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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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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我省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金平衡问题的意见》(川委办[2000]7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省企业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参照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川民发[2007]239号)的规定执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支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按原资金渠道解决。调整后新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执行。  相似文献   

2.
咨询台: 按政策规定,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由基本养老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请问,申请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应提交哪些证明材料?有的离退休人员居住在农村,对这部分人员是否有不同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川劳社办[2007]2号)下发后,有部分市(州)劳动保障部门就企业离休人员在2005年6月30日以前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支付渠道问题向省厅请示。经研究,就此问题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4.
经研究,现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二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5.
1995年1月省委办公厅《关于我省企业离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的通知》(川委办〔1995〕7号)下发后,一些企业劳资部门和离休人员纷纷来函咨询:按川委办〔1995〕7号文件增发的生活补贴,是否可以进入离休人员1-2个月生活补贴和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或救济金的计算基数?最近,省劳动厅、省委老干部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关于我省企业离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的通知〉有关问题解  相似文献   

6.
   《劳动理论与实践》2005,(4):46-46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意见的通知》(川府发[1999]30号)、《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医[2000]27号)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05年5月1日起,将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3.5万元上调为4.6万元,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关于调整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相似文献   

7.
中铁二局集团:你集团《关于中小学正式移交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有关退休待遇问题的请示》(集社险[2005]2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4号)文件的规定,我厅《关于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涉及劳动保障工作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劳社办[2005]34号)提出了具体移交办法,即:移交单位从2005年1月1日起不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原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从2005年1月1日起至正式移交当月,暂由原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按规定标准发…  相似文献   

8.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司法部《关于监狱企业工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25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监狱企业工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一、从2006年1月1日起,我省监狱企业及其工人统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二、省级监狱系统所属企业作为一个单位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行省级管理。为切实做好监狱企业工人参加省级管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省监狱管理局设立的…  相似文献   

9.
川劳社函[2008]229号四川省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你局《关于老工伤人员死亡后一次性待遇支付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 现答复如下: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 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 号)等规定 ,一级至四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工残人员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抚恤金、基本  相似文献   

10.
2004年10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施行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提高了一次性抚恤金标准;2006年7月1日,国家机关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为适应有关政策的调整变化,现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四川省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你局《关于老工伤人员死亡后一次性待遇支付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等规定,一级至四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工残人员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抚恤金、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死亡待遇标准:丧葬补助金为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所在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50%;符合范围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12.
最近一些单位来函反映,退休人员在受聘于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办、联办集体企业,承包、租赁经济实体以及从事国家政策准许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有关退休人员保险待遇规定如何执行的问题。现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精神,重申和补充规定如下:一、企业退休人员被聘用或自办、联办集体企业,承包、租赁经济实体以及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因工伤残、亡的,其医疗费(含工伤复发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金等均由聘用单位或承包、租赁人负担。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的,在合同期内(包括合同期满后仍在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由聘用单位或承包、租货人负担;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在合同期内(包括合同期满后住院治疗),其医疗费、一次性救济金由聘用单位或承包、租赁人负担;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  相似文献   

13.
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发〔1993〕63号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厅《关于企业职工抚恤金、救济金计发基数问题的复函》具体规定如下:企业离退休人员按国发〔1992〕29号文件规定增发了离退休金后死亡的,其增发的离退休金可以和本人原标准工资合并,作为计发供  相似文献   

14.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做好我省2010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一、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2010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09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已办理退休(退职)或已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以下合并简称“企业退休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09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15.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四川省劳动厅最近制定下发了《关于一九九五年度我省企业离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确定从今年7月1日起,增加我省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凡是参加了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并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离休、退休(包括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企业人员,均属这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范围。调整的标准按1994年全省职工工资平均增长率的一定比例执行,企业离休、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都将有一定数量的增加,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增长幅度略低于离休、退休人员的增长标准。  相似文献   

16.
巴蜀短波     
巴中规范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 巴中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出《关于做好2004年度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的通知》,对省级统筹范围、项目和标准、缴费费率、缴费基数、统筹调剂、基金监督管理等有关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通知》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凡因单位少报、漏报、瞒报职工工资总额而给职工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用人单位承担。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加大扩面和征缴工作力度,加强对基金的管理监督,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编制统筹计划,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杜敦  相似文献   

17.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11]28号)的规定,结合国家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精神,现就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或伤残抚恤金、基本养老金,下同)、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调整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8.
川劳社办[2008]2号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的规定,结合国家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现就企业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或伤残抚恤金、基本养老金,下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调整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9.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级各部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对于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险制度,促进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与国务院《决定》一并贯彻执行。一、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从1998年1月1日起,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府发[1995]178号)规定的《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办法》,改按本通知规定的《四川省贯彻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见附件)执行。  相似文献   

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近期,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办理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人民币协议存款的通知》(银发[2002]369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办理协议存款的政策,对做实个人帐户后的基金保值增值有着重要作用。为做好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人民币协议存款工作,将《通知》转发给你们。经商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已经做实并集中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可按《通知》规定办理协议存款。二、办理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协议存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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