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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我国法学界对于保险合同形式的争议由来已久。在国际上 ,有的国家采纳要式主义 ,有的国家采纳不要式主义。根据保险法的理论和司法实践经验 ,保险合同应当采纳相对要式主义以便对保险当事人起到双赢作用。  相似文献   

2.
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直接影响被保险人在出险时能否获得赔偿金。新《保险法》第13条、14条针对旧法的不足,对该问题以及保费交付做出新规定。但是,实践中仍存在两大问题:保险合同已经生效但投保人尚未交纳保费以及投保人交纳保费,但保险合同未成立。在此两种情形下,若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存在争议。本文结合各国立法对...  相似文献   

3.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障保险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则之一。保险利益原则,是指保险法以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保险利益原则应当在何时、对何人具有评价保险合同效力的意义,构成保险利益原则的效力范围。保险利益在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中都有重要作用,但是,在重视保险利益在保险合同作用的同时,也要注意其在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的不同作用。  相似文献   

4.
近几年伴随保险业的迅猛发展,保险案件尤其是以保险免责条款为争议焦点的案件数量呈现连续增长态势.目前我国立法上缺乏专门规制保险免责条款的法律法规,导致司法审判中自由裁量权的频繁运用,致使屡屡发生“同案不同判”的情形.由此,分析和探索了保险免责条款的正当性以及域外的立法和实践,提出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保险理念;完善立法,从源头上对保险免责条款加以规制;加强司法规制,从各个环节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行政规制,实现保险合同主体的双赢;加强行业自律,防止保险人滥用其独占地位等建议,旨在构建保险合同利益平衡机制.  相似文献   

5.
我国保险法对投保人的法定解除权规定过于原则,而对保险人的法定解除规定又过于宽松,法律的可操作性相当弱,导致保险司法实践更多地表现为带有立法意味的抽象解释。我国对解除权行使的阻却事由仅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年龄误告的情况下设置了两年的除斥期间。对于保险合同解除有关溯及力的问题也颇具争议。提出完善保险合同解除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当保险合同成立后 ,保险合同不为投保人的利益而存在 ,仅仅为被保险人的利益而存在 ,在此情况下 ,仍然强调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没有现实性 ,也不合理 ,特别是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 ,保险合同成立后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丧失情况十分复杂 ,被保险人因为保险合同享有的利益不能因为投保人丧失保险利益而受影响。笔者根据具体案例 ,结合我国立法现状及国际通行做未能 ,对此作以分析。  相似文献   

7.
保险利益原则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利益原则作为基本的保险合同原则 ,既是对保险合同演变历史经验的总结 ,也是人们运用理性思考构建的行为假设。它在法律上排除了利用保险制造经济震荡 ,危害社会的可能性。保险法律对保险利益确立条件和具体形式的规定是灵活的 ,以便既能保护健康的保险交易 ,又能防止保险交易走向歧途 ,对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核心,缺乏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本文对人身保险合同中有关保险利益的三个问题,即保险利益的主体、范围以及保险利益原则的存废进行了探讨.笔者认为,应增加受益人为保险利益的主体,同时对保险利益的范围应做扩大解释,并对保险利益原则予以保留.  相似文献   

9.
保险合同客体之争由来已久,并因此形成多家之言。以保险标的作为保险合同客体,有其深厚的法学理论渊源作支撑和现实的保险法立法为依据,同时也符合我国保险业的实践活动,因而更有利于保险当事人之间便捷地建立保险法律关系,实现拓展我国保险业务范围和推动我国保险业健康快速地发展与繁荣的目的。而主张保险合同客体是保险利益或是提供保险保障的行为,不但其理由不能成立,且也无前述的依据和社会功能,因此,应以保险标的作为保险合同客体为宜。  相似文献   

10.
日本复保险合同告知义务并非法定义务,而是通过合同的格式条款加以规定.基于伤害保险的特征以及定额给付原则,构成复保险的可能性很大.保险人通过格式化条款规定复保险合同告知义务,是为了使自己能够在保险合同订立阶段对是否存在道德危险进行判断,有机会拒绝恶意投保人的申请,防止投保人通过制造保险事故、伪造保险事故发生等而为不正当保险金的给付请求.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不断发展,伤害保险合同的种类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复保险合同告知义务的价值已逐渐在近年来的学说和判例上得到肯定.  相似文献   

11.
目的:探究医疗保险对家庭创业选择的影响。方法:运用“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2011年数据,在控制家庭受教育程度、人口规模、财富、年收入和所在地区市场化程度等因素后,实证分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家庭创业选择的影响。结果:医疗保险的参保率越高, 城市家庭创业的倾向越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对城镇家庭和农村家庭的创业选择均起抑制作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城市家庭和农村家庭创业选择具有不同的作用方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家庭倾向于创业,而城市家庭却相反。结论:政府可通过扩大普惠式的医疗保险激励家庭创业。  相似文献   

12.
医疗保险与政府干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实践的角度,论述了医疗保险领域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干预的原因和后果,强调要消除市场失灵对医疗保险领域的负面影响,政府必须居于主导地位。  相似文献   

13.
虽然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从长远来看,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合理的存款保险定价是存款保险的核心内容,如果定价不当就易引发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文章以中央汇金公司对我国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注资额为基础求得更符合我国实际的监管宽容系数,并运用Ronn-Verma方法对我国的存款保险费率进行了模拟测算。测算结果表明我国国有银行的保险费率普遍低于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但并不能绝对化,存款保险费率的确定要综合考虑银行的风险和经营能力。  相似文献   

14.
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 对养老保险的消费效应进行实证研究;通过倾向值得分匹配(PSM)方法消除个体购买养老保险的自我选择偏误;对城市家庭和农村家庭分别进行检验。研究结果表明:养老保险确实存在自我选择偏差, PSM方法能够很好地消除该偏差。基于PSM的实证结果证实:养老保险对于家庭消费有正向促进作用, 但是对于个别消费项目则表现出抑制作用。利用农村与家庭的分类样本进行实证研究的结果表明:养老保险对于城市家庭与农村家庭在个别消费项目上存在明显差异。  相似文献   

15.
着重分析了美国实行联邦存款保险制度后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道德风险问题,指出存款保险虽然对我国金融业摆脱政府干预从而为金融机构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十分必要,但其目前在我国实施的必要性有待商榷。针对这一问题,并结合现今我国金融业的实际情况,诸如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尤其是缺乏完善的金融监管与金融预警机制这一必要前提下,指出贸然引入存款保险制度极易引发金融业经营中的道德风险,此外,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而涉及的资金方面的问题也有待解决,种种迹象表明,当前我国实行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并未成熟。  相似文献   

16.
在财政大力支持“三农”的背景下,政策性农业保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配套性措施,这有利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稳定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由于农业保险属于准公共物品,在财政补贴下用logit研究盐城市农户参保的需求要素,为扩大农业保险范围提供参考。使用协整方法检验,并进一步对结果进行误差修正,得出保险公司农业保费的收入与赔付的关系,阐释财政补贴对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农业保险的重要影响和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7.
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生效,这将极大地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相互投资。本文通过比较《投资协议》和20世纪80-90年代间中国与东盟10个成员国之间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中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分析其在政治风险和代位求偿上规定的不同,从而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适用提出具体建议,即协议的适用需要和资本输出国国内法制度相结合、《投资协议》提供比双边投资条约更高的保护标准、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间选择的考虑因素,从而为企业投保海外投资保险提供指引。  相似文献   

18.
分析了国外存款保险制度的正反两方面效用,提出了根据国情,趋利避害,建立中国特色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设计:在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管理形式、职能、存款保险的范围、投保方式、保费的确立方式以及保险赔偿限额等方面作了一系列构想.  相似文献   

19.
影响江苏人寿保险需求因素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人均寿险保费收入与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利率、通货膨胀率、社会保障支出以及险种创新等变量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江苏人寿保险需求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利率水平、上年保费收入和重大的险种创新对江苏省人均寿险保费收入正相关,上年通货膨胀率、当年通货膨胀率和人均社会保障支出对江苏省人均寿险保费收入负相关。最后,我们根据研究结果提出了几点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在农业保险保费规模不断增长的同时,各省份农业保险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逐渐显现。根据2008—2017年的数据,利用基尼系数和广义熵指数测度了各省份农业保险发展水平的差异变化,发现区域差异呈缩小趋势。在此基础上,阐释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形成机制,分析了影响农业保险区域发展水平差异的相关因素,并进行了相应的实证检验。结果发现,财政补贴因素对东部和中西部省份的农业保险发展水平都有着非常显著的影响,另外,财险市场发展水平、农业相对地位对中西部省份的农业保险发展水平分别有显著的正向和负向影响。最后提出了建立反映农业保险区域发展水平的指标、优化中央和省级财政责任划分机制、加大对中西部省份的财政支持等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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