地与香港间司法协助采取协商的模式,即内地与香港两个法域之间签订区际司法协助协议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5条确定了我国内地与香港特区开展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但对如何开展司法协助 ,在什么层面上开展协助 ,以及如何依据双方都参加的国际条约开展司法协助 ,在理论界和实际部门都有不同意见 ,致使两地司法协助一直没有实质性的突破。本文在分析《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和《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安排》的基础上 ,论述了两地司法协助模式及其特点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区际司法协助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内地与世界各国在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上发展迅速,但与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却在区际刑事司法协助问题上长期裹足不前,这既有不同法域传统和理念的问题,也有司法和法律制度差异问题,更重要的是相互之间存在信任与尊重问题。各方面应当在"一国两制"原则的指导下,从有利于国家发展战略和三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加强互信和合作,共同打击犯罪,争取早日在刑事司法协助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相似文献   

4.
区际司法协助,是中国恢复对香港和澳门行使主权后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现今在我国区际司法协助实践中已经出现了“安排模式”,这种模式初步解决了我国的区际司法协助问题,但还不能说是我国开展区际司法协助的唯一模式。而海峡两岸区际冲突法的独特性和复杂性,使示范立法模式有其运用的空间。  相似文献   

5.
中国内地与香港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建立与实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香港回归后,由于实行“一国两制”,内地与香港存在着同一主权国家不同法域的不同刑事法律,在为共同打击跨不同法域的刑事犯罪活动中,必然会产生法律冲突。建立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是解决法律冲突,及时有效打击跨法域犯罪的重要途径。本文拟就中国内地与香港建立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必然性、原则、范围、程序及协助的实现提出探讨。  相似文献   

6.
区际司法协助,是中国恢复对香港和澳门行使主权后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现今在我国区际司法协助实践中已经出现了"安排模式",这种模式初步解决了我国的区际司法协助问题,但还不能说是我国开展区际司法协助的唯一模式。而海峡两岸区际冲突法的独特性和复杂性,使示范立法模式有其运用的空间。  相似文献   

7.
内地与香港区际私法前沿问题研究评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入世”后,内地与香港之间日益频繁的经济、民间交往客观上要求创新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模式,并加强区际司法协助。本文通过比较内地与香港在合同、婚姻、继承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对内地与香港在区际司法协助领域存在问题的法律研究,在借鉴区际法律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在“一国两制”的前提下解决内地与香港区际法律冲突,加强司法协助的理想模式和方法。  相似文献   

8.
目前,国内外在理论和实践上出现了许多区际司法协助模式,比较典型的有美国模式、英国模式、澳大利亚模式.中国区际司法协助问题的解决,不能照搬其他多法域国家的做法.中国区际司法协助模式的建立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要求,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保障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与准国际司法协助模式、国际条约模式、中央立法模式相比,双边协议模式是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9.
本文对中国区际民事司法协助中的法律适用、管辖权、公共秩序保留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作者主要阐述了以下观点:一是区际民事司法协助中的法律适用具有与国际私法法律适用不同的特点,即法律适用的目的、标准、强制程度、种类和范围等方面的区别,区际民事司法协助中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是适用被请求方法律;二是管辖权在区际民事司法协助中具有重要意义,被请求方审查请求方法院管辖权有四个标准:被请求方法律、请求方法律、请求方和被请求方双方的法律、区际协议的有关规定;三是由于各法域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道德等方面存在着重大差异,放在区际民事司法协助中有必要适用公共秩序保留,但应有一定限制,即从公共秩序的范围、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范围、适用标准和适用目的四方面予以适当限制。   相似文献   

10.
随着香港和澳门的相继回归,区际法律冲突在中国不仅已经现实化,而且地位日益提升,作为区际法律冲突问题之一的区际司法救助也成为不可避免的问题。由于内地、香港、澳门以及台湾在政治法律、社会经济上存在差异,以致四地的司法救助制度在立法体例与制度的整体特质、司法救助的条件、司法救助的内容和实现方式、司法救助程序上表现出诸多的区别甚或抵触。为真正体现祖国统一原则,保障各地居民获得法律救助的基本权益,协调四地的司法救助制度极为必要。笔者提出中国四地司法救助制度的协调必须坚持同等待遇原则、主管机构合作原则、立足本地救助制度兼顾相关法域救助制度的原则,各地的立法在具体制度的设计上也需作出一系列的协调或补充。  相似文献   

11.
论中国内地与港澳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香港、澳门回归以来,我国已正式形成并已认可的三个民商事法域,即一是内地作为中国主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域,二是具有英美法系特色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域,三是具有大陆法系特色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域。在“一国两制”条件下,中国内地与港澳经贸关系日益密切,且司法合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果,先后签署了六个制度性“安排”。通过多年的审判实践,内地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授权基层法院审理涉港澳案件的经验基本成熟,其公正和效率得到了港澳同胞的认可,一些刻意规避内地法院审判、内地法律的情形已基本杜绝。但由于特殊的社会历史背景和法律传统及法系差异等诸多原因,至今在某些制度性安排方面还不尽如人意,尤其是在民商事判决和仲裁裁决的互相认可与执行方面存在某些不足与缺陷,如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判决的认可与执行的范围过于狭窄,两地之间的取证制度尚未建立,仲裁裁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仅限于商事领域,与现实延伸至民事领域不符,并缺乏单独认可程序。内地与港澳地区的司法协助实践远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也与日益加快的区域之间的经贸发展与合作需求不尽相称。因此,我们需要不断总结经验,与时俱进,不断改进与完善已有的司法协助方面的制度性“安排”,如扩大安排协助的范围,正视管辖权问题,统一管辖权审查标准,避免管辖权冲突,解决内地判决的确定性问题,明确公共秩序保留原则的使用,构建民商事取证制度,弥补内地与香港在司法协助领域的空白,添加专门的认可制度,扩大司法协助的范围,认可与执行香港的临时仲裁,调整有关执行仲裁的程序,探讨立法和司法实践所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立法改进措施。  相似文献   

12.
本文介绍了国外“区际司法协助”的情况,更阐述了我国“区际司法协助”的特点、原则,以及模式探索等新课题。  相似文献   

13.
我国内地与港澳之间的区际司法协助是由《基本法》设定,具有自身特殊规律的一种法律合作形式.它以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和独立司法权为基础,通过平等协商来具体实施.因三地的法律制度差异较大,又缺乏上位协调机制,在具体合作和制度建设中遇到不少难题.各法域应在"一国两制"方针的指导下,按照相互尊重、主动合作、注重程序、效率优先的原则构建合作机制和开展司法协助.  相似文献   

14.
本文着重论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内地与香港、澳门、台湾省的贸易和人员交往日益频繁,民事、商事纠纷随之增多。但由于香港、澳门的主权需到本世纪末才能收回,我国目前尚未参加有关司法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的国际公约,以致内地与港、澳的司法协助难于进行,使许多民、商案件不能及时解决,影响到贸易和交往的进一步发展。本文针对这些情况和我国的国情,提出了开展内地与港、澳司法协助的各种途径。  相似文献   

15.
本文着重论述随着我国“一国两制”的实施,在本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将不仅出现两种不同类型的经济、政治制度,而且还将出现三种不同性质的法律体系,即大陆的、香港的和澳门的法律体系,我国将成为具有几种法律体系并存的多法域的国家。这些法律体系都有其特点,在民事法律关系的实体法中,存在着不同的规定,因而,在实现“一国两制”之后,在我国国内,不同体系间的法律冲突将不可避免。如何解决这一现实问题?作者根据国际上行之有效的立法经验,并针对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了在香港、澳门和大陆之间的有关当事人的身份、能力、经济合同、物权,侵权行为、婚姻家庭和继承等一系列法律关系应适用法律的原则,以及解决香港、澳门与内地的司法协助及司法管辖权等实际问题的意见。这些原则和意见,对建立我国的区际私法和司法协助具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6.
随着香港、澳门的回归,大陆与台湾的统一,我国将从单一法域成为多法域国家。由于历史、法制、社会制度的不同,区际法律冲突将不可避免,借鉴国际上各国的经验,结合我国“一国两制”的特点,笔者对区际法律冲突进行了分析,对如何解决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提出建议:即综合运用统一冲突规范和统一实体规范来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相似文献   

17.
我国在香港和澳门回归后出现的多元法制现象,标志着我国已从一个单一法制国家发展成为一个多元法制国家。该文认为多元法制局面的出现会对我国整体法制结构产生深远的影响,并带来一系列区际法律问题,比如区际法律关系、区际法律冲突、区际司法协助以及区际法律的协商、协调与合作等;该文还倡导重视对区际法律问题或法律事务的研究和处理,建立全国法律协商和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18.
涉港民商事案件的司法协助是根据一国两制产生的,是单一制国家内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法系的司法合作,其性质属于国际司法协助。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协助应坚持维护国家统一、平等互助和协商的原则。司法协助的范围包括诉讼文书的送达、询问证人、搜集证据、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司法协助事项的进行,要按照内地各高级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或高等法院签定的司法协助协议规定办理  相似文献   

19.
香港回归祖国后 ,按照“一国两制”的基本原则 ,内地与香港成为一个主权国家的两个独立法域。两地现行立法使民商事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存在一定障碍 ,不仅造成了执行上的困难 ,也使执行结果难以预测。通过司法协助 ,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以协议的方式确立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原则与机制 ,是保护两地当事人合法权益 ,进一步促进双方民商事交往 ,贯彻“一国两制”基本方略的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20.
一国两制下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香港、澳门的相继回归,大陆同台湾之间关系的逐步正常化,两岸四地之间的民商事交往的日益频繁,中国出现了"一国两制四法域"的局面,区际法律冲突问题日渐显得重要,本文拟从区际法律冲突的基本理论着手,吸取中国历史上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教训并借鉴其他国家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经验,结合我国目前的形势特点,对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提出若干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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