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中国法律始于夏朝,夏朝的《禹刑》,是不成文的习惯法。战国李悝造《法经》,开创了封建成文法典的先河。到新中国成立,中国法制史上下约四千年的漫长历程,其中各种法典数以百计,资料浩瀚,内容丰富。虽然其中有许多有益经验,但也有不少糟粕,直到今天仍有其消极影……  相似文献   

2.
《大明律》是我国封建法律制度史上一部有代表性的法典。从《法经》到《大清律》历代成文法典的权衡比较来看,留存比较完备而又有代表意义的,主要有《唐律》、《宋刑统》、《大明律》和《大清律》。《宋刑统》主要是照抄《唐律》,《大清律》是照抄《大明律》,实际上只有《唐律》和《大明律》是真正独立的“典范”。人们一般都肯定《唐律》是我国封建法  相似文献   

3.
视《宋刑统》为《唐律》之“翻版”的认识在法史学界广为流行,实际却失之偏颇。《宋刑统》之体例渊源并非《唐律》,而是唐中后期《大中刑律统类》,而直接的摹本则是相去仅五年的后周《显德刑统》。并且,《宋刑统》与《唐律》相比,内容已出现了体现时代特征的诸多变化。当然,从立法角度看,《宋刑统》又带有“急就章”的特色。此外,《宋刑统》作为第一部刻版印刷的古代法典,对作为封建法典“楷模”之《唐律》及部分唐及五代时期敕、令、格、式的传存与订正,均有弥足珍贵的法史料价值。  相似文献   

4.
《唐律》自问世以后,几乎受到了众口一致的褒评,其中赞誉最多的莫过于《唐徘》的“中”、“平”性了。元人柳赟称《唐律》“揆道得其中,乘之则过,除之即不及”薛允升亦称《唐律》“繁简得中,宽严亦俱得平,无可再有增减者矣”,他们把《唐律》视为完美无缺绝对“中”、“平”的法律。其实,绝对中平的法律是不存在的,《唐律》也不例外,它绝非是完美无缺的中平律,它只是相对于唐初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而言比较平允适中而矣。然而作为一部封建法典能做到如此程度,已是相当不易了。《唐律》的适中平允性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5.
《唐律》是迄今为止我国现存的最完备的一部封建法典。但对于《唐律》在唐代的实施,却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刘俊文先生认为:《唐律疏议》历经高宗、武后、中宗、玄宗等朝,其变化都属于个别内容上的增改或个别文字上的修订,故“《唐律疏议》并非永徽或开元一朝之典,而是有唐一代之典”,其实这种观点很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6.
<正> 唐律,编撰于唐高宗永徽二年,共十二篇,三十卷,五百零二条,是我国迄今保留下来的一部最早最标准的封建法典。由于它上承《法经》以来历代封建立法之经验,下为宋后各朝立法之楷模,在中国法制史上占有继往开来的地位,因而唐后历代统治者无不对其推崇备至。唐律与所有法律一样,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在国家生活中起着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外部两种关系的作用。它用刑事镇压的方法钳制农民对封建政权的反抗,也用刑事制裁的手段防止统治集团中个别分子对法律秩序的破坏。唐律在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的时候,把重点放在惩治官吏的违法犯罪上,试图以此达到统治集团内部协调一致的目的。应当承认,作为封建法律  相似文献   

7.
贪赃枉法,藉权行私,循胥朋比,图取货赂是封建官吏的基本特征。中国历史上较有头脑的君主和政治家鉴于官吏贪滥酿致政治腐败,民心离散,政权覆亡之祸,均试图立法治吏,兴廉去贪,以巩固封建专制统治。但其结果总是事与愿违。 本文以唐、明律为主就贪赃罪的惩治问题略作剖析。 一 中国封建制法律所说的“赃”,泛指用贪污、受贿、馈送、盗窃和其他非法手段所得的财物。西晋律学家张斐注《泰始律》说:“货财之利谓之赃。”官吏贪货利之财者,谓之贪赃。从狭义上讲,贪赃亦称“受(目求)”,“受财”。“赇,以财物枉法相谢也”。段玉裁注云:“法当有罪而以财求免,是曰赇,受之者亦曰(目求)。”即指受贿、行贿而言。 《唐律》首次把“盗”和“赃”并列,提出了“六赃”的规定。《唐律·杂律》云:“赃罪正名,其数有六,谓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强盗、窃盗、并坐赃。”《明律》为监守盗、常人盗、枉法、不枉法、窃盗、坐赃。 根据唐、明律的规定,我们可以把封建官吏的贪赃行为分为如下四类。  相似文献   

8.
中国社会进入唐朝,是封建社会发展中的一个全盛时期.唐朝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影响着亚洲各国,同时,唐朝法律制度也达到了空前完备的程度.从唐律的篇章体例中可以看出,唐律的体例比较完整,其内容也相当广泛,涉及范围之广非历代所能比拟.唐律包括了封建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司法、军事、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各个方面,是一部综合性法典,而且作为封建国家的法律出现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条文,更是体现了唐朝物质文明已拓宽了范围,表现了其历史进步性.  相似文献   

9.
江润南 《理论界》2005,(2):151-152
唐朝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唐律>是当今公认的最完善的封建法典.唐王朝不仅重视封建立法,在官吏选拔时也尤其重视官吏的法律水平,如在科举考试中单独开设有选拔司法官吏的明法考试,唐代取吏十分重视其法律知识,"取吏于判",促使官吏自觉地学习法律知识,从而提高了官吏整体法律水平.  相似文献   

10.
张文胜 《江淮论坛》2004,(3):105-108
宗法思想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亲亲”、“尊尊”原则,至西汉时期发展成为“三纲”原则,是中国封建法律的指导思想,也是封建法典的主要内容。本文从宗法思想对中国传统伦理化法律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影响入手,来分析中国传统伦理化法律的成因和主要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11.
中国的刑法体系非常发达完善,无论是《吕刑》还是《法经》或《唐律疏议》、《宋刑统》等,都可以说是刑法典。而在汗牛充栋的法典中,却找不到一部民法典或具有民事性质的法典。那么中国古代有没有民法典,如果有,它是怎么起作用的;如果没有,那调整民事领域内各种社会关系的规范是什么,其性质如何认定?  相似文献   

12.
在“一国两制”方针的指导下,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一国两制”方针不但体现在政治经济制度方面,也表现在法律制度方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要以原有的法律为基础,不能离开原有的法律去制造一个全新的法律体系。但是,“原有法律基本不变”不等于完全不变,香港特别行政区,必须在L个国家”的根本前提下,延用原有的法律。正确认识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制度与香港原有法律制度的联系与区别,正确认识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制度与我国内地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3.
陈恩林先生撰著的《先秦军事制度研究》(以下简称《研究》)一书最近已由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这是我国迄今为止研究先秦军事制度的第一部全面系统的学术专著。它以自成一家的体系,广博的材料,精审的考核而为史学界所瞩目。 内容系统全面,是《研究》一书的第一个特点。 《研究》指出它所使用的“先秦”概念,指的是由中国进入文明社会到秦统一为止这一历史阶段。在中国古史分期问题上,《研究》赞同秦统一封建说,因而认为从夏后启创立夏朝到秦始  相似文献   

14.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一国两制”在中国成功的伟大实践,是一部富有独创性的法律,它把“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规范化、法制化,既是“一国两制”的法律体现,又全面地体现了“一国两制”的构想。香港《基本法》不仅是香港稳定繁荣的保障,也是实现“一国两制”的法律保证。  相似文献   

15.
论唐代婚姻终止的法律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集中探讨了唐律关于“七出三不去”、和离和义绝的法理与历史演变 ,并进一步剖析了家族主义精神对唐代法律的渗透  相似文献   

16.
孝最早是作为伦理道德范畴出现的,指中国古代子女善待父母长辈的伦理道德行为.随着家国同构的宗法社会的确定,经孔子、曾子、孟子等儒学大师的丰富与发展,孝成为儒学伦理道德的核心内容之一.秦汉以来,儒家“孝”的伦理思想逐步渗透到刑律中,至隋唐时期已上升为法律原则.《唐律疏议》作为我国现存的第一部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法律条文和疏议充分体现了儒家的孝治思想,对“不孝”的行为及惩罚予以了详细规定,并通过“存留养亲”、“同居有罪相为隐”等法律制度对孝行为予以保护,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17.
一代伟人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缘起于妥善解决台湾问题,并率先在香港实现,又即将推行于澳门。“一国两制”不仅是中国解决澳门历史遗留问题的战略决策,也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制定的指导方针。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一国两制’”伟大构想与澳门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光辉范例。正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一国两制”而制定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作出法律上的基本规定。’‘一国两制”下,政策五十年不变,法律保障五十年不变,既保证澳门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又要保留中央一定的权力,…  相似文献   

18.
唐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著名的强盛朝代,而唐律也和唐朝高度发达的政治、经济、文化一样,在古代历史上曾大放异彩。唐律是封建统治阶级以法治国的成熟经验的总结,是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作,也是世界法律文化宝库中的一件瑰宝。唐律不仅为唐以后的历代王朝的封建立法提供了样本,也对  相似文献   

19.
唐律中关于官吏罪责追究的严密而有鲜明特点的制度,是唐代吏治制度中最重要的制度之一。研究唐律中关于吏治的内容,对于深入了解整个封建吏治,乃至了解整个封建法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唐朝官吏在法律上处于既享有特权同时又受从严监督的双重地位。唐代统治者根据封建地主阶级传统的宽猛相济的法律思想,刑律对违法犯罪官吏处置的制度及原则都明显地表现有软硬兼施的两个方面。唐朝的官吏在法律上确实处于享有特权的地位。以“八议”为主要内容的特权制度,不但保证官  相似文献   

20.
《唐律》以儒家封建伦理道德作为立法的理论基础,故“一准乎礼”,前人多已论及。拙文《唐律的特色》于其法学理论与立法技术,拈出四大端,其一为伦常立法的礼教法律观,其核心则为尊尊、亲亲、贵贵,即尊君、孝亲、崇官、兹不赘。封建统治者对预防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亦多是采用正本清源的手法。儒家从事教育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