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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合同约定解除权的作用在于为守约一方提供防御和救济之道。《合同法》第95条因超期丧失解除权的规定不能满足司法实践中限制权利人滥用解除权损害相对人利益、通过解除合同获利的需要。约定解除权属形成权,其行使应满足形成权的权利规则。权利并非无限制之自由,约定解除权要受到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约束。除解除权因行使超期丧失外,权利人还可因明示或默示放弃权利、继续履行等相反行为、以及相对人对履行瑕疵的积极补正等情形而丧失约定解除权。约定解除权丧失后,合同效力应继续维持,权利人解除合同的请求不应再得到支持。  相似文献   

2.
《民事诉讼法》修改与执行救济制度的变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使我国民事执行救济制度趋于完善,增加了执行异议和变更执行法院的制度,明确规定了案外人异议的审查主体和期限.但在执行异议、案外人异议和异议之诉救济程序的安排上采用法定顺序主义,对异议之诉在前置条件和提出时间上过于苛刻,有违异议之诉的法理,未明确规定执行异议的提出时间和债务人异议之诉,等等.这些缺陷与"仓促的修订"有关,其克服还有赖于民诉法的全面修改.  相似文献   

3.
一方当事人依据《合同法》第93、94、96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和程序向对方行使解除权时,如发生争议,可诉请法院确认解除。实务中当事人未按《合同法》第93、94、96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和程序行使解除权,而是直接诉请法院解除合同;抑或当事人未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但因合同内容具有违法性时,法院司法判决合同解除的情形已屡见不鲜。由此亟需在理论上对法院司法解除合同的类型化问题进行探究。  相似文献   

4.
案外人异议之诉,作为一种以诉讼方式解决实体权利争议,维护案外人合法权益的执行救济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价值和现实意义。在新民事诉讼法及配套的执行程序司法解释出台后,案外人异议之诉作为一种新型的民事执行救济措施被固定下来,其异议前置、诉讼当事人、诉讼管辖、审理、裁判等诉讼要素雏形初现,使其具有了一定的可操作性。然而其异议事由、审理程序、判决模式及效力等问题尚不明晰,使得案外人异议之诉制度的设计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可能影响到案外人异议之诉效用的发挥和功能的实现。因此,有必要对案外人异议之诉制度的具体程序设计进行深入的讨论,以进一步增强案外人异议之诉制度的操作性和完备度。  相似文献   

5.
公司司法解散中诉的合并问题的理解与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公司司法解散之诉中,股东常常附带提出或通过诉的追加的方式提出其他诉讼请求,这事实上就形成了诉的合并.处理公司司法解散之诉中诉的合并问题,我们必须先考察诉的合并的一般要件,然后才能结合公司司法解散质素的特殊性等确定法院应予合并审理的范围以及审理时所涉及的其他问题.  相似文献   

6.
不定期住房租赁合同中因出租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承租人的住宅社会权及其他经济利益难以得到可靠保障。城市化进程下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地位不平等状况逐渐加大,切实保障以新市民为主体的承租人“住有所居”是保障城市化顺利进行的应有之义。对住房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解除权加以适当限制,是从宪法引据而来的住宅社会权通过所有权限制路径遁入私法的温和式法制调整模式。借鉴德国法经验,现行法制存在“附期限解除+立即解除”二元解除模式解释适用的空间。通过“正当事由”和“重大事由”的区分适用,实现出租人的处分自由与承租人的权益保障之衡平。  相似文献   

7.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增加了第三人撤销之诉,以维护案外人民事权益.以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作为案外人权利救济的程序保障是正确的选择,但是,综合考察案外人权利救济制度的全部内容,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案外人权利救济制度,应完善第三人撤销之诉、完善执行异议之诉、取消案外人再审之诉、规制滥用案外人权利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8.
债务人异议之诉是民事诉讼法理论中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事执行救济研究的重要课题。在实务层面,债务人异议之诉也已经为众多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所确立。尽管我国于2007年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了若干修改,但依然没有设立用以保护债务人实体权利的债务人异议之诉。本文从理论分析入手,结合国外债务人异议之诉的实务现状,进而阐述我国建立债务人异议之诉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以求为我国债务人异议之诉的深入研究和实务构建提供些许思考。   相似文献   

9.
移动通信服务合同中用户行使任意解除权时存在障碍,需要厘清用户任意解除权的构造以维护用户权益,促进移动通信行业的发展.用户的单方任意解除权存在两种正当性基础:一种源自移动通信服务合同作为固有的继续性合同,用户享有《民法典》第563条第2款的任意解除权;另一种是存在固定期限时,基于产业政策考量而设置的用户任意解除权.据此,用户任意解除移动通信服务合同(携号转网)不构成违约,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在任意解除权的行使上,商主体需要预告解除移动通信服务合同.在任意解除权的法律效果上,当解除仅向未来发生会导致已经履行的合同出现给付与对待给付不均衡的例外情形时,解除部分溯及既往.若移动通信服务合同中个别给付与合同总目的存在牵连性,任意解除的损害赔偿以给付与对待给付的均衡回复为限.  相似文献   

10.
行政契约缔结后,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予以解除,也可在符合双方当事人约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由契约之一方解除。此外,行政契约还存在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以解除契约的情况,这既包括私法契约规则中的法定解除权,也包括行政契约特有的法定解除权。但多数情形下,行政契约由于其公法属性而存在特殊规则。  相似文献   

11.
社会生活复杂性导致生物学意义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与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可能存在偏差,《民法典》第1073条确立了亲子关系异议制度。当前,亲子关系异议制度存在着如何认定“父”“母”“子女”的范畴、如何理解提起异议之诉时的“正当理由”、如何解决亲子关系否认或确认后产生的抚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成年子女仅能提起确认之诉是否合理、否定未成年子女请求权人资格是否合理等突出问题。考虑到平衡血缘真实与身份关系稳定的需要,应当通过适度扩展提起亲子关系异议的主体范围、赋予成年子女否认亲子关系存在的权利、请求权设置消失时效限制、建立亲子关系确立或否认后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亲子关系异议制度。  相似文献   

12.
针对《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有关劳动合同解除权竞合、转换与识别的原生态问题,借鉴其他法律学科的理论并从认识论角度进行了探讨。将有关劳动合同解除实务问题理论抽象为解除权的竞合、转换与识别,并在据此构建的理论框架中逐一加以讨论,提出解决思路。分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解除权竞合,如存在是否支付经济补偿的附随法律效果的对立,一方行使解除权后他方在合理期限内仍可行使解除权再行解除劳动合同。各解除权的行使条件与程序有别,根据可推测的当事人意思,原拟行使的解除权不生效后可转换成其他解除权。解除权的识别常与解除权主张缺位或错误有关,从协商解除中识别出推定解雇是实务中一项常见作业。  相似文献   

13.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执行异议之诉的立法宗旨要求执行法院查明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是否享有实体权利,能否请求排除强制执行。公司法具有私法、交易法、团体法特性,究其本质上仍然属于私法,出资属于股东实质特征,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股东名册等属于股东形式特征,当各种类型的股东特征出现在同一诉争中,实质特征与形式特征互相冲突时,可以采取“在个案中之法益衡量”方法,以实现实体法和程序法上的公正。执行异议之诉中隐名股东资格的确认应当遵循实质特征优先的特殊规则,从而决定是否继续对执行标的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14.
我国保险法对投保人的法定解除权规定过于原则,而对保险人的法定解除规定又过于宽松,法律的可操作性相当弱,导致保险司法实践更多地表现为带有立法意味的抽象解释。我国对解除权行使的阻却事由仅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年龄误告的情况下设置了两年的除斥期间。对于保险合同解除有关溯及力的问题也颇具争议。提出完善保险合同解除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增设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意在遏制司法实践中频现的恶意诉讼和虚假诉讼,加强对民事诉讼过程中案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等制度为民事诉讼活动中权益受损的案外第三人提供了多元化的维权救济途径。但是,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相关规定较为简单,尤其是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关系不甚清晰。  相似文献   

16.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8条赋予了破产管理人解除待履行合同的权利,但却并未对该条款可适用的合同范围进行限制,导致在某些情况下破产管理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将有违社会公共政策,不当损害合同相对人的利益,且与我国其他民事单行法的规定相冲突。建议在涉及公共利益的不动产租赁合同和公共事业服务合同中,限制破产管理人的合同解除权,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和已预告登记的合同中,限制破产管理人的合同解除权,以平衡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7.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我国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新确立的一项诉讼制度,一方面该制度既不同于普通之诉,也与上诉审及再审等司法救济途径存在着实质性差异,这些差异使调解在第三人撤销之诉中的适用面对着诸多理论障碍和争议;另一方面,结合我国司法实践来看,由于目前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规定过于简单,法院在第三人撤销之诉中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调解请求存在着不知如何处理的尴尬局面。尤其是在我国目前过于强调调解的司法背景下,调解的适用显然是第三人撤销之诉在司法运行中不能回避的重要问题,因此需要从解释论的角度就调解适用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正当性、对象及适用特点等进行深入剖析和阐明,以期推动调解制度在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中的规范运行。  相似文献   

18.
王晓芹  张兆利 《老友》2012,(1):33-33
在司法实践中,"诉"字的使用概率可谓独占鳌头。概括起来,常用词语和解释就有如下之多: 起诉——指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请求法院对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 应诉——指被告针对原告起诉,提出答辩的活动。  相似文献   

19.
当前,执行救济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执行异议之诉制度的缺失。倡导一项制度的建立,并能得以稳健推进和实施,必须要有系统的理论体系作为支撑。该文择执行异议之诉体系中的支柱性问题加以分析,以期对建立该制度和夯实其理论基础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0.
执行异议之诉有实体之诉和程序之诉两重内容,执行异议权为程序之诉的诉讼标的,其有实体和程序交织的三层结构.执行法司法解释构建起优先效力强大,但实体基础不明、要件判断泛化的不动产买受人执行异议权.实践中,其判断标准进一步泛化,现有限缩尝试杯水车薪.物权期待权、占有保护、事实物权作为其实体基础均为误区,其实体基础为债权.该债权的优先性基于买受人、申请执行人、社会公众三方的利益衡量,生存需求的买受人可以获得严格限缩的保护.又基于执行异议权判断的"三层要件",不动产买受人执行异议权应该在构成要件层面进行限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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