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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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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离婚道德     
离婚就是夫妻双方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也不能继续共同生活,而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现存婚姻关系的一种社会行为。离婚与否,是由婚姻的本质决定的。正如马克思所说:“离婚仅仅是对下面这一事实的确定:某一婚姻已经死亡,它的存在仅仅是一种外表和骗局。不用说,既不是立法者的任性,也不是私人的任性,而每一次都只是事物的本质来决  相似文献   

2.
非诉讼离婚协议是婚姻双方当事人不经由法院自主对其人身关系、财产关系进行处分的意思表示合集。在签订非诉讼离婚协议的时点,一方或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会影响构成该协议的解除身份关系行为、财产性处分行为的效力。通过原因行为理论作用于确认身份关系终止行为及确认财产性处分行为,从而使受害人在受有不利益时获得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3.
穆斯林男子通过喊三声"塔拉克"来达到离婚的目的,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无论社会舆论怎样看待,它已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借助于宗教信仰的力量演变成了维吾尔族婚姻习惯法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法律针对公民的婚姻问题都有专门的、具体的法律规定,而且明确规定不得利用宗教干涉公民的婚姻自由。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塔拉克"这种不合法的婚姻解除方式,却是新疆维吾尔族聚居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也是维吾尔族婚姻习惯法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无法用行政、法律手段在短时期内所能改变的。在大力提倡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如何使这些"不合法"的民间习惯法与我国的法制建设保持和谐,维护我国边疆地区的社会安定,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4.
对离婚调节的非道德化倾向的反思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离婚率一直呈上升态势,对离婚的调节也出现了日趋明显的非道德化倾向.我国社会的婚姻现实、离婚的道德成因、婚姻关系的伦理本质、离婚的双重影响及道德调节的特殊作用,都决定了当代社会的离婚行为不能没有道德调节.只有将道德调节与法律调节、心理调节有机结合成"金三角",才能共同构筑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和谐.  相似文献   

5.
我国判决"不准离婚"制度是在三次婚姻立法中均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形成于长期的法律解释和司法实践中。本文主要围绕现行《婚姻法》第32条第2款关于离婚之规定分析指出,在当代中国,应从社会与国家的二元分离视角重新认识和反思婚姻的本质及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明确立法、行政和司法在离婚中仅具有消极功能。基于此,才能正确阐释立法之真实涵义和精神,进而揭示出原有理解的错误性和法律解释、司法实践的违法性。必然地,建基其上的判决"不准离婚"制度也是非法的和错误的。  相似文献   

6.
离婚制度最终会影响民众的离婚观念和行为选择,同时离婚观念也可为离婚制度的完善起到借鉴作用。针对离婚法律制度实证研究的不足,我们对民众离婚的观念、离婚程序的选择、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离婚后男性和女性生活水平的变化及离婚对再婚的影响等六大类问题进行了上千份问卷调查。面对当前不断增长的离婚态势、不同人群的离婚观念和不同性别的离婚结果,法律有必要在离婚自由与社会正义之间寻求价值平衡,引导人们树立积极健康的婚姻观念,改变目前过分自由的离婚制度,增设"离婚考虑期",加大离婚的救济力度,实现离婚的实质公平。  相似文献   

7.
中越两国的法律在夫妻财产的界定、离婚时财产的分割等方面有不同的规定。因跨国离婚引发的财产纠纷受到了学界的广泛关注。防范和解决中越跨国婚姻财产纠纷,可以合理运用当地的习惯法,发挥乡村法杰的权威作用,加强两国政府间的沟通与合作。  相似文献   

8.
离婚是指配偶在生存期间,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它是除配偶死亡或宣告死亡之外较为经常地终止婚姻关系的形式。古今中外的立法者都根据各自不同的经济政治制度和宗教信仰等,制定出相应的离婚理由以决定什么样的婚姻可以离异或必须离异,而不再赋予其婚姻的效力。所以说,法定离婚理由是离婚制度的核心,它反映了立法者对离婚的基本立场和观点,表明了离婚立法的进步或落后程度。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阶段正处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经济文化生活的深刻变化,使婚姻家庭经历着空前的变革浪潮的冲击。当新的婚姻观念和行为出现后,原有的家庭平衡便被打破,婚姻冲突加剧,离异行为增加。据统计,1981年至1991年的十年之间,我国的特定离婚率①从3.7%上升到  相似文献   

10.
论离婚自由     
我国婚姻立法保障离婚自由,出于离婚自由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并带来诸多社会问题的担忧,有人主张应限制离婚自由。笔者认为,婚姻立法应充分保障离婚自由,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修正。  相似文献   

11.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单位;婚姻自由是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必然要求,在倡导婚姻自由的同时,我们还必须处理好其与家庭稳定的关系。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离婚救济措施中的重要一环,为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我们应该严格区分它与家庭内部一般侵权的关系,进而构建完整的权利救济体系。  相似文献   

12.
离婚过错赔偿的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文章对离婚过错赔偿制度在法律适用中尚存在分歧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具体分析了离婚过错赔偿的构成要件、过错范围、权利主体、义务主体及离婚过错赔偿请求提出的时间等。  相似文献   

13.
本文拟在传统整体性离散的现代背景下 ,烛照《离婚》中老李作为“现代人”模型的意义以及这种“现代人”模型的普世性和民族性价值 ,以期对《离婚》的主题作出新的阐释  相似文献   

14.
从深圳的一起离婚案的处理观点分歧入手,通过对诉权基本内涵的考证,论证了对离婚诉权限制的非正当性,并对我国《婚姻法》及有关法律的相应条款提出了完善的构想。  相似文献   

15.
鲁迅的<离婚>是一支女性悲歌.鲁迅以"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情表现了主人公爱姑的人生悲剧,并且深刻地揭示出了她思想意识中的"奴性"和"愚弱",体现出他"国民性批判"的启蒙主义思想.同时,通过爱姑这个女性形象的命运,鲁迅对中国五四时期的"妇女解放"运动做出了异乎寻常的理性思考:中国的妇女并没有真正的解放.  相似文献   

16.
我国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第一次确立了离婚过错赔偿制度 ,这对保护婚姻的无过错方利益 ,惩治过错方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本文通过对离婚过错赔偿制度的存在性、构成要件和赔偿范围进行阐述 ,明确了这一制度的适用条件 ,并针对现行立法中存在的某些问题 ,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7.
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的被告如提出离婚请求一般会因其诉讼请求与原告诉讼请求相同而被认为离婚反诉不能成立。实际上,在《婚姻法》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之后,允许被告提出离婚反诉已成为保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时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诉权的必要制度。基于离婚诉讼的特殊性以及我国现有法律对离婚诉权的规定,离婚诉讼的被告不论有无与原告不同的离婚理由,均应有权提出离婚反诉而不受"一事不再理"的限制。但被告反诉离婚应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否则无受理的必要;法院对于离婚反诉应与离婚本诉合并审理,合一裁判。  相似文献   

18.
世界上采用裁判离婚的国家中,许多国家都把破绽主义作为裁判离婚的标准。破绽主义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得以婚姻关系破裂,夫妻共同生活不能且无法继续维持为由诉诸离婚。我国婚姻法中采用破绽主义,这与世界离婚立法发展的大趋势保持一致,但把破裂的实体规定为感情而非婚姻关系却与其它国家不同。  相似文献   

19.
论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理论上,离婚损害包括单纯的离婚损害和离因损害,以此为依据可以得出结论:我国现有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实际上仅是离因损害赔偿.本文系统分析了该项制度的构成要件,指出了其中的不足之处.此外,本文比较了瑞士、法国和台湾地区民法有关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并提出了完善离因损害赔偿和构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0.
实现离婚自由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大标志,但离婚自由的实现都始终离不开一定规则的约束与限制,如何处理离婚自由与反对轻率离婚二者的关系,一直是我国婚姻立法和司法的难题。因此,对离婚自由进行适当的调控,以平衡二者之冲突,正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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