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政府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中处于主导地位,被赋予广泛的应急管理权力。对于政府而言,职权与职责是统一的:一方面,政府必须行使其职权;另一方面,行使职权过程中应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政府在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方面取得成就的同时,在协调机制、行政强制措施的规范、行政征用的补偿、行政处分与行政赔偿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
行政强制隔离制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下载免费PDF全文
强制隔离是传染病防治工作中一种常见的医学性行政强制措施,其实施直接影响着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制.现行法律对行政强制隔离的规范与机制设置尚有缺陷.透过对既有层面规则体系的梳理和辨析,基于自由与安全的价值考量,依据利益平衡、规范严密、程序周到的原则,对完善行政强制隔离制度提出构想.  相似文献   

3.
与其他领域相比,涉水法律法规对行政强制行为的设定明显偏少、偏弱,特别是行政强制措施种类更少,只有个别法律法规中设定了“查封冶“扣押冶等行政强制措施,难以适应水执法的现实需要。为此,必须加强水法律法规中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条款的设定,特别是要加强《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等涉水法律中行政强制条款的设置,赋予水执法机关以更多的行政强制权力。同时,要对法律以下其他法律规范中涉及行政强制行为进行清理,剔除违法的行政强制条款,以确保涉水领域行政强制行为的统一与规范。  相似文献   

4.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问题之一.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力存在、运用和行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而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一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而且是其首要原则.本文主要从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基本内容以及适用范围方面对行政行政合法性原则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5.
既然行政强制措施是对人身自由或财物的暂时性限制,那么它就对公民具有某种损害性,在实践中行政机关应当谨慎采取,在理论上也应该进一步厘清行政强制措施可能存在的违法变异形态.如果行政强制措施的采取违反了比例原则,则应认定为滥用职权;如果行政机关不积极取消行政强制措施,则应认定为行政不作为;如果行政机关故意拖延取消行政强制措施,则应认定为变相的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6.
安置教育不是我国的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而是类似于我国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性质的行政强制措施。安置教育是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制度的继续,其凸显了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制度严重侵害公民人身自由、违反诸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曾经违反的法律原则等重大缺陷。安置教育制度因与《反恐法》终极价值目标相悖,可能会导致愈反愈恐、导致反恐机关权力寻租以及人身危险性标准难以把握等问题出现,从而不利于反恐法的立法目的的实现。安置教育制度设置存在立法价值偏差、立法思想错误运用以及反恐方法本末倒置等不足。安置教育制度废除后,弥补措施应当包括防止违反法的价值的法律规范再现,并运用刑罚、安置帮助教育等措施弥补因安置教育废除带来的空白。  相似文献   

7.
政府公告作为一种行政公开的重要表现和方式,在现代行政管理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目前我国行政法学界对政府公告的研究、规范等方面甚少。政府公告引发的法律问题要求我们从政府公告的含义、特点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着手研究,进一步论证和分析政府公告的法律性质,以求能够找出解决问题的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8.
立法原则是行政立法理论与实践中的一个十分重要但却被学界长期忽视的问题.虽然在一些相关论著中或多或少对行政立法原则有所涉及,但鲜见深入的研究.迄今为止,学界关于行政立法原则的理解,多与一般立法原则、行政法基本原则甚至政治原则等相混同,并未能揭示出行政立法所应当遵循的特殊原则.通过分析学界在行政立法原则问题认识上所存在的不足,指出我国行政立法应当遵循三个层次的立法原则所组成的原则体系,其中广义行政立法应当遵循行政主体与相对人权利(力)义务均衡配置、尊重行政活动科学规律、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并重等三项特有原则,狭义行政立法应当遵循法律保留、审慎立法、重在执行等三项特有原则.  相似文献   

9.
"法律位阶"是指在一国立法体系中,因法律规范之间存在创造与被创造的关系,所形成的法律规范的等级体系.在我国,自治法规的上位法包括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以及与宪法原则相一致的其他法律,而行政法规能否构成自治法规的上位法则应区分不同的情形,不能一概而论.其中,依据特殊授权制定的符合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实质要求的行政法规是自治法规的上位法;而依据一般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与自治法规之间则不存在位阶关系.  相似文献   

10.
行政法律规范冲突具有多种表现形式,相应地,其解决方式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但只有找到解决问题的根本路径,才能铲除我国行政法律规范冲突这一顽症存在的根基.对应行政法律规范冲突产生的根源,利益的制约和协调成为根本路径之一.同时,与"利益"有着密切联系的"权力"也需要予以规范,因此对立法权的界分和对行政权的整合则是解决行政法律规范冲突的另一根本路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