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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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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已经严重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符合刑法有关犯罪的构成,应当用刑法来调整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相似文献   

2.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劳动力买方市场的形成,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显得尤为突出。现实社会中经常会出现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不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等严重侵害劳动者权利的行为。再加上,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淡薄,对维权渠道和方法的不了解,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后,多半不知道该如何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针对这个问题,从维权措施及维权渠道上为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权指点方向。  相似文献   

3.
孟喆 《南都学坛》2012,32(1):113-115
劳动者报酬关乎劳动者的生存等基本人权和家庭和谐,关乎社会稳定。近年来,拖欠劳动者报酬一直是劳动争议的突出问题,社会上恶意欠薪逃匿的行为非常普遍。鉴于恶意拖欠劳动者报酬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诸多社会矛盾,《刑法修正案(八)》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犯罪化,准确理解和把握该罪名的内容以及立法精神对于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4.
工资集体协商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能够发挥规范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维护劳动者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缓解劳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作用。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流于形式,功能不能有效发挥。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是劳动者和企业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一种博弈行为。可以运用博弈理论,明确劳动者和企业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地位,构建规范的协商机制,建立完善的工资分配共决机制。  相似文献   

5.
从以人为本理念析民工工资优先清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十分突出 ,严重损害民工及其家庭的生活和发展权 ,也妨碍了我国经济的有序发展。我国为民工追索工资的法制措施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以人为本 ,提升工资债权的法律地位 ,简化追索工资的诉讼程序 ,便利民工维权 ,是防范拖欠民工工资现象、保护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文明的根本措施。  相似文献   

6.
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愈演愈烈,严重践踏了民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破坏了劳动领域乃至整个社会的法律秩序,对法律的公信力构成了极大的挑战。应该以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规定的形式进行立法,构建专门的民工工资支付法律制度,用法律铁腕整治拖欠民工工资问题。  相似文献   

7.
湖北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湖北省企业职工初次分配状况的调查显示,湖北企业职工收入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机制尚没有建立,工资总体水平仍然偏低,行业间收入差距较大,部分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缓慢,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现象依然存在。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加强政府的调控职能,加强工会组织的建设,健全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与支付保障机制,以确保企业劳动者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  相似文献   

8.
彭北异 《中国农村》2007,(12):49-50
近年来。由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花大力气抓农民工工资清欠。使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据有关方面统计显示。2003年及以前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清偿率大都超过90%。有的地方甚至高达99%。但与此同时又冒出一些欠薪的新动向——如超时工作不发加班费、劳动定额过大、随意罚款、克扣员工年终福利等。这种隐性欠薪已成为一些企业侵犯劳动者权益的新形式。尤其在劳动密集型企业更为突出。给维权工作带来了难度。应该引起足够重视。  相似文献   

9.
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已经由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变成一个政策问题,文章旨在对目前政府已经出台的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政策进行一些浅显的分析,并从政府的角度对此问题的解决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10.
城市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损害民工权益的情况大量存在,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已形成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为此,必须提倡公平观念,切实消除对城市农民工的社会歧视意识;制定正确的政策,提高农民工的政治地位;建立健全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机制;从法律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加大政府监督力度,建立和健全通畅的利益表达机制;加强对农民工的非农业技能培训等措施。  相似文献   

11.
劳动者的工资权作为一项具有债权属性的、与生存权息息相关的基本人权和基本劳动权,在几乎所有的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都是受到积极的法律保护的。借鉴国外立法,结合我国国情,我国应尽快完善现有的最低工资制度、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工资权优先权制度,并建立全国性的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加重对损害劳动者工资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力求切实全面地保护劳动者工资权。  相似文献   

12.
试论支付令在追索劳动报酬中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拖欠劳动者工资一直是受到关注的问题,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调解仲裁法》对此有了相关改进规定,引入了支付令制度。本文旨在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分析在追索劳动报酬中适用支付令可能会存在的一些不利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在追索劳动报酬中运用支付令应注意的相应问题。  相似文献   

13.
在企业管理的意义上,工资是劳动者所付出劳动或完成企业某项工作的报酬,它所通行的是按劳取酬或按劳付酬的原则;只要劳动者按企业的要求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就理应按工资合同得到相应的工资;对于企业而言,工资是影响生产费用的一个参数,是按工资合同支付的,因而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好坏无关;工资支付的最高原则是合理,但却只能在划分工作等级的基础上相对合理地确定各项工作的工资比例;工资的多少既要与劳动困难程度相当,也要与劳动者所付出的实际劳动量相当;工资水平高低还必须考虑一些相关的社会因素;工资形式的选择和实施必须与企业的经营活动以及劳动者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相适应。  相似文献   

14.
文章主要回答多重分割下的劳动力市场城乡户籍劳动者工资差异问题。采用CFPS2014基线调查数据,基于Neumark和Brown分解方法,考察中国劳动力市场多重分割下城乡户籍劳动者的工资差异及其原因。结果表明,中国行业、所有制、职业与区域城市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明显高于农村劳动者;Neumark分解的结果表明,城乡户籍劳动者工资差异的82.24%是由劳动者个体特征引起的,教育水平的差异是引致城乡劳动者工资差异的主要原因;还有17.76%的差异由户籍歧视造成。进一步Brown分解显示,无论在行业、所有制、职业及区域分割下,就业机会差异均不是导致城乡户籍劳动者工资差异的主要原因,部门内部城乡户籍劳动者同工却不同酬是户籍歧视的主要原因。文章在两个方面丰富了现有研究:利用Neumark和Brown等多种工资分解方法深入分析劳动力市场多重分割对城乡工资差异的影响,从劳动者个体特征和市场歧视两个视角为城乡户籍劳动者工资收入差异的特征事实提供了一个新的解释;采用微观数据考察城乡劳动者工资差异,更加深入揭示中国劳动力市场多重分割背景下城乡户籍劳动者工资的微观差异,为劳动力市场多重分割对城乡户籍劳动者工资差异的影响提供了最直接的经验证据。  相似文献   

15.
收入分配平均化不良后果微观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固定的工资制、奖金的平均分配方式是国有企业的主要分配制度。这种分配制度严重影响企业职工劳动积极性和企业发展。利用个人效用函数,可以从微观上分析要素市场上理性的劳动者的劳动供给行为受个人效用的影响;可以分析收入分配市场化无情地阻碍个人效用的实现,从而扭曲劳动者的劳动供给行为以及报酬刺激的局限性和竞争约束劳动供给行为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企业稳定发展的基础。当前,劳动关系中的多样性、兼容性、复杂性等特点使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与矛盾。唯有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培育先进企业文化,关注职工精神需求;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快社会保险的立法工作;使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具有制度性才能使企业与员工构建起和谐的关系。  相似文献   

17.
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认为从除本分成制的原理出发来制定工资分配制度更能体现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根据马克思对工资的定义从除本分成制原理的角度论述了社会主义工资的分配。  相似文献   

18.
针对社会普遍存在的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本文以自组织系统理论为基础,从系统要素及其相互关系的分析入手,建立自组织系统必备的基础条件,并在条件基础上,形成相关的内在机制,从而促进系统各要素从无序态向有序态自组织转化,以求对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有一较为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9.
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比较严重,对这一问题应当从法律的角度来寻求解决的途径。应当明确,农民工也属于《劳动法》的保护范围。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法律成因有立法、执法、司法等多个方面,应采取多种法律对策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相似文献   

20.
《社区》2008,(15):27-27
广州一位读者咨询:我是一家装饰公司的老板,吴某系我公司的销售业务员,负责签订销售合同以及回款。2007年12月,吴某在为公司收取贷款时,将收到的货款55000元以抵作公司所拖欠他的工资为由,擅自占为已有后并不辞而别。事实上,他的销售业绩并不是很好,公司对销售人员的工资制度是底薪加提成,提成工资是半年发一次,我公司从未拖欠他的工资,而且吴某应当领取的半年提成工资只有2万元。请问,对于吴某的行为,我应当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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