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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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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方集体林区林地规模化经营的理论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南方集体林区林改以后,林地细碎化问题进一步凸显,森林资源经营主体产生了林地规模化经营的需求.从经济学视角、制度学视角和集体林区特点出发,对南方集体林区林地规模化经营进行了理论分析.从资源属性和制度两个方面探究了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南方集体林区林地规模化经营的制约因素.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林地规模化经营制度的建议,以期对林改后林地规模化经营的推进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2.
森林经营制度是《森林法》的基础性制度,而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制度化则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森林法》修改中,森林经营理念、森林分类经营、森林采伐限额、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森林生态补偿等问题成为关注焦点。从建设"美丽中国"的时代要求来看,森林可持续经营是谱写"美丽中国"的森林篇章,其制度设计应当服从生态文明制度的整体设计。因此,实现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应当成为《森林法》修改的基本任务之一。  相似文献   

3.
根据2016年全国7省共3500户样本农户的调研数据,从农户家庭基本特征、林改相关政策、农户家庭林地经营情况3个方面分析了农户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影响因素.利用二元Logistic模型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影响农户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长期外出打工人数占家庭劳动力数量比例、户主是否从事与林业相关的经营活动、户主是否干部、户主是否接受过林业培训、林业科技服务需求意愿、森林保险的需求意愿、家庭林地面积对农户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具有显著影响.  相似文献   

4.
陕北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探析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建国以来,陕北地区虽经土地改革、人民公社、以家庭经营为主体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林业“三定”、“四荒林地”使用权拍卖和近几年的林权流转,但至今仍有40.6%的集体山林保留在乡、村、组等集体组织。在林地经营方面存在集体林直接经济价值不高、林地生产力低,农民承包意愿不强等问题。陕北地区林业要持续发展,必须以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带动荒山造林,对集体林地分类施策,加快林权证发放进度,尽快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调动全社会参与林业、投资林业的积极性,确保陕北地区林业重点工程减少后,林业投资不减少,林业建设发展的步伐不减慢。  相似文献   

5.
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阶段成效、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国家林业局随机抽查的10个省(区)、20个县、40个乡(镇)、80个村800户农户的问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显示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分林到户后农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显著提升;农民造林及林地流转收益权逐步得到保障;合作社在促农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款基本到户。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林权证登记不规范,发证管理与经营需求脱节;扶持农民营林增收的资金、技术、服务难落实;农民很难也很少用林权证抵押贷款;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民营林致富的作用不强;公益林补偿标准偏低,商品林采伐受限。结合各地在深化改革阶段的创新实践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提出了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明确集体林地发展定位,引导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吸引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6.
自2003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集体林的使用权下放给农户,实现了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初步分离.在此过程中,产生了林地使用费.随着林地使用费政策的完善,林地使用费逐渐成为农户林业经营过程中不可忽视的支出之一,所以了解林地使用费对农户林业经营的影响十分必要.选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示范省份之一的福建省为样本省份,并选取三明永安市和将乐县为调研地,采用入户调查的方法获取104份问卷,利用描述性统计方法和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分析方法,借助Eviews 3.0对数据进行处理,最终得出林地使用费的收取可以调动林农林业经营积极性,对以林农为单位的林业经营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最后从政策自身完善和宣传及林业投入等方面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7.
新一轮林权制度改革之后,小农户与大市场、林地细碎化与规模化经营、个人利益与社区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不断凸显,集体经营的重要性重新受到决策者和地方社区的关注。在部分地区,集体管理的森林不仅保留了下来,而且呈现出多样化的经营绩效。通过比较成功(L村)和失败经营(Y村)的案例,运用Ostrom、Wade和Agrawal的影响成功公共治理的条件要件,从资源特征、依赖于资源的集体特征、资源特征与集体特征、管理制度细节、资源特征与管理制度的关系和外部环境6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探讨塑造成功集体管理森林的资源、社区和制度条件,从而为我国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化提供经验。  相似文献   

8.
林业产权不明晰是制约林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集体林权制度经过改革后,明晰了林地使用权和森林资源所有权,使森林资产能够满足会计学资产定义的基本特征,可以解决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森林资产的难以用货币计量的会计特性以及林权不明晰导致资产是否为会计主体所拥有或控制的困惑,为将森林资产纳入会计核算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明晰林业产权归属,健全集体林资产评估体系、推行林权转让交易平台,规范对森林资产的会计核算,将对森林资产会计核算产生积极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本文选取福建省邵武市为案例点,通过访谈、问卷调查和参与式座谈等方式对南方集体林区林农合作组织发展的相关利益者进行了调查分析,旨在研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确森林经营主以后,如何通过合作组织这一形式解决林地分散经营带来的林业抵抗风险能力降低、林业经营成本增加等问题.通过实地调查发现,目前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合作组织发展的动力、自身运营能力、法律支撑和政策环境等方面.根据研究发现的问题,本文给出了相应的建议,希望对今后南方集体林区进一步推进林农合作组织的发展,从而促进集体林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10.
集体林业占据国家林业的半壁江山,集体林地产权的变动直接关系到林业生态可持续发展。中国从2003年起开始新一轮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有效激发了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造林、建林和绿化的积极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目标是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相协调。长期以来多种因素影响着集体林生态效益的发挥。国外私有林发展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值...  相似文献   

11.
我国《森林法》的修改面临很多问题。其中有一项非常重要而且应当给与高度关注的事是厘清森林的法律概念。梳理与之有关概念。譬如森林、森林资源、林地、林木、林权、集体林权、林地等。对于众多有关森林的法律概念,我们应该通过明晰森林的概念将各个相关的概念衔接起来以便理顺各种关系。  相似文献   

12.
林业物权是权利人对森林、林木、林地等森林资源享有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以及与森林、林木、林地有关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森林法>是构建我国林业物权制度体系的主要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3.
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对安徽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背景、所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回顾,提出了促进集体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作者认为,虽然安徽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然存在林权纠纷不断、林业金融发展滞后、资本下乡影响农民就业、森林保险短缺、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偏低、林业税费过重等问题,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客观上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林改精神,积极推进林地林木流转,加大林业信贷的政策性扶持力度,扩大森林保险覆盖面,引导林农参加森林保险,积极开展生态林规模化承包试点,减免林业税费,加大林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  相似文献   

14.
本文从制度变迁的视角分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林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的影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促进林地流转、大力发展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创新林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为着力点来稳定林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林地流转和林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通过改进林业经营效率对林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产生影响,而创新林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则通过增强社会保障功能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由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使森林资源资产经营模式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福建省由于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混合经济等多种经济成分进入林业经营领域,从而对其国有林场、国有林业采育场、集体林场、个私林业以及混合经济林业联合经营等产生了明显的影响,并产生了一系列的森林资源资产多元化经营模式,这些经营模式各有其特点,其发展将有力地推进南方集体林区的森林资源资产化进程.  相似文献   

16.
国家已将《气候变化应对法》纳入立法计划,并将林业纳入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森林法》应当为公众参与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法律保障,参考新《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对公众参与制度进行整体设计。同时,还应针对林业的特殊性,建立森林碳汇教育制度和林业建设志愿者服务制度,并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改造为志愿者行动。  相似文献   

17.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分林到户使得林业经营细碎化,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林业规模化经营.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以福建省三明市林农为研究对象,以实地调研的483份农户调查问卷和140份管理者调查问卷为基础,通过描述性统计分析和建立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研究林农对林业合作组织的需求情况,以及农户需求对合作组织发展的影响,为促进林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实现规模化经营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8.
林权概念的界定——《森林法》抑或《物权法》的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林权的界定,《森林法》与《物权法》有所不同。《森林法》将森林视为立体结构的自然资源,故而将林权定为以森林、林木和林地为客体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统称。而《物权法》则将森林资源视为土地资源的一种,将其归入土地承包经营权之中。在《森林法》修订中,可以将林权界定为一个开放的概念,其客体包括林地与林木,而内容包括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林下资源所有权以及森林景观开发权等。在具体语境下,应对具体的林权所指进行限定。  相似文献   

19.
"三林"问题是我国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为当前我国关注一个热点问题.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紧紧抓住"明晰产权"这个核心,即通过采取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从而林地真正变成农户的生产资料.本文以制度经济学理论、林权制度理论为基础,分析江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过程和成效,以江西省武宁县集体林权制改革为例进行案例分析,总结江西省集体林权制改革的经验,探索林权制度改革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改革的配套改革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新一轮林权改革后,福建集体林区林权经营方式在结构上发生了变化,一定程度上赋予了林农对林业经营模式的选择权.首先主要分析了不同林业经营模式的特征及问题,进而基于福建省三明市实证调查所获取的数据,利用多元Logistic模型,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户林业经营模式的选择行为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表明:家庭劳动力数量、林地资源质量、林地面积及林改对林业收入、家庭资产和资源利用的影响等因素对农户林业经营模式的选择具有不同程度和方向的影响.在分析回归结果的基础上,对不同林业经营模式的效率提升和发展方向提出了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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