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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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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助行为”是解决纠纷或冲突的一种有效的解决方式,但其行使是有一定限度的,并不是任何情形下都可使用。农民工维权中的“自助行为”主要体现为以极端甚或非法的手段试图救济自己受损的权利,而其结果常常事与愿违,不自觉中助成了自己由受害人向加害人的转化。把自己由权利的合法拥有者,推向了违法者,甚至犯罪人的位置。农民工维权中的“自助行为”多属一种无奈的选择。他们的“自助”行为富有夸张性,更多地具有引起相关部门或组织关注的意味。不要总把农民工维权的“尴尬”归结为法律意识的问题,其实更为深层的问题在于公权力或相关组织能否为其提供便捷而有效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2.
作为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女性“以暴制暴”的反抗,实际上是在现代社会公力救济之外出现的一种报复性的私力救济现象。要排除这种非理性的报复,就必须发展和完善受虐妇女的权利救济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完善一方面依靠公力救济对她们的支持;另一方面,应当通过制度构建和制度创新实现有组织的权利救济。  相似文献   

3.
从权利救济的视角言,侠的历史在场与公力救济自身的缺陷是紧密相连的.在传统社会,公力救济信任机制的危机以及成本的高昂,为侠的在场提供了空间.当然,侠的历史退场,与侠的滥觞是有关联的,但侠的滥觞并不意味着侠所代表的私力救济机制的退场,应该理性地对待侠,在体制内对侠进行改造,从而为公力救济提供更有效的补充.  相似文献   

4.
诉讼维权在某些维度上为业主营造了抗争的机会空间:以“合法律性”赋予业主行动“合法性”;为业主不满情绪的宣泄提供了机会;新闻媒体的关注为诉讼增加了“法律量”。但是,在另一些维度上诉讼维权则限制了业主抗争的机会空间:业主诉讼难以获得实质性的胜利;难以产生动员效应和增强群体认同;难以发挥与政府讨价还价的杠杆效应。总之,在当前的政治机会结构和法律机会结构中,诉讼在更具象征意义的维度上为业主营造了抗争的机会空间;在更具实质意义的维度上却没有营造出明显的机会空间。同时,诉讼维权减轻了基层政府的维稳压力,为其提供了一种制度化应对业主维权的方式,从而为城市基层政府的治理创造了机会结构。  相似文献   

5.
社会转型时期,我国的救济体系由于其强烈的制度移植色彩而水土不服,其对社会矛盾与冲突的化解能力大打折扣。在通过正式制度安排与法定程序无法得到有效权利救济的情境下,当事人往往选择诸如自残自杀等更加"经济"和"快捷"的维权方式进行身体维权。这些身体维权者的选择过程可以定位为一项有限理性经济人模式下的风险决策过程,行为经济学的框架效应理论有助于诠释身体维权行为的决策过程和行为动机。  相似文献   

6.
随着社会交往的不断深化,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也越来越复杂和多样化。公力救济、私力救济和社会救济是我国民事权利保护的三种方式,其中公力救济是最权威的救济方式。然而,随着各种矛盾冲突的增多,而且国家司法资源有限,公力救济的不足也日益凸显,因此需要其他救济方式来弥补公力救济的不足,更主要是为了及时解决一些简单的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私力救济是原始的救济方式,被很多人认为是落后和野蛮的,但实践证明,合理并合法地行使私力救济可以更好地保护民事权利。因此,在我国目前的国情下,只有在立法中平衡公力救济与私力救济的关系,使二者形成良性互动,相互补充,才能建立起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才能有效解决纠纷,稳定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7.
反垄断私力救济是弥补反垄断法公力执行不足,克服公力执行失灵的有效手段,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相互协调配合,可以弥补反垄断主管机构执法过程中的一些不足,最终实现反垄断法目标.从私力救济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国外立法例等方面入手对我国反垄断法私力救济制度进行深入探讨,就私力救济制度的模式选择问题、私力救济制度的执行主体问题、私力救济的救济方式问题展开探讨,以期更好的实现反垄断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8.
我们从现状探究、缺陷分析、对策研究三个方面探讨到新疆的外来农民工权利救济机制,指出到新疆的外来农民工获取权利救济的障碍在于缺乏切实有效的救济机制,必须从规范私力救济和健全公力救济两个方面来健全和完善到新疆的外来农民工权利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9.
我国既有的诉权研究主要局限于实证法层面.从法理学的角度看,诉权是在由私力救济转向公力救济过程中所产生出来的权利主体向司法机关请求公力救济的权利.根据诉权的这种本质属性,诉权的具体属性有应然、法定和实然三个层面,这三个层面的诉权间紧密联系、相互影响,共同构成诉权的完整内涵.在此基础上,诉权的价值可分为保障、救济权利和解决纠纷的价值,制约国家权力的宪政价值,表达公民个人意志的民主价值以及彰显公民的法治主体地位的人权价值.  相似文献   

10.
目前我国农村环境形势严重,这一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环境管理权力和农民环境权利失衡。在权力方面,主要体现在责任不够明确,环境信息不公开和权力受到的制约较少;而在权利方面,主要体现在农民的环境意识、环境维权能力不强和维权渠道不通畅。为此,应加强对农村环境管理权力的制约,强调其应有的责任,保证农民的环境救济权并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指导。  相似文献   

11.
自助行为作为民事权利私力救济的方式之一,为近现代各国民法所确认,其功能在于弥补公力救济之不足。自助行为在本质上是秩序与正义、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权利保障与防止权力滥用的对立统一。自助行为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方可产生阻却违法的效果。我国民法典应当建立自助行为制度。  相似文献   

12.
发送侵权警告函是专利权人维权的常用方式,也可能成为一些专利权人谋取非法利益的手段。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理邦案"和"双环案"等案件反映,我国关于专利侵权警告函的规范供给不足,司法机关的裁判不一致。这不利于合理界分正当维权与滥用权利。根据权利类型理论,结合美国规制"专利蟑螂"滥用侵权警告函的立法与适用诺尔-本灵顿原则的司法实践,侵权警告函在性质上是专利权人的第二权利即救济权或者请愿权的内涵,不是专有权行使行为,更不是要约。它具有节省维权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和减轻司法负担的作用。发送侵权警告函应恪守权利的边界,不得滥用权利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我国宜选择在权利不得滥用的路径下,在专利法中具体设定侵权警告函的主体、对象、内容、证据及形式要求,作为指引发函行为及判定其正当性的依据。警告函的发送主体限于专利权人、独占许可人、排他许可人(专利权人不行使权利时)、专利权人的合法继承人。警告的对象限于非法实施专利的人,包括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专利的制造者、使用者、许诺销售者、销售者或者进口者。警告函的内容应包括专利权人名称、专利权人地址、警告事项、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的有效性,以及被控侵权产品、服务或者技术侵犯涉案专利具体权利要求的具体事实。警告事项包括停止侵权、支付许可费,或者赔偿损失。警告函的证据应包括权属证据、侵权证据和损失证据(如果要求赔偿)。警告函的形式应为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但不包括新闻媒体。专利法还应当从客观与主观两个方面规定滥发侵权警告函的判定标准,即以侵权警告函在客观上是虚假的为第一要件,以主观上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为第二要件。所谓客观虚假包括:(1)所主张的专利无效;(2)被警告人没有侵犯所主张专利的任何权利要求;(3)发函人不是专利权利人或者其他有独立救济权的主体。主观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为表现为:(1)在主张侵权前没有检查收函人的产品;(2)在主张侵权前没有寻求专家建议或意见;(3)没有对涉嫌侵权产品的生产者主张侵权;(4)在主张侵权时有合理理由知道其专利是无效的;(5)谎称自己享有专利权;(6)其他故意或者极端疏忽、轻信的行为。除非具备以上二要件,发函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3.
以往关于农民维权的研究都忽略了维权本身的权利从何而来的问题。我们认为农民只有在具备乡村行政设置中的成员资格以及乡村伦理中的道德成员位置时,其维权行动才可能有效。文章通过对一个由特殊的群体——"代耕农"组成的村落,描述其村民从有成员资格到无成员资格的过程,在经验上补充了"依法抗争""以法抗争"等研究框架所忽略的维权状态——无法维权;在理论上,扩展了"合法性困境"的"所指"范围,并分析了由资本、基层政府以及地方权力所组成的多重支配系统,如何构成了"代耕农"的抗争困境。  相似文献   

14.
随着乡村工业的扩张,乡村环境持续恶化,有的地方已经不适宜人类居住。面对外源污染,乡村居民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作出了艰苦卓绝的抗争,可是收效甚微。为了剖析乡村居民环境维权的艰难处境,选择典型案例从多个维度对农民的环境维权和经济维权做了比较:从权利意识角度看,环境维权具有被动性;从侵权影响角度看,环境维权具有复杂性;从维权行动角度看,环境维权具有公益性、要求高、变数多、成本高等特点。  相似文献   

15.
在城乡二元结构下,与城市公民相比,农民不仅在物质生活上相对贫困,而且在权利享有上相对贫困。农民权利贫困的主要根源在于城乡二元结构,城乡二元结构不仅是造成国家权力对农民权利忽视和对农民权利保障的法律救济不力的社会制度根源,而且是造成农民的权利意识薄弱和农民维权组织失声的重要因素。消除农民权利贫困,使农民权利脱贫,既是农民脱贫和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也是推进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新中国形成了政法治理的传统。在社会转型时期,政法模式下的救济机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理想化的权利救济机制尚不健全之时,政法救济机制有效弥补了权利救济的漏洞,并且是一个可供依赖的过渡路径。政法救济机制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政治权威为公力救济提供权力支撑、政法治理矫正程序主义的救济弊端、政法综治优化救济机制结构。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对它的改造和完善是一项必不可少的任务。应当提高信访、泛行政调解、首长公开电话等一些行之有效的救济方式的制度化水平;同时从转变执法方式和坚守程序正义底线两个方面强化政法治理的权利伦理品位。  相似文献   

17.
农民工劳动权利受到侵害,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济,原因是现存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存在问题,行政执法不严,司法救济不力,工会维权缺位。依法救济农民工劳动权利,需要完善立法,强化法律监督;严格执法,强化劳动监察;推进独立、实体化的劳动争议仲裁院建设,提高仲裁质量;设立专门的劳动法庭,加强司法救济;发挥工会职能,加大维权力度;落实法律援助制度。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航班延误所引发的维权问题已经成为法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事实上,对航班延误处置不力引发的民航部门与旅客之间的维权冲突,往往会相应增加维稳的社会成本,影响民航部门的信誉,危及民航安全.航班延误情况下的维权研究,既包括旅客的维权,也包括民航部门的维权,只有建立在法律层面上的维权才是合理合法合情的行为.  相似文献   

19.
农民权利的有效保护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目前,我国农民在政治参与权、土地财产权、受教育权、社会保障权等方面的保障不足。农民权利缺位的根源在于歧视性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宪法和法律保护的缺位、农民法定的维权组织缺乏以及农民维权意识与能力不强。为了真正保障农民权利,政府需要改革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强化对农民权利的法律保护,建立农民的维权组织,培育农民的权利意识。  相似文献   

20.
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农民环境权所包含的程序性权利,是农民环境权其他权能实现的保证。在探讨了农民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的定义及相互关系的基础上,总结了农民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我国推行的障碍主要有:立法缺陷,行政机关定位不准,制度保障缺失,农民环境意识维权意识淡薄。提出完善对策:一是完善立法;二是实现环境行政权和公民环境权的协同;三是建立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和权利补偿机制,以确保农民环境权的实现和救济;最后要提高农民环保参与和监督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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