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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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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世鉴  韩传模 《河北学刊》2012,32(5):144-147
预测性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的重要内容,能够有效地减轻上市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并帮助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未来价值作出判断。为了保证预测性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需要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而预测性信息的前瞻性和不确定性又使得信息披露的监管难度增加。同时,由于制度背景和市场发育程度不同,中外预测性信息披露在方式、内容及态度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在借鉴国外监管方式的同时,应建立适应中国预测性信息披露环境的监管模式。  相似文献   

2.
在证券市场中,自愿披露是信息披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模式相结合才能构建一套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我国新《证券法》第84条规定了自愿披露制度、自愿披露信息的内容和标准。该规定与证券监管机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规则构成了我国证券市场信息自愿披露规则体系。我国自愿披露制度对披露者的义务规定过于严格,这虽有利于防范披露者违法披露、保护投资者利益,但很可能忽视披露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出现自愿披露违法事件频发和披露者自愿披露积极性不高的矛盾。我国应该通过免责事由规则的制定解决该矛盾。首先,应当将警示性声明确定为预测性信息披露者的免责事由。其次,应当具体化"重大性"信息标准,将非重大性信息确定为所有自愿披露者的免责事由。恰当的信息自愿披露免责事由才能保证投资者和披露者权益平衡。  相似文献   

3.
试论我国预测性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一直是证券监管的重点 ,但是有关预测性信息披露的理论和司法实践尚处于起步阶段。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在预测性信息披露问题上存在的立法缺陷 ,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 ,提出完善我国的预测性信息披露制度的重点在于建立预测性信息披露免责制度和完善民事责任承担制度。  相似文献   

4.
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监督规范化体系的核心和基本原则。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主体和细胞,其信息披露的内容、形式及程度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持整个经济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对此,我们分析比较国外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上市公司交易过程信息连续披露制度的法律法规及信息连续披露的主要内容和形式,对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提供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5.
预测性财务信息是指上市公司基于生产计划和经营环境,对外公开披露的反映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前瞻性信息。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与完善,信息使用者越来越需要依据企业预测性信息进行决策。而目前上市公司在预测性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着非主动性和虚假性等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必须改进和规范预测性信息披露制度,真实反映上市公司的未来前景。  相似文献   

6.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涉及到对目标公司控制权的争夺,对目标公司及其股东、收购者、其他利益主体均有重大影响。信息披露制度作为要约收购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制度,对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与国外立法相比,我国《证券法》对要约收购的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制仍存在许多不足,有完善的必要。  相似文献   

7.
信息披露制度历来扮演着投资者保护的功能,也成为我国股权众筹制度中保护投资者的首要选择。但域外经验表明,放松披露管制从而推动低成本融资趋势下的股权众筹市场,强制信息披露制度远不足以解决投资者保护的重任。鉴于中国资本市场的信用环境、信息披露的成本高企与投资者识别信息的弱势,监管思路不妨弱化高标准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的事先路径,选择强化中介责任及制定合理投资额上限,并确立由法院根据“投资决策标准”认定是否构成欺诈的救济方式,来构成投资者保护路径体系。  相似文献   

8.
信息披露制度作为证券法的核心,在上市公司收购这一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保障上市公司收购稳定、持续、健康发展,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责任制度的构建就显得格外重要.虽然包括新《证券法》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在信息披露责任制度方面作出了一些规定,但这些相对于我国当前上市公司收购活动开展的实际需求和投资者利益保护来说还相距甚远.应从信息披露的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两个方面对我国信息披露责任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我国保荐人制度存在规范配置缺位与责任过重,导致对预测性信息披露的排斥、民事赔偿责任机制不健全、保荐机构与保荐代表人权责不明等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对上市企业规定了严格的、机械的、以持续盈利能力为核心的保荐条件,与企业的成长规律相矛盾,忽视预测性信息披露的功能所造成的。本文通过对保荐人制度现状与特点的分析,结合我国国情与域外立法经验,对相关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0.
ESG信息披露制度是与双碳目标相关联、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举措,我国亟须建立强制性兼适度包容性的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制度。基于上市公司经济属性的主导及其行为受短期主义的影响,市场竞争过程中难免受“搭便车”问题干扰,公司披露ESG信息的热情不高。我国当下实行自愿性为主的ESG信息披露制度存在诸多实践问题。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具有浓厚的理论基础,同时又具有优于自愿披露制度实践的优势。据此,统一ESG信息披露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推进ESG信息披露的监管范围和手段、提升ESG信息披露现有法理政策的效力等级、填补责任承担方面的法律空白应当成为我国ESG信息披露制度需完善的内容,有利于推动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11.
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李挚萍 《学术研究》2003,(12):85-89
随着企业环境法律责任的加强,要求企业披露环境信息成了投资者、社会公众、政府、公司职员等的共同需要。环境信息的披露制度首先在环境会计制度中出现,信息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企业的投资者。从保护社会公众权益、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角度出发,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制度必须在广度和规范化上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2.
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功能简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体系。本文从其固有的功能上分析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积极作用 ,指出继续完善与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具有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A+H股交叉上市对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具有重要影响,无论是财务信息还是非财务信息,交叉上市后其自愿性披露水平均得到显著提高,但对于预测性信息的自愿披露,交叉上市对其影响并不显著。  相似文献   

14.
科创板市场中机构投资者在价格形成、信息披露、市场流动性以及交易稳定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有必要构建与机构投资者功能相适应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在科创板市场的功能。监管制度与机构投资者功能之间具有互动关系:合理的监管制度对科创板机构投资者的功能具有促进作用;同时促进机构投资者功能发挥的监管制度有利于科创板市场秩序以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等监管目标的实现。监管的关键是两者之间达成均衡。但从我国科创板市场监管现状来看,监管制度仍不健全,阻碍着机构投资者在科创板市场上的功能发挥,通过完善科创板市场机构投资者监管体系,并结合政府监管、自律监管以及司法途径,可构建与机构投资者功能相适应的监管制度。  相似文献   

15.
避税信息披露是美国二十多年来的反避税实践中创制的有力武器.对避税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及其机制设计进行理论探讨,并结合美国反避税制度安排的最新修订内容对避税信息披露程序安排、激励安排等进行评析,可总结出几点启示,即避税信息披露制度或规则应与一国反避税体系相适应才能发挥应有功效;税务机关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能力为纳税人提供遵从税法的指导并有能力对披露的信息进行有效审计;避税信息披露规则的开放性与程序性有助于提高税务行政效率.这些启示可资借鉴完善我国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6.
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有两种不同的规范形式 ,即准强制财务预测信息披露制度和强制性财务预测信息披露制度。各国和地区财务预测审核的具体规范措施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我国应大胆推行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 ,侧重于强制性披露的财务预测制度。  相似文献   

17.
上市公司收购是证券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现象.对上市公司收购信息的披露加以规范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减少投资者的风险.因此,世界上证券市场比较发达、证券立法比较完善的国家对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都有相应法律规范.通过对这些相关法律规范的比较和研究,针对我国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加以分析和思考,积极稳妥地建立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才能保证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8.
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国际比较及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亮  王一平  闫宁 《天府新论》2004,(Z2):91-94
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有两种不同的规范形式,即准强制财务预测信息披露制度和强制性财务预测信息披露制度.各国和地区财务预测审核的具体规范措施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我国应大胆推行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侧重于强制性披露的财务预测制度.  相似文献   

19.
QDII制度是在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国家容许本地投资者进行境外投资的一种制度.但是QDII制度隐藏着金融风险,因此要加强监管.QDII监管的内容主要有投资者的资格认定、进出资金的监控、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等问题.我国QDII监管制度存在缺陷:其一,我国的QDII监管模式存在缺陷;其二,我国QDII法律体系存在缺陷;其三,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缺陷.因此,我国应该采取以下措施来完善我国QDII监管制度:首先完善我国QDII的法律体系;其次改变我国的监管理念,完善我国监管模式;最后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相似文献   

20.
特许经营推广中特许人利用自身信息优势,虚构、夸张收益利润或隐瞒重大事实进行欺诈的行为很突出。完善特许经营信息披露制度,强化特许人披露信息的义务与责任体系,对于维护特许经营市场秩序与保护受许人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现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完善之路径,在于借鉴域外相对成熟的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制度,扩充信息披露的事项内容,引入豁免制度,明确民事责任体系,加强监管力度,建立诚信特许经营的法律与商业道德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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