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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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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顺应在功能预设上从附属到主流、在合作导向上从人资混合到资合的发展趋势,尊重有限责任公司数量众多、大型企业众多的客观现实,贯彻形式上坚持、实质上改造的立场,是进一步修订公司法时对待有限公司的理性选择。为完善相关制度,应按封闭公司的特征对其进行塑造,通过去法定的人合性以凸显其资合性;应减少事前规制,强化设立和管理方面的自由度,强调相关制度朝示范性规范回归,同时应引进商业合同观念和诚信理念以有效解决股东之间的纠纷。  相似文献   

2.
在股份转让方面,一般认为人合性公司对股东个人依赖较大,因而允许其作出相对灵活的章程安排,而资合性公司以成员出资为公司信用基础,应以股份的自由转让为原则,章程不得作出限制。但随着商业实践的发展,上市公司作为一种典型的资合性公司,其章程在类别股、员工持股以及反收购等方面限制转让的实践却已非常普遍。而依据原有的资合性标准,这些条款理论上都是无效的。从现实出发,上市公司并非无权就股份转让进行差异化的章程安排,及时以公开交易标准取代资合性标准可能是公司法需要进行的调整。  相似文献   

3.
在公司纠纷中,股权转让遇到的问题主要是围绕股权转让的效力争议展开,除了股权转让的双方当事人主张转让无效或要求撤销外,其他众多的利害关系人也经常会提出股权转让的效力问题,由于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相关规定仍过于宽泛,公司实务中的诸多问题难以解决,形成的股权转让纠纷日渐增多,已成为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因此应准确界定股权的性质,全面理解把握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股权变更登记、公司章程等的法律内涵及适用,维护有限责任公司资合性和人合性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4.
股权作为公司制度的孪生兄弟具有独特的法律秉性,决定了其作为强制执行标的的正当性。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兼具资合性与人合性特征的企业形态,该种公司股权的强制执行必然有别于股份有限公司。尽管我国现行公司法及相关法律就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强制执行已有所规范,但在复杂的公司实践面前仍捉襟见肘。规范股权强制执行程序、明确财产除尽原则、扩大股权冻结效力范围、尽快制定强制执行法已成为法层面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有限责任公司是当下许多中小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公司模式,它兼具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特点。但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其人合性和封闭性的特点更显突出,这决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和运营应充分尊重股东的意思自治。在股权转让这一问题中,应认识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是股东的权利,与此同时,也应充分考虑股权转让与公司人合性的维持、其他股东利益的维护。唯有如此,才能在受让方与转让方之间,双方当事人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找到一个利益的平衡点。期  相似文献   

6.
供给侧改革视野下农村合作金融的法制改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演变轨迹使其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特征逐渐淡化,在股份制改革的整体浪潮下日渐边缘化。农村合作金融能有效添补商业银行与政策性银行的功能空缺,将成员闲散化的资金和信用联合,解决其实际的融资需求,因此有必要通过法制改进的形式促进农村合作金融的再生。从外在监管环境来看,应当建立农村合作金融单一类别的监管体系,改变其依附于商业银行监管体制的现状;从内在组织结构来看,应当构建起适合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将其人合性与资合性要求相联动,并应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进行引导和控制,确保其以满足成员涉农信贷需求为主。  相似文献   

7.
资合性兼人合性的特征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制度设计提出了特殊要求.为保证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基础,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法赋予其他股东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来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外部转让.但由于在具体操作规则的设定上忽视了公司的团体本质,没有认识到股东权利的特殊性,脱离了公司在这一过程中的地位,导致了一定的现实困扰.对此,应当重视公司与股东之间存在的团体与成员的关系,确立公司对股东的保护义务,在遵循公司法团体本位的前提下,构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外部转让操作规则.  相似文献   

8.
有限责任公司良好治理的实现,依赖于对其特点的客观认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特点是其资合性兼人合性,或直接称为人合性,此特点的渊源在于该公司形式的特别设计。其含义包括两个方面,对内是指公司内部运转及权利义务分配,以资本多数决原则和股东人数多数决原则的混合适用为依据,甚至允许股东一致决原则的存在;对外则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相对人的交易风险的保障主要由公司资产承担,但在一定程度上同时由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派生出了有限责任公司的另两个重要特点:封闭性和所有与经营的一致性。在人合性的直接和间接的影响下,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相比,有限责任公司治理的优势及缺陷均非常突出:其优势表现为低廉的治理及经营成本,其劣势表现为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易于混同以及公司易陷于运转不畅。  相似文献   

9.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条件下,私自与第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的效力问题在理论及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本文结合案例,逐一分析了当前存在的无效说、效力待定说、可撤销说、附条件说,提出在兼顾有限公司人合性及资合性的基础上,应根据不同情形具体分析股权转让的效力。  相似文献   

10.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非常态转让是指并非出于股东自愿而是基于法定事由引起的股权转让。我国《公司法》未对股权非常态下的转让做出规定,而实际生活中这种情形普遍存在,面对股权非常态转让纠纷,由于无法可依,不同的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能不尽相同,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健康有序的运行和司法工作的公正和顺利开展。实际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进行非常态转让,并不影响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也不影响其“资合性”。因此,我国《公司法》应修改并补充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非常态转让的内容。  相似文献   

11.
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主体,其对外担保对信贷资金和商品交易安全发挥着基本的安全保障作用,其担保的效力问题存有较大争议。股权转让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中必然面对的现实问题,但我国《公司法》对上述问题只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常因法律规定的欠缺和理解的歧义,不能真正保护股东的权益及维护公司正常运行。结合《公司法司法解释(三)》,通过比较法可以研究判断瑕疵出资责任承担主体和责任的承担方式。股东瑕疵出资实际是对公司财产的侵犯,动摇了公司的物质基础,不利于维护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股权转让后,根据责任自负原则,瑕疵出资的原始股东即出让人应承担责任,根据商事外观主义,瑕疵股权的受让人亦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而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因为对股东出资负有内部监督的义务,故当出现股东瑕疵出资的情况时也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可以通过补缴出资、宣告失权、赔偿损失三种方式来承担追究瑕疵出资股东及其瑕疵股权受让人对公司的瑕疵出资责任,以保持公司的资本充实。  相似文献   

12.
法人独立人格与公司人格否认是现代公司责任制度的基石,公司人格否认是对股东有限责任的修正及补救。债权人为实现其债权,往往考虑最大限度增加可求偿的主体,公司的股东甚至关联主体进入其视野。《公司法》第20条就股东在一定条件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成为债权人要求股东和/或关联主体承担清偿责任的法律依据,也成为股东或关联主体抗辩之要点。分析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公司人格否认的裁判认定,人格混同、资本显著不足、过度支配和控制的案件所占比例最高,这与《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具体规定呈现部分契合;最高人民法院第15号指导性案例亦为关联公司之间人格否认的认定,提供了类案参考价值。但是,不管最高人民法院第15号指导性案例,还是《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仍无法全面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亟需从理论上对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问题进行深入梳理和研讨,以推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之完善。回归公司责任制度的基本法理,公司人格否认的内核是股东有限责任与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法权博弈与公私角力,是公司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与股东权利滥用之间的法益平衡。公司人格否认并非是为了消解公司的法人独立性,而是将滥用权利的股东排除于股东有限责任的保护之外,将其与公司视为同一责任主体,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制度完善的考量因素,当以权利滥用定性公司人格否认的正当性基础,不仅"正向刺破",亦或是"反向刺破" "关联刺破",权利滥用都可为法院的裁判提供正当性。而权利滥用的抽象化与形态化的相互增益,可以打破制定法条款的局限性与滥用行为各形态的救济困境,使人格否认从立法向司法跃进。司法审查股东滥用权利行为与损害债权人利益之间的因果关系,并赋予债权人公司人格否认与损害赔偿的法适用选择权,既符合法理又可以避免债权人的权利滥用;司法裁判要对股东权利滥用进行扩大解释及导入利益衡平机制进行法益衡量,在股东有限责任与债权人利益保护之间寻求平衡。  相似文献   

13.
论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资本制度以保护交易安全为己任,只有在其它措施保护了交易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资本制度才可以兼顾效率.目前我国信用缺失且缺乏保护债权人的有效措施,面对经济全球化竞争的机遇与挑战,在重新设计公司资本制度时,降低公司设立成本,保护交易安全将仍是公司资本制度的重要任务.对新公司资本制度的设计建议如下:总体上保留注册资本管理制度,注册资本由股东全额认购,股东交纳基本出资额,同时降低最低资本额;在修改公司法时,要完善对抽逃资金行为的规制,包括采取事前预防与事后制裁措施;要建立净资产报告制度,要求公司向征信机构定期报告其净资产状况;完善验资等中介机构的民事责任制度,公司债权人要求中介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时,需主观上善意并无过失.  相似文献   

14.
现代公司资本结构包括股权资本和债权资本两大部分。在单一公司情形下,公司资产状况较为清晰、独立,债权人可以较容易地获知相关财务、运营信息,从而对是否以债权人身份介入该公司做出理性判断。然而,在关联公司框架下,公司资本三原则是否依旧发挥着保障公司外部债权人财产安全的功效?股东有限责任能否成为控制公司逃避债务的正当理由?只有揭开控制公司有限责任的面纱,才能讨论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平衡与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15.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貌似全面、合理,但是,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还存在几个困境.一人股东,特别是自然人股东易独裁,难以形成科学决策.区分自然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法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规制.强制分权,相互制约,实现权力机关、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的平衡.强制建立身份明示制度,适度的财务审计制度.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虽然注意到内部转让与外部转让各自关涉的利益差异,并分定了内部转让与外部转让的规则,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对于内部转让,首先,应肯定股东自治原则,即确定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其次,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应当明确告知股东可以通过章程安排内部转让规则,并进一步设计最佳具体规则供其选择。对于外部转让,应消除转让同意表决机制的冲突,明确转让异议股东强制收购制度的前提条件,并考虑导入公司回购股权制度。  相似文献   

17.
我国<公司法>第28条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现物出资不实的民事法律责任,实际上包括出资不实股东的补缴差额责任,以及其他股东的连带差额填补责任.其立法目的在于防止公司设立过滥及虚假出资.然而,由于该责任设计本身存在的瑕疵,该条规定实际上非但不能满足立法目的的需要,而且给善意当事人带来损害.因此,未来<公司法>修订时应当根据资本充实原则及过失责任原则对之进行修正.  相似文献   

18.
公司财产独立作为公司的法律人格要素,构成了公司独立责任的依据与物质基础,并据以维护交易安全。公司财产独立主要借助于公司资本制度及其相关规范实现,这也构成了公司资本制度存在及变革的内在逻辑。但公司资本及财产独立均具有制度价值上的局限性,因而必须反思公司资本制度及相关规范的合理性,缓和传统公司法僵化的资本制度。这就要求健全公司财产独立的保障性制度体系,借助于公司意思独立的保障性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司财产独立的虚化。  相似文献   

19.
公司资本信用之法律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首要的是建立一个完善的市场信用机制,这依赖于市场经济最重要的主体之一即公司建立起资本信用,否则,我国不可能有真正的市场经济.公司资本信用体制的模式应该涵盖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资本公示制度、资本的充实及债权人求偿权的保护与完善等内容.公司资产负债率直接与公司资本信用相关,对国有公司的过高负债进行适当的限制不失为解决问题的一种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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