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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徐攀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9):15-17
汀州是闽西客家的中心地区,明清时期汀州商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汀州商人发家致富后,积极参加地方社会宗族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促进了地方社会的发展。汀州商人阶层的壮大也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地方社会的思想观念。笔者试图对汀州商人与地方社会的关系做出一定程度的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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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西北、东南部属于多山地和丘陵地带,受自然条件、人口等因素的制约,明中叶以前,经济开发的整体水平低下,未开发和尚未充分开发区域较广,属典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模式.然而自明中后期开始伴随着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入及不同的技术手段、生产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的采用,浙江山区原有经济模式与生态环境的矛盾日益凸显,当地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逐渐失衡,尤其是本地居民与外来移民冲突不断.为此,清政府采取措施以加强对外来移民的控制. 相似文献
4.
刘森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5(5):90-92
明代河南归德府河患频繁,特权阶层和卫所军户等趁机兼并大量民田和滩地,导致里甲民户赋役过重,民间宗族组织较为薄弱,特权阶层则凭借特权占据地域支配地位。 相似文献
5.
郭子坤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25-31
水权配置制度是水权制度的关键,对优化资源配置,高效利用水资源有重要意义。水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兼有公权私权双重性质,对水权的配置要以公平与效率为价值目标。目前我国水权不明晰,水权配置制度不完善,立法缺失,实践停滞。区域水权配置方面水量分配方案尚未完善制定且实施效果不理想;用水户初始水权分配方面取水许可制度法律约束不严格,政府部门角色不清晰;水权转让方面制度建设滞后,调整力度薄弱。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考查了约束水权配置的三个主要因素——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国家安全,并指出三方因素的密切关系:社会经济为躯干,作为中心因素,是水权配置的主要指针与源动力;生态环境与国家安全为两翼,为水权配置提供有力支撑,三者三位一体,缺少任何一方都会使配置工作失去正确航向。接着,从社会经济驱动,生态环境保护,国家安全本位三个方面探讨了水权配置制度的发展路径。 相似文献
6.
水权交易:实证分析与制度构建——东阳—义乌水权交易案的反思与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永亮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2(2):102-106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正面临着水危机,水权交易等问题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并威胁到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应树立政府与市场共生理念、可持续发展理念、公平与效率理念来构建我国水权交易制度,培育水权市场,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首例水权交易案——东阳义乌水权交易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引致新的法律问题,对中国水权交易制度的构建起到新的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7.
水权为水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水权管理是从水权分配、交易到监督、补偿的一个完整水资源权属管理过程,其中水权制度是水权管理的核心内容。目前缺乏对水权管理全过程的系统研究以及对水权制度的系统构建。面对经济转型、体制转轨的时代特点,水权管理必须优先突出制度导向,水权赋予确认制度、转让交易制度、监督管理制度以及补偿激励制度构成最严格水权制度的主体内容。在改进的“水权科层概念模型”基础上,进一步建立起以最严格水权制度为核心的水权管理改革框架体系,为转型期我国的水权管理提供了一种整体思路与改革对策。 相似文献
8.
《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5):13-17
山西省的政府立法,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粗到细的发展历程,为山西地方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从山西省目前政府立法的现状来看,立法科学化的水平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本文通过对山西省现有政府规章的研究,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完善山西省政府的立法行为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9.
吴述松 《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2014,(1):55-60
乾隆以来,清水江流域二百公里成功开辟与争江案判决蕴含的民族区域自治有关。清水江二百余年争江案,异时异级官府仍照旧章案例之判决,蕴涵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之萌芽。乾隆改明朝苗墙隔离、雍正兵剿为以蛮治蛮新制度,维护了清水江流域长期化、规模化木材商品活动,实现了苗疆与王朝的经济良性互动。苗疆、国家权力耦合拓展了清水江流域的发展空间、维持了社会稳定、推动了多民族融合,进而促进了流域经济社会和文化大发展。 相似文献
10.
徐德莉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2(5):116-123
抗战期间,征兵工作尤其重要,民国政府为此制订了《兵役法》《妨害兵役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抗战征兵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但并不能由此抑止各种形式逃避兵役的社会现象。因此,本文通过对避征免役与倒卖专卖商品而希图获利致伪造关防等伪造个案进行详尽解读与分析,折射出中国传统的安乡重迁文化、战争恐慌心理是底层民众躲避兵役的重要心理因素,应役出征等伪造情事实质上亦体现民众的一种内在的心理张力。类似伪造案,揭示出利益是人们一切活动乃至犯罪的直接动机,反映了个体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博弈。伪造个体行为也反映了个体心理与社会因素之间存在某种必然关联,反映出社会样态的多重面相。 相似文献
11.
刘骁男 《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7(4):53-58
矿业权是一种准用益物权。研究矿业权与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明确矿业权的准用益物权属性;矿业权和土地使用权之间是准物权与典型物权之间的关系。由于地理属性上的特点,矿业权与土地使用权密切相关,并且二者在权利归属、内容、流转和期限方面存在冲突。解决它们间的冲突,对于保护自然资源、稳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未来我国修改《矿产资源法》时,应当注意从权利的设立、流转方式、保护手段等方面妥善处理好矿业权制度和土地使用权制度的衔接。 相似文献
12.
黄锡生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0(4):114-117
给水权下一个比较明确的定义是当前理论界关注的热点.本文全面分析了各个学派对水权的界定,并作了较详细的评述.作者认为水权作为在开发、利用水资源过程中产生的对水的权利,包括水物权和取水权两部分.水物权是物权性质的权利,包括资源水权和产品水权两类;取水权为准物权性质的权利,是资源水转化为产品水的前提.水权是以水物权和取水权为基础的一系列与水有关的权利的总括. 相似文献
13.
民法中的水权制度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关涛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15(4):389-396
我国水权制度的特点是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对水资源的所有权 ,其他自然人和法人行使对水资源的利用权 ,于是水资源所有权的主体具有行政主体和民事主体的双重属性 ,在地区间相邻用水关系中 ,各地方政府作为民事主体在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各自所在地的地方利益。本文强调遵循大陆法系的传统观念 ,即将水资源视为土地的孳息 ,对土地的所有权中含有对地上及地下水资源的所有权 ;对土地享有利用权者也有权取得对水资源的利用权。因此 ,我国的水权包括水资源所有权、使用权和地役权 ,在水资源的利用中 ,主要表现为水资源使用权人之间的相邻权关系和地役权关系。 相似文献
14.
山西省农户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韩东娥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2):121-125
山西农户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对发展农村经济已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是各地农民的自发创造,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许多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为了促进土地流转合理、有效、健康发展,提出加强农村土地政策的宣传;落实土地承包期延长政策;规范和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加强承包地使用权流转的指导与管理等思路. 相似文献
15.
完善我国农村水权法律制度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近几年,我国对于水权理论的探讨逐步深入,但对农村相关水权法律制度的重视不够.本文提出农村水权法律问题的重要意义,探讨了农村水权的权属和市场等问题. 相似文献
16.
水权的涵义和性质是近年来法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我国学者对水权的内涵和性质都没有统一的看法,文章通过对水权内涵的界定,认为水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现行水资源法律制度的缺陷,并提出了完善我国水权法律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理论解析——以普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同意权为中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洪波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19(3):263-267
在已经设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国家为他人设定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需要征得普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同意,代表了两种不同的立法模式。采用不同模式会影响未来的土地立法方向。我国物权法应当赋予普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同意权。在此基础上,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普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效力以及同意权人的范围、同意权的行使等问题,理论上都需要予以明确解答。 相似文献
18.
方金华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30(4):83-88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其立法基础和标准不统一,导致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相互矛盾。我国应确立完善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宅基地有期限、有偿使用制度,在条件成熟时以立法形式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相似文献
19.
20.
任丹丽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9(3):320-324
我国水权制度的特点是作为行政主体的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对水资源的所有权,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和法人行使对水资源的利用权。与水资源相关的主体具有行政主体和民事主体的双重属性,不但在民法理论上引发有关水权性质的讨论,也无法满足现实中对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要求。将水权的性质定位于水资源占用权,有利于解决理论上的困境,防止水资源的浪费,更好地实现水资源的价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