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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台经济背景下优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纠纷,可通过集体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以达成合约的方式得到有效解决。面对数字技术、信息算法的平台经济,灵活用工模式打破了用人单位原有的劳动管理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之间的新型劳动关系问题、集体协商质量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水平如何提高还需进一步思考。为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工会和人社部门不断创新集体协商方式,发挥好劳动关系协商机制的作用,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范围,积极促进构建新业态和谐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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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伴随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工作时间灵活、市场需求大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让平台经济更加健康发展,让新就业形态从业者享有充分的劳动保障权益,事关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事关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成都市温江区人社局探索实施“一二三”工作法,不断优化就业服务与权益保障,支持各类劳动者通过新业态实现多渠道就业。“一体部署”拓空间,开启新就业形态“新引擎”强化招商引资,开发一批新业态就业岗位。围绕营建“两河一心”筑势赋能,建立招商联络机制,配备服务专员,与园区企业共享招商资源。持续跟进“默行者社区一站式服务平台”“翔飞教育温江无人机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等项目,计划在近两年内招引3个项目,提供1800个就业岗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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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中用工关系存在着较高的灵活性和较弱的从属性,既有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无法准确识别用工关系,使得平台经济下的许多灵活就业人员无法得到应有的权益保护。本文认为劳动关系认定标准需要从认定情形、从属性以及用工关系分类上进行调整,适应灵活就业的现实特征,向更多的从业者提供有效的权益保障,规范新经济形态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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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就业形态的不断发展,新业态从业者人数不断增多。由于当前新业态就业不同于传统的用工模式,无法适应传统的以劳动合同为依托的社会保险制度,新业态从业者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存在一定的困难。基于对临沂市外卖骑手参保情况的调查,发现目前新业态从业者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比例偏低,同时还存在劳动关系认定困难、个人缴费比例较高、个人缴费能力较弱以及对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缺乏足够了解等问题。为了解决新业态从业者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法制建设;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完善现有政策,建立参保政策的长效机制;加强社会保险宣传教育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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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普法和维权服务,力争实现新就业形态领域企业利益与职工权益“双维护”。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事关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和社会和谐稳定。成都市青羊区统筹促进平台经济发展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积极调研督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普法和维权服务,力争实现新就业形态领域企业利益与职工权益“双维护”、经济发展与共同富裕“双促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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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2020,(6)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得社会中的结构性就业矛盾凸显,共享用工作为一种新型用工方式应运而生,不仅成为扶助企业与稳定就业的重要策略,而且也产生了积极的社会经济效益。共享用工是基于企业间合作,在不改变原有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员工输出企业的劳动者为员工输入企业提供实际劳动,待正常复工后返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用工方式。相较于传统用工形式,共享用工涉及员工输入企业、员工输出企业和劳动者三方关系,在法律构成上兼具标准劳动关系与非标准劳动关系的特征,其内在的公益属性更为显著。然而作为一种新型业态,共享用工尚存在法律关系不明、主体权责不清、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不足等现实问题,致使纠纷解决过程混乱,责任主体相互推诿,劳动者维权困难。这些都给后续持续发展带来障碍。为了促进就业市场的稳定发展和新型用工形式的持续创新,需要进一步总结共享用工的法律构成要件,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完善薪酬发放、工伤保险制度等等,探索共享用工常态化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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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随着网约车、外卖等平台经济迅速发展,依托这些平台就业的网约车司机、网约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不断增加。但由于用工形式和就业方式相对灵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近日,四川省法学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中国式现代化与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治发展”专题研讨会在成都召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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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劳动》2018,(10)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发展,出现了一大批新型灵活就业人员。由于新型灵活就业人员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用工形态和劳动关系,对于新型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者权益更要加强保护,制定非标准劳动关系法律,实行分层的劳动保障体系,以实现新型劳动关系的灵活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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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的迅猛发展催生了外卖骑手这一新就业形态从业群体,但外卖平台通过计酬体系和奖惩制度影响外卖骑手决策,甚至引发过度劳动问题。文章基于南京市1186名外卖骑手的相关数据,研究平台梯度计酬制度对骑手过度劳动行为的影响,并探讨骑手剥削感知在其中的中介作用。实证分析发现:梯度奖励幅度一方面直接正向影响骑手的过度劳动程度,另一方面通过降低剥削感知这一中介变量而间接影响过度劳动程度,即梯度奖励幅度越高,骑手剥削感知越弱,骑手的过度劳动状况越明显。因此,应建立外卖行业劳动定额并加强平台劳动监管,以保障骑手劳动权益、规范平台经济环境与促进新业态经济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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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为社会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人工智能的广泛运用,创新了社会的发展形态。人工智能的产生使劳动法陷入了理论和实践的困境,包括劳动法律主体资格存疑、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失灵、就业替代和行业取代、冲击劳动基准体系、突破解雇保护制度等潜在危机,因此劳动法律制度需要作出反应以应对这些挑战。人工智能视域下劳动所呈现的新特征,突破了传统劳动法理论和实践的范畴,给劳动法带来了挑战和困境。为此,劳动法律制度应当从调整劳动关系从属性理论、加强人力资源投资、完善就业促进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制度等几个方面作出应对,以重构法律规则和法律制度,解决理论和实践的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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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深刻变化引发了社会劳动关系的深刻转型,梳理与探讨近十年来劳动关系研究领域的最新成果及发展方向有助于为“十四五”时期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提供理论参考。文章运用CiteSpace软件对相关文献进行可视化分析,发现国内劳动关系学界一直保持着较高的研究热情;工会、劳动法、劳动争议、劳务派遣、集体协商等是本领域的研究重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零工经济、灵活就业、数字劳动等新现象也日益受到重视;在传统“劳—资”关系视角之外,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运用国家治理视角来考察劳动关系问题。未来研究应进一步拓宽研究内容与思路,努力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关系学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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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形态自兴起之时就对现行劳动法律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国际上在应对这些挑战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司法手段、工会创新、行业自治等主要改革路径。这些改革目前仍然无法彻底解决新就业形态从业者权益保障不足的困局。因此,各国开始转而跳出目前的劳动立法体系,并尝试从打破劳动关系认定与权益保障的捆绑关系和扩大社保覆盖范围两个角度进行立法重构。我国目前的劳动立法改革与国际潮流具有高度的相似性,未来可从明确平台从业者基本权益保障、扩大社会保障尤其是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严厉打击虚假自雇三个方面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