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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农村土地发展权制度是有效保障农民参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之主体地位的重要途径。土地发展权制度源于英国,在美国得到进一步发展。通过梳理国外土地发展权制度的历史渊源,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现存关于我国农村土地发展权性质、归属及实现形式的观点进行驳析与补充,提出“民有村管”为我国农村土地发展权的有效实现形式,并建议从法定土地发展权、规范征地权的行使、减少行政干预、重视土地利用合理规划及建立监督机制等环节构建我国农村土地发展权的有效实现制度。  相似文献   

2.
现行物权法为农村土地交易理清了所有权及其相关权利的关系。但是农村土地交易仅仅依靠物权法是无法解决的。农村土地交易权利配置与利益分享机制是解决农村土地问题的关键。构建以农地发展权为基础的农地制度,再进行具体的制度安排是构建我国土地交易利益分享机制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3.
分析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权利体系存在的矛盾,提出以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农村土地分类制度。根据土地用途和经济效益将农村土地分为Ⅰ类农用地、Ⅱ类宅基地、Ⅲ类农村公共用地、Ⅳ类生态功能环保地和Ⅴ类未利用地,并分别制定相应的土地产权制度。其完整的权利体系既解决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权利体系中的矛盾,又能细化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土地分类权利体系设计符合各种土地的长远战略意义,各种土地用途间建立转化机制保障土地分类制度可行,能够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  相似文献   

4.
一、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农村土地产权纷争不断,要求进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进行改革,首先要探究现有制度存在的问题.本文通过梳理文献,主要土地产权制度的问题表现在: 1.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清晰 1998年颁布的《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首先,"农民集体"是没有明确主体边界的概念,农民本身不能真正行使土地权利;其次,现实中许多农村经济组织已经名存实亡,土地权利处于无人行使的状态,村民委员会或乡镇政府常常以集体的名义来支配土地.因此,农村土地所有权虽然在法律上明确界定,但在实践中缺少可执行力.  相似文献   

5.
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法律确认是集体土地流转的前提,其决定集体土地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人和利益的享有者,是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法律制度基础。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规定不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赋能不足以及农民土地权益法律保障缺失等,农民作为集体成员对集体土地的共有权被虚置,农民的土地利益被剥夺。破除体制机制壁垒、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通过立法确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资格、明晰农民在集体土地所有权中的份额、拓展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强化农民土地利益的法律保障是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的必然,也是城乡协同发展和社会公平公正的必然。  相似文献   

6.
通过中部某省三个村庄的土地调整显示,农村土地问题并不只是农民权利问题,而是与村组权力相关联,农民的土地权利是以村组的土地权力为保障的。村组的土地权力在当代中国农村主要表现为村组的土地调控权,这种乡村地权是当代村组得以维系的基础,是农民“成员权”意识的主要来源。在当前的农村土地制度中,农民土地权利与村组土地权力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农民土地权利需要村组权力的保障才能得以实现,而只有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利,村组的土地权力也才具有合法性。  相似文献   

7.
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除了承包关系主体和承包关系客体长久固化外,还应包括坚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长久不变、实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并行的产权结构长久不变和以家庭经营为主、其他经营方式为辅的农地经营方式的长久不变。四个“长久不变”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农村土地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可能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进一步虚置、集体成员间的不公平性更加突出、土地细碎化程度难以得到有效改善及不断提高农地质量的目的能否实现等问题。化解上述隐忧的途径是允许不同地区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不断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的前提下,可根据当地实际和广大农民的意愿灵活实施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政策。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权益,特别是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收益权能和处分权能。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的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归国家所有的制度,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土地利益。现行征地制度和各级政府对土地利益的追逐,影响农民土地增值收益权的实现。要想真正实现农民的土地权利,就必须建构农民和国家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权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对集体土地增值收益权的重构。重构集体土地增值收益权,对缓解人地冲突、完善农民的社会保障权及促进理性政府的形成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现有农村土地双层权利制度没能使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保障,也没有使农村土地做到物尽其用。究其原因,一是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性质名为私权,实为公权;二是《物权法》的颁布也没有真正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债权转变为物权。中国土地权利制度改革应当沿着市场化的方向,并坚持"明产权,促流转,合规划"的原则重构土地权利制度,一方面虚化集体所有权,并剥离所有权上的公权力;另一方面实化农地利用权,并去除附加于土地之上的各种社会义务和社会保障利益。  相似文献   

10.
中国的问题主要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实质则是土地问题。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应立足于我国的现实国情,从减少改革成本,稳定社会出发,将改革目标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从长期来看,中国现行的土地承包责任制不应作为基础性制度安排凝固化。针对目前农村工业化的新情况,农村土地制度要有根本性的突破,也就是从明确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逐步过渡到明确对土地的所有权。  相似文献   

11.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现行立法与司法实践判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具有债权性质的不纯粹物权。用益物权的制度性优势、市场经济的逐步成熟、我国农村在土地使用中的矛盾,都显示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必要性与紧迫性。鉴于我国在土地权利的建设方面重管理、轻权利,以债权代替物权等现状,应加强宪法对私权的保护、理顺目前土地使用制度中各种权利的关系,适时建立我国的土地用益物权制度,并注重配套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以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12.
对农村妇女土地权利问题的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妇女土地权利问题成为农村社会的难题。它产生于宏观的制度政策、村庄及妇女个体等三个层面。现阶段农村集体所有、家庭经营的制度及土地承包权长期化的政策包含着产生妇女土地权利问题的内在逻辑。村内的土地资源状况、非农产业发展影响着妇女土地权利问题。发达地区农民对土地经营收入的依赖程度高,妇女土地权利问题则较为严重。妇女的婚姻状况决定了妇女土地权利状况的个体差异。保护妇女土地权利应多渠道同时进行。  相似文献   

13.
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城镇化发展迅速,传统农村受城镇化和社会其他多元化思潮的影响,农民的土地权益保障意识得到畸形发展,涉农土地纠纷事件愈演愈烈,成为农村基层治理的难题之一。本文基于P镇涉农土地纠纷现状的调查思考,分析其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给农村基层治理带来的问题,这种过渡型农村基层治理需要理清城镇化与土地确权的关系,将二者相互影响关系下所产生的社会冲突做一个系统、全面、深入的分析,在充分理解农村社会的基础上,充实农村基层治理的研究。  相似文献   

14.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中国农民最重要的土地权利之一,工业化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农村出现了宅基地闲置和宅基地私下流转的矛盾并存现象。因我国现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不健全,行政监管混乱以及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收益分配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农民权益受损。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改革,既要考虑既利于农村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也要利于农民权益的保护,包括改革流转过程中的取得、登记制度,应重点把握具体流转制度的改革。  相似文献   

15.
城乡统筹发展中存在农地利益失衡的现象,损害了农民土地权益,影响了城乡统筹和谐发展。农地利益均衡存在农地制度不完善,政府规制不健全,农地市场不规范,利益诉求机制不完备等制约因素。为此,应完善农地法律制度,从法律上保护农民土地利益;健全政府规制机制,让政府能有效保护农民土地利益;构建农地市场机制,让市场为农民提供应得农地利益;完备农民农地利益诉求机制,让农民自己能有效维护农地利益,从而形成系统的农地利益均衡机制,有效保护好农民土地权益,和谐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相似文献   

16.
婚姻变化中的妇女土地权益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当前,婚姻变化中的妇女土地权益受侵害问题仍较严重,其危害极大;我国法律对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作出了原则的或专门的规定,但还不够统一、完善;要切实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还需继续完善立法,加强执法,提高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相似文献   

17.
国家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与农民财产权保护之间存在着冲突。因征收活动中公益目的泛化与征收程序失范,国家的征收权容易被滥用;加之补偿标准偏低与保障制度缺位,使农民的财产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已成为法治政府与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基于此,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严格区分农地征收中的公益目的和非公益目的,规范农地征收的程序,解决农地征收中的公平补偿问题,强化对被征地农民权益的救济,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的保障机制等。  相似文献   

18.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结构具有三方面特征:农地所有权主体的土地权利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弱化、土地产权存在着较大范围的公共域、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内涵不够完整。在这种产权结构约束下,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未来预期收益远高于现期收益,土地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在整个产权结构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会对农户的土地流转行为产生直接影响。土地的剩余索取权价值包括社会保障价值、资产投资价值和未来增加价值。由于在现有制度安排下农户只能获取土地增值收益的小部分,因而农户倾向于采取等待策略,即拥有土地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土地流转差异,主要形成原因在于土地剩余索取权价值的实现程度不同。应该改革现有土地产权制度,加快土地流转市场化建设,给予农民包括剩余索取权价值在内的土地流转收益,加快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速度,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相似文献   

19.
现行农村土地发展权制度的不均衡性及其变迁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下载免费PDF全文
目前我国耕地面积锐减,土地利用秩序混乱,这种情况令人担忧。现行农村土地发展权制度不均衡是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并将导致其自身的变迁,只有优化现有农村土地发展权的配置结构,才能促进土地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维护农民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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