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美国司法审查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关于美国司法审查的民主正当性问题,学界存在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反对者与赞成者分别就民主的含义及对司法权的要求、司法至上的难题、司法权的最终性等问题对司法审查的民主正当性进行了激烈的辩论。然而,美国的经验表明,司法审查具有宪法依据并且已经是一种广为接受的制度,因此其具有民主正当性,我们需要关注的应该是司法审查制度行使的范围。  相似文献   

2.
加拿大司法审查制度源于殖民地时代,英国宪法学者戴雪的邦联主义理论和1982年加拿大《宪法法案》构成了加拿大司法审查制度的理论基础和宪法依据。审理上诉案件和提供司法建议是加拿大司法审查活动的主要手段,司法审查活动本身也受到加拿大议会的约束。  相似文献   

3.
美国司法审查具有"反民主"的特征,因而受到了来自民主的质疑。司法审查审查制度的正当性成为争论的焦点。这些争论要么集中在司法审查的内部正当性,关注法官如何作出客观的宪法解释而在民主社会中具有正当性;要么集中在司法审查的外部正当性,关注司法审查如何在民主社会中被接纳。这些争议都预设了民主的前提,但论者却未能弄清美国民主的含义。美国民主是宪政民主,是一种有限民主。司法审查对民主的限制符合美国的宪政精神。从美国宪政的角度来看,司法审查与民主在维持宪政上是一致的。  相似文献   

4.
加拿大司法审查制度源于殖民地时代,英国宪法学者戴雪的邦联主义理论和1982年加拿大《宪法法案》构成了加拿大司法审查制度的理论基础和宪法依据。审理上诉案件和提供司法建议是加拿大司法审查活动的主要手段,司法审查活动本身也受到加拿大议会的约束。  相似文献   

5.
行政行为司法审查与民主的相容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审查与民主的关系问题一直是西方司法审查理论争论的热点问题。西方一般论者认为司法审查是不民主的,但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或认为是与民主不相容的,或认为是与民主相容的。作者针对持司法审查与民主不相容论者反对司法审查的三个主要现点,即司法审查中法官对法律(包括宪法)的解释,法官独立及司法审查民选官员行为的正当性问题,对司法审查的一个方面——行政行为司法审查与民主的相容性问题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6.
在为司法审查提供正当性论证时,传统的解释诉诸自然权利理论,其经典公式是基本权利不取决于任何投票的结果,但这在理论上是无法自洽的。因此,需要从人民主权自身的结构去理解司法审查的逻辑。从民主视角考察,不仅法院是内生于民主国家的权力结构的,而且法官在进行司法审查时,也是严格按照民主规则和程序进行的。在民主视角下,司法审查的功能主要在于它是政治宪法结构的平衡阀。  相似文献   

7.
司法审查的正当性要以宪法为判断根据。以规范宪法学为主要哲学基础,以建立在宪法规范上的逻辑分析方法为主要研究方法的存在视角,是研究司法审查与民主之间关系的又一条思路。应该在明确区分司法审查制度与民主制度在交叉与平行、违宪与合宪的语境的基础上,探讨二者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8.
由于逮捕强制措施特殊的人身强制性以及犯罪追诉过程中侦查权可能的过分扩张,基于比例性原则,《刑事诉讼法》修订前后,关于逮捕适用中的必要性问题始终是学界关注的焦点。《刑事诉讼法》修订后,由于逮捕必要性的内涵、社会危险性和逮捕必要性的关系未予明确,给司法实践带来不少疑难。加之,法律修改前后,虽然有学者提出"司法审查"或"准司法审查"模式,但其中缺乏对逮捕必要性的证明对象、证明标准等的讨论。以《刑事诉讼法》规定为基础,明确社会危险性是逮捕必要性的逻辑前提,逮捕必要性是社会危险性的价值考量,是逮捕适用中不可或缺的要件。逮捕必要性的认定过程,应当通过论证式的模式(证明)进行。以此为进路,逮捕必要性的具体证明应该在移送程序、审核程序、决定程序上加以规范,以期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准司法审查模式"。  相似文献   

9.
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马歇尔大法官审理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以来,司法审查制度已蔚为风尚。与此同时,该制度也始终受到有悖"多数决"民主的质疑和批判。然而,从民主的观念史和实践来看,民主并不意味着简单的"多数决",纯粹的"多数决"民主观念存在着诸多弊病。民主必须兼顾程序价值和实体目标。就此而言,以保障和促进个人的诸如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自由等基本自由和权利为主旨,从而真正实现公平、民主协商基础上的多数决的"实质民主"概念就显得更为合理。以实质民主的标准审视,司法审查更重视民主在维护人的尊严、自由和权利方面的内在功能,是对多数决民主的保障、牵制和补正,是作为保护大众民主和多数决原则免被曲解和滥用的关键手段。司法审查是真正促进了实质民主的实现,而不是背离了民主。  相似文献   

10.
桑斯坦的司法最低限度主义理论包括程序最低限度主义和实体最低限度主义,其理论意义有消极与积极两个方面:消极意义是减少判决成本和错误成本;积极意义是允许和促进判决民主。司法最低限度主义理论在美国最高法院是通过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来实现的:在程序上,最高法院追求窄且浅的判决;在实体上,最高法院强调对宪法核心价值的认同。同时,最高法院的最低限度主义判决有一定的限定条件。桑斯坦的司法最低限度主义理论怀疑法律理性,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效果,是因为其基本预设所造成的:政治决定比司法决定更具有民主合法性,法院并不比政治部门更有能力保护个人权利。  相似文献   

11.
司法审查是由民主的结构、价值、理论和过程等内在规定的,是民主内生的一种机制,因而与民主是相容的。司法审查与民主互为表里、相互支撑、相辅相成。美国民主法治建设尤其是乡镇民主内生的司法控制的成功经验,对于中国司法审查制度的构建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2.
英美司法审查制度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历史的原因,英美两国的司法审查制度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宪政制度的不同,却也造成了它们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从两国司法审查的范围、程度、方法以及起诉资格的限制等方面就可以看出。然而,随着世界范围内对人权保障的逐步加深,两国的司法审查制度也呈现出相同的发展趋势,那就是建立一套范围更广、程度更深、方法更统一、限制更少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3.
司法审查制度作为美国宪政的一大特色而为美国人所骄傲,但司法审查制度也面临着"反多数主义难题"。我们应考察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发展历程,通过分析美国宪法学家为解决司法审查与民主之间的矛盾所提出的各种主张,从而为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构建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相似文献   

14.
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被学界公认为美国司法审查的先例,并因此成为学者们讨论美国司法审查的切入点。然而,马伯里案的发生并不是一种巧合,而是美国宪政的必然结果。事实上,在马伯里案之前,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产生就已经具备各种条件。具体而言,宪政思想为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产生奠定了思想根基,宪政实践为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产生树立了历史典范,而宪政法律则为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产生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5.
美国联邦司法权产生于西方近现代的三权分立理论之中,在经历了分权和制衡两个阶段的发展后,由于最高法院对司法审查权的自我宣布,才最终成为托克维尔笔下的"强大的政治权力"。然而在法治与民主,司法能动和司法克制原则的互动与冲突中,司法权在不断加强影响,深刻地改变着美国政治的同时,外部的制约和自身的弱点也构成了司法权"自我膨胀"难以逾越的障碍。  相似文献   

16.
昊英案引发了人们对司法和民意关系的探讨。许多学者坚持“司法的归司法,舆论的归舆论”,即民意不得干预司法审判。其实,这一司法伦理规则仅适用于立法公正、司法独立的情形。从历史发展的维度来看,司法并非与民意天然隔绝,随着民主化、法治化的进程,司法伦理规则是逐步确立并完善的。中国目前仍处于形式法治初创时期,不应一味机械地模仿成熟法治国家的司法伦理规则。  相似文献   

17.
从国际法角度对专利无效司法审查问题进行探讨,并通过案例分析、法理分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角度分析,研究发现:专利无效司法审查是法院的职权范围,应遵循合法审查的原则,应当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进行审查;在实体方面的审查结果,可以根据案情直接作出专利无效或有效的判决;在程序方面,可根据不同情况作出撤销原审查决定、撤销原审查决定并责令专利复审委重新作出审查决定或维持审查决定的判决或裁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